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不需要服从任何人,只服从法律那么,他就是自由的,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和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愿意放弃自由来换得保障的人,既得不到自由,也得不到保障。
人们之所以常常不赞成任由市场自发地起作用,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原因乃是人们无力想象离开了审慎考虑的控制以后,如何能够从他们对于业已确立的各种制度的价值所进行的令人尊敬的和值得称道的研究工作中,获得了诸多对我们理解一个自由的社会来说具有真正贡献的精辟洞见达致某种必要的平衡。
人绝不可能攀登得比他并不知道要去的地方高。
O.克伦威尔(OliverCromwell)
当下,在那些有识之士中,大凡珍视个人声誉的论者,只要论及进步,都会极谨镇地在该词上加引号。然而,在过去的两个世纪中,先锋思想家的一个特征,却是对进步的助益性笃信不疑,当然,此后的情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笃信进步的信念也渐渐被认为是一种思想肤浅的象征。尽管世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芸芸众生仍将他们的希望寄托于持续的进步,但是知识分子却已普遍对是否存在这样一种持续的进步提出了质疑,至少对进步的可欲性提出了疑问。
但是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如果我们对于时下流行的种种打破进步幻想的观点只做轻描淡写的处理,那亦将不无危险。从某种意义上讲,文明便是进步,而进步即是文明。维续那种我们知道的文明,须取决于那些在有利的条件下会导致进步的诸种力量的运作。如果说进化并不一定会导向较佳境况是正确的话,那么同样正确的是,没有那些促成进化的诸种力量,文明以及我们所珍视的一切事态(亦即那些将人区别于动物的绝大多数事态)也将不复存在,或无力长久维续。
即使在那种最刻意探求新知识的领域,亦即科学领域,也无人能预见其工作的各种后果。事实上,人们已日益认识到,甚至那种试图将科学的目标刻意设定为达致实用性知识(即达致那种人们能够预见其在将来的效用的知识)的努力,也可能滞碍进步。进步,依其性质,是不可能被计划的。在我们旨在解决某个具体问题并已经掌握回答这个问题的基本答案的特定领域中,我们或许有理由说“我们在计划进步”。但是,如果我们把自己的努力仅限于实现那些现已可见的目标,如果新的问题也不再持续产生,那么我们很快就不用再做什么努力了。只有探索进而认识我们未知之事物,才会使我们变得更聪明。
然而,探索我们未知之事物的努力,也常常会使我们大为沮丧。尽管进步在一定程度上在于实现我们所为之努力奋斗的事情,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将喜欢由此而产生的所有结果,亦不意味着由此而产生的所有结果都是有助益的。而且,由于我们的希望和目标在进步进程中也会发生种种变化,所以有关由进步创造的新的事态乃是一更佳事态的说法是否还具有明确的意义,也就颇令人怀疑了。虽说进步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人们对自然的认识和支配力的累积性增长,但是它却并未因此而认定新的事态就一定比旧的事态更能满足我们的需求。我们的乐趣可能只在于实现我们始终为之努力奋斗的事情的过程之中,而对此一结果的确实拥有,则可能不会使我们产生多少满足感。如果我们不得不止于当下的发展阶段,那么我们是否就比我们止于百年前或千年前具有更多实质意义上的幸福呢?坦率而言,此一问题很可能是无从回答的。
然而,无论对这一问题做出什么样的回答,都无关紧要。此处紧要的是人们是否能够成功地达致每一时刻似乎都可能达致的事态。人类智识得以证明自己者,并非昔日之成就,而是当下生活中的努力和为未来所做的奋斗。进步乃是一种为运动而运动的过程,因为人们正是在学习的过程中以及在习得某些新东西所产生的结果中,享受着人类智能的馈赠。
我们所期望的经济的迅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讲,似乎都是上述那种不平等现象的结果,而且如果没有这种不平等,似乎也不可能实现经济的迅速发展。以这样一种高速率推进的进步,不可能以一种齐头并进的平均发展的方式加以实现,而必须以一些人先发展,另一些人继而跟进的梯队发展方式来加以实现。这样一个道理之所以常常为人们所忽视,乃是因为我们习惯于将经济进步主要视之为更多商品物资的积累。但是,我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至少在相当的程度上也要凭靠我们在知识上的增进,因为这种知识的增进不仅能使我们大家消费更多相同的东西,而且还能使我们享用不同的东西,而且常常是那些我们在早些时候甚至并不知道的东西。虽说收入的提高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资本的积累,但却有可能更依赖于我们不断习得的知识,因为正是知识,才使我们得以用一种更为有效的方式去运用我们的资源,并使我们不断地开拓出资源的新用途。
