法治德治范文(整理16篇)

【导语】“╄鈊鱫ヅ詠恆”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6篇法治德治范文,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法治德治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治与德治心得体会

为建立文明旅游长效工作机制,国家旅游局依法制订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已于近日开始施行,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工作同时开展。

此前,有关游客文明出行的倡议、公约不少,但行政机关以《办法》形式制定发布的尚属首次。按照该办法,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等六种行为将被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该办法也被旅游业内称为“游客黑名单”,游客不良信息将保存一至两年,会影响到游客再次旅游,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出境、银行信贷等。

从目前来看,《办法》的引导和震慑作用实际上是大于处罚的,其更多的是传递一种文明旅游的观点、导向,创造一种外在的约束环境。对有关管理部门而言,这仅仅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今后还应该制定更加细化的配套措施,展示执行制度的决心和行动,加强“硬”约束,让《办法》更好地发挥作用。

英文标题:RuleofLaw,RuleofVirtue,andConstitutionalism

本文认为,“法治”与“德治”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不可偏废的两种途径,而两者的理性统一实际上要求建立一种宪政秩序。作为法治的最高形式,宪政不但为法治提供了道德源泉,而且也为实现德治提供了法治的保障。

一、法治离不开德治

自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上下已普遍认识到法治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尽管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目前的法治现状还不尽如人意,但法治对于发展市场经济和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作用,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有学者甚至论证,市场经济和“法治经济”是完全等同的两个范畴。[2]事实上,对法治重要性的认识和法治在中国的相对落后状态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而正是这种反差促使了“依法治国”与“法治国家”的理念成为宪法规范。在中国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改革实践中,法治理念的提出无疑是一次历史性的进步,其意义无庸本文赘述。[3]

然而,在强调法治重要性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种“法治万能主义”,并导致对法治的盲目崇拜。在学术界,法治概念的范围也因未受到准确的界定而具有无限扩大的倾向。“法治”成为一种包罗万象、十全十美的抽象理念,一种超越民族传统和国情的追求目标,一种包医中国百病的万灵药。对于这种倾向,法学界已有学者提出了批评。[4]

笔者认为,法治概念虽然重要,但也具有其内在的局限性。[5]毕竟,法治既不是万能的,也不是完备的。有两大类理由表明,法治离不开德治。法治不但在概念上取决于一个民族对于道德规范的认同与选择,而且一旦离开了德治就不可能实现。

1.法治的道德基础

[1][2][3]

德治法治市场经济

德治和法治的主要功能都是维护人际关系的和谐,维护社会的客观公正和保持社会的`稳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人与人之间、市场主体与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十分剧烈,因此更需要德治和法治双管齐下,发挥它们的互补作用.

论德治与法治

德治与法治的争论是古今中外经久不衰的话题,这本身就表明德治与法治之间无法替代的价值所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被赋予了崭新的涵义。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思想道德体系,促进思想道德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行政伦理建设,普遍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是实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的主要任务。

作者:范履冰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重庆,630031

刊名:天府新论CSSCI

英文刊名:TIANFUNEWIDEA(BIMONTHLY)

年,卷(期):20xx“”(5)

分类号:B82―05

关键词:治国方略德治法治

正方:社会稳定主要靠德治

反方:社会稳定主要靠法治

正方一辩:

谢谢主席,各位好!我方的观点是社会稳定主要靠德治。社会稳定是指整个社会处于稳固、安定、和谐的状态,是多种人类活动综合作用的结果。孟德斯鸠曾说过“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力量,这就是美德。”德治与法治是缺一不可的,但公民道德相对于由其衍生出来的法律而言,对于社会稳定起着更重要的作用。下面我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我方观点。

第一,从作用形式和作用效果看,一方面,德治重在防,强调抑恶扬善,在早期可使法治的效果增加,中后期则可减少治国成本,更重要的是可以让群众安居乐业,是社会长治久安的长效机制;而法治重在治,强调惩恶扬善,是暂时的。另一方面,法治重在调整行为,而德治不仅调整行为,而且还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信仰、内心世界都可提出要求,它不但可以制约人们的公共关系行为,也能制约人们的私人关系行为。

