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2015年第6期

林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内容提要退休年龄的确定关涉到劳动者劳动权和社会保障权的实现。目前我国退休年龄的规定存在男女退休年龄差距过大、退休年龄存在身份差别、退休年龄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养老金受领时长过长等问题,这些问题也导致了法律适用上的困惑。退休应当是劳动者的一项权利而非义务,退休与劳动权之间不应当有必然的排斥关系,劳动者劳动权不应因退休而受限制或者被剥夺,男女不同龄退休会导致女性社会保障权利的减损和对女性发展权的限制。退休年龄的科学确定,应当考虑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等。我国未来立法应采取“渐进式”的方式合理延迟退休年龄,适当区分不同的人群适用不同的退休年龄制度,逐渐拉近男女退休年龄的差异,实行弹性退休制度作为对法定退休年龄的补充,以及实行更加开放的退休制度,从强制退休逐渐过渡到灵活退休。

关键词退休年龄延迟退休退休权劳动权男女同龄退休

2.法律议论的社会科学研究新范式

季卫东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研究得到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项目批准号:10AFX003)、清华大学产业发展与环境治理研究中心“法制与问责”项目的资助,特此鸣谢。

内容提要本文以“法律不确定性问题”为出发点,沿着通过教义学或科学技术来摒弃不确定性以及反过来在不确定性的前提条件下考虑制度设计这样两条基本线索,梳理了法解释学与法社会学之间的争论以及不同的应对策略,从中归纳出作为科学的法学观、作为技艺的法学观以及法律的本质就是话语实践的核心命题。作者认为今后中国的问题导向跨学科研究应该聚焦法律议论,特别是法的社会科学研究要把重点从结构、功能转移到价值涵义,以便真正深入到规范的领域进行实证分析,与此同时切实加强与法解释学以及法律实务部门之间的对话。因此,作者提倡“议论的法社会学”研究范式,试图以此深化法律方法论的探讨,促进思想与制度的创新。

关键词法律社会科学范式不确定性问题权利抗辩清单网络互动关系

3.司法中的社会科学判断

侯猛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关键词事实问题裁判事实法官心证后果判断

4.当代中国的法律实证研究

程金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法律实证研究中心主任。本研究得到了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项目批准号:11CFX004)、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编号:NCET-13-0802)的资助。

关键词法律实证研究社科法学法社会学法学方法论

5.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的法律难题及其解决

韩春晖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法学博士。本文是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项目编号为15ZBYB001)的部分研究成果。

内容提要目前,建立行政决策终身追责制存在着行政决策难界定、责任形式太繁杂、责任主体难确定、责任认定标准不客观、追责主体不可信等法律难题。为此,我国行政决策终身追责制度的法治建构应当规定并遵守“课责选择”的基本规则,将责任主体厘定为“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建立并细化客观化的归责标准,构建多元、合作的追责体系,对“终身”依据责任形式的不同作区别解释和适用。与之配套的是应该尽快建立多元、客观、科学的行政决策结果评估体系;尽快建立和完善主体多元、合作高效的追责主体体系;拓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探索公民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尽快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

关键词行政决策终身追责制法治建构决策评估

6.定罪与量刑证明一分为二论

吕泽华青岛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本文系笔者主持的2012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量刑证明研究”(课题编号:GJ2012C12)的研究成果

内容提要量刑证明与定罪证明同属于以证据为基础的证明活动,在证据属性、证据规则、证明模式、证明标准、证明责任等方面呈现一体同生的遗传因子,共生于证据法学体系中。以“一分为二”的哲学理念探析量刑证明与定罪证明统一与分离的证明关系、严格与自由的证明模式套用之争、标准与差异的证据规则之议、一维与多元的证明责任之疑以及单一与分层的证明标准之惑,有助于明确量刑证明在证据法学体系中的特殊地位,推动量刑证明与定罪证明理论体系的协同发展,促进量刑证明的规范化。

关键词量刑证明定罪证明证明标准规范证明

7.环境质量目标主义:关于环境法直接规制目标的思考

徐祥民中国海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建设(培育)项目“中国环境法制建设发展报告”(项目批准号:13JZD041)的阶段性成果。

内容提要生态文明要求环境法反映环境保护的本质,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目标。不法行为惩罚主义的环境法以行为人“不犯”为直接规制目标,无法控制由不同环境消费者实施的总行为;总行为控制制度以控制总行为作为法律的直接规制目标,可以控制总影响,便于实现既定的控制目标,但这种制度下的总行为控制边界不一定符合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环境质量目标主义主张把环境质量目标确定为法律的直接规制目标,并根据环境质量目标的要求构建环境法。环境质量目标主义环境法是环保目标先定的法、政府负责的法、服从科学的法,既便于实现立法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又能使法定的环境保护目标更符合人与自然和谐的要求。环境质量目标主义环境法的制度主要有环境质量标准制度、环境决策制度、环境规划制度和环境质量及环保业绩评估制度等。