知识的增长之所以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乃是因为新知识的用途是无限的(只要我们不以垄断的方式人为地造成知识的稀缺),尽管物质资源始终处于稀缺状况并不得不被保留于有限的用途。知识一旦被获致,便会被无偿地用以服务于所有的人。正是通过知识这种无偿的馈赠(尽管这种知识是社会中的一些成员经由种种实验而获致的),普遍的进步才具有了可能,亦即先行者的成就促进了后继者的发展。
在上述发展进程的任何阶段,始终存在着这样一种境况,即尽管我们已经知道许多东西的生产方法,但是其生产成本却仍然太昂贵,所以只能提供给少数人享用。在早期阶段,这些东西的制成,须耗用大量资源,其价格也往往会高出个人全部收入之平均分配的份额的许多倍,所以这些产品只能为少数有能力从中获益的人享用。“在一新商品成为一种公众需要并构成一种生活必需品之前,通常只是少数人的玩品。因此,今日的奢侈品乃是明日之必需品”。再者,新东西之所以常常会被越来越多的人使用,完全是因为它们一度曾是少数人的奢侈品。
如果我们这些生活在较富有国家的人,能够在今天给大多数人提供不久前在物质上还不可能如此大量生产的商品和便利设施,那么这在很大程度上讲乃是这样一个事实的直接结果,即它们最初只是少数人方能享受的奢侈品。大凡舒适家庭居室中的便利设施、交通及沟通之便利工具以及娱乐和享受之便利设施,最初都只能小批量生产,但是,正是在这种小批量的生产中,我们逐渐学会了用少得多的资源去生产它们或与其类似的产品,进而能够向绝大多数人提供这些物品。富有者购买此类新商品的费用,有一大部分被用来支付试验新商品的费用(尽管富有者的目的并不在于此),而作为这一进程的结果,这些物品便可以在晚些时候为贫穷者所享用。
上文所述的重要之点,不仅在于我们逐渐学会了以廉价之方法大规模地生产那些我们先前只知道以昂贵的方法少量生产的商品,而且还在于唯有从先行者的角度出发,我们方能拓展出后继者的种种欲求和种种可能性,这是因为在大多数人有能力追求一些新目标之前,少数人早已选定这些新目标并已经为之实现而努力了。如果少数先行者在既有的目标业已实现后所欲求的新东西很快就能为其所享用,那么那些将在此后20年或50年中给大众带去这些商品的种种发展,就势必会受到那些已然能够享用它们的少数人的观点的指导。
上文所述的不平等现象,在我们看来乃是一可欲的现象,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进步的前提下,这种不平等究竟在何种程度上才能被视作合理,实际上并不存在一个可行的判准尺度,当然,我们不希望见到个人的境况由武断的意志来决定,也不愿意看到权力者根据个人意志将某种特权授予某些特定的人。然而,那种认为某些人太过富有或者认为某些人的进步远远大于其他人的现象会对社会构成威胁的观点,在何种意义上可被视为确当,亦很难有定论。如果先行者与后继者之间在发展速率方面的距离太大,那么提出上述问题或许还有些道理,但是,只要社会分层持续存在而且收入金字塔的每一台阶都以某种合理的方式为人们所占据着,那么我们就很难否认贫困者或弱势者会在物质上受益于其他人先行致富这一事实。
那些反对我们主张的观点乃源出于下述误解,即那些领先者占有了对某些东西的权利,而根据此一权利,他们独享了原本可为大众所享用的东西。如果我们只是从如何重新分配由过去的进步所达致的成就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而不是从我们这种不平等的社会所促成的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考虑问题,那么这种反对观点就是有道理的。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一些群体先于其他人而发展的现象,显而易见,实有利于后进者,同理,如果我们能够以极快的速度汲取或利用较为先进的知识(这些知识乃是一些在某一先前不为我们所知的大陆上的其他人士在更为良好的境况下获致的知识),那么我们一定会受益无穷。
