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法律对创业的重要性,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一、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目前,高校的创业教育的主要方向大多是针对培养学生突破知识、资金、心理方面的各种能力,而对在创业过程中可能遇见的法律教育方面的能力有所忽视。创业过程中的法律制度的内容与保障又恰恰是大学生能够创业成功与否的关键。因此,只有明确实施创业法律教育的重要性,才能增强迫切感,从而提高自觉性。
二、大学生创业法律课程设置的现状
(一)创业法律教育课程理念不够成熟
(二)创业法律教育课程师资力量薄弱
大学生未毕业前一直都是待在学校基本上没有机会接触社会,因而缺乏工作的经验也更没有创业开公司的经历。所以基于这种基本情况就需要教授创业课程的教师尤其是教授创业法律课程的教师最好应该具有创业或者投资的经历,或者熟悉企业的运营,这样才能对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有相应的指导作用。但是很多高校对学生进行创业法律教育的教师很多都是由其他学科(尤其是政治学科)的教师兼职担任,而这些教师的主要精力更重要的是投入到自己的主修学科上面,从而往往很难保证创业法律课程的教学质量。
(三)创业法律教育课程内容不够全面
我国高等教育中都有开设一些与法律有关的选修课,但是对待选修课的态度很难得到广大学生的重视,更何况这些课并不是针对需要创业的大学生开设的,所以对于让创业者能够在学校中就能够知法、懂法提高他们的法律能力是有很大的差距的。现如今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主要途径是通过《创业就业指导》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来进行。重点多放在概念条文的解释,缺乏实务的指导,多停留在理论层面,导致学生在面对社会实践时依然束手无策。因而对于深入社会实际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仅仅靠一些基础课远远不能满足创业实际的需要。
尽管创业活动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始终存在,但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其所处的法制环境是不一样的。随着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创业的法制环境尽管还有很多的不尽如人意之处但是其一直不断改善,一个鼓励创业、保护创业的良好的法制环境已经开始慢慢形成。
在条件渐渐趋于成熟时,或许可以将创业法律教育作为一门单独的课程开展,由此来培养和提高在校大学生的创业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完善:
其次法律课程的设置应该要积极树立正确的价值理念,其教学内容要针对有共性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从而强化法律意识教育。
在实用法律课程中,要让大学生创业者学习到下面与创业紧密有关的法律规定。
四、结语
创业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巨大推动力,也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程度的体现。目前,我国高校大学生的创业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问题,主要是由于缺少配套的法律体系与完善的课程设置。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课程设置是创业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创业法律教育与课程设置任道而重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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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关键词】创业指导;法律教育;就业;大学生
一、加强大学生创业指导体系中法律教育的重要性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也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去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但现实的情况是,很多大学生在创业前很少认真了解和学习与创业有关的法律知识,或者虽有所了解,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忽视或者漠视法律。
二、大学生创业指导体系中法律教育模块的内容
大学生创业的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创办企业创办一个什么样的企业我们可以从《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等企业法中看到,创业者可以有如下几种选择:一是个人独资企业;二是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三是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从出资人的责任形式、企业的设立条件、税收负担、筹措资金的能力、出资人对企业的控制程度、企业的目标等方面比较三种企业形式的不同点,便于大学生在创业时能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于自己的企业组织形式。大学生创业初期普遍存在着资金短缺、融资渠道不畅、承担风险能力较弱等问题,其所创立的企业一般均为中小型企业。因此,《中小企业促进法》也是法律教育的重要内容。该法从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方面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和保障,对大学生创业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三、法律教育模块的教学实践
