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出的十大案件包括:河南胡阿弟非法经营案,小牛资本非法集资案,牟林翰虐待罪案,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湖南华晨房地产公司等十三家企业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全国首例银行间债券市场虚假陈述案,江苏孤寡残疾老人遗产指定管理人案,首例涉虚拟数字人侵权案,郑州破坏黄河矿产资源案,上海医疗设备软件著作权刑事案。
这十大案件反映了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切实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实现公平正义的实践,体现了法院在打击各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保障人权方面所作出的努力,也体现了法院在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等方面所作出的贡献,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了司法的理性、良知与温度。
应本报邀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龙卫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徐阳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于文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华、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政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冯辉、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赖早兴对上述案件进行了深度解读和精彩点评。(董星雨)
案件速览
01河南胡阿弟非法经营案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胡阿弟构成非法经营罪,但考虑到其买卖的药品用于治疗癫痫病患者,社会危害性较小,属于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遂判决胡阿弟犯非法经营罪,免予刑事处罚。
专家点评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王政勋
这是一份非常有价值的判决,对于合理、妥当地解释、适用刑法,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
解释刑法时应当把特定术语与刑法文本的整体、案件事实结合起来,通过解释论循环考察其在上下文语境中、在伴随语境下的具体意义、动态意义。根据刑法规定,毒品包括“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鸦片、海洛因等典型毒品不同,这些物品既可以用于医疗活动,也可以被当作毒品吸食;如果用于医疗活动,这些物品就是药品,如果被吸毒人员吸食,就成为毒品。本案中的涉案药品系境外处方药品,未经国家药品管理部门许可不得在国内销售,其中氯巴占是我国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胡阿弟并不是把氯巴占当作毒品销售、提供给吸毒人员,而是提供给确实需要该药品的病人,主观上也不具有该故意。因此,本案中的氯巴占不应解释为毒品,而只能认定为国家禁止在国内销售的药品。
对社会危害性的评价须结合形式和实质。涉案药品虽然数量大,但确实满足了罕见病患者对特殊药品的需求;医药管理秩序需要维护,但罕见病患儿用药难的问题也确实需要解决。胡阿弟的行为除违反危害药品管理制度之外,其他方面的危害程度极其轻微。法律裁判应当把国法、天理和人情结合起来,认定胡阿弟的行为成立非法经营罪,同时认定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小、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从而对其做出免予刑罚的裁决,实现了法律规范和大众期待的结合,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02小牛资本非法集资案
彭铁成立小牛集团后与彭钢等人通过子公司的P2P平台等,以私募理财产品的形式向131万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1026亿元。彭铁、彭钢等6人明知集团资金缺口巨大、坏账率畸高,仍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所募资金用于还本付息及彭铁个人使用,集资诈骗89.34亿元。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彭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彭钢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其余24名被告人分获刑罚。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
冯辉
03牟林翰虐待罪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虐待罪判处牟林翰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同时判决牟林翰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之母各项经济损失73万余元。
同样是基于实质解释,胡阿弟案限缩了刑法的适用范围,牟林翰案则对其予以扩张,限缩、扩张的理由都是基于刑法的规范保护目的。这两个案例对于防止机械执法、教条执法,都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家庭是基于婚姻和血缘建立起来的共同生活体。民法典规定的“家庭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后者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虐待罪中的“家庭成员”与此有所不同,如并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祖孙之间不可能实施虐待行为。所以,虐待罪中“家庭成员”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刑法文本对此虽然未予明确,但结合虐待罪的行为方式,“共同生活”的含义不待言而知。
民法的目的在于规范民事关系,刑法的目的在于保护法益。只有基于婚姻关系、较近的血缘关系才能产生扶养、继承等民事权利,因此民法典规定的家庭关系范围较窄。但是,基于中国的文化传统,血缘较为疏远的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儿、外甥乃至表侄、堂侄等在民间也被认为是近亲属,他们可能在一起共同生活;男女之间如果长期同居(共同生活)在一起,就具有类婚姻关系。这些人员之间不产生扶养、继承等民事权利,但在刑法上当然享有不受虐待的权利。由于民法和刑法的规范保护目的不同,对同一术语的意义界定也就有所不同。
这样,对于虐待罪中的“家庭成员”,既需要把那些基于婚姻、血缘建立起“类家庭关系”的成员包括在内,又能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把牟林翰虐待同居女友的行为认定为虐待罪,符合刑法的规范保护目的。
04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
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产生杀害母亲谢某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吴谢宇趁谢某回家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某头面部数下致其死亡,清理现场后潜逃。后吴谢宇编造谢某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以需要生活费等理由骗取亲友144万元用于个人挥霍。吴谢宇还购买了十余张身份证件用于隐匿身份。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以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3万元。
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
赖早兴
