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于核心素养的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意义
(一)教学目标的要求
(二)教学有效性的标准
二、基于核心素养的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策略分析
(一)以学生为中心,创设教学情境
(二)利用微课展开小组合作教学
(三)通过生活化素材的利用,融合法治案例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新课改的教育背景下,对学生的核心素养进行培养既是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学生全面发展的必要内容。对此,作为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教学内容,初中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应该在对核心素养的教学要求进行贯彻和落实时,紧跟时展的步伐,对课堂的教学模式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如此方能在学生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和法治观念的培养中,强化其道德素质和法治意识,才能在增强学生核心素养的同时,实现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柳士功.基于核心素养的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探究[J].文理导航(教育研究与实践),2020(5):51.
[2]吴淑珍.核心素养背景下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有效性策略探究[J].考试周刊,2020(42):127.
(山西工商学院基础教学部山西太原030006)
内容摘要:创业法制教育可以为大学生创业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有效降低创业风险。完善创业者素质评价体系,构建科学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探索开放、多元、参与的教学模式及营造法治民主的校园文化氛围是加强大学生创业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创业法制教育法律素质
2010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标志着我国创新创业教育进入了新时代。笔者认为,在创业教育中,加强法制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大学生创业法制教育的重要意义
[1]谢育敏.创业教育视野下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之思考[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12年10月,第33卷第5期.
[2]曾朝夕,王卓宇.当前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对策[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2(11).
[3]艾红梅,刘荣华.高校就业法制教育“335”模式探究[J]教育与职业,2012(3).
一、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原因
目前,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不容乐观。在校园里诸如打架斗殴、偷盗赌博、诈骗恐吓等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部分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中职学生身心发育尚不成熟。中职学生的年龄大多在16岁至18岁之间,各种心理活动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和盲目性,渴望独立的心理,喜欢独立思考却又经验不足,情感强烈又不稳定,易激动、情感强烈,易受外界影响,如果引导不当则容易误入歧途。
2、在校期间普法教育薄弱。中职学生教学计划中,只有第一学期有《道德与法律》课程,学时少,内容少,且教材内容滞后,法律条文多而适应学生特点的案例少,学生不喜欢学习。平时进行的一些普法手段过于简单、流于形式,法律宣传力度不大。
3、部分学校的法治环境差。受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人为治校多于依法治校,个别领导和部分教职工家长作风严重,素质不高,学生权益受侵害的事实客观存在。
4、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近年来,中职学校的学生受社会不良影响很大,个别学生与校外闲散人员相互勾结,打架斗殴、抽烟喝酒、赌博讹诈、沉溺网络游戏,严重地败坏了校园风气。
二、加强中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必要性
良好的法律意识是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职业教育不应该仅是传授职业技术和技能的教育,更应该是注重思想道德素质以及宣传法律知识的教育,教会学生怎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1、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学生无疑是主力军。他们的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进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对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实现我国在新时期的奋斗目标和总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法律意识的培养是贯彻教育方针、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中等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和基本技能,基本技能是以综合素质的提高为前提的,综合素养最重要的就是遵纪守法。因此,提高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就成为了中职学校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也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3、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加强学生管理最有效的措施之一。一些学生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该行为的社会后果缺乏清醒的认识,因而很难对法律产生敬畏感。如果我们将教学和管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律对社会行为的约束作用,寓管理于教学中,使法律教学成为学生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必将为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加强中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几点建议
