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律风险60则,签合同前必读!

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已成为市场主体交易的基本工具。因此,如何规避和防范合同法律风险,实现合同目的已成为影响市场交易主体成败的关键。为此,我们总结了60种企业常见合同法律风险点,供读者参考。

一、订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无合同不交易

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用合同手续上的欠缺逃避违约责任。完备的书面合同对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

尽可能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内容的完全一致并妥善保存。

2.有行动必留痕

3.慎用善用公章

完善有关公章保管、使用的制度,杜绝盗盖偷盖等可能严重危及企业利益的行为。在签署多页合同时加盖骑缝章并在紧邻合同书最末一行文字处签字盖章,防止缺乏商业道德的客户采取换页、添加等方法改变合同内容侵害您的权益。

企业业务人员离开企业后,在与其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向该业务人员负责联系的客户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客户业务人员离职情况。

6.撤销问题合同注意期限

如果认为客户在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或者事后发现签署合同时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认为合同权利义务安排显失公平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但是务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将失去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权利。当然,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提出的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还将取决于所举证据是否充分。

案例君补充:《民法典》第147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150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1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7.注意定金条款

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可能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要求相对方交付定金,由于“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请务必注明“定金”字样。如果使用了“订金”“保证金”等字样且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述一旦支付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收受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法院将无法将其认定为定金性质。

8.保证条款要明确

9.注意保证性质

为了业务需要向他人提供保证担保的,无论是债权人还是保证人,在签署保证合同时写明保证期间起止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间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虽然选择“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取决于双方谈判磋商,但保证合同中务必写明“连带保证”或者“一般保证”字样。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视为连带责任保证。

案例君补充:《民法典》第686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10.注意保证期间

采取“一般保证”方式的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务到期后没有偿还的,债权人务必在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和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采取“连带保证”方式的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务到期后没有偿还的,务必在保证期间内以可以证明的有效方式向保证人明确要求其立即履行担保义务。如果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行使权利,保证人将免除对债权人的担保责任。

案例君补充:《民法典》第692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693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694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11.抵押经登记有效

12.质押要转移占有

如需要对方提供质押担保的,建议在签署合同时立即办理质押担保物或者权利凭证的交接手续。仅签署质押合同而没有实际占有质押物的,质押不成立,将无法实现质押担保的目的。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3.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变更等不影响合同效力

企业和客户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即为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双方有义务严格遵循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无论是单位改变名称、企业股权易手,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变更,都不能成为不履行合同的理由,这也是维系企业商业信誉的重要保证。

14.市场变化,解约须慎重

经济形势的变化往往导致货物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建议不要轻易选择主动违约、解除合同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平等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更有利于减少损失。即便是在诉讼过程中,接受法院主持下的调解将更加有助于企业利益的保护。不主动寻求和解一味等待裁决结果不一定是最优选择。

15.付款方式须可靠

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除了金额较小的交易外,请尽量通过银行进行结算。现金结算涉及经办人签收,签收效力认定可能会有不必要的麻烦。

16.验收异议及时提

购进货物是企业经营的日常业务,请注意及时验收货物,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请务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尽快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明确提出异议。不必要的拖延耽搁,可能导致索赔权的丧失。

17.商业秘密要保护

在磋商、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交易伙伴的商业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请在磋商、履行合同乃至履行完毕后务必不要泄露或者使用这些信息,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18.合理行使不安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可中止履行依照合同约定应当先履行的义务,并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等待对方提供适当担保。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不可直接解除合同或拒绝履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19.解除异议及时提

对合同相对方提出解除合同通知存在异议的,若合同约定了异议期限,请务必在约定期限内向对方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如果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无法支持。

20.对方违约也须及时止损

如果合同相对方违约,不管是什么理由,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将由违约方承担。如果消极对待、放任损失的扩大,损失扩大的部分将无法请求合同相对方承担。

21.诉讼时效期间内必须有动作

客户拖欠货款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时有发生,注意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可采取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以向对方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等可以证明主张权利的有效方式进行处理,信件中务必要有催请尽快支付拖欠货款的内容。必要时应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仲裁或诉讼。

三、企业治理方面的注意事项

22.股东出资不实承担连带责任

23.其他股东出资不实被牵连

24.设立公司须真实签名

设立公司时的登记手续较为繁杂,请务必亲自签署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否则一旦发生纷争,可能对公司股权归属造成不利影响。

25.隐名股东风险大

隐名投资虽然不被法律完全禁止,但蕴藏较大法律风险,法律对隐名投资人的股东资格认定标准要求非常严格,且隐名股东资格不能对抗第三人,代持人可以处分股权。建议不选择以隐名方式与他人共同设立公司。