第二,从作用范围来看,德治的覆盖范围比法治广并将法治包括在内。德治涉及到社会活动中的所有领域,大到政治、经济活动,小到家务问题、私人交往等,甚至是那些用政治手段、法律手段都“束手无策”的特殊矛盾。德治可说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对于社会稳定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法治所能渗透的领域是有限的,特别是在一些私人领域。我们常说的“清官难断家务事”,是其中的一种体现。

第三,从社会发展的趋势来看,德治的终极价值取向是“善”,善与法治所追求的“公平”,共同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德治是社会发展的目的,而法治是手段。

第四,从价值层面看,“德治”以善为行为标准,其导向是社会整体的普遍价值和长远价值,它坚持以人为本,强调社会利益为重,要求主体把社会义务放在首位;而法治则追求公平、正义价值,强调个人权利,对社会义务的承担采取于法有据的态度。

综上所述,法治治身,德治治心;法治治近,德治治远;法治禁恶于已然之后,德治治恶于将然之前。因此,社会稳定主要靠德治。谢谢!

反方一辩:

谢谢主席。各位晚上好!对方对道德的一番溢美之言,令人不禁浮想联翩。但是,就在对方陈词的3分钟内,世界又有多少战争、杀人、抢劫啊,而制裁这些罪恶行径,维护社会稳定,难道能靠“道德”二字的感化吗?

因此,我方认为,法律和道德都是规范行为的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但是,社会稳定要以法治为主,德治为辅。

首先,这是由两者的本质特点所决定的。法律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由公安、检察、法院等国家机器保证实施的强制力的行为规则。体现了国家对其成员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的行为要求,体现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和国家安全的责任。通过成形的条文和规章制度,法律能够作为社会成员所遵守的统一、标准依据。

相比之下,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以内心评价机制为基础,既不是由国家也不是社会组织制定的。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凝聚而成的道德,没有明确和系统的表达方式。同时,道德针对的是人的内心世界,很难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而且,道德的实施不是依靠强制性手段,而是通过道德教育的手段,使人们自觉地遵守。

由此可以看出,当罪恶的黑手向我们伸来时,法律就能以其明确性、制度性、威严性对犯罪分子进行雷霆般的打击,保证刑罚的必然性,防止罪行的蔓延。试问一句,如果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和严格的执法措施,仅仅是依靠犯罪分子心中那虚无缥缈的`“道德”二字,公众还有“安全”可言吗?社会还有“稳定”可说吗?世界还有“太平”可享吗?

其次,法律吸纳了道德规范作为基本原则和评价标准。通过立法,使一部分基本、重要的道德制度化、法律化,以法来推进道德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再次,我们并不是为了惩罚而制定法律,法律的制定是为了强化人们心中的道德。当道德被漠视甚至破坏以后,法律能够作为保障社会稳定的盾牌,成为调整社会关系的有效行为规范。

我们热爱法律,崇尚道德,但要维护社会的稳定,应该以法治为主,德治为辅。各位,人类社会从野蛮走向文明,从无序走向有序,从混乱走向和谐,必由之路只有一条,那就是:昂首阔步,高举法律的伟大旗帜。

正方二辩:

谢谢大家,我方一辩已经从多角度强调了社会稳定主要靠德治,下面,我将从法治角度论述我方观点,在观念上,人们从来就对法律有着无言的抗拒,法律一直被强调为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从根源上看,中国的法是君主治民的工具,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王法”,法律本身没有公平、民主的意味,梁治平先生尖锐指出“我们的法律不是法律,而是压制法律的东西’。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法律有什么规定,也不关心它是如何规定的。法律在很大程度上被看成是犯罪、刑罚和不好的东西,只要自己不杀人、不放火,似乎法律就与自己无关,作为国家的主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不知道如何保护,不会告、不愿告、不敢告的情形普遍之极。

在外国人眼里,中国人解决争端首先必须考虑人情,其次是礼物,次之是道理,只有最后才诉诸于法律“。的确,对中国乡土社会而言,国家法还没有走进人心,贴近社会,相反民众对国家法之外的所谓习惯、民俗、伦理、道德等民间规范更感兴趣,更有所偏好和亲赖。可见,在法治进程实施到举步为艰的困境时,德治却逐渐凸现出它对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在中国,德治比起法治来,更容易让国民接受,更容易操作,更容易见效,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谢谢大家!