目前,大部分已开设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课程都是以教师对基本知识进行课堂讲授作为主要教学方法和手段。这对于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来说,很难真正取得好的教学效果。因而,为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并增强创业法律教育的教学效果,应借助多媒体、网络等工具和资源,在教学中引入多种教学方法:比如案例教学法、启发教学法、诊所教学法、网络教学法等等,这些教学方法和手段最大的特点是理论联系实际,化抽象为具体,化枯燥为生动。通过这些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运用,可以有力促进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深化。
法律的生命就在于实践,应该充分利用社会实践活动,将创业法律教育与社会实践教育相结合。例如,通过组织学生开展创业大赛、举办创业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举办模拟法庭、案例调查与分析、旁听法庭审判等活动,增强学生对创业法律的感性认识,让学生在面对面的亲临感受和事实分析中自觉获得价值判断,以此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对创业法律的看法,也可以通过与公、检、法、司、律师事务所、企业等建立创业教育基地,进行案例说法、法律咨询等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培养大学生创业者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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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法课程;会计专业;创业
(1)大学生创业的劣势
第一,社会经验不足,常常盲目乐观,心态过于理想化,没有充足的心理准备。第二,急于求成、缺乏市场意识及商业管理经验的缺乏,是影响大学生成功创业的重要因素。第三,大学生对创业的理解还停留在仅有一个美妙想法与概念上。在大学生提交的相当一部分创业计划书中,许多人还试图用一个自认为很新奇的创意来吸引投资。第四、大学生的市场观念较为淡薄,不少大学生很乐于向投资人大谈自己的技术如何领先与独特,却很少涉及这些技术或产品究竟会有多大的市场空间。
(2)大学生创业需具备的能力
大学生创业只靠掌握一定的技巧已然不能保证其成功率,一般来说他们还需要掌握一些基本能力:自我认知及科学规划;胆识和魄力;团队管理、信息管理、目标管理;谈判;处理突发事件;坚持学习;社交能力;保持身心健康。
2会计专业设置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性
3如何通过经济法课程提升会计专业学生创业能力
(1)有针对性的选用会计专业的经济法教材
(2)以创业为主线,改革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
在经济法教学中,"案例教学法"对学生准确灵活掌握法律理论知识有积极作用。但笔者在实际授课过程中,总结出,如若要使学生课堂参与度最大化,那可以适当采用"角色互换"教学方式。让部分学生以教师身份备课、讲课,其他学生提问,老师作为"旁观者"只需把握课堂的纪律、引导授课进度、点拨重要知识点,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另外一种我个人通过实践,觉得比较好的教学方式是"情景教学"。情景教学法是将课堂变为某一职业场景,学生扮演一定的角色,参与到具体操作中,在提高学习兴趣的同事也有利于增强相应的职业能力。
(3)改变课时设置,采用"基础课时+特补课时"模式
"基础课时+特补课时"模式即按学生需求来安排课时,基础课时即为该课程的总学时。教师按照学校所定的教材进行授课。此阶段不分学生需求,不补充额外的职称考试的内容,只为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等该课时结束后学生对该课程有了相当的基础的前提下,开始特补课时,大约为10课时左右。主要是针对需要考证的学生重点辅导,内容完全以考试指定教材为主,配合使用各考试用书的配套习题册,帮助学生分析考点、难点,为以后参加各类会计资格考试储备知识,提升他们的考试过关率,培养高质量人才。这为学生毕业后就业和创业增加成功的砝码,所谓证多不压身,机会更多。
(4)考试方式应有所调整
考试是检验教学成果的一种手段。只有选择科学合理的考试方式才能从根本上检验学生的学习情况。我们应该修改现有的命题规则,彻底改变考试的模式,将考试的重点由知识点的考查转移到知识的应用能力的考查上。根据课程的性质,考试的方式也可以多元化,比如无纸化、闭卷、开卷、提交论文、课程设计等等;考试的题型设计也应该灵活多样,突出以应用为核心,加大实践考核部分的比重。比如增加主观题的分值而减少客观试题的考查。
总之,经济法课程对会计专业学生创业能力有积极的重要的影响。作为会计专业的大学生,在实现自我价值的道路上,经济类法律知识的熟知与掌握则为其创业成功保驾护航,为其成功创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开展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一)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是大学生必备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素养
1.大学生必须诚实守信。现代经济是市场经济、法制经济。大学毕业生无论在国内创业,还是在国际上发展,都必须遵守交易规则,依法办事。诚实信用原则是现代民商法中的“帝王条款”,它对民事活动和商事活动公平进行具有普遍控制作用。在商事法中诚实信用原则要求交易行为当事人应尊重交易习惯,依诚实信用的方法而为交易活动,以维持公平[2]。事实上,当今市场经济已进入诚信时代,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本形态,诚信日益成为企业的立足之本与发展源泉。因此,诚实守信是大学生必备的创业品质[3]。大学生一旦涉足创业领域,就要具有职业道德。有的大学生创业失败的原因,就是缺乏商业信用,如稍有不满就肆意毁约,结果造成两败俱伤,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直接导致他上了业界的“黑名单”。可见,大学生既然选择了创业之路,就要遵守这一行的规范。刚入行,更应把信用放在第一位,以此赢得客户的信赖,这样才能使自己的企业得到长久的发展[4]。
