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村宅基地确权,是不是一宅一户,北京农村宅基地确权确实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一、农村宅基地确权的基本原则农村宅基地确权是农村土地管理的重要环节,其中,“一户一宅”是确权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明确规定,
北京农村宅基地确权确实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的基本原则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农村土地管理的重要环节,其中,“一户一宅”是确权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一规定从法律层面确立了“一户一宅”的原则,旨在规范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农村村民的住房权益。
二、北京农村宅基地确权的实践
因此,可以明确地说,北京农村宅基地确权是遵循“一户一宅”原则的。
一、国家为什么推行“一户一宅”?
①改善村容村貌
由于过去多年缺乏规范,一户多宅现象在农村屡见不鲜。超占、乱建等行为一多,严重影响村容村貌,一户一宅政策将对违法乱建的房屋、围栏、厕所等进行清除。
②让新生代也能分到地
太多人一户多宅,意味着大量农村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上,导致很多本该能分到地的新生代农民反而无地可批。整治一户多宅,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势在必行。
③进城农民可获得优惠政策
对于已经进城买房的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能获得更多优惠政策,包括退出后的补偿以及低息贷款等,不用再担心宅基地荒废的问题。
二、中国农村为何要实行宅基地“一户一宅”?对农民有好处吗?
“一户一宅”的法律依据
“一户一宅”的说法最早源自《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对于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而且,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也是有严格限制的,各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社会经济情况不同有各自的标准。
但实际操作过程中,我国农村宅基地乱象错综复杂,直到现在要全面进行确权,“一户一宅”才再度成为焦点。
三、“一户”到底怎么定义?多少人算一户?
对于“一户”的判定其实并不是按人数,而是以户口簿为准,只要公安机关发的户口簿上家庭成员都属于一户,就没有人数方便的限定,但有标准的区别,也就是大户和小户之分。
大户还是小户决定了能分到的宅基地大小,如果家庭成员只有1到3个人,自然是小户,6人及以上就是大户了,介于这之间的则是中户。
四、“一宅”的面积标准又怎么定呢?
和户的判定不同,宅的判定是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为准的。面积标准各地会有差异,就全国的平均标准而言,小户的面积标准大致为75平米,中户120平米,大户在120到150平米左右。
大家一定要注意,现在很多地方都已经开始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一宅多户不仅得不到确权,以后一旦被征地也是得不到补偿的。
慢铺开。
北京农村宅基地将确权颁证
本报讯(记者陈斯)本市正在加快推进为集体土地地籍调查确权颁证工作,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归属。宅基地权属确认和登记发放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有望今年年底前完成并上报市政府。
记者近日从市国土局获悉,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本市正在加快推进为集体土地地籍调查确权颁证工作,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归属,正在研究出台有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认的政策性文件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规范。
据了解,本市将选定部分地区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并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宅基地权属确认和登记发放政策性文件起草工作并上报市政府。
今年平谷和大兴试点“宅基地换房”
今年两会期间,市国土局曾透露,今年北京市将在平谷和大兴的两个镇进行“宅基地换房”试点工作。
农民所分得的房屋仍是集体产权(即通常所说的小产权),而腾退出来的宅基地仍然是集体土地性质,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等用途,主要用来发展村镇企业集体经济。
集体用地流转不得开发商品房
此外,市国土局表示,为推动本市农村
二、三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市场,市国土局拟定了《北京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对于符合规划、合法取得且权属明晰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依法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入股、转让等方式进行流转,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可用于
二、三产业发展,但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环保要求等,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
土地流转的最高使用年限参照同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确定,具体使用年限由土地流转双方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以出让、出租等方式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须经本集体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代表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