反方二辩:

谢谢主席!大家晚上好!

对方辩友在强调道德的完美和万能时,其实过于感性,夸大了道德的在社会稳定的作用。

道德调整的多为人的内心世界和思想信念,道德没有明确和系统的表达方式,很难形成一个有效的约束机制。社会稳定需要明确具体的言行准则,而不是含蓄抽象的精神约定。而法制具有明确性、制度性和威严性,法律的基础是理性的,法律通过具体的规则和程序划定个人、群体竞争的跑道,使每个人都有恰当的位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高低贵贱,没有贫富之分,保证了社会稳定。

道德存在理解上的差异性,会影响人们行为的协调一致性。“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道德在不同人的眼睛里面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是非观念,天下必定是非不明;如果天下事非不明,社会稳定从何谈起呢?

道德虽然可以创造淳厚民风,却不能协调复杂的利益分配;道德可以使君子更加彬彬有礼,却无法制止小人兴风作浪。如果没有法律强有力的支撑,善良者将三缄其口,丧尽天良者会变本加厉。道德可以揭示病痛,而无法继续疗救;道德可以明辨善恶,而无法制裁恶行。

最后,请问对方辩友,当您家里被“梁上君子”光顾过了,您是立刻去报警呢,还是等着小偷良心发现再把东西送回来呢?坐而论道,只能独善其身;行而有法,方能兼济天下。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社会稳定主要依靠法制。谢谢大家!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最强烈、最严厉的一种调整器。它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其作用的发挥是以国家机器为后盾的,它的主要功能是惩恶,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们的合法权利。“依法治国”避免了随意性,保障了人民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国家社会生活有秩序地进行,如果现代社会没有法律作为调控手段,不知会乱到什么程度。但是法律不是万能的,它在社会生活中适用范围较小,可以使人们在法律监督范围内不做违法的事,但不能使人有“羞耻之心”。

道德与法律不同的是,它不是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其推行,而是靠社会舆论、人们内心的信念和良知以及传统习惯、思想教育来实现的。道德的主要功能是扬善,通过对高尚道德情操的提倡,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和氛围,抨击和抵制道德败坏等丑恶现象。道德虽没有法律那种强制性,但调整的范围比法律大,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总之,法律是外部强制性的管束,道德是发自内心的自我约束。内外结合,合理地开发利用“法治”和“德治”两种资源,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现在我国的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我们不仅仅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行依法治国,还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实行以德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密切结合,相互促进,必将有力推动和保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胜利前进。

如目前人们思想中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就需要用道德规范来约束。德治以其特有的感召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是实现法治的基本前提和重要条件。

今天我们所说的法治与德治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与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法治与德治有着本质的区别。社会主义法治是建立、维护、实行社会主义道德的法律保障。没有法制作后盾的道德规范往往是软弱无力的,极易导致“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的迷失和错位。所以,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明确指出:“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律。”社会主义德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精神支柱。没有道德作舆论支持的法治,不可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了比较健全和完善的法律和制度,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思想政治素质低,再好的法律和制度也会因为得不到遵守而不起作用,甚至形同虚设。”所以说,仅仅依靠法治,离开德治,便无法建设一个民主、文明、富强的国家。只有德治搞好了,才能推动依法治国。

正方三辩:

大家好:国家一向强调“依法治国”,每年都要制定大量法律法规,法律越来越多,执法越来越严,可是犯罪也越来越多,恶性案件层出不穷,监狱人满为患。而在解放初期,中国几乎法律空白的时候,却曾经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现在,即使装上了防盗门、防盗网,还是不放心。为什么?因为:中国进步了,但是道德却退步了。