26.收购股权须登记

如果您向他人收购公司股权,收购合同生效后请务必尽快办理企业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否则将面临无法真正获得股权的风险。未办理变更登记也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可能被再次出让。

27.公司章程慎重签

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一旦发生争议,将成为法院判断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依据。建议在参与制定公司章程时务必仔细衡量、慎重签署,谨慎使用格式文本。

28.勤勉义务要遵守

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请务必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这些规定将可能导致向企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9.中小股东须尊重

经济环境变化形势下,更加需要全体股东同舟共济,齐心协力。中小股东与控股股东同样是企业的投资者,请善待中小股东,尊重其参与权、表决权,保障其知情权,保护其利润分配权等各种股东权利。很多公司因为大股东不尊重中小股东造成股东内讧无法正常经营。公司内部争议容易导致公司治理出现僵局,不仅可能将公司以及股东卷入诉讼,消耗公司的人力、物力,在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公司解散。

30.按照规定程序解决分歧

公司的投资者之间产生分歧十分正常,建议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解决争议。召开股东会前,请务必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方式与内容通知股东,如果没有妥当地履行通知义务,所形成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能将被法院撤销。建议更多地以磋商的方法化解公司内部分歧。

31.结束经营要清算

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能因种种因素需要结束营业。请务必注意按期履行投资者的清算义务。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公司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的,股东将面临直接承担公司全部债务的风险。

案例君补充:《民法典》第70条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四、企业劳动用工方面的注意事项

32.避免大幅度裁员

经济环境变化形势下,企业生产经营遭遇困难十分正常。建议不要轻易进行大幅度裁员,这不仅可以防止因裁员较多带来的法律风险,避免伤害留用员工的企业归属感而影响企业长远发展,更是企业所需承担的社会责任。

33.规章制度讨论公示

34.先订合同后用工

35.员工意愿签订固定期时保留证据

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的,请尊重劳动者选择,按其意愿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可书面征询劳动者意见,若其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保留劳动者同意的书面证据,避免事后劳动者反悔,以应订而未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

36.服务期协议要留费用凭证

37.合理使用竞业限制保护

38.善用综合计时和不定时

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工作的,应支付加班工资。对由于工作性质、工作岗位的特点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建议企业及时申请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批。同时注意保留经劳动者确认的考勤记录,以免在对加班事实发生争议时举证困难。

39.放弃年休留凭证

安排职工年休假是企业的义务。如果企业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不愿休假的,建议企业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休假,并要求职工以书面方式对是否休假、何时休假予以确认,以避免发生争议时举证不能。

40.警惕员工提“被迫解除”

依法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的义务,请企业务必遵守。否则企业将面临劳动者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的更大风险和成本。

41.单方调整必须慎重

企业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等内容时,务必通过书面劳动合同、工资单、岗位变化通知书等书面形式将变更内容予以文字记载,并经劳动者确认,以免发生纠纷时举证困难。

42.规章设定调岗调薪条件

43.明确界定录用条件

企业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有单方解除权,为确保正确行使权利,建议企业把好招聘关,明确界定录用条件并通过发送聘用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等方式向劳动者公示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做好考核工作,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及时解除合同,否则过了试用期将需要支付较高的辞退成本。

44.明确严重违纪、量化重大损害情形

企业在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下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为确保正确行使权利,建议企业在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中对严重违纪、重大损害等情形作出明确量化的规定,同时注意保留职工严重违纪、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害、严重影响的事实依据,以便发生争议时举证。

45.解雇需有法定理由

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终止时,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及程序解除或终止,并应当依法及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否则将面临加付50%至100%、甚至二倍经济补偿金惩罚的风险。

46.员工辞职可规范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企业应依法保障其辞职自由,但也应注意规范其辞职行为。建议企业注意保留劳动者提交的辞职书等书面证据,以证明劳动者是否依法行使了合同解除权。对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在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前或约定工作任务完成前解除劳动合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可以向劳动者主张直接经济损失赔偿。

五、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注意事项

47.研发立项先检索

在产品研发立项前,请务必注意对已有信息进行充分检索。否则一旦出现企业自主研发的成果可能早已是公知信息或早已由他人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企业将遭受不必要的人力和资金损失。

48.研发过程注意保护

在产品研发过程中,由于研发尚未完成,尚不能申请专利保护,因此应特别注意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以避免他人利用研究成果抢先完成产品研发,抢先申请专利。在产品研发完成后,请及时通过申请专利或采取保密措施进行商业秘密保护,否则将可能导致企业的技术被公开,或被他人抢先申请专利,造成损失。同时,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可以同时考虑采取专利、商标、著作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

49.生产过程注意保护

生产过程中,注意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资料以及生产流程加以物理隔离,以防因保密意识不强,任凭他人参观、拍照、摄像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委托他人加工时,企业的一些商业秘密必然会让对方知晓,请注意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加以约束。

