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三大基本价值包括:秩序、自由、正义。
1.秩序:
(1)秩序是统治阶级要求的秩序,法律根本而首要的任务就是确保统治秩序的建立;
(2)秩序是法的价值基础,其他价值都必须以秩序为基础;
(3)秩序应该接受自由和正义价值的限制,没有自由的秩序不是一个好的秩序。
2.自由:
(1)自由是人的本性,是法的最高价值;
(2)自由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
(3)法律是用保障人们的自由,而不是限制人们的自由。法不禁止即自由。
3.正义:
(1)正义是个关系范畴,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存在,就不会有正义问题的产生;
(2)从实质内容而言,正义体现为平等、公正等具体形态;
(3)正义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正义极大的推定着法的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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