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书籍简介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书籍内容介绍→MAIGOO百科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是瞿同祖创作的法学著作,最初被作为吴文藻主编的《社会学丛刊》甲集第五种,由上海商务印书馆于1947年出版。1981年,作者在原版内容上进行修改再版。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除了导论与结论以外,共有六章。第一章,家庭;第二章,婚姻;第三章,阶级;第四章,阶级(续);第五章,巫术与宗教;第六章,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此外,附录有《中国法律之儒家化》一文。家族与阶级是该书研究的重点。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除了导论与结论以外,共有六章。并附录有《中国法律之儒家化》一文。

在导论里,作者阐述了撰写该书的目的、方法以及该书的主要内容。该书的主要目的在于研究并分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主要特征,其次是将中国古代由汉至清二千余年的法律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析研究,以察明中国古代法律由汉至清有无重大变化。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是贯穿全书的一种基本的方法,同时也采取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既从总体上进行概括和抽象,也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和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第一章,家族。作者谈到了家族的范围、特点,并着重阐述了家族主义精神与中国古代法律之间的内在联系。

第二章,婚姻。作者阐明了中国古代婚姻的目的、禁忌和婚姻的缔结、解除的要件,以及妻妾在家庭中的地位。

第三章和第四章,阶级。作者以两章的篇幅论述了各阶级在社会生活上的差异以及在法律上不同的地位与权利。

第五章,巫术与宗教。作者论述了巫术与宗教对中国古代社会和法律发展的影响。

第六章,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作者阐述了儒家思想和法家的异同以及二者在后来的合流过程与原因。儒家与法家都以维持社会秩序为目的,其分别只是在于他们对于社会秩序的看法和达到这种理想的方法。

附录中《中国法律之儒家化》一文是对上述第六章的内容的充实、明晰与扩充。在该文中,作者更明确和更具体地阐述了法律儒家化的实质和过程。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是作者在云南大学和西南联合大学教授中国法制史和中国社会史的过程中,根据讲稿改写而成的。

作者早在燕京大学读书时,就产生了用社会学的方法去研究中国传统社会的设想,试图用社会学和社会人类学的观点和方法去研究中国社会史。为此,作者阅读了西方学者关于社会学和社会人类学的著作,尤其是英国梅因的《古代法》对作者影响很大。在阅读西方论著的基础上,再加上对中国历史的研究,瞿同祖的学术视野大大开拓。

作者认为,法律是社会的产物,与社会现象是不可分割的。因此,研究法律不能将法律看成是一种孤立的存在,而忽略其与社会的关系,研究法律必须放到社会中去。作者较大的感悟是,用社会学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中国历史,对历史学和社会学都是一个出路,一条途径。这也是作者一生治学的方向。

在云南大学和西南联合大学教书时,由于要教授中国法制史和中国社会史的课,作者利用其学术功底,尝试着开劈一条将法律史和社会史结合起来研究的道路。在当时较为艰苦的条件下,作者锲而不舍,编著了《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这部著作。

1981年,作者在原版内容上进行修改再版。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补进了《宋刑统》和其他材料,书中所运用的资料比较完整;(二)由于作者关于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律的影响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发展,而同时为了保持原版的面目,将《中国法律之儒家化》一文作为附录,收入重印版。将第六章第三节的标题“调协”改为“以礼入法”;(三)改写了《导论》和《结论》;(四)改正了原版中的错字和脱漏字句,并对原版中个别地方与事实有出入之处作了修改。

瞿同祖(1910—2008)字天贶、天况。湖南长沙人。1930年就学于燕京大学,主修社会学;1934年入研究院攻读社会史,1936年获硕士学位。1939年任国立云南大学社会、政经、法律系讲师,后任副教授、教授。1944年兼任国立西南联合大学讲师。1945年赴美国,先后任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历史研究室研究员、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研究员。1965年回国,任湖南省文史馆馆员、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2006年当选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著有《中国封建社会》《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清代地方政府》《汉代社会》等。

家族和阶级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特征,在法律上占有突出的地位。法律承认父权,确定父亲有支配和惩罚子女的权力。儿子无独立的自主权,不能有私财,不能与父母分居,也不能自由选择配偶。法律上也承认夫权,承认尊长的优越地位。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和侵犯、伤害等罪都是根据当事人在家族中的身份而裁决的。亲属容隐、留养等法律都说明家族伦理在法律上占据重要的地位。