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提倡“以德治国”是属于意识形态的“人力资本投资”范畴。虽然,我们也不否定法律的作用,但是道德规范作为长期自发博奕的产物、精神追求,具有更大范围的适用性。例如,有人落水,救还是不救?不救不违反法律,但违反道德规范。张显了人情冷漠,不利社会稳定。例如,有人被抢劫,要见义勇为吗?不见义勇为不违反法律,但人人自保,人人都没有了安全依赖,那社会还能稳定吗?例如,有人随意浪费水电气,并不违反法律,但是不道德,会增加社会能源的日益缺乏,导致社会不稳定。例如,有人不遵守公共次序,乱仍垃圾,随地吐痰,不给老弱病残让位,不排队,不遵守交通规则等等,就算有法可依,但都是执法所鞭长莫及的。人心安定,社会稳定,所有这些都张显了倡导道德是如此重要。

法无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可见“依法治国”的范围是有限的,是治标不治本的,“以德治国”才是根本之道。试想,如果大家都想违法犯罪,那么再多的警察、法院和监狱,也抓不胜抓,关不胜关;如果大家都不想违法犯罪,社会才会真正平安、和谐。所以必须“德治为本,德治法治相结合”,才能标本兼治。

反方三辩:

主席,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

我们热爱道德,崇尚道德。讲道德可以改善民风、民情,影响社会风尚。但是要维系社会秩序主要还是靠法律。对方辩友说的守法美德,其实就是法律的意识深入人心的表现。

社会秩序的维系需要明确具体的言行准则,而不是含蓄抽象的精神约定。道德存在理解的差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是非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高低贵贱,没有贫富之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运用道德如何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以及公平和效率问题。

《教育法》让孩子有读书识字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顾客成为真正的上帝,《婚姻法》“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节目曾播放这样一则案例:天津一女学生在某公园因蹦极致全身瘫痪,公园和娱乐设施公司互相推诿,少女住院治疗费用无人负责。其母痛不欲生,经人提醒愤而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数万元治疗费终于有人掏了腰包,观众无不欢欣。

1、法律具有明确性、制度性和权威性,体现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国家安全的要求,以强制的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道德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凝聚而成,往往没有明全的要求,以强制的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道德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凝聚而成,往往没有明确和系统的表达方式。而且,道德调整的多为人的内心世界和思想信念,很难形成一个有效的约束机制。

2、显然,道道德可以揭示病痛,而无法继续疗救;道德可以明辨善恶,而无法制裁恶行,道德可以创造淳厚和善的民风,却不能协调复杂的利益分配;道德可以使君子更加彬彬有礼,却无法制止小人兴风作浪。而法律在维系社会秩序时,既可以未雨绸缪,也可以亡羊补牢,既可以惩治罪恶,又可以保护良善。

所谓“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律以其保护,预防,惩戒三大功能,稳固地维系着社会稳定。所以社会的稳定主要靠法治。

正方: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我过在社会经济文化的各个方面,基本上完善,那么执法不严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不如人意;另外,法律的位置是什么,到底怎样做到?

反方:执法不严显然是个职业道德的问题,法律职业道德与一般的社会道德相比,它的许多内容是以一定的具体规范来体现出来,违反规定要负相应的责任,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法律职业道德某种法律规范;维护社会稳定需要有章可循,你们的道德怎样制定一个具体的规定来维护社会稳定。

正方:人无欲则加,对于某人的个人利益是内因,内因决定外因,内因决定事情的发展,有道德的人可以自觉的遵守社会公德,不因恶小而为之,不因善小而不为,不损人利己,这就是道德的作用啊,不废一兵一卒,维护社会稳定,法律分为公安机关,检查机关,成本高,效率低,而道德外围宽,成本低效率高。

反方:请对方辩友不要一再强调成本的问题,对方辩友一再强调道德教化的问题,如果道德教化作用如此广大的话,东郭先生已经够仁慈了,可结果呢,他差点被狼吃掉。

正方:对方辩友刚刚说到,之所以有违法犯罪贪官污吏,他们虽然是受过道德教化,但他们仍然对道德有疑障,所以才会有道德问题。

反方:请对方辩友注意,法律的职业道德已经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只能法律来解决,当然是道德解决不了的。

正方:如果说法律难道能解决问题吗?如果大家都想犯法,那么再多的警察法院又有什么用呢;只有大家都不想犯法,大家才能真正的平安,难道你要选择前者吗?