2.大学生创业者必须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要正确处理好合作与竞争、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就离不开权利义务的合理配置。法律意识本质上强调的是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只有具备了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自觉地运用权利义务对等性的原理来有效地化解矛盾,促成和谐,支持创业。3.大学生创业必须具备法律修养。大学生处于青年期,心理发育快而又未完全成熟,心理脆弱起伏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与承受力较差、人生阅历浅、做事欠考虑,但创业复杂,如果没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极易误入歧途,甚至违法犯罪。而法律修养能有效防止创业者冲动、激愤,理性处理遇到的各种问题和挫折。
(二)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必备的创业知识
(三)法律能力是大学生必备的创业能力
创业法律教育不仅要使创业者知法、守法、懂法,还要使其学会用法。只有学会了用法,大学生的创业之路才能越走越稳。
1.大学生创业时需要有较强的法律政策掌控力。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立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只有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6]174。但实践中许多创业者根本不知道或知道但不知如何利用这些优惠政策,法律政策掌控力不强。
3.大学生创业时需要运用法律,依法妥善解决纠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与供应商、经销商、消费者等关系人发生矛盾和纠纷,协商和解、调解都不失为解决争议的好方法,而仲裁和诉讼则是解决商事纠纷的有效手段。因此,有必要对诉讼法、仲裁法等程序法有基本的了解,并学会利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大学生创业教育、创业法律教育及其课程体系设置现状
(一)创业教育及其课程体系建设滞后
(二)创业法律教育及课程设置严重缺乏
三、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及其课程体系的建构
创业法律教育的培养体系应建立在完善的课程体系上,注重创新和实践。创业法律知识是一个内容庞大的体系,也是一门专业知识。如何将创业法律知识及能力培养纳入学校的课程体系,从理论到实践都是一个有待深入探讨的课题。在创业人才的培养体系中,课程体系是核心。因此,必须充分了解创业法律教育及课程体系设置的特点,确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在此基础上构建科学、系统、合理的课程体系。
(一)创业法律教育及课程体系建设应遵循的原则
2.相对独立性和配套性原则。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与目前各级各类学校的课程体系相比较,是一种相对独立的课程体系,但与此同时,法律教育课程也要与其他课程相配套,而不能孤立地开设,应与其他创业教育课程形成一个完整的、综合的体系。
3.知识性与实践性相结合原则。创业法律教育的课程首先是要求在校生对法律知识有较为全面的理解,让其具备法律意识,在此基础上,通过各类活动及活动项目,使受教育者在活动中形成和产生各种外显的操作行为和动作,从而作用于内部身心,并使之发生预期变化的特定课程组织方式。4.多样性原则。创业法律教育课程的综合性、活动性必然要求课程组织方式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也就是选择性和弹性。
(二)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
基于以上创业法律教育及其课程体系建构应遵循的原则,创业法律教育的课程体系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1.增强创业法律意识类课程。创业法律教育的首要任务是要大力提倡创业法律意识,创业法律意识的培养主要应重视知法、守法意识;尊重交易规则、诚实信用的意识;依法办事的意识。因此,创业法律意识类课程主要学习内容是知法、守法、懂法,课程设置主要是法理学,另辅之以法律逻辑学、法律方法学等。通过这些授课内容的设计,不断教育和引导大学生全面理解创业法律教育的内涵,强化遵守交易规则、尊重交易习惯、诚实守信的意识,认识到知法、守法、懂法的重要性和作用,并使之内化成一种人格、气质和修养。
(1)商事组织法。大学生创业首先面临的是选择什么样的企业组织形式,因此首当其冲的是要对企业法有基本的了解,以便大学生在创业时能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于自己的企业组织形式。企业按照出资人的责任形式不同可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三类。我国于1999年颁布了《个人独资企业法》,2006年修改了《合伙企业法》,2005年修订了《公司法》,三种企业形式在企业的设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形式、税收负担、筹措资金的能力、出资人对企业的控制程度、企业的目标、企业的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区别,尤其是2005年的新《公司法》不仅降低了公司的设立门槛,也在立法上正式承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对于准备创业的大学生来说非常有利;2006年新的《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了有限合伙企业,这一新的合伙形式为那些想开办合伙企业但又不想承担连带责任的创业者提供了机会。