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法硕笔记背诵版之法理学(1)法律硕士资讯

《说文解字》解释为均布,即古代调音律的工具,说明律有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是普遍的,人人遵守的规范。

在秦汉时期,法与律二字已同义。《唐律疏义》更明确指出:“法亦律也,故谓之为律”。

把“法”和“律”连用作为独立合成词,却是在清末民初由日本传入。

二、法与法律在西语中的区分

(1)西文的法,又兼有权利,公平,正义等道德意味的抽象含义

(2)西文的法律通常指具体规则,其词义明确、具体、技术性强

(3)有学者认为,法指永恒的、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和道德公理,而法律则指由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体的法律规则,法律是法的真实或虚假的表现形式。即自然法与实在法对立的法哲学概括。

三、我国当代“法”与“法律”的使用

在我国当代法学理论中,法律有广狭两层含义。

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而狭义的法律则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在我国现代法律制度中,法律也有广狭两层含义。

广义是指包括宪法、行政法规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及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第二节法的本质

一、如何认识法的本质

1.鉴别“本质”与“现象”;

2.界定“内容”与“形式”;

3.区分“实然”与“应然”。

“实然”是指事物的实际状态,它回答的问题是“事实上是什么”;“应然”是指事物的理想状态,它回答的问题是“应当是什么”。在法的实然与应然之间存在一定距离。实际存在的法与人们期待的法总会有差异。

法的定义: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调整行为的规范,它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它应当是通过利益调整从而实现社会正义的工具。

二、法的意志性与规律性

法律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

(1)法律是人的意志的体现,马克思主义认为这种意志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法律的意志性表现在法律对社会关系有一定的需要、理想和价值。

(2)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的内容是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受客观规律制约的。所以法具有规律性,它是在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的基础上制定的。

(3)但我们也不能把法律与规律等同起来。规律是客观的,而法律不完全是客观的。立法者根据一定的意志,除了客观地规定一些规律之外,也可能有意识地为克服规律而规定一些内容。

三、法的阶级性与共同性

法律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

马克思主义法学一方面认为法具有阶级性,另一方面又承认法具有共同性:

(1)阶级性,即法律是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2)共同性,即某些法律内容、形式、作用效果并不以阶级为界限,而是带有相同或相似性。

其原因是:A.法的规律性影响法律的共同性;

B.法律是社会公共管理的手段,法律中有某些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规定,如:环保、交通、医疗等;

C.法律具有某些特殊的形式,如法律程序、成文表达等等;

D.人类交往增多也是法律共同性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法的利益性与正义性

从应然意义上讲,法律是为实现社会正义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工具。

无论从“实然”还是从“应然”来说,法都具有利益性。从应然来说,法应当具有正义性,否则就是"恶法"。马克思主义法学从来不否认法律与利益、正义的关系:

(1)马克思主义法学主张法律所体现的阶级意志是由该阶级的利益所决定的;法律应当是正义的;但不存在抽象的利益和抽象的正义。

(2)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的制定必然反映特定的利益,法律的意志内容就是由统治阶级的利益所决定的。立法可以说是法律对利益的第一次分配,它应当符合并体现正义;法律实施可以说是法律对利益扩大第二次分配,它也应当符合并体现正义。

第三节法的特征

一、调整行为的规范

1.行为是法律的调整对象。

法律通过对行为的作用来调整社会关系。法律的调整对象既是社会关系又是行为。对于法律来说,不通过行为控制就无法调整和控制社会关系。法律是以行为为调整对象的规范。

2.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之所以说它具有规范性,是因为:

(1)法律具有概括性,不针对具体的人和事,可以反复被适用。

(2)法律的构成要素中以法律规范为主;

(3)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中包括行为模式、条件假设和法律后果;这是法律的规范性最明显的标志。

法律的规范性决定了它的效率性。每个人只须根据法律而行为,不必事先经过任何人的批准,因而其作用是高效率的。

二、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和认可

制定和认可是法律创制的主要方式。

(1)制定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活动产生新规范。

(2)认可是国家对既存的行为规则予以承认,赋予法律效力。

(3)“认可”通常有三种情况:

A.赋予社会上早已存在的某些一般社会规则如习惯、经验等以法律效力;

B.通过加入国际组织、承认或签定国际条约等方式,认可国际法规范;

C.特定国家机关对具体案件的裁决作出概括产生规则或原则,并赋予这种规则或原则以法律效力。

2.法律的国家性。

(1)它是以国家名义创制的;

(2)法律的适用范围是以国家主权为界域的;

(3)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为保证的。

法律的内容从本质上说是统治阶级意志,从形式上说是国家意志。只有通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统治阶级意志才是国家意志。

3.法律的普遍性。

三、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2)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调整主要是通过权利义务的设定和运行来实现的,因而法律的内容主要表现为权利和义务。

2.法律的利导件。

这是从法律是社会各利益关系的调整机制而派生的特征。法律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法律的利导性取决于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的规定是双向的。权利以其特有的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作用于人的行为,而义务也具有利导性。因为许多义务本质上意味着利益负担以及责任后果,所以它能促使人们不做法律禁止并且最终不利于自己的事,履行法律规定的积极义务。

四、通过程序而强制予以实施

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国家强制力是法律与其它社会规范的重要区别,具有以下特征:

