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探讨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弱化

1、领导干部法治观念不强。部分领导干部法治观念不强,没有按照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有的领导把法治建设喊在嘴上、贴在墙上,就是没有抓在手上。领导干部不懂法、不学法、不敬法、不守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领导认为“权大于法”,在一些问题上甚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二)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1、立法跟不上时代发展。我国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许多新领域还存在法律的“真空区”,导致立法出现了一些空档和断层。比如,迅速发展的电商企业的纳税、售后等问题,尤其是最近兴起的“微商”假货泛滥、售后没有保障等问题尖锐突出,而目前国内尚没有法律对其进行规范指导,致使消费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证。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历史新时期,有的法律、法规具有滞后性,跟不上改革和发展的步伐,不适合现在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2、法律体系不完备。有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间衔接不好,特别是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存在着互相打架、下位法超越上位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违法甚至是违宪的问题。比如一些领域法规没有适时修订,有些地方猪肉瘦肉精检测标准还在沿用四五十年前的标准,政策和法规打架,却让群众“躺了枪”,着实让人头疼。再如,符合法律政策的夫妇要生二胎,以前享受的独生子女费要不要退按照国家部委通知,不必退还;而郑州某社区的工作人员按照河南省人大20xx年5月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退回。一时之间争执不下,让人无所适从。有些法规可操作性不强,有些行政立法和规则制定尚未完全消除“部门利益”,既损害了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也影响和阻碍了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政府的建设步伐。没有作进一步的说明和解释。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对策

(一)强化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把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学习纳入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计划,作为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的基本内容,使之常态化、规范化;落实中心组集体学法、办公会前学法、法律讲座、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通过长期稳定的学法机制,确保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效;发挥党校在法治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把宪法和法律列为党校主体班次的必修课。通过各种方式的学习,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自身法律素养,树立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意识。

(二)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政府依法行政

1、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立法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重要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积极探索多个部门联合起草、委托第三方起草模式。加强政府立法审查协调,完善综合性较强或者争议较大的'立法草案的论证、协调、报告、意见反馈、暂缓审查等程序,维护立法审查协调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为了保证法律法规系统内部的协调一致,及时定期清理、废止或修改那些含有违反上位法内容的、彼此之间冲突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2、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进程与发展进程相适应,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发展需要。把调整经济结构、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等作为政府立法工作重点。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财政监督和公共信用等领域立法;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城市管理、社会保障、教育文化、科技促进、医疗卫生、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物业管理等领域立法;围绕促进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教育等领域立法。

(三)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职责权限,切实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提高执法的整体水平。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工商质检、安全生产、文化旅游、网络空间、农林水利、资源环境、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领域内推进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探索推进区域综合执法。这既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重点任务,也是20xx年地方行政体制的改革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行政监督,保证行政权力科学运行

1、整合监督资源。把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建立各监督机关的联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其各自优势,形成监督的合力。要积极探索层级监督与专门监督相结合的机制,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落实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各级政府对其工作部门、行政首长对工作人员等的监督责任,对各类行政行为全方位监督。要强化财政、监察、审计等政府专门监督,增强监督的实效。

2、改进监督方式。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抽象监督为具体监督、一般监督为重点监督,尤其是要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如政府机关反腐倡廉、勤政为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住房制度改革以及公用事业和日用消费品物价调整等问题。人大及其常委会有责任围绕这些问题,对有关政府部门应尽的职责进行监督,督促他们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建立起全方位的监控机制,坚持“事先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惩处”的科学操作,使监督贯穿于行政行为的全过程。

THE END
1.法律法规法律法规全解析:从宪法到行政规定,覆盖所有的规范体系 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这些法律法规可以分为几个主要类别,每个类别都有其特定的作用和范围。 首先,从顶层结构来看,我们有宪法。宪法是最高的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机构以及基本权https://www.qtleqzhor.cn/nong-ye-zong-he/400023.html
2.规章不属于法律规范丨全国人大官网解读如何区分法律规范与非法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在学习宣传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由哪些法律规范构成这一问题。对此,在研究过程中,曾有不同意见,有些同志认为,除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外,还应当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有的同志认为,还应当包括军事法规和军事规http://www.360doc.com/content/24/1209/12/11677680_1141536541.shtml
3.法律法规全书从不让你无所适从的权威指南2. 法律知识与智慧 《法律法规全书》不仅仅是一本简单的目录,它更是一个学习平台。里面包含了大量关于不同领域(如刑事、民事、行政等)的案例分析和解释,使得读者能够通过实际操作来理解并掌握相关知识。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人称之为“活生生的教科书”。 https://www.1lhyh3ij.cn/ke-pu-dong-tai/460877.html
4::政策是法律的依据和内容,法律是政策的规范化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法律是通过国家立法程序予以规范化(法律化)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的国家意志。法律的本质特征,一是规范性,经立法机关制定为法律规范,具有明确的适用范围、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可以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即“法源”);二是国家强制性,即由国家强制机关(公安、法院、检察院、羁押场所、监狱等)作http://fw.mwfw.cn/fw/237566.html
5.法院判决的效力大于行政处罚吗?导读:法院判决的效力不是大于行政处罚,两者之间是没有相互比较的力度的,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地方的法规和地方的规定。法院判决的效力大于行政处罚吗,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法院判决的效力大于行政处罚吗? 一、法院判决的效力大于行政处罚吗? https://www.64365.com/zs/2541568.aspx
6.国家版图知识问答——法律法规地图知识国家版图知识问答——法律法规 一、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适用于___。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B.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C.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 D.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领域 答案:C 2.历史地图、世界地图和时事宣传地图无明确的审核标准和依据时,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商_http://www.fjch.org.cn/ztzl/fjsqf/dtzs/201710/t20171009_21128.htm
7.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对于上述“关系人”的理解,下面的选https://www.shuashuati.com/ti/ef75c05c2f6545c9b761eefb5afe9e22.html?fm=bdbdsb1228c19d8510ef5b2decdb2edfe2e1e
8.建设法律法规结课论文(精选8篇)第五: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其实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它也受到合同法的保护。说了这么多对于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所谓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因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https://www.360wenmi.com/f/filer8iylaq2.html
9.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有何不同律师普法2、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 3、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法规。 二、效力不同。 1、法律的效力大于行政法规及地方法规。限制人身自由的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 2、行政法规https://www.110ask.com/tuwen/142948107244597594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