05湖南华晨房地产公司等十三家企业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
华晨公司因资金链断裂,爆发企业集团的系统性债务危机,欠债179亿余元。华晨重整工作协调小组聘请专业机构对可能引发的风险系数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走破产重整程序。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华晨公司等13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形成“一主线、两重点、八板块”的工作方案。后重整计划(草案)获得高票通过。2022年12月31日,共益债首笔投资款1.1亿元放款,华晨地产复工续建全面推进。截至2023年11月30日,累计交付4个楼盘,交房3344户,并按重整计划累计清偿债权3.5亿余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徐阳光
06全国首例银行间债券市场虚假陈述案
大连机床集团公司发行了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由蓝石资产担任管理人的基金陆续买入并持有。融资券到期后,发行人无法还本付息,后被法院裁定破产重组。蓝石资产指向债券发行信息披露存在虚假陈述,导致其损失重大,将债券主承销商兴业银行及多家服务机构一并起诉。
债券发行中的虚假陈述案件是近年来金融市场中的高发类案件,引起了我国各级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债券发行中虚假陈述行为的规制重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虚假陈述的认定,二是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尤其是赔偿责任的认定及分配。就虚假陈述的认定而言,核心在于明确虚假陈述的构成要件并在个案中予以准确识别。在本案中,认定债券发行中虚假陈述的关键是判断发行人、承销商、中介服务机构在信息披露上存在错误、遗漏或误导。就法律责任的认定及分配而言,核心是承销商、中介服务机构对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判断和分配。发行人、承销商、各中介服务机构在债券发行中的角色、职能、应尽的勤勉义务和注意义务、获益程度、归责原则和过错程度均有所不同,在责任分配上应当予以综合考虑。在以民事赔偿责任为核心内容的案件处理中,赔偿责任的分配是比违法认定更加重要、更加复杂的问题,对个案中的处理方法进行总结并以类案的方式予以推广,对于完善类似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的价值。值得注意的是,本案涉及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虚假陈述,其在涉案规模、行业影响、社会影响等方面均具有特殊性,应予以针对性的法律完善。
07江苏孤寡残疾老人遗产指定管理人案
杨某为聋哑人,生活不能自理,无配偶、无子女,其父母与唯一的姐姐先于其去世。顾某芳等三人尽心照料杨某饮食起居,杨某生病住院期间,三人轮流探望、陪护,并负责处理住院费用。2021年1月杨某在医院死亡,顾某芳等三人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后顾某芳等三人向法院申请指定太仓市民政局为杨某的遗产管理人。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顾某芳等三位申请人虽然没有赡养杨某的法定义务,但对杨某进行了事实上的扶养,遗产的妥善保管与三位申请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最终,法院指定太仓市民政局作为杨某的遗产管理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
肖建华
法律的生命不仅仅在于逻辑,而且也在于经验。体察生活的经验,灵活地运用法律来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是法官在每个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的行动体现,也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对弘扬中华民族守望相助、扶残济困的善良风俗具有积极意义。
08·首例涉虚拟数字人侵权案
龙卫球
09·郑州破坏黄河矿产资源案
未取得黄河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邵某等5人经共同商议,于禁采区黄河河道滩地内擅自开采砂土出售,共计体积24734.1立方米,价值445214元,其中已销售5414.4立方米,剩余19319.7立方米由公安机关就地封存。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依据被告人量刑情节,结合当庭达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的情况,依法判处邵某等5人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至七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同时,禁止5名被告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采砂活动。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于文轩
本案是在禁采区黄河河道滩地内非法采砂的一起典型案例。在本案中,被告人未取得采砂许可证而在禁采区内擅自开采砂土并出售牟利,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的“非法采矿罪”而获刑,对于威慑潜在的非法采砂者而言是一个生动的反面教材。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我国刑法及其修正案尚未规定“非法采砂罪”,人民法院对于类似于本案中的非法采砂行为只能按“非法采矿罪”处理。为了更加有效地应对非法采砂行为,特别是保护重要江河的生态安全、防洪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在刑法中增设“非法采砂罪”势在必行。
10上海医疗设备软件著作权刑事案
刘某生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自行制作用于避开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加密狗,提供CAT软件、维修手册等作品的下载链接,擅自复制星云工作站、AW工作站、飞云工作站的软件,销售加密狗和盗版软件给他人,收取金额91万余元。刘某生指使刘某销售加密狗和盗版软件,刘某通过其账户收取销售金额14万余元。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生、刘某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刘某生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万元。
随着互联网新技术新业态的迅猛发展,利用互联网新技术产生的各类网络犯罪形式层出不穷。在巨额利益驱动下,网络黑灰产人员游走于法律边缘。网络黑灰产并无法律层面的明确定义,一般被界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平台进行的非法活动,包括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传销、网络色情、网络盗版等网络内容和网络技术及其他方面的黑灰产,这些行为不仅危害了个人和企业的利益,也威胁了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故意避开著作权人为其作品采取的保护技术措施是一种网络盗版行为,包括直接规避行为和间接规避行为。直接规避行为是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直接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间接规避行为是以营利为目的销售盗版“加密狗”等,以达到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作品采取的技术措施的目的。上海三中院判决的全国首例通过故意避开技术保护措施侵犯权利人医疗设备软件著作权刑事案件,为故意避开著作权人为其作品采取的保护著作权的技术措施的网络黑灰产明确了相应的裁判规则,有利于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刑民衔接,实现刑法对网络著作权的体系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