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第10版)课件:税法概述.ppt

我国税收立法机关和程序3我国现行税法体系4我国税收管理体制52024/3/93

截至2021年6月,我国18个税种中已有12个立法,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形成了13部税收法律。

42024/3/9我国的十三部税收法律(截止2021年6月):1.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自1980年9月10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3.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4.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5.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24/3/96.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7.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8.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9.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10.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2024/3/911.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12.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补充教材P16)13.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2024/3/9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一)税法的概念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税收和税法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不同概念。2024/3/98

二、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由权利主体、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方面构成。(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1.权利主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主要包括: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2024/3/910

二、税收法律关系2.权利客体

权利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征税对象。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2024/3/911

二、税收法律关系(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税收法律事实可以分为税收法律事件和税收法律行为。(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是同国家利益及企业和个人的权益相联系的。2024/3/912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是指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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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法的构成要素3.代扣代缴义务人

代扣代缴义务人是指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和个人。4.代收代缴义务人

代收代缴义务人是指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2024/3/915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5.代征代缴义务人

代征代缴义务人是指接受税务机关委托,按国家税法规定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由代征代缴义务人代征税款的征收方法,是税务机关为了加强征收管理,方便群众纳税,对于不便直接征收,而有关单位又能控制的税源的一种有效征管形式。6.纳税单位纳税单位是指申报缴纳税款的单位,是纳税人的有效集合。如企业所得税可以每个分公司为一个纳税单位,也可以总公司为一个纳税单位。纳税单位的大小通常要根据管理上的需要和国家政策来确定。2024/3/916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二)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1.课税对象

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通过规定课税对象,解决对什么征税这一问题。2.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又称税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也是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合理负担税收的重要标志。3.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关系2024/3/917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三)税目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2024/3/918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四)税率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课税的深度,关系着国家的收入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因而它是体现税收政策的中心环节。税率具体又包括:1.比例税率2.累进税率累进税率具体又包括:(1)全额累进税率。(2)超额累进税率。(3)超率累进税率。(4)超倍累进税率。3.定额税率定额税率具体又包括:(1)地区差别定额税率。(2)分类分项定额税率。2024/3/919

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是分析纳税人负担时常用的概念。名义税率是指税法规定的税率。实际税率是指实际负担率,即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实际缴纳税额占其课税对象实际数额的比例。实际税率常常低于名义税率。(2)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

边际税率是指再增加一些收入时,增加这部分收入所纳税额同增加收入之间的比例。平均税率是相对于边际税率而言的,它是指全部税额与全部收入之比。(3)零税率与负税率

零税率是以零表示的税率,是免税的一种方式,表明课税对象的持有人负有纳税义务,但不需缴纳税款。负税率是指政府利用税收形式对所得额低于某一特定标准的家庭或个人予以补贴的比例。负税率主要用于负所得税的计算。2024/3/920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五)减免税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六)纳税环节任何税种都要确定纳税环节。

(七)纳税期限

(八)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指缴纳税款的场所,即指纳税人应向何地征税机关申报纳税并缴纳税款。2024/3/922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九)罚则

罚则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因违反税法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十)附则

四、税法的分类四、税法的分类(一)按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分类

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1)税收基本法。(2)税收普通法。(二)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分类

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1)实体法。(2)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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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法的分类(三)按税法征收对象分类

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流转税税法、所得税税法、财产、行为税税法和资源税税法。(1)流转税税法。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税法。(2)所得税税法。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法。(3)财产、行为税税法。主要包括房产税、印花税等税法。(4)资源税税法。主要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2024/3/925

四、税法的分类(四)按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分类

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1)国内税法。(2)国际税法。(3)外国税法。(五)按税收收入归属和征收管辖权限分类

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收管辖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1)中央税。属于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如消费税、关税等为中央税。(2)地方税属于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为地方税。(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共同收入,目前主要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如增值税。2024/3/926

五、税法的作用五、税法的作用(一)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二)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三)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四)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五)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2024/3/927