(1)法律的强制力以法定的强制措施和制裁措施为依据。

(2)法律的强制力具有潜在性和间接性。

(3)国家强制不是法律实施的唯一保证力量;法律的实施还依靠诸如道德、人性、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因素。

2.法的程序性。

法律的实施虽然是强制进行的,但它是由专门的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执行的。

纵观法史,法律的强制实施都或多或少是通过程序进行的。近现代法律只是对法的程序标准加以正当化,使法律实施的方式更科学、更理性。

THE END
1.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2021年10月13日,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加强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 http://www.nmgrd.gov.cn/mtjjx/202412/t20241206_435061.html
2.建构自主中国法学知识体系中的中华文明法治蕴含中华文明在处理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上,重视“人”,但这种“人”,与西方作为“原子”形态出现的“人”不同,而是以整体性的“群”的形态出现,法律重在处理“群”与“国家”的关系,因而中国传统文化作为人本主义基础的群体性的“人”,与西方早期文明中原子式的“人”明显存在区别,但中华传统文明对“群”与“国家”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4/12/id/8265096.shtml
3.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从原则到实践的探究一、法律法规的定义与作用 法律法规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公平正义和社会进步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它们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进行规范,确保各方权利和义务得到保障。 二、不同类型的法律法规 基本 法律: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基本系统,包括宪法、国籍法等。 https://www.cjan6a6c.cn/ke-yan-xiang-mu/454920.html
4.《中国法学》2024年第6期《中国法学》关键词备案审查法制统一人权保障规范审查个案审查 不当联结禁止原则的重述与应用 金成波: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 内容提要不当联结禁止原则是行政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不当联结禁止原则,具有深厚的历史逻辑,体现为株连制度的废弃和株连思想历史惯性的摆脱;具有科学的理论逻辑,体现为法治精神的要求http://www.fxcxw.org.cn/html/71/2024-12/content-27704.html
5.思修期末考试复习题库3、(AC)是调节人们思想行为、协调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两种基本社会规范。 A、法律 B、制度 C、道德 D、政治 4、学风是指在一定环境或条件下形成和表现出来的带有一贯性的学习风格和行为样式,优良的学风要在 (ABCD)上下功夫。 A、勤奋 B、创新 C、求实 D、严谨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2/0425/15/79360359_1028236728.shtml
6.2024考研政治思修与法基高频考点:法律下面是高顿小编整理的有关考研政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法律”的详细信息,包含法律的定义、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和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起来看看吧! 免费提供考研备考类问题解答,帮助您更轻松通过考研专业考试 https://www.gaodun.com/kaoyan/1553898.html
7.《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题及参考答案19.法律是由()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A.人民 B.社会 C.国家 D.统治阶级 [答案]:C 20.以法律手段与法律方法为依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纠纷,这体现的是法治思维的(). A.正当性 B.规范性 C.逻辑性 D.科学性 [答案]:B 21.法治发挥作用要以()为后盾,主要依靠法律的预测作用,惩罚作用,威慑作用和http://hnaoe.com/ziliao/611.html
8.良法善治丨鉴古知今循法而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强调要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良法善治,民之所向,人们对于公平和规则的向往自古有之。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法治下推进改革,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wMDc5NjM5OQ==&mid=2653664261&idx=3&sn=c035f0790a92dfac1ee26f959b768252&chksm=808bd19ddd21765bb92c47842f6f030b9d8f9b5b15a6354b7bb8512d97504c1942b5d1441674&scene=27
9.精品收藏2019考研政治:思修法基道德法律高频汇总(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和实施的行为规范。 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①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程序,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②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例以法律效力的活动。 法律不但由国家制定和认可,而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国家强制力并不是保证https://www.wangxiao.cn/ky/2693651.html
10.《法理学导论》笔记(法理学导论)书评2.属性:规范性;阶级性;政治性;强制性3.我国法学界定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在本国主权范围内普遍适用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和。第二节法律的特征一、法律的国家创制性1.制定:按照一定程序创造新的法律规范,成文法2.认可:赋予社会上某些行为规范以法律效力,为https://book.douban.com/review/9773884/
11.初级会计+第一节法律基础2.法律的概念 狭义 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广义 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不是社会各阶级意志的体现,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http://bang.api.duia.com/duibaApp/appViewTopic?topicId=2056
12.课程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1.2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是法的根本性质,是指法这一事物自身组成要素之间相对稳定的内在联系,是由法本身所具有https://higher.smartedu.cn/course/62354cde9906eace048de594
13.7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doc大学课件预览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和本质 ■内涵(特征): 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创制包括制定和认可。 没有国家,就没有法律,法律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的,原始社会没有法律,只有氏族习惯。为了实现国家统治、维持社会秩序,统治阶级便以国家的名义制定法律,并通过警察http://read.cucdc.com/cw/37715/56204.html
14.思修题目,考前必背!!!思修题库A 狭义 B 广义 C 高尚 D 法律规定 ?在一定职业生活中所遵循的具有自身职业准则的(D) A 职业规范 B职业行为准则 C 职业守则 D职业道德 ?我国职业道德的本质特征( 奉献社会) ?伴随道德认识所表现出来一种内心体验是(C) A 道德评价 B 道德意志 C 道德情感 D 道德习惯 https://blog.csdn.net/2301_76495546/article/details/135095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