反方:对方辩友所谓的教化是对有良知的人,对于禽兽不如的人你如何来教化?

正方:我想他们并非禽兽不如的,只是道德的沦丧,他们才会这样子,我建议你们不要把所有人都想成禽兽不如的。

反方:对方辩友已经承认了,在物欲的社会里有道德沦丧的人,那么这部分人要怎么去解决,当然要靠法律去解决。也就是现代社会的问题当然要靠法治。

正方:法律只能解决标的问题,不能解决本的问题,我们今天所说的对人民的,也包括对共产党、对公安局的,因为他们是法律的执行者,法律治国的参与者,他们是道德教育的重要范畴,我们更不能放弃这部分人。

反方:我们并不是说法律是治标,道德是治本,请对方辩友告诉我,有哪个国家哪个地区它的社会稳定是靠道德来维持的。

正方:当然有,你们说法律要符合道德标准…马克思说,全世界最后一个社会就是共产主义社会,也就是意味着无阶级,无阶级那里还需要法律啊!(掌声)

反方:对方辩友认为全部以道德来维持是一种很理想的状态,我们社会现阶段的稳定要靠法治。

正方:大量官员腐败的报道屡见不鲜,试问在中国社会,法律和权力的关系是什么,法律能有效的约束权力吗,法律如何来解决腐败问题?

反方:有那些国家是要靠道德来维持的呢?

正方:比如说印度,它就是主要靠道德教育,社会犯罪率很低,而崇尚法律的美国,社会犯罪率却很高。我们所说的道德教育,不仅包括信仰,信仰包括什么,不仅有共产主义信仰,也包括其他一切信仰。只要是倡导真善美的道德标准,我们都应该支持,这就是我们的道德标准。

反方:对方辩友,法律越完善,犯罪的暴光的几率就越高。

正方:对方辩友还没有告诉我,在中国社会,法律和权力的关系是什么,法律能有效的约束权力吗?

反方:那我要问对方辩友了,那些贪官污吏最终要怎么去解决呢?还不是要靠法律来制裁他吗?(掌声)

正方:当道德没有办法约束一个人的时候,当然要靠法律来辅助。

反方:如果每个人都要靠自己的道德标准来解决问题的话,天下必定会是非不明,那社会稳定从何谈起!

正方:虽然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的人,自己的东西,有自己的信仰,倡导好的信仰。

反方:正是在强调法制后,才提出以德治为辅。

正方:对方辩友要注意,虽然法制没有取得好的效果,所以才提出德治,德治才能长治久安……

反方:所以法制为主,德治为辅啊。

正方:德治是我们所追求的最后境界,我们当然要不遗余力的实现它,能抓到罪犯吗?广州日报报道,因为群众的举报,公安机关顺利的抓到罪犯嫌疑人。

反方:如果说社会的稳定需要道德,那么维系社会稳定的名义是什么呢,当然就是人民,我们都是人民,当然最后还是要靠法律来维持的。

正方:请问对方辩友,法律的法是否会自行其效,法律是否会自动惩恶扬善。

反方:那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大义灭亲符合道德啊,如果每个人都做了坏事,都要母亲来教的话,天下早就乱拉。

正方:大义灭亲在古代和现代的含义不一样。……你可以把他送上法庭,我们在社会的长治久安下靠我们学习社会的……这才是最重要的。

反方:对方辩友已经提到了大义灭亲要送到法庭,你为什么不用道德来教化他。

正方:我们从小就已经对他进行道德的教化,但当道德不起作用时,当然要法律来参与。

反方:对方辩友已经提到了道德教育不了要靠法律来解决。也就是说社会的稳定最终要靠法律。

正方:道德是我们永远强调的一个话题,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含义,但总的来说道德是把人们向好的方向引导。

反方:封建社会残留下来的的道德含义化,……那男尊女卑等等就是道德吗?