此外,由于大学生创业存在资金规模较小、筹措资金困难的特点,这些企业一般均为中小型企业。因此,《中小企业促进法》也是法律教育的重要内容。该法从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方面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和保障,对大学生创业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2)商事主体行为及其规制法。企业创办后要经营,经营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依法与其他商事主体进行商事交易活动的过程,因此必须对商事主体行为法、劳动及社会保障法、市场管理秩序法、国家宏观调控法、知识产权法等有较全面的了解。商事主体行为法方面,最核心的课程是民法、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保险法。劳动及社会保障法方面,最核心的课程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市场管理秩序法方面,最核心的课程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反垄断法等。国家调控法方面,最核心的课程是税收征收管理法、所得税法、会计法、对外贸易法、外汇管理法等。知识产权法方面,最核心的课程是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
【关键字】政府;风险投资;意义;局限性
一、风险投资概述
1.风险投资的概念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VC),又译创业投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其科技政策委员会1996年的报告中将其定义为“向具有很大发展潜力的新建企业提供股权资本的投资行为”,往往投资周期较长,在提供资金的同时提供管理和咨询服务,通过投资结束时的股权转让实现获利。美国风险投资协会对风险投资一词的定义为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快速发展、竞争潜力大的企业中的权益资本。我国首先于《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中使用了“风险投资”一词,但在不断的经济发展和立法实践中又逐步转向了“创业投资”,二者意义一致,均成为了一个约定俗成的经济概念。《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办法》对“创业投资”做出的解释为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展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活动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其中的创业企业指的是在我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初创或重建非上市企业。风险投资的本质是一种投资,属于资本逐利的行为,还同时存在高风险性和高竞争性的特点。
2.风险投资发展现状
二、政府的风险投资中的意义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对政府风险投资所做的报告中指出,公众部门进行直接股权投资是向一个经济体系中注入风险资本的最高级方式。政府往往是以引导者、监督者和管理者的身份参与到风险投资活动中来,而作为投资主体直接进行风险投资,则能够针对我国实际发展需要,政策性地选择重点扶持的企业和行业,同时积极履行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政府风险投资的意义主要有直接和间接两方面:
1.填补投资空白,化解企业融资难题
2.创造后续社会经济效益
政府风险投资给我国企业带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同时也会间接的带来一系列更深层次的社会经济效益。政府风险投资资金是一种公共创业风险资本,启动快,覆盖面广,往往具有很强的政策导向性,政府通过谨慎的筛选和科学的管理,能够对一些前景较好而又风险较大的行业或项目进行初期投资,一旦运转顺利,一方面将会完成政府资金的保值和增值,有利于政府财政的稳定和政府风险投资的下一步进行,实现政府风险投资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还能够吸引大量银行资本和私人资本流入,为其提供更多的融资契机,引导风险投资的进一步发展,逐步为某一产业乃至整个社会营造一个私人部门风投资金占主导的成熟的风投环境。此外,政府风险投资能够为我国广大企业提供资金保障,促进其不断创新和发展,增加社会生产和就业,进而带来一系列的后续社会经济正效益,如促进就业、刺激内需、推动GDP增长和产业结构优化等,在我国内部经济转型,外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形势严峻的关键时期,有利于熨平经济波动,给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三、政府风险投资的局限性
1.政府干预失当
就市场经济的原则而言,风险投资应当由市场负责调节和运作,通过市场竞争来彰显风险投资的价值。我国的风险投资发展不充分,经济和制度环境不够理想,政府风险投资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但也存在着行政干预失当的问题。
首先,政府风险投资行为,无论是通过直接财政拨款还是间接法律、政策支持,都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和政治意图,接受政府风险投资的企业往往会受到政府的行政干预,出现政企不分的问题,削弱了企业的逐利性,影响了资源的合理配置,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社会的产业结构调整。
其次,政府风险投资在某些方面干预过度。政府出资设立风险投资基金或入股风险投资机构,负责其宣传和管理,人员、项目的选择都由政府主导,政府为了推动风险投资的发展,往往动用行政手段,或是强制要求发展较好的风司上市,或是强制要求发展不好的风司倒闭,忽视了市场的作用。在我国风险投资资金构成方面,财政拨款占到了重要地位,国内私人资本严重不足,离私人资本占主导的成熟资本市场相距甚远,导致风险投资效率低下,发展缓慢,