税法概述第二节我国税法原则一、税法基本原则一、税法基本原则(一)税收法律主义税收法律主义的具体原则可概括为:(1)课税要素法定,即课税要素必须由法律直接规定。(2)课税要素明确,即有关课税要素的规定必须尽量地明确而不出现歧义、矛盾,在基本内容上不出现漏洞。(3)依法稽征,即税务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稽核征收,而无权变动法定课税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2024/3/929

一、税法基本原则(二)税收公平主义

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三)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税收合作信赖主义也称公众信任原则。(四)实质课税原则

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应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2024/3/930

二、税法适用原则二、税法适用原则(一)法律优位原则

法律优位原则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是指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二)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是指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2024/3/931

二、税法适用原则(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是指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四)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是指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五)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2024/3/932

税法概述第三节我国税收立法机关和程序一、我国的税收立法机关和税法体系一、我国的税收立法机关和税法体系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一、我国税收立法机关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可“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4.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2024/3/935

一、我国税收立法机关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宪法》第九十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规章。”2024/3/936

二、税收立法程序二、税收立法程序(一)提议阶段(二)审议阶段(三)通过和公布阶段2024/3/937

税法概述第四节我国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我国税收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一)1978年以前的税制改革:建立复合税制(二)1978—1982年的税制改革:取得第一次全面重大突破(三)1983—1991年的税制改革:全面探索税制改革(四)1992—1994年的税制改革:改革开放后的第二次税制改革2024/3/939

我国税收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五)2003年至今的税制改革:稳步推进税制改革(1)大幅度调整出口退税政策。(2)停征农业税。(3)统一内外资企业税收。(4)逐步改革个人所得税。(5)增值税转型改革。(6)消费税调整。(7)资源税改革。

(8)环保税改革。2024/3/940

税法概述第五节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

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是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税收管理权限,包括税收立法权、税收法律法规的解释权、税种的开征或停征权、税目和税率的调整权、税收的加征和减免权等。如果按大类划分,可以简单地将税收管理权限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两类。2024/3/942

二、税收立法权的划分二、税收立法权的划分(一)税收立法权的概念

税收立法权是制定、修改、解释或废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力。2024/3/943

二、税收立法权的划分(二)我国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层次我国税收立法权的划分主要分为下列几个层次:(1)全国性税种的立法权,包括全部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和在全国范围内征收的地方税税法的制定、公布和税种的开征、停征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