正方:惩恶扬善,向好的方向引导,

反方:为什么说你的道德好,我的道德就是坏的呢。

正方:这是全体社会所共同选择的。

反方:我们是强调法制为主,德治为辅,并没有否认德治啊。

正方:我们也不是不承认法治啊!(笑声)

反方:当有人来破坏公共秩序时,你们的道德如何来惩治?

正方:当有人随地吐痰时,破坏了社会秩序,难道你们的法律一定要把他送上法庭吗?

反方:当出现假烟假酒时,你们的道德如何来惩治呢?

正方:假烟假酒正是因为道德的沦丧次会出现,所以我们要对他们进行道德教育,而法律只是一种手段……

反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候,我们指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宪法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道德呢?

反方:我们今天讨论的是社会的稳定,社会的稳定必定要靠国家来维持,所以必定要有法律。

反方:对方辩友说只有道德才是未雨绸缪,我方不敢苟同,法律也照样可以未雨绸缪。

法治与德治的调和

一、法治治外,德治治内,二者具有互补性。

法律与道德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服务的,由于两者之间各有独特的地位和功能,它们之间有着很强的互补性。依法治国是外在的,从外面的力量、从强制的角度来规范人的行为的话,以德治国就是从内心、从人的素质上要求来自觉地遵循这些规范,如果这两个相辅相成精神文明建设会搞得更好。法律的实施依然需要道德的土壤,当整个社会迷信市场作用的时候,互助精神在法院的司法判决中无法体现。处于弱者的消费者面对一个又一个貌似公正却完全不同的判决无所适从。我们不缺少市场的理念,也不缺乏对法律的关照,我们缺少道德的支撑。

法治和德治的边界(上)

[内容摘要]按亚里斯多德对法治的定义,法治必是良法之治。在这个意义上,法治即德治。但我们却往往在不同于法治的意义上使用德治一词,这就引出了如何确定它们的边界问题。当前理论争论和道德实践中的种种问题都与两者的边界不清有关。法治和德治的边界体现为三个方面:法治和德治都是人治,但法治是众人之治,德治则是精英之治;法治和德治都是治国方略,但法治是程序之治,德治是人情之治;法治和德治既治民又治官,但法治重在治官,德治重在治民。

[关键词]法治德治边界亚里士多德说过一句名言: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版,第199页。)显然,制定的良好的法律也就是具有道德合理性的法律,也是内含着平等、正义、自由等道德价值的法律,推行法治也就是促进这些道德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法治本身就蕴含了道德的追求,法治即德治。但我们却往往把德治和法治看作内涵不同的两个词并列使用,这就引出了如何确定它们的边界问题。当前理论争论和道德实践中的种种问题都与两者的边界不清有关。

一、法治和德治都是人治,但法治是众人之治,德治则是精英之治

从社会治理的主体都是人这个角度来看,无论法治还是德治都是人治。他们的区别仅仅是法治是众人之治,而德治在与法治相对应的意义上,强调的是有良好德性者的治理,因而是精英之治,是少数人的治理。

法治是众人之治的观念可谓源远流长。亚里斯多德不同意他的老师柏拉图的人治主张,主张法治。原因就在于,即使统治者是最好的贤人也不能消除私人情欲,在执政时也难免引起偏见和腐败,而法治在本质上是众人之治。法治是以民主共和为基础的,民主共和制有助于消除危及城邦幸福与和谐的某些个人的情欲或兽欲,因为群众比任何一个人更可能做出较好的裁断,多数群众与少数人比较不易腐败。可见,法治的提出就蕴含了众人之治的观念。

在社会契约论者那里,也大多主张法治是众人之治。卢梭基于社会契约的观念看待法治。认为依契约成立的法治国家,法律只不过是社会结合的条件。服从法律的人民就应当是法律的创作者;规定社会条件的,只能是那些组成社会的人们.(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52页)因而我们无须再问应该由谁来制定法律,因为法律乃是公意的行为;我们既无须问君主是否超乎法律之上,因为君主也是国家的成员;也无须问法律是否会不公正,因为没有人会对自己本人不公正;更无须问何以人们既是自由的而又服从法律,因为法律只不过是我们自己意志的记录.(同上)洛克在《政府论》中提出立法权是来自人民的一种委托权力,是指享有权利来指导如何运用国家的力量以保障这个社会及其成员的'权力,只有人民才能通过组成立法机关和指定由谁来行使立法权。(洛克:《政府论》(下),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88-89页)