2.产生挤出效应
挤出效应,指的是在市场均衡状态下,由于供求变化导致的资源从原领域中被挤出。在风险投资方面,可以理解为政府风险投资会挤出民间投资。公开市场业务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货币供给量一定时,通过出售债券来收回市场流通的资金,减少流动货币,提高市场利率,进而增加投资成本,减少私人投资。政府一旦需要增加对企业的风险投资,就可能会提高税率,影响国民的可支配收入,国民收入中消费不变的前提下,税收的增加会提高政府支出,进而削减投资。此外,政府支出用于风险投资,将会刺激需求增加,一旦企业发展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就会出现供给不足,导致价格上涨,利率上扬,增加了消费和投资的成本,引发挤出效应,降低私人投资。我国学者刘志阳等也指出,政府的介入将会加剧资金、人才、项目和产品等方面的竞争,导致风险投资成本的上升和收益的下降,挤出了私人资本对创业企业的投资。总的来说,经济萧条时期,政府风险投资的挤出效应较小,而经济繁荣时期,政府风险投资的挤出效应较大。
四、结论
[1]黄艺翔,姚铮:风险投资对上市公司研发投入的影响―基于政府专项研发补助的视角[J],科学研究,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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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豪和霄雨分别带领自己的创业团队开发技术产品,做着上线的准备。没有专利知识的储备,不懂知识产权能为自己带来什么,这正是初创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
专利意识何其重要
李豪的小团队用时半年,研发出一款可用虚拟币炒股的手机App“涨涨”。他咨询过知识产权公司,但高昂的律师费让他望而却步。“太贵了!对于我们这些初创企业来说,与其拿这么多钱请一名律师,还不如招聘一名技术开发人员。”这是在资金有限的条件下李豪经过权衡后做出的选择。
“初创企业的资源有限,因此更应考虑自身企业情况,咨询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内部评估中考量技术是否满足了专利新颖性、创造性的要求,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标准,在初期阶段就盲目提交专利申请不是一个好的选择。获得投资机构充足资金支持的初创企业,除了要有专利意识,还可以寻求专利服务机构的指导,通过专利分析了解竞争对手的情况,积极进行专利布局。”集佳知识产权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顾问寇晨给出了这样的建议。
积极维权不再犹豫
一个好的创意产品尚未成熟,就被实力雄厚的大公司技术“借鉴”、市场推广,是摆在初创企业面前的又一难题。
“如果你研发出的专利技术被大公司侵权,你会怎么做?”记者问。
“没办法。在我看来,诉讼成本太高了。即使我们胜诉,法律制裁也是这些大公司可以承受的,对他们不会造成太大威胁。”李豪无奈地回答。
专利被大公司侵权,很多创业者们无奈保持沉默,自己的心血和努力也付之东流。
“当企业权益受到侵犯,利用知识产权武器,企业就可以控制局势、遏制竞争对手。大公司‘借用’技术成果后,其产品推广的难度相对更小,这对初创企业来说是最致命的。这时候是否有知识产权,是否能举起法律的武器,就意味着他们是否能生存下去。”李雷坦言。
用法律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是可行的。在李雷看来,“我们的市场环境、法律环境是公平的,被侵权、实力弱不是借口。依托产品的独特设计,初创企业可以和投资人进行合理规划。侵权行为发生时,即使企业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也应该让投资人意识到产品的核心价值,这个时候的资金配比应向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有所倾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强调,这次活动的主题是“搭建供需平台,促进转移就业”,旨在帮助有转移就业意愿或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以及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通过宣传和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实施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使有培训愿望的农村劳动者得到免费技能培训,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得到有效的免费就业信息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服务,使常住城镇的农民工得到均等化的公共就业服务,返乡农民工得到就业和创业服务。信长星副部长要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平台工作人员要带着感情做好工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带着热情来服务群众,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让广大农村劳动兄弟姐妹们真正感受到“春风行动”所提供的高效、便捷的服务。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喻红秋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认识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发挥职能优势,促进女性农民工创业就业;要维护好女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女性农民工提供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要进一步解决农村“三留守”问题,力所能及地帮助农民工解决进城务工的后顾之忧;要帮助女性农民工尽快融入城镇生活,促进农民工市民化。