在这一方面,最值得我们牢记的有两点:一是能够使一个国家在此种具有世界性的发展中起领导作用的因素,乃是其在经济上拥有最为发达的阶层,二是试图经由主观设计而铲平贫富阶层之间差距的国家,定将断送其在这种世界性发展进程中的领导地位,大不列颠所显示之悲剧便是此一方面的一个范例。在此之前,大不列颠的各阶层曾因下述事实而获益,即具有悠久传统的富有阶层所要求的乃是具有高品质和高品位的产品,而这恰恰是他国所不及的,因此英国逐渐能够向世界其他国家提供其产品。然而,英国的领导地位,后来却随着那个在生活方式上为他国模仿的阶层的消失而丧失了。英国的劳动者用不了多久就可能会发现:一是他们之所以在过去能从其社会中获益匪浅,乃是因为在他们的社会中有许多成员都比他们富有;二是英国的劳动者之所以在过去比其他国家的劳动者领先,部分原因乃是英国的富有者同样比其他国家的富有者领先。
就未开化国家的状况来看,每一位公允的观察者都可能会承认,只要其全民仍处于同等低下且停滞的生活水准,其地位的改善就不会有什么希望,因此其发展的首要条件乃在于他们当中的少数人应当较其他人先行发展起来。然而,颇为奇怪的是,竟然大多数人都不愿意以同样的方式去看待较发达的国家中与此类似的问题。当然,如果一个社会只允许操握政治特权者发展,或者先行发展者能获致政治权力并运用此一权力去阻碍他人的发展,那么它就不可能比平均主义的社会为优。但是,我们必须强调的是,所有旨在防阻少数人发展的阻碍因素,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实际上也是阻碍所有人进步的因素,而且这些阻碍因素也并不会因为它们能满足大众一时的情绪而减少其对大众真正利益的侵损。
当然,上文所述只是致使许多人对物质迅速进步的价值持怀态度的一个原因,甚至有可能不是最为重要的原因。我们还必须承划我们尚不能断言大多数人对进步的所有结果甚或大部分结果都持迎的态度。在多数人看来,进步乃是一非自愿的事情,它虽说给他们带来了许多他们所欲求的东西,但却也迫使他们接受了许多他们根本不想要的变化。关于参与进步进程的问题,个人毫无选择的余地唯有参与一途可循。进步虽说给人们提供了新的机会,但同时也剥夺了许多他们所欲求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往往是他们最感亲切者和最为重要者。对另一些人来讲,这种进步纯属一悲剧,而那些倾向于依赖昔日进步之成就而生活但却不愿意参与进步之未来进程的人则认为,这种进步与其说是一种福音,不如说是一种灾难。
这些人必须屈从于种种变化,而这便是进步的部分代价。这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不仅是大众,而且从严格的意义上讲是每一个人,都被文明之发展而引人了一条并非出自其自身选择的道路。如果大多数人被要求对进步所引发的各种变化发表他们的意见,那么他们很可能会希望消除进步的许多必要条件和许多不可避免的后果,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做法最终会扼杀进步本身。此外,我还听说有这样一种观点,即多数经由审慎思考而做出的投票决定(与某个统治精英做出的决定不同),可以裁断是否应当做出这类牺牲或做出哪类牺牲,以实现自由市场社会所能达致的更好的未来境况。然而,这绝不意味着人们实际欲求的大多数东西的实现,可以不依赖于这种进步的持续性发展。我们必须认识到,如果这些人有能力做到这一点的话,那么他们很可能会通过阻止那些他们并不即时同意的后果的发生而终止这种进步的持续性发展,而这最终会致使人们的大多数希望无从实现。
尽管从表面上看,当下有两种类型的文明似乎正在彼此竞争,以赢得世界各国人民的依归,然而事实却是,这两类文明对大众肝做的允诺,以及它们所提供给大众的便利条件基本上是相同的。虽说自由国家与全权性国家都声称其各自的方法在满足人们的欲求的方面将比对方的速度快,然而这个目标本身在他们看来却一定是相同的。这二者间的主要差别在于,只有全权性国家会明确认为自己知道应当如何获致那种结果,而自由世界只有通过其往昔的成就来表明这一点,因为就西方世界的性质而言,它们无力为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任何详尽的“计划”。
但是我们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说西方文明的物质成就激发了他者的远大抱负,那么它们同时也给予了这些人以一种新的力量,亦即那种在他们认为没有获得其所应得者时摧毁这种文明的力量。由于有关各种可能性的知识要比物质利益传播得快,所以当今世界上有很大一部分人会在种种可能性未得到实现的时候深感不满,而这种不满却是他们往日所没有的,更有甚者,他们还会据此决定主张要求那些在他们看来是他们的权利。这些人一如任何国家之贫穷者所错误认为的那样,坚信他们的目标可以通过对既有的财富做再分配的方式而得到实现,而且他们还经由某些西方思想的启示而更坚定了此一信念。随着他们力量的增强,他们便会在财富增长不够迅速的时候强行实施再分配措施。然而,这些会降慢领先者发展速率的再分配措施,必定会导致这样一种境况,即次一轮的改善将不得不更依赖于再分配措施,因为经济增长所提供的东西愈来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