THE END
1.法律法规的百科规范社会之舵手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法规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它们是社会秩序和公正的基石。100条法律法规,不仅涵盖了各个领域的具体规定,还包括了对这些规定如何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原则和程序。 三、遵守与执行 遵守法律法规不仅是个人义务,也是国家利益所在。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对自己行为负责,并确保其符合现行的法律体系。这意味着无https://www.f3kg3td6j.cn/gong-qiu-shi-chang/462542.html
2::政策是法律的依据和内容,法律是政策的规范化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法律是通过国家立法程序予以规范化(法律化)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的国家意志。法律的本质特征,一是规范性,经立法机关制定为法律规范,具有明确的适用范围、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可以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即“法源”);二是国家强制性,即由国家强制机关(公安、法院、检察院、羁押场所、监狱等)作http://fw.mwfw.cn/fw/237566.html
3.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从原则到实践的探究二、不同类型的法律法规 基本 法律: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基本系统,包括宪法、国籍法等。 特殊 法律:针对特定领域,如刑事诉讼程序、劳动合同等。 行政 法规:由行政机关根据授权依据出台,对行政管理活动进行指导。 地方性 法规:地方政府制定,以适应当地实际情况。 https://www.cjan6a6c.cn/ke-yan-xiang-mu/454920.html
4.纲领之光100条法律法规的律则篇章纲领之光:100条法律法规的律则篇章 在这个充满变化与挑战的时代,法律法规就像一盏指路明灯,为我们指引方向,确保社会秩序与公平正义。今天,我们将深入探讨这100条法律法规背后的故事,以及它们如何塑造我们的生活和社会。 法律之根 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基本规范,https://www.b9yemu9l.com/jun-lei-yang-sheng/473497.html
5.行政法的挑战与未来发展趋势三、行政法的实施与改进 1.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 2.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行政法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法律责任和执法标准,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https://blog.csdn.net/JiYan_xiaohei/article/details/144346591
6.第五章适用与备案因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是我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虽然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规章在法院审理案件时,只具有“参照”作用,但对公民来说,规章也是要遵守执行的,也具有法的效力。 宪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是法律的一种,是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宪法与其他法律在制定程序、内容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xianfa/2001-08/01/content_140410.htm
7.法律优先问法百科如我国《立法法》规定,行政立法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这些规定都明确要求行政活动依据于法,体现了法律优先原则的https://www.51wf.cn/view-term-changelist/13836
8.抵押权是否优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谁?具有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 具备必要的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条件。 抵押权应当优先于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其享有的行政处罚权必须是法律、法规中明确确定的,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也可以是行政处罚的主体,但必须是依法成立管理公共事https://www.64365.com/zs/1655008.aspx
9.2022年二级建造师备考法规知识点:法的效力层级复习资料二级建造师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大家准备的怎么样了?法规备考高频考点你学会了吗?这些知识点很重要,快和小编一起来学习吧! 法的效力层级: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4.新法优于旧法 5.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6.备案和审查https://www.jianshe99.com/jianzao2/fxzl/zh20220406134419.shtml
10.法律优先原则只不过,在他们那里,法律优先的含义相当宽泛。法律优先(法律优位)这一概念被引入我国行政法学时,多数学者则将其内涵相对限制在法律与行政立法的关系上,认为法律优先的基本涵义是指法律优先于行政立法,即强调法律对于行政立法(行政法规和规章)的优越地位。 在各种社会活动中,法律优先原则还应包括司法活动优先于其他活动,https://baike.sogou.com/v58448565.htm
11.法律优先与法律保留法信法律优先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也是确定行政立法权限的原则.法律优先要求高位阶的法律规范的效力优越于低位阶的法律规范,低位阶的法律规范不得与高位阶的法律规范相抵触,同时还要求公民基本权利对行政的直接效力和违反法律优先原则的审查.法律保留原则中的"法律"不包括行政立法,相对法律保留中的"法律"http://faxin.cn/lib/Flwx/FlqkContent.aspx?gid=F31905
12.依法行政探讨法律(精选十篇)“价格管理是政府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对社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等经济活动中发生的价格关系,以及对价格的制定、调整和执行所进行的组织、指导、协调、调控、干预和监督检查的行为。”[1]价格管理无疑是政府行为,包括对价格形成及运行和价格行为主体的价格行为两个方面的管理。在实务中,公共行政在现代社会的运行表现为多样化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gp278d2.html
13.行政处罚法三论“一事不再罚”如何理解一事跨部门适用上位有一部法律叫《立法法》,效力仅次于宪法,有“准宪法”之称,它规制着法律法规规章的“生老病死”——制定、解释、适用、废止等,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一法之下、万法之上。 《立法法》规定了法律适用三大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这三大原则凌驾于民法、行政法、刑法、商法、http://www.360doc.com/content/21/1113/08/27237668_1003947555.shtml
14.浅谈农民工权益保护!王学福律师尽管国家为了保护劳动,通过《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了企业的行为,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但是,没有城市户口的农民工,就不能平等地享受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不是城市职工,就不能平等地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待遇。正是这些结构性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381222.html
15.注会考试《税法》教材提法有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这段话说明,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的适用,只能在同级的法律之间、同级的行政法规之间或者同级地方性法规之间。不同级则不能。 笔者又专门查看了近十年国家司法考试教材,无一不是认定只有在同级别的规定之间才能有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的优先适用。所以笔者认为,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必须是在两法都是同位阶的情况下才适用,而注https://www.shui5.cn/article/84/821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