法律承认贵族、官吏、平民和贱民的不同身份。法律不仅明文规定生活方式因社会和法律身份不同而有差异,更重要的是不同身份的人在法律上的待遇不同。贵族和官吏享受法律上的特权,而贱民在法律上则是受歧视的阶层,处于低下的地位。他们不能与良民通婚,也不能应试做官。

法律对身份的重视,结果是产生了大量关于亲属及社会身份的特殊规定,与一般的规定并存于法典中。其运用的原则是特殊的规定优先于一般的规定,在不适用特殊的规定时才适用一般的规定。

法律之所以着重上述两种身份,是由于儒家思想的影响。在儒家心目中家族和社会身份是礼的核心,也是儒家所鼓吹的社会秩序的支柱。古代法律可以说全为儒家的伦理思想和礼教所支配。但这并不是说中国法律自上古时代以来即为儒家思想所支配。秦、汉的法律是法家所制定的,其中并无儒家思想的成分在内。以礼入法是后来的事,法律之儒家化是逐渐形成的。儒家化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过程,中国古代法律因此而产生了重大、深远的变化。

自儒家化的过程完成以后,中国古代法律便无重大的、本质上的变化,至少在家族和阶级方面是如此。换言之,家族主义及阶级概念始终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特征,它们代表法律和道德、伦理所共同维护的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亦即古人所谓纲常名教。

从方法上讲,作者在《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中,用社会学的方法进行中国古代法律的研究,令中国法制史的研究者耳目一新。全书史论结合,逻辑严密,堪称社会学与法制史相结合的典范之作。从内容上讲,作者在该书中通过历史的考察,得出家庭主义与阶级概念始终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特征的结论,既具有新意而又言之成理。