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副部长陈杰平代表全国总工会对各级工会组织提出明确要求,要求进一步推进工会促进就业工作深入开展,切实维护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农民工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发展的新挑战,做好帮助、扶持、服务和造福农民工的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和谐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的区农民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对做好农民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
区农民工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要继续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农民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区人劳社保局作为农民工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要加强政策研究,制订和完善符合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农民工工作指导性文件,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和操作办法,对农民工工作落实情况实施监测,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奖惩,协调解决全区农民工工作推进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农民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按照各自职能,确定为农民工服务的项目,及时认真研究农民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趋势,重点研究农民创业园、三农大学等农民工工作新载体的规划建设以及农民工就业培训、创业、合法权益保护等办法,营造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抓好重点工作
年,区将围绕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维权四个方面,以促进就业为目标,“培训为龙头、产业为支撑、创业为动力、企业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工作力度,着力为农民工办好九件实事。
(一)实施“就业信息对接”活动,挖掘就业岗位
区人劳社保局要制定统一表格,由镇办配合,全年至少开展2次农民外出务工、本地务工、培训意向、就业去向、企业用工等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重点做好三项对接活动,全年开发就业岗位1.2万个,其中公益性岗位至少1000个。
1.建立重点项目用工制度。积极协调项目引进单位和招商部门,促进用工单位签订优先使用当地农民工的用工协议;通过劳动保障信息网、劳动保障宣传栏、招聘会等形式,及时用工信息,每月定期一次。
2.举办重点行业(企业)用工衔接会。区人劳社保局牵头,围绕建筑、交通、水利、市政、农业、绿化等吸纳农民工较多的行业,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用工衔接会,督促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吸纳农民工就业作为系统内评优创先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3.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城市绿化、环保清洁、治安保卫、交通秩序、市政公共设施日常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及政府投资性项目等,都要按一定比例安置农民工,全年开发公益性岗位至少1000个。凡具备公益性就业岗位条件的用人单位,要及时将公益性岗位情况报送区人劳社保局,建立起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随时优先安排农民工就业。
(二)实施“农民工培训倍增计划”,提高技能素质
围绕转岗就业开展新技能培训、围绕产业升级开展提升培训、围绕回乡创业开展创业培训、围绕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全年完成农民工免费培训5100人以上,其中农民工引导性培训3600人以上、创业培训210人以上、技能培训1300人以上,将国家培训补贴政策落实到农民工身上。
另外,继续做好区科技局每季末的送科技下乡、教文体局的送文化下乡、卫生局的定期卫生知识宣传、农经委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法制局的企业经营人员和农民工法制培训及法制宣传等教育培训活动,区妇联要组织做好妇女权益维护培训工作,为全区农民工提供充分的培训服务,贴心的扶持帮助。
(三)实施“农民工服务月”活动,帮助农民工就业
1.开展“区就业援助周”活动。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由区人劳社保局、教文体局、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共同组织各镇办,统一开展“就业援助周”活动。通过开展入户家访,掌握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制定计划,开展“一对一”重点援助,切实帮助困难农民工就业。
