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排斥习惯法: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犯罪于刑罚均由法律明文规定,因此,刑法必须是成文法,习惯法当然不能成为刑法的法源。
3、禁止类推解释:类推解释是指,对于无明文规定的事项,比附援引与行为性质最相似的条文而予以处罚。类推解释近似于自由擅断,它允许法官根据相似的刑法条文,随意入罪,以无为有,以轻为重,当然与罪刑法定主义相违背,因此,罪刑法定原则必定禁止类推解释。
4、禁止绝对的不定期刑: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对犯罪处以什么样的刑法由法律明文规定,禁止绝对的不定期刑的刑罚,以防止法官的装横擅断。
6、明确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对什么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处以何种刑罚由刑法条文明确予以规定。罪刑相适应原则
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内容
1、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刑相适应
2、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适应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1、定罪平等
2、量刑平等
3、行刑平等刑法的其他基本原则
(三)、罪责自负原则
1、罪责自负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谁犯了罪,就应当由谁承当刑事责任;刑罚只及于犯罪者本人,而不能连累无辜。
2、罪责自负原则的基本要求:
①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对于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不能对其定罪;
②刑罚的对象只能是犯罪者本人,对于仅与犯罪者有亲属、朋友、邻里等关系而没有参与犯罪的人,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中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我们从上面内容可以很清楚看出来。当然这些基本原则,基本上都是在法律执行过程中,通过实践后不断的得以完善后总结发布的。法律的规定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更加的完善,才能更大程度上的避免一些依法犯法,或者无法可依的现象出现。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