在《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中,作者瞿同祖先生在兼跨社会学、历史学、法律学这三个学科领域之间,开创了把法律史与社会史结合起来的研究思路,并由此而形成了一种新的学术研究体系,可以称《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为“法律社会学史”。这正是瞿同祖对中国法制史这门学科发展作出的一个独特贡献。《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既是一部法律史,也是一部社会史,无论从研究方法还是从该书的内容来说都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是瞿同祖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学术专著,它对中国法律史学的研究具有深远的影响。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最初被作为吴文藻主编的《社会学丛刊》甲集第五种,由上海商务印书馆于1947年出版。后由作者加以修改,补充,译成英文,于1961年在国外出版。1981年作者又应中华书局要求,对原书作了某些修改,再次印刷出版。1998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二十世纪中华法学文丛》中,出版了《瞿同祖法学论著集》,该书全文收入了《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THE END
1.2024年第20期书单(总第33期)宪法宣传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是厚重的,也是鲜活的;是宏大的,也是具体的。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才能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国家根本法作用,让宪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 https://www.hnwlxy.edu.cn/tsg/info/1095/8158.htm
2.事务所岳成律师事务所作为中国最早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在社会中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和广泛的影响力。作为一家律师事务所,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执业之根本。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岳成所倾全所之力编著的《法律顾问服务指南》一书在开始销售的首周就遭遇了盗版并公然在淘宝网上进行销售,岳成律师事务所这次成为了http://www.yuecheng.com/a/bensuojieshao/bensuojianxun/yuechengjianxun/4844.html
3.2018年下半年全国事业单位联考E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题55、书籍:知识:智慧 A.食物:营养:健康 B.体育:运动:强壮 C.球星:阵型:胜利 D.学校:老师:进步 56、听筒:电话:通讯 A.插头:插座:充电 B.U盘:电脑:办公 C.方向盘:汽车:运输 D.电风扇:空调:制冷 57、购汇:外币:金融交易 A.诉讼:纠纷:法律程序 https://www.jinbiaochi.com/xizang/xzsydw/news_79700.html
4.古代中国人的日常法律意识通过这些资料,我们可以想象,如果老百姓不在意法律,那么以“射利”为志业的书商,为什么要去编那些法律书籍?甚至要去做盗版的事情呢?虽然中国古代没有版权法,但著作权的意识还是有的。据此,我们可以推测:只要有阅读法律书籍的人,那就一定会有读者市场,也一定会有购买法律书籍的人,这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阅读法律书http://www.northnews.cn/p/1460234.html
5.法律出版社有限公司法的回声:中国法律思想通识讲义 查看详情 股权纠纷实务要点与案例精解 查看详情 人人都能读懂的民法典(插图版) 查看详情 企业家应知的刑事法律风险 查看详情 服务合同纠纷处理司法观点总梳理 查看详情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司法观点总梳理 查看详情 守护生活的民法典(三):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 https://www.lawpress.com.cn/
6.民法典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精装本法律2020党政读物中国法律法规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精装本 法律书籍 民法典2020 党政读物 民法典中国法律法规条文研究书籍法律知识普及知识书籍 人民出版社https://www.zhe2.com/note/656858674101
7.《2024适用劳动法2023正版全套3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2024适用 劳动法2023正版 全套3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用版)职场法律常识读物书籍一本通图书 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20年11月 手机专享价 ¥ 当当价降价通知 ¥32.00 定价 ¥57.00http://product.dangdang.com/689521704.html
8.法规全书常用法律及司法解释书籍全套法律出版社中国民法典刑法民中国法律图书旗舰店 登录查看更多图片 > 正版 全34册 2024年法律法规全书常用法律及司法解释书籍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著 京东价 ¥ 促销 展开促销 配送至 --请选择-- 支持 加入购物车 https://item.jd.com/10096425330836.html
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哪些?法律法规电子版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大全2023整合了等劳动合同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刑法免费电子版文档。提供了最新修改版法律法规内容,可以为个人以及行业用户提供法律参考依据。比如:可以从《刑法》中学习到权威的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从《劳动法》中了解劳务合同基本要求,提高劳工权益意识,正确维权。本站提供了相关法律http://www.downcc.com/k/falvfagui/
10.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加强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尽力避免或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遵守前款约定的情况以及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https://www.iachina.cn/art/2017/12/19/art_6830_100655.html
11.北大法律信息网法律信息服务平台北大法律英文网 法律法规 要闻 国办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规划 改革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税收 开展一月一链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全国行 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助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北京职工医保账户共济范围扩至近亲属 北京市电竞人才评级标准等正式发布 广东发布《碧道工程规划设计导则》 https://www.chinalawinfo.com/
12.北京律师褚中喜:三个月编辑三本法律书籍史无前例的新冠疫情发生至今,在短短的三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主任褚中喜律师竟然完成了三本共百余万字的法律书籍编辑工作——《行政诉讼代理思路与实践案例》、《民事法庭上的较量》、《刑事法庭辩护》。而且,第一本书有望下半年就会上架销售。 http://www.cfgw.net.cn/2020-04/28/content_24922291.htm
13.法大法考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官网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是全国高校首家集命题研究、教学研究、培训为一体的司法考试学院,历经30多年,已成为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及主观题、客观题、命题教材研究、教学研究的大本营。法考报名时间、法考成绩、法考条件咨询【官网】,咨询热线:01058908https://m.cuploeru.com/
14.《法史学刊》(《法律史论丛》《法律史论集》《中国法律史研究《法史学刊》是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处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组织编辑的专业性学术集刊。编者指出,《法史学刊》原名《法律史论集》,已出版6卷。其前身可追溯至20世纪80年代出版过的《法律史论丛》第1~3辑。《法史学刊》第1卷、第2卷作为学会https://www.douban.com/note/791689512/
15.签约实体法律选择和争议解决地除非法律或特定服务优惠有相应规定,否则所有购买都是最终交易,不可退款。如果您认为微软或中国商店提供商向您错误地收取了费用,您必须在九十 (90) 天内就此项收费与我们取得联系。对于超过九十 (90) 天的任何收费将不再进行退款。我们保留自行决定发出退款的权利。如果我们发出退款,我们没有义务以后发出相同或类似https://www.microsoft.com/zh-cn/servicesagreement
16.姜朋:中国近代法学教育从哪里开始?中法评·五周年同文馆、京师大学堂、京师法律学堂、京师法政学堂,是中国近代早期几个主要的法律教育机构。同文馆和京师法律学堂后来分别并入京师大学堂和京师法政学堂。京师法政学堂设立时利用了京师大学堂进士馆的馆舍与教习,因而它们之间存在颇为紧密的迁延关系。 与这种变迁相表里的则是,中国近代法学教育从一开始就打上了政府推动https://www.ilawpress.com/material/detail?id=387955853157728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