孟德斯鸠也主张在民主政体中,立法权应归于人民,因为在一个自由的国家里,每个人都被认为具有自由的精神,都应该由自己来统治自己,所以立法权应该由人民集体享有;(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58页)总之,法律的统治不是一种自然力,而是一种道德力,它是建立在人民的同意的基础上的。社会契约论的主张成为18世纪法国和美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纲领,人民的同意作为政权的合法性基础,也就是法治的基础,打破了神权与强权统治。把人民的同意作为法治的基础在当代社会已成共识。哈贝马斯就认为没有民主就不会存在真正的法治国家,一种法律制度,只有在人民本身成为法律的主人的时候,才具有合法性。没有民主基础上的法律就谈不上真正的法治国家。换句话说,如果是在个别统治者

德治是基础法治是目标

通过对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内涵的分析可知,以德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依法治国是当下我们要追求的首要目标.要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两者的关系,使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同时,要准确地理解德治与法治的含义,避免片面强调法治或德治.

法治和德治的边界(下)

三、法治和德治既治民又治官,但法治重在治官,德治重在治民。

法治和德治的对象是社会关系和社会成员的行为,既包括了作为社会的管理者的官,也包括了一般的社会成员民,但两者的特性和功能的不同决定了治理对象的侧重点不同,具体说来,就是法治治官,德治治民。英国法学家拉兹认为,就字面而言,法治(Theruleoflaw)意味着法律的统治(theruleofthelaw)。从广义上说,法治意味着人民应当服从法律,接受法律的治理。但是在政治理论和法律理论上,法治应作较为狭窄的理解,即它是指政府应受法律的治理,遵从法律。这个意义上的法治理念常常被表达为'政府由法律而非由人来统治'.人们一使用这一词语,它的模棱含糊就显现出来了。

法治治官的思想也是古已有之,但其明确而系统的表述则是近代思想家的三权分立及司法独立的理论。在其一系列著作如《波斯人信札》(1721)、《罗马盛衰原因论》(1734)《论法的精神》(1748)中阐述了权力制衡理论,颂扬了法治治官的精神。孟德斯鸠的理论有三大特点:第一,强调了司法独立;第二,阐述了制衡原理,即以权制权的思想;第三,指出任何政府都有腐化的必然趋势,使分权制成为西方各国的一项带有普遍性的宪法原则。孟德斯鸠认为每一个国家有三种权力:(一)立法权力;(二)有关国际法事项的行政权力;(三)有关民政法规事项的权力,(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55页)公民的政治自由是建立在分权制政府的基础之上,政府拥有的'三种权力应由三个不同的机关来行使,它们既彼此独立,又相互依存、制约。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

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如果同一个人或是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个机关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权、执行公共决议权和裁判私人犯罪或争讼权,则一切便都完了.试想同一个机关,既是法律执行者,又享有立法者的全部权力。它可以用它的一般的意志去蹂躏全国;因为它还有司法权,它又可以用它的'个别的意志去毁灭每一个公民!(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156页)显见,孟氏对分权及司法独立的必要性作的深刻论述,意旨就在于克服权力的恣意。法治就是通过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的制度设置来制约权力,而官员是权力的人格化,故法治权就是法治官。除了孟氏之外,象卢梭、罗伯斯庇尔这样的人民主权论者也不同程度地看到了对权力限制的意义,法国大革命的成果之

论法治和德治的现实统一

在法治和德治关系问题上,必须认识到法律的道德性和法治的道德承诺、权力定位之难题以及法治在道德重塑上的`任重道远,才能努力探索适应时代要求的治国方略的实现形式.