2.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4月中旬,各镇办要针对包括进城务工妇女、青壮年劳动力在内的各类农民工特点,一批合适的岗位信息,为农民工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要举办一次农村劳动力家门口专场招聘会,集中一批招聘农村劳动力或适合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岗位信息,掀起“春风送岗位”的活动。
3.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4月下旬,区人劳社保局、经委、商务局、总工会、工商联、各镇办要联合行动,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搭建民营企业与各类劳动者之间的供需对接平台。
4.继续实施“家门口就业计划”。各镇办要积极配合区人劳社保局,实施“家门口就业计划”,在返乡人员、被征地农民较集中的镇办、社区(行政村)巡回举办招聘会,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全年组织开展54场以上家门口招聘会,就地就近安排农民工就业3600人以上。
(四)实施“创业促就业”活动,鼓励农民创业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30号)精神,为鼓励农民工创业,由区财政安排相应资金,通过创业服务补贴、风险补偿、创业奖励等方式,用于创业服务体系、创业平台建设,用于支持科技型、外向型、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加工型、资源再利用型等企业的发展,用于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孵化园建设以及对创业先进典型的奖励扶持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1.举行“年区服务农民工暨全民创业工作启动仪式”。以创业项目推介、培训招生、企业招聘、职业指导、权益维护、政策宣传为主题,最大限度地激活全民创业热情,掀起服务农民工和全民创业的。
3.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完善出台贷款、税收等扶持政策,鼓励返乡农民工利用其技术、资金、信息等方面优势,大胆实施自主创业,开发生产具有特色的农产品,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加快形成“小商品、大市场”的发展格局。
4.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要充分利用区的生态、旅游等优势资源,加快优势资源转变为生产力的步伐,发挥优势产业资源的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农民发展农家乐、渔家乐,发展旅游、餐饮、维修、商贸等领域的个体私营企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5.充分利用现有的剪纸、烙画等民间艺术资源,引导、帮助、支持农民投身专业艺术村落建设,鼓励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就业。
(五)力争开工建设农民创业园
(六)全面推动三农大学项目筹建工作
(七)开展“帮农民工维护劳动权益”活动
区人劳社保局、公安分局、建设局要加强配合,每季末集中开展一次清理用人单位非法招工行为。新建项目开工前,建设和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总造价,向有关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有欠薪、欠薪逃匿等重大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区司法局要选拔5名优秀律师,组成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急服务队,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的维权纠纷。应与农民工主要流入地、流出地党委政府建立联络互动机制,探索多方协作照顾帮扶农民工的机制,掌握工作就业生活动态,协调解决农民工问题。
(八)实施“集中帮扶农民工”活动
区人劳社保局、卫生局、教文体局、建设局、总工会、残联等部门要定期开展向农民工送卫生、送文化、送温暖等活动,继续做好农村医疗、义务教育、各项惠农补贴和家电下乡等工作,切实保障特殊困难农民工的基本生活。区人劳社保局要扎实开展好“农民工服务月”活动,帮助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区卫生局、司法局、建设局要深入工地,每年开展1-2次送医、送药活动,开展“送法进工地”活动,全年组织到施工现场播放法制电影10场以上,提高农民法制意识;区司法局要开展“为企业服务”,力争年为20家以上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建立“148”法律服务所值班制度,及时帮助解答农民工法律盲区问题。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咨询网研究实践性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
1本项目的内容
1.1项目的目的和意义
网上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网上免费法律咨询体现“便捷化”,能更加快速地为大众答疑解惑,也让更多的人们能够更加了解法律知识。其次网上免费法律咨询体现了“人性化”,网上免费法律咨询省钱、方便,让寻求法律帮助的人多了一条新的途径,让法律咨询实现以人为本的基础服务。最后网上免费法律咨询的体现了“效率化”,网上免费法律咨询通过整理询问度高地法律疑惑,让咨询者能更加快速到自己有疑惑的法律问题。
1.2项目成果的主要内容、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
本项目研究主要内容是研究免费法律咨询网对基层实际的影响及如何协助法律工作者对老百姓和当事人答疑解惑,让法律更便捷化、人性化与效率化。因此项目组成员到柳州、桂林和蒙山等地进行实地研究。
(1)项目组成员到柳州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张贴海报等方式对大学生法律免费咨询网进行宣传活动。项目组成员与当地群众积极互动,让免费法律咨询网的群众基础更为广泛。
2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解决的对策