为提高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中职学校要适当增加法制、思想道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可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参观法制图片展览,旁听法庭审判,邀请表现好的犯人现身说教等形式,以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和政治思想觉悟。
2、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在教育方法和策略上,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给予学生足够的关心和爱护,注意学生的心理活动,改进教育方法,不歧视有问题的学生,要积极引导他们克服缺点,改正错误。还要组织一些责任心强、学生信任、懂心理学的教师开展一些心理咨询活动,及时消除一些学生的不良心理。
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培育
当前,随着法治国家建设的快速推进,新形势对劳动者法律素养的要求越来越高。高职院校作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既要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和过硬的道德品质,还要培育学生较高的法律素养。然而,目前高职院校对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不尽人意,不能适应新环境对技能型人才法律素养的要求。高职院校需要认真分析总结现行培育模式,立足时展要求,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重要性,用创新的思维推进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培育改革,着力培养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全面提升学生法律素养。
一、法律素养的含义
一个人的法律素养如何,主要是通过其法律意识以及掌握、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表现出来的。法律是现代社会治理的主要手段,法治也成为现代文明的标志和重要推动力量。伴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法律日益走近和深入到普通百姓的生产生活,法律素养已然成为现代社会公民必要的基本素质[1]。
二、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现状和问题
(一)调查问卷及统计。笔者对在常5所高职院校已经上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生进行随机调查,发出问卷2000份,收回有效答卷1892份。其中,学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后就法律基础知识方面是否有收获?13%的同学回答收获很少甚至没有收获,79%的学生回答略懂一些,意义不大,原因是不感兴趣,理论性又太强,在回答有收获的8%的学生中,主要收获是法律意识得到强化;问是否有必要重新开设《法律基础》课程,91%的学生认为有必要,需要全面普及基础法律知识;问当遇到纠纷时,你首选的解方式是什么?72%的同学选择找熟人找关系,原因是觉得有熟人有关系好办事;问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有什么不同?41%的同学回答基本正确,也有一部分同学根本不知道如何区分;问到一起校园电脑失窃案,案发后盗窃者将电脑归还本人,此时盗窃者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22%的同学认为盗窃者不需要负任何法律责任,因为盗窃者已经将物品归还给失窃者,盗窃者没有获得任何非法利益;被调查者中,83%的同学希望有机会到庭审现场感受法律的威严。
四、提升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策略与方法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职院校人才培育目标已经定位为:“培育高素质、高端技能型人才”。而作为“高素质”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律素养教育必然不可缺失,针对这一要求,笔者认为,主要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提高对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重视程度。当前,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来完成。该课程是根据中央16号文件精神和高校思想政治课改革2005年方案的要求,由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大学生法律基础》合并而成。新课程中法律部分的内容没有压缩而课时却有减少,由于高职院校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强调而忽视了学生的法律素养,对于该课程有一定实践教学的新大纲要求,在课时设置上形同虚设或者是流于形式。在有限的课时内,教师只能局限于讲授一些法律基础知识甚至法律概念,这直接导致学生法律素养的“营养不良”。因此,高职院校要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课时、经费投入、教师队伍上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从源头上治理“营养不良”病症。
(三)培养职院校学生法律信仰摈弃“人治”思想。在“人治”思想的影响下,学生对法律产生不信任感。我们不得不承认目前我国的法制建设尚不完善,但我们有理由坚信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一直是并且一定会持续走向完善。所以,我们要教育学生:作为社会的普通一份子,我们肩负着一份社会责任,也许我们不能直接参与立法、司法、执法的过程,但是我们有责任使用法律,也许选择“更不经济”的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对个人是损失,但对社会进步是有着正面、积极意义的。也即我们必须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体在对社会法的现象的理性认识的基础上油然而生的一种神圣体验,表现为主体期盼、渴望法律能带来公正、秩序和安宁,并以诚挚的心怀来接受法律、相信法律、实践法律[4]。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5]。我们应该提高自身的道德站位,只有人人都“信法”,摈弃“人治”思想,推动法制改革进程,社会才会早日实现“法治”。
总之,通过思想上重视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行动上完善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方式,培养高职院校学生树立法律信仰,全面提升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满足社会经济法制化对人才法律素养的要求,实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
[参考文献]
[1]陈雅凌.法律素养是现代公民的必备素质[N].人民法院报,2012-02-05.
[2]宋汝峰.互联网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