李建光,LIJian-guang(广西民族学院,政法系,广西,南宁,530006)

浅谈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试论德治与法治的关系

以德治班与以法治班优秀作文

当然,两种“治”法都有优缺点,最好的方法就是兼而有之,既以“法”立度,取得班级的整体规范,又能以“德”服人,以情动人,以行化人,做到“法”而不僵,“度”而有度,这样,班级也才能既有体统又有暖情,方为善。

试论德治与法治的内在统一性

德治和法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德治为法治奠定良好的主体基础,法治为德治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二者内在统一于塑造人的思想和行为,统一于培养社会主义”四有“公民的实践.

穆丽霞(石油大学,华东,政法系,山东,东营,257061)

德治还是法治-不可回避的选择

德治和法治不是同一个层次上的概念,从本质上看它们不能并列.能够跟”法治“并列的概念是”人治“.在把”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并提的时候,首先让人误解的是法治,因为它混淆了”以“和”依“的本质区别,等于把法治又降低到了”以法治国“的.水平.同时,”以德治国“也进一步暴露出我们对道德的本质和功能的错误理解.治国的根本原则只能是一个.如果在法治之外再提德治,那么这种德治就只能意味着人治,等于承认和鼓励法外执法.所以我们今后不宜再提以德治国,而要提”在依法治国的前提下加强道德建设“.

孔子的德治思想与中国当代法治

本文通过阐述孔子德治思想的内容、基础及孔子的德治思想与当代价值,旨在说明孔子的德治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对中国的`政治实践与法治建设仍然具有可借鉴的精神性价值;在此基础上还进一步阐述了传统”德治“、当代”德治“及当代”法治“之间的逻辑关系.

THE END
1.昨天老友赛有辩题法律审判之外的道德审判来自汪有昨天老友赛有辩题“法律审判之外的道德审判是否是正当的”。原则上我支持正方(这条长微博借鉴了很多正方花花少年队的赛前讨论)。 法律审判,少数情况会有两个后果:放过坏人、罚了好人。 在好的情况里,这不https://weibo.com/1959830294/KgZaJfUxm
2.道德法庭审判会作文7篇(全文)三、深化审判方式改革,提高办案水平 道德审判会 第3篇 大森林里有一个和谐的动物王国,狮子国王和他的臣民在这里快乐地生活着。 可是,最近大家发现王国里有一些瓜果皮核,狮子国王派人明察暗访,了解到这件事是猴子干的。狮子国王听说后想:像这种行为如果不加以制止的话,王国里美好优雅的环境势必会遭到破坏。该怎么https://www.99xueshu.com/w/fileycksu284.html
3.法律审判之外的道德审判不是正当的一辩稿(第二版)我方需要强调的是,审判不同于批评,评价,它是绝对权力的拥有方施加的判决。如法律诉讼在法律绝对权威的保障下才能叫做审判,而老师指出学生的错误,叫做批评而不叫做审判。我方判断是否正当的标准为,在法律审判之外,道德审判的过程中能否做到尊重客观事实并且遵守公共秩序。我方认为不能,理由如下。 本文只显示部分辩论稿,http://bianlunba.cn/post/11116.html
4.正义与非正义(精选十篇)这是因为法律作为确认利益归属和行为定性的权利, 就会产生于伦理正义发生相互呼应或者相互抵触的关系。一般情形下, 法律的正当性正是伦理正义所指向的要求, 比如说公民的人生权, 当该权利受到侵害时需要得到法律正义的追究责任, 这也是伦理正义道德的要求, 倘若该等权利得不到伸张或被人灭失, 无疑相关的人会被称为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yjc7313.html
5.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2002C.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忠实于宪法和法律,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的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来自法律规定之外的影响 D.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应当独立思考、的自主判断,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5条规定:“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当避免受到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的不http://www.yuloo.com/news/180884.html
6.田宏杰法律与道德:正义的法哲学及其发展内容提要:正义的概念和范畴,在持不同理论立场的思想家眼中呈现出不同的样态,引发了人们对正义是否是一个值得法理学研究的对象这一问题的深刻思考。瑞特纳帕拉(Suri Ratnapala)通过对法律是什么、为何以及如何遵守法律的法哲学演进的梳理和追问,独创性地区分“依法的正义”和“法律的正义”两种概念,对于法律与道德以及http://www.law.ruc.edu.cn/home/t/?id=57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