3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收获与体会
(1)现在已进入互联网时代,我们项目紧紧依托社会环境和结合小组成员所学专业的优势,通过讨论社会法律问题和发挥专业优势来研究大学生免费法律咨询网的实践性操作问题。我们一致认为,免费法律咨询的存在十分必要,它为人们了解法律知识和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提供了一个方便高效的途径,提高了人们的法律意识,激发了人们对法律的热情,这些方面都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的法治化发展。
(2)我们项目组最深的体会是创新创业项目的开展需要学会自主的学习,这是参加这个项目最大的不同与收获。回想整个活动的开展过程,我们不知不觉地提高自己了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创新能力,强化了专业学习能力。整个项目的开展还需要团队合作交流,它不仅关系着项目开展的进度快慢的问题,而且关系到一个团队能否坚持到最后并取得一定成绩。在此次项目中,我们小组每个成员都发挥了自己的长处,沟通交流过程也很顺畅,使得项目的开展十分顺利,从中我们明白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德育教育
一大学生创业德育问题现状
《2015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中2010届到2014届全国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变化趋势,五年中从0.9%到2.0%不断攀升,根据麦克斯调查研究,2014届毕业生半年后自主创业比例为2.9%。以教育部2014年的全国大学毕业生727万测算,2014年时有约21万大学生做出创业选择。大学生创业趋势渐高,在数量与质量的联动提升要求下,开展大学生创业德育教育的重要性凸显,大学毕业生创业成功率长效促进机制的实现需要越发迫切,除社会客观因素外,立足大学生创业个体存在以下问题:
(一)诚信思想缺失
理论深刻阐述了价值观在指导人们行动上的重要地位,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多数大学生创业者为追求利益,放弃原则,抛弃品行,将财富汲取等同于社会地位和他人尊敬的共性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个人品行以及对社会的崇高责任感、民族荣誉感被分阶段、分层次的忽略,个人价值的实现出现狭隘化和极端化特征。诚实守信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市场经济中的良好信誉是企业和个人的生存根本。
(二)法制观念淡薄
(三)心理问题涌现
大学生心理健康一直是教育热议问题。很多创业者在学生时代未能形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便匆匆走上创业的艰辛道路。大学生在校期间出现心理危机问题,学校专项人力、物力帮扶机制会积极开展疏导工作,但进入社会,走上创业道路的大学生多数需靠自我梳理和调节解决社会适应性、人际交往和应激性等心理问题,自我调控成为创业大学生的主要心理疏导方式,不健全的人格和尚显稚嫩的心理素质将会在此过程中反复出现,影响创业成效。
二大学生创业德育教育现状分析
自全国各高校实施全面扩招以来,大学生的数量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学生超量,岗位有限,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发展需求逐年增加。自主创业不仅事关大学生自身发展,更关系着社会稳定和全民族的进步和发展,立足国家高度来看,创业教育中的德育教育显得更为重要。针对上述大学生创业德育现状,本文从伦理观的视角进行了三点分析:
(一)创业德育教育力度不足
(二)创业德育教育深度不够
高校课程开设层面,国内较多高校开始开设创业教育类课程,方式主要围绕商学选修课、单设“精英班”等模式,多数难以真正覆盖全体学生,更无法将创业精神、品质与法制深入其中,更无法形成系统的创业教育培养体系。无法覆盖,则很多有志青年无法接触创业德育教育;不能深入,则学习者无法获得最深刻的感悟;不成体系,则有志者无法获得完整的创业德育指导。社会创业绩效侧重层面,社会对大学生自主创业高涨的热情作用在大学生身上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急于求成,而急于求成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而这又不得不归根于创业基础德育教育的不完善甚至是缺失。
三完善大学生创业德育教育路径
完善大学生创业德育教育有利于实现大学生创业科学化之路,有利于减轻社会就业压力,更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学生创业教育(enierpriseeducation),是培养大学生进取、开拓、冒险等精神的事业型教育,是以挖掘和提升大学生创业综合素质为目标的发展性教育,大学生创业德育教育从属于大学生创业教育,包括对创业者个人品行、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法制观念、健康心理等诸多方面的教育。因此,为完善大学生创业德育教育,各高校可尝试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
(一)立足专业德育教育,形成系统课程体系
高校应围绕专业教学开展配套的专业德育教育,对选拔出的专业德育教学的教师团队开展专项培训,在知识传输的同时讲授专业领域职业道德、素质品质等德育要求,使在校大学生树立职业规则意识、法制观念与行业责任感。高校应着力于建设自己的特色创业德育教育模式,全面深入的对立志于创业的大学生群体进行科学、系统、深入的培养,不停留在公选课之类的撒网式教育上。
(二)培养社会责任意识,弘扬文明创业精神
大学生创业不能简单的追求经济利益,社会责任感对于初出茅庐的创业大学生更加重要。社会责任感的形成重在遵循社会发展规律,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的开展创业实践。高校可经常模拟创业项目运作、商务谈判等环节场景,让大学生在实践探索中体会为人处事的艺术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