50.合作过程注意保护

51.及时注册商标

企业在培育商业标识过程中,请注意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否则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他人使用相同的商业标识不构成侵权,企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资金培育的商业标识将轻松为他人所使用。

52.合理注册商标

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地名、产品通用名称等作为商标的文字。商标的设计应当具有显著性特征且便于识别,臆造性文字是比较好的选择。同时在申请注册商标或登记企业字号前,务必注意对在先商标注册信息以及同行业企业字号进行充分检索,应充分注意避免权利冲突,切忌“傍名牌”。否则极有可能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或落入他人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范围,企业不仅会遭受损失,还可能会面临权利人的索赔,或停止侵权特别是停止字号的使用。

53.贴牌加工注意知识产权

贴牌加工企业在承接外来加工客户订单时,务必注意对订单项下加工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查,否则可能导致加工、生产侵犯他人专利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给企业造成损失。

54.及时登记著作权

55.避免侵犯著作权

56.建立知识产权档案

建议在必要情况下尽可能建立知识产权档案,对知识产权的研发记录权利证书、缴费记录、知识产权合同,对方提供的权利证明文件、著作权原始载体等资料注意保存;从其他企业购买产品时,应尽量要求对方在出具发票、送货单时注明产品型号等信息,以便在进行维权诉讼或者面临他人侵权指控时能提供足够的证据。

六、涉外贸易交往中应注意的事项

58.妥善使用贸易术语

在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时,注意选用恰当的贸易术语,进口货物宜选用FCA或FOB,出口货物宜选用CIF或CIP。

59.选择适用中国法律

在选择法律适用时,为防止法律风险的不可预知性,尽量选择适用我国法律或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

60.选择适当结算方式

在选择进口业务结算方式时,要注意结算风险的控制。建议选用信用证(L/C)方式,但尽量不要选用风险较高的可转让或可撤销信用证;对于客户信用等级较高的,可以选用跟单托收(D/P)的方式;客户的信用等级非常高的,可以选用汇票托收(D/A)或是汇付(T/T)方式。在出口业务中选择信用证(L/C)方式结算的,要注意防止信用证欺诈的发生,如存在伪造单据、以次充好或故意交付无价值货物等情形的,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止付令,以防损失产生。

THE END
1.企业用工法律风险及防范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劳务人员与实际用工单位只有使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关系。 3、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性质 劳务派遣单位的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从正规的有限公司到个体组织,参差不齐,但自《劳动合同法》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281460.html
2.《我的真朋友》涉及法律问题交流(完结)(我的真朋友)剧评《我的真朋友》已经有部分片花出来了,从片花中可以看出本剧剧情还是有部分聚焦在了房子问题上,男女主演也均是房屋中介销售人员,基于现实生活中有关房屋的法律纠纷越来越多,虽然不知道本剧可以有多深入的探讨,但想必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相关问题,所以下面想和大家交流一下剧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有错误,请第一时间指正https://movie.douban.com/review/10186367
3.电子竞技丨电子竞技俱乐部选手合同管理(3)合同背景 合同背景可以很准确地被描述为合同中法律意义最小但解释意义上最重要的部分。通常,合同背景部分不包括签订合同双方之间的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相反,此部分最好用比较外行的语言来描述合同的目的,并对当事双方之间合同关系性质作自然语言的理解。 https://www.360doc.cn/article/70074794_984390228.html
4.物业服务法律问题12篇(全文)虽然法律不具有溯及既往效力,笔者还是愿意结合新条例和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对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性质发表一些初浅的看法,如果能够为法律界和物业管理同行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则幸甚。 《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影响是深远的。随着现代市场经 济的发展,产生了很多种新的合同类型。物业服务合同就是其中的一https://www.99xueshu.com/w/ikeyh9owjglj.html
5.土地使用权转让未订立书面合同的行为性质认定规则2、在欠缺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且法律、行政法规对违反特定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要求的法律后果未作明确规定的场合中,通过解释当事人实际履行行为确定其间法律关系的性质,既要综合探究双方履行行为的真实意思,也要充分考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立法目的,同时还要对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法律后果作http://www.chengwucn.com/chengwulunzhu/anlipingxi/content_62.htm
6.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培训签订履行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培训 1、合同订立法律风险与防范 2、合同履行法律风险与防范 2010年7月29日 第一部分 合同订立法律风险与防范 ? 合同订立是从缔约相对人的选择到合同签订的一 个动态的过程,合同订立过程中潜藏了众多法律 风险,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提前采取措施。合 同订立过程的法律风险具体包括: ? 缔约相https://doc.mbalib.com/view/706072d5afe6e7c2c6d017fe1b82f2e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