关键词生态文明环境质量目标总行为控制主义不法行为惩罚主义

8.质疑法定资本制之改革

蒋大兴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本文是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调研重点项目“关于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与公司诉讼问题的调研”的阶段性成果(该课题主持人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何方副院长、北京大学法学院蒋大兴教授)。

内容提要法定资本是一种多元的结构,并非只是大陆法系国家的专利,最早的法定资本制度出现在英国公司法中。即便在现代美国公司法中,也有法定资本的规则——资本维持原则。只是不同国家法定资本的规制重心/规制策略略有不同,有些国家偏重事前规制,有些国家偏重事后规制。而且,法定资本也是一种复杂的规范系统,它不仅属于公司法的调控范畴,在会计法、破产法中也都有法定资本的规制痕迹。法定资本的改革必须是一种系统化的改革,而且任何公司资本制度都有其合约、经济与文化基础。大量的实证数据表明,我国取消最低注册资本、改实缴制为合约缴纳制等改革措施欠缺合约逻辑和经济逻辑,也不符合我国的文化偏好。

关键词法定资本最低资本股东债权人

9.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正当性:基于债权人保护功能的法经济学分析

黄辉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规管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内容提要我国2013年公司资本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额,废除法定的验资程序,采用完全认缴规则,工商登记不记载实缴出资等。此次改革的直接动因是降低公司设立成本,改善营商环境,但引发了关于债权人保护问题的激烈争论。对于2013改革前后债权人保护机制的成本收益分析表明,2013改革引入了债权人保护机制的新范式,而且比改革前的公司资本制度可能更为有效。从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和法律改革理论的角度看,2013改革在债权人保护方面提供了法律净收益,在方向和内容上具有正当性,符合“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总体改革精神,但改革过程付出变法成本,特别是由于一些争议问题而导致的间接变法成本,建议及时处理这些问题,以后公司法改革应提供成本收益分析的评估报告。

关键词公司资本制度债权人保护认缴制改革成本收益分析

10.公平公正待遇条款的法方法困境及出路

梁开银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中外投资条约争端解决机制平行程序研究”(项目批准号:15YJA820010)及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双边投资条约发展研究”(项目批准号:11AFX018)的阶段性成果。

内容提要公平公正待遇条款语义抽象,作为条约规则直接适用,既容易引发适用分歧和裁决矛盾,也容易导致私人投资者滥诉,从而损害东道国经济发展主权。国际社会试图通过“习惯国际法最低待遇标准”之限制和“例外条款”之排除等立法技术厘清公平公正待遇内涵以达到限制滥诉和化解裁决不一致的目的,但却陷入了条约规则适用的法方法困境。回归公平公正待遇条款的条约原则地位,并用“立法和司法”、“原则+规则”的法方法,不仅可以避免投资者直接依据公平公正待遇条款的起诉和滥诉,而且保留了司法、仲裁机构在保证缔约方原意的前提下合理解释或适用条约的空间,平衡了私人投资者权利与东道国经济管理主权之间的关系,最终达到化解公平公正待遇适用风险和法方法困境的目的。

关键词公平公正待遇条约规则条约原则法方法论

11.近代中国宪制的发展

聂鑫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内容提要从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到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近代中国制定了多部宪法文件。我们考查其条文,发现其中杂糅了美、德、法等多国元素;制宪者在移植外国制度时,通过“独立的思考”与“理性的选择”,甚至有所“创作”。这其中一大创作便是融会贯通各国宪制,对议会主权原则作出重大修正与改良。具体而言,在政体的选择与混合、制宪权的归属、宪法解释机关的变动三个宪法重大问题上,近代中国经过短短三十几年的摸索,居然与欧美“先进范式”相较毫不逊色、走到了比较宪法的前列。尽管在制宪事业上有所“创作”,近代中国并没有将纸面的制度落实为宪法实践,但这并不能抹杀近代中国制宪者的智识贡献与宪制创作。

关键词议会主权制宪权混合政体宪法法院

12.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诉讼问题研究

内容提要专利一旦成为广泛应用的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一般得向标准化组织承诺以公平、合理和无歧视的FRAND条件实施许可。尽管FRAND许可条件是对专利权人的约束,但因这个承诺没有可操作性,现在有越来越多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案件进入了反垄断执法机构和法院。华为诉IDC一案说明,标准必要专利与一般专利相比具有特殊性,必要专利权人在其专利许可市场占支配地位,权利人收取过高的专利许可费或者请求法院制止专利侵权的行为可能被视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涉及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案件凸显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交叉领域的很多热点问题,从而也带给了我们很多思考,例如我国《反垄断法》第55条第1句的规定是否具有合理性。

