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89件,其中刑事案件433件;受援人965人次;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70份;为受援人追讨欠薪或索赔1811万元;接受群众来访来电法律咨询9523人次。其中,市法律援助处被评为“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进展如何?市民应该怎样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案件应由什么律师承办?近日,记者走访市法律援助处进行了解。
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需低于我市经济困难标准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均可制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
目前,在我市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人需提交申请法律援助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少于一定的经济困难标准材料。其中城镇居民标准是965元/月,农村居民标准是666元/月。
(1)享受特困供养待遇;
(2)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3)其家庭被认定为“低收入困难家庭”;
(4)因意外事件、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其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
(5)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
(7)因民事诉讼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且获得批准;
(8)因经济困难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之日起,一年内再次申请法律援助;
(9)刑满释放、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未就业、生活无着;
(10)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
(1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12)其他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应当视为经济困难的。
另外,记者在市法律援助处了解到,盲、聋、哑人和智力残疾人,不能控制自己的精神病人,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被告人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等等,都可以免交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而享受法律援助的服务。
法律援助形式多样不限于“打官司”
根据《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法律援助包括以下形式:
(1)刑事辩护或者刑事代理;
(2)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3)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4)代拟法律文书;
(5)提供法律咨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案情简单、诉讼标的小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导当事人自行诉讼。
归纳起来,法律援助范围就是“打官司、写文书、法律咨询”三大方面,但实际上并不止这些。记者在市法律援助处前台值班人员处了解到,市法律援助处平均每天接受15、16人次咨询,除了咨询法律知识,还有咨询遗产继承的,调解离婚纠纷的,老母亲追讨赡养费的,甚至咨询二胎政策,投诉政府部门,如何证明“我爸是我爸”……
市法律援助处值班律师李律师说:“我们什么都要懂。有些群众情绪激动,甚至提出不合法的要求,我们都会耐心解释,维持社会稳定。”李律师坦言,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人员压力比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律师压力要大。
市民咨询的问题多样,值班人员需十分有耐性。记者卢舒曼摄
承办重大案件的律师有特殊要求
据了解,以往指派案件,由法律援助机构安排至律师事务所,并由律师事务所指派给具体律师。往往出现由资质浅薄的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申请人权益得不到最大保障的情况。《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程序的规定》将改善这一状况,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该规定指出:
第三十二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根据律师事务所、其他社会组织的人员数量、资质、专业特长、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情况、受援人意愿等因素合理指派或者安排承办机构、法律援助人员。
第三十三条:群体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或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应当指派业务能力较强、政治素质较高的律师承办。
第三十四条:刑事案件,应当指派执业律师担任辩护人,不得指派或安排未取得律师执业证(律师工作证)的人员单独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应当指派具有三年以上刑事辩护执业经历且没有受过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律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办法援案件
对于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可以拒绝承办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对此也有规定。
《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五十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承担与其工作范围相适应的法律援助义务。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办本行政区域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事项。
为了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成功率和增强律师的社会责任感,我市每位法援律师被安排不多于2宗法律援助案件。“从来没有一位大律师拒绝办案,真感谢他们的支持!”市法律援助处陈副主任表示。
事实上,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是有补贴的。据了解,市级民事诉讼案每宗800元,刑事诉讼案每宗1200元,县(市、区)级的会补贴更多。虽然对于社会律师而言,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是杯水车薪,但是每位律师都会尽力为当事人争取更多利益。
【联系方式】
肇庆市法律援助处
地址:端州区景泰路1号肇庆市司法局一楼
端州区法律援助处
地址:端州区二塔路28号端州区司法局内
鼎湖区法律援助处
地址:鼎湖区坑口国兴街鼎湖区司法局内
高要区法律援助处
地址:高要区府前大街80号高要区司法局内
四会市法律援助处
地址:四会市朝阳街13座1号四会市司法局内
德庆县法律援助处
地址:德庆县德城朝阳东路122号
封开县法律援助处
地址:封开县江口镇封州二路(山水雅苑)商业街1#16及18号铺
广宁县法律援助处
地址: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司法局首层
怀集县法律援助处
地址:怀集县怀城镇工业大道150号
需注意的是,若首次申请法律援助,要到案件管辖单位的同级法律援助机构,即县(市、区)级法援处申请;若是一审后欲上诉,或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发的案件,则由市级法援处接办。若不确定该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办理,可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咨询。该热线有普通话、粤语、潮汕话、客家话多种语言,提供7X24小时全天候无偿法律服务。
【办事流程】
办事流程
1.申请;2.受理;3.审查。
符合条件者将予以法律援助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予以法律援助书面告知;资料不全者,将被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