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诉讼法学、公共安全工程与技术交叉学科是北京市重点学科。本科设有12个专业,17个专业方向,专业和专业方向覆盖了治安、公安法制、刑事犯罪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禁毒、技术侦察、公安情报、犯罪预防与矫正、公安管理、警务保障、涉外警务、警务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交通管理、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公安主要业务工作。
一、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毕业三年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3、身体健康,身体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在职研究生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组织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并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三、入学考试及录取
1、考试形式: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考试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
2、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我校限报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中国公安大学在复试阶段单独组织,其余2门为全国联考。
3、联考大纲及考试教程:
外国语(我校限于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专业综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笔试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的考生,持复试通知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内容为英语笔试、专业面试、政治理论笔试和体检。初试、复试均合格者,择优录取。
四、学习方式:
五、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可获得我校颁发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结业证书。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可按规定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