关键词标准必要专利市场支配地位FRAND许可费禁令请求华为诉IDC案

13.内幕交易违法所得司法判断规则研究

刘宪权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涉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法律规制研究”(项目批准号:14ZDB147)的阶段性成果。

关键词内幕交易犯罪违法所得信息价值实际成交差额选择性披露

14.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实践运行研究

郑金玉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本文系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我国民事裁判的证据路径依赖及其影响——基于6个法院532份一审判决的实证研究”(项目批准号:13YJC82011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关键词第三人撤销之诉构成要件虚假诉讼原告适格

15.事实认定“难题”与法官独立审判责任落实

佀化强大学法学院特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本文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编号:NO.106112015CDJSK08XK04)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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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量刑原则有哪些规定?刑法量刑原则有哪些规定? 导读:刑法量刑原则有:根据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刑事法律为依据来进行量刑处理,具体的情况下,应当基于审判机关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刑法量刑原则有哪些规定? 刑法量刑原则有哪些规定?https://www.64365.com/zs/1167228.aspx
2.首部研究湖北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的西方语言专著而《奏谳书》的法律案例提供了运用这些原则的实例,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其使用情况。另外,在古巴比伦和希伯来法典里经常出现的量刑原则——以牙还牙的惩罚方法(Talion),在中国古代法律中似乎并不重要,充其量只反映在对杀人或人身伤害类犯罪行为规定的刑罚中。http://flgj.cupl.edu.cn/info/1099/3953.htm
3.罪行相适应原则对量刑的影响这一规定具体而明确地体现了罪刑相适应原则的精髓。其基本含义是:罪轻规定轻刑、轻判,罪重规定重刑、重判,罪刑相当,罚当其罪。然而,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审判人员对于定罪往往比较重视,将其作为检验刑事审判活动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而对量刑则仅仅看作多判几年与少判几年的问题,认为无关紧要。这种观点是非常有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6/09/id/218840.shtml
4.2024迷奸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头条新闻法律资讯导读:迷奸是一种性侵犯行为,其量刑标准取决于犯罪的性质、情节和严重程度。在法律上,对于性侵犯行为的量刑标准通常是根据刑法规定的定罪量刑原则进行判刑。那么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在本文将为您介绍“2024迷奸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https://www.maxlaw.cn/n/20240319/11025186003048.shtml
5.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精选十篇)1.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 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具体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算,均由刑法加以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罪”。这一来自拉丁文中的法律格言,是对罪刑法定含义的高度概括。 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wxnu9qs.html
6.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解释》共七个条文,主要规定了非法占用草原行为的定性问题;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认定标准;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阻碍草原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煽动群众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的处理;单位非法占用草原的定罪量刑标准等问题。 http://www.szlawyers.com/info/b1f7fb2e0e17cdee19dc5c506ba10851
7.什么是罪刑法定原则?同时,对于犯罪的处罚,即判什么刑,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轻罪轻判,重罪重判,不能轻罪重判,重罪轻判。另外,罪刑法定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还有以下几个重要含义,一是时效原则,即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必须以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为准,有的行为,在当时法律并未规定为犯罪,但事后由于法律作了补充、修改,该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flwd/2002-04/17/content_292703.htm
8.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许永安:我国历次刑法修正案总述评本文首发于《中国法律评论》2024年第2期“观察”(第178-197页),原文30000余字,为阅读方便,脚注从略。如需引用,可参阅原文。 目次 一、刑法修正案的确立 (一)《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的出台 (二)刑法修正案的确立 (三)刑法修改坚持的原则 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24-04/18/content_8986126.html
9.妨害公务罪及其构成要件量刑标准司法认定立案标准及法律规定前言:专业刑事律师解读如何理解刑事妨害公务罪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定刑、司法认定、立案标准及法律规定。 一、妨害公务罪的概念,什么是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二、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 http://www.gdxbls.com/nd.jsp?id=552
10.论我国罪刑法定原则(2)刑法明确规定了量刑的原则,即对犯罪人裁量决定刑罚,必须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3)刑法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法定刑,为司法机关正确量刑提供了法定标准。 2刑法分则中的体现 在分则罪名方面,我国刑法作了相当详备的规定。在1997年刑法修订过程中,将1979年刑法及其后由立法机关制定的单行刑法、https://china.findlaw.cn/lawyers/article/d491357.html
11.追诉标准范文6篇(全文)《立案追诉标准(二)》是刑事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有关法律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相协调。一是与现行相关司法解释相协调,对于现行的司法解释已明确的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原则上都以该规定的起刑点作为立案追诉标准。二是与有关行政经济法律、法规规定相协调。《立案追诉标准(二)》明确了罪与非罪、行政违法https://www.99xueshu.com/w/ikey4mdhogd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