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向西区派出所民警文荣发放《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正名通知书》,为他们遭受不实投诉澄清事实、恢复名誉。
这也是沙市区公安分局发布的首张《维护民警执法权威通知书》。
事情经过
10月19日晚8点,民警接警称,北湖路一居民小区内一家人因家庭纠纷激化继而动手,现场有人员受伤,文荣和白云桥警务站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
据初步核查,儿媳张某和公公婆婆因家庭纠纷争执引发肢体冲突,造成公公婆婆受伤。现场调查时,当事人张某情绪比较激动,拒不配合民警工作,鉴于实际情况,民警对其采取约束性措施,依法将其传唤至所内进行调查。
对于民警现场的处置,张某认为不公,随即向荆州市公安局投诉区公安分局西区派出所民警在处警过程中违规使用警械,违法办案,滥用职权。
接到投诉后,区公安分局局长、督察长、维权委主任马挟超当即签批核查,该分局督察大队民警通过调取执法记录仪、现场监控和走访群众后,认定民警现场处置是依法依规的。经核查,张某承认是因为情绪激动做了不实的投诉。
予以正名
查明情况后,马挟超当即签发《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正名通知书》。
12月30日上午,该局维权办到西区派出所现场宣读:文荣同志,因举报人投诉你有违规使用警械、违法办案、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问题,经分局维权办核查证实其举报的情况不属实,根据《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现予以正名,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得到组织的认可,民警文荣倍感安慰!他表示,将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忠诚依法履行职责。
法律尊严不容挑战
执法权威不容亵渎
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
民警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过程中或者因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遇到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积极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一)受到暴力袭击的;
(二)被车辆冲撞、碾轧、拖拽、剐蹭的;
(三)被聚众哄闹、围堵拦截、冲击、阻碍的;
(四)受到扣押、撕咬、拉扯、推搡等侵害的;
(五)本人及其近亲属受到威胁、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的;
(六)本人及其近亲属受到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
(七)被恶意投诉、炒作的;
(八)本人及其近亲属个人隐私被侵犯的;
(九)被错误追究责任或者受到不公正处分、处理的;
(十)执法权威受到侵犯的其他情形。
警徽不可辱,警威不可欺!
按照2019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建立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依法履职保护机制,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案,依法严惩袭警、辱警、暴力抗法、恶意投诉、栽赃陷害等挑衅民警执法权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
今年2月份,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对辱警袭警者要严惩不贷,严厉打击。今年以来,沙市区公安分局共办理民警维权案件22起,其中办理诬告民警案件4起,共刑事处罚10人,治安处罚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