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演进的历史时空环境

作者:蒋立山,副编审,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至少20世纪最后20年里,国内法学界对法律现代化问题的法学思维仍经常局限于一国范围之内。这并不是说法学家们不重视对国外经验和理论的了解,许多法学家的理论思维其实已经十分“西洋化”了,从概念述语到理论分析模式,其运用技巧都已初步娴熟。比如说,一些学者在研究中国法律问题时大多会从西方法律史中截取某一段经验性的结论,以此对照中国的历史与现实进行某种横向的比较,看似有了一种国际比较的视野,或是经常是从世界范围内对各国的法律现代化进行某种类型划分,并以此作为理论分析的前提,但接下去的研究就会或多或少地出现一些局限,主要是没有把外部世界与中国的情况内在联系起来,对外部因素对中国法律现代化进程的影响和制约把握不足,对世界历史对中国法律演变方向的制约重视不够。所以,一些看似较重要的结论和较有影响的观点,单纯从中国内部看是合理的(单纯从西方历史看自然也是合理的)。然而,一旦将讨论的问题置于世界范围之内,从国际大环境中看问题,其中的立场局限和学者的一厢情愿的东西就显露出来了。对此,我想说的、也是酝酿已久而迟迟难以恰当表述的一句话就是:研究法律现代化问题,要从世界历史角度看中国。

一、“时空挤压”的世界史背景:近代西方的世界性扩张

“时空挤压”的历史背景,是近代以来西方国家及法律的世界性扩张。

在国内的世界(外国)法律史教科书上,有关西方近代法治兴起的内容无疑是其中最有光彩的一页。这对于中国这个所谓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而言,似乎缺少了某种发展中国家的立场。退一步说,就算有关发展中国家立场问题的提出本身就带有某种偏狭,至少在人们的常识记忆中,一幅完整的世界近代法律史画卷应该是由两幅画面组成的,一幅画面自然是西方近代民主法治的兴起,另一幅画面则是西方法律文化借助于殖民扩张实现的向非西方世界的单方向传播。此阶段的情形恰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所描绘的,是基于工业文明所产生的生产方式和西方制度的扩展(3),这也是西方两大法系通过扩张而最终定型的历史。这段历史,从非西方国家或目前的第三世界国家的角度看,则赤裸裸地表现为法律殖民化或强制性西化[4].法律殖民化的对象,指的自然是近代被强行纳入西方殖民体系的众多的非西方国家和地区,强制性西化的对象,[3]指的是未被纳入或未完全纳入西方殖民体系但却被迫接受其影响的国家和地区,或是介[4]于两种状态之间的国家或地区,比如有近代的日本、俄国和中国。

在此之前,整个世界法律文化是一幅由古代中国、印度、伊斯兰、欧洲基督教和非洲、美洲等多个分散的区域性文明圈组成的多元化格局,每个区域性法律文化都在各自传统预设的空间内按各自不同的方向演变着、发展着。西方社会法律的演变轨迹清晰地表现为从基督教文明转向以形式理性为代表性特征之一的商业性法律文化;源于《古兰经》的伊斯兰法律文化在内部各学派的争执中逐渐呈现内部混乱的格局,却看不出偏离《古兰经》主旨的任何可能性;中世纪的印度社会遭遇到阿拉伯帝国的侵略,官方的伊斯兰法和作为“私法”的印度教法从明暗两方面左右着印度人的法律生活;相比之下,古代中国的法律状况,从外部看,最显稳定和内部一致――非宗教的儒家伦理是历朝历代帝国法律的生生不息的内在精神;在世界版图的南半部,美洲印地安人和非洲人的“法律”仍停留在分散化的部落习俗阶段,与他们的原始宗教信条浑然一体。

西方法律文化伴随着殖民扩张向世界其它地区的强制性传播,打破了世界诸区域法律文明之间相互隔绝和方向各异的演变格局,部分地瓦解和破坏了其它民族长期形成的法律传统,改变了这些国家和地区法律的演变方向,使它们在或多或少地保留各自法律传统的同时,开始实行传统法律与西方化的法律制度的嫁接或替换。也可以照着马克思的样子说,西方人在世界其它民族中按照自己的面貌创造了一个西方化的法律世界。[page]

近代西方法律的强制性传播(扩张)所产生的一种对应情景,就是非西方社会法律的运行空间被大大压缩和挤压,法律演变轨迹和演变节奏被迫改变。这也是中国近现代法律演进的世界史背景。由此,引发出了对于中国法律演进的时空环境问题的思考。

二、“时空挤压”与历史时空结构的转换

借鉴上述学术成果,我想提出“时空挤压”概念(13),以此描述自近代以来中国法律演变所处的时空环境。

第二、紧急启动的工业化进程(经济现代化进程)对法律变革的传导作用。格尔申克隆(Gershclone)说过这样的话:凡是研究重大事件的历史学家都懂得,原则上,每一个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都要改变后来事件的途径(16)。这番话的意图是想表明,不同工业化国家会有自己不同的工业化“前提条件”,走在前面的工业化国家所发生的现象、情况,不一定会在后来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中得到重演。

格尔申克隆(Gershclone)的研究表明,从工业化的资本供应条件看,走在工业化最前列的英国,其工业化的资本供应(即其工业化的主要前提条件)主要是依靠多种渠道的私人财富的存在,稍微落后一些的德国,则是依靠银行方面的信贷政策。工业化步伐最为落后的是俄国,在那里,工业化起飞的步伐不仅晚而且还伴随着暴力,把工业化主要归因于任何先前的资本积累都是困难的(即英国式的前提条件不存在了),必须把国家的预算作为资本供应的战略因素。同时,根据工业化进程的落后程度不同,工业化前提条件越落后、工业化启动越晚的国家,其工业化的启动也就越猛烈,其工业化也越有可能按照有组织的方式进行(17)。这种研究结果提示人们,在象中国这样起步较晚的工业化国家里,借助于国家的组织力量紧急启动工业化进程,也是特定历史情境下的一种必然选择。这必然要求国家借助其它方面的诸如政治的、法律的手段来服务和配合推进工业化的努力,使法律从传统向现代化的转变具有政府推进的特点。

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中国的工业化进程有过几次明显的启动或再启动过程,即1860年开始的洋务运动,清末改革时期的实业救国,1950年开始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浪潮,20世纪八十年代的经济现代化浪潮。除了洋务运动外,后来历次工业化(经济现代化)的启动均直接引发了大规模的法律建构活动。

四、“时空挤压”中的空间因素

回顾近代中国法律的历史演进,人们总会感受到一种无形的因素仿佛在影响或预定着中国法律的演变轨迹与目标。表面上,无论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清王朝,还是国民党政权与中国共产党领导,几代中国政权都享有形式上的或完全意义上的内部主权,它们主持下的法律变革都有一个共同的指导思想,即结合中国固有的民情国情,但法律演进的方向最终还是顺同于世界主流。毕竟,中国不仅是自身历史所造就的中国,中国是世界的一部分,它的演进方向不仅取决于自身历史及现状,也取决于其现实所处的世界历史环境。后者在很大程度上从外部预设了中国法律的发展空间与价值空间。

中国法律演进的时空环境的另一面,即“空间挤压”的情况,在20世纪的不同时期里也有不同的表现。19世纪后期与20世纪初期的情况主要表现为法律的社会地理空间的“挤压”,即法律在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和区域失去了调整作用,后者又逐渐导致了法律演进空间的变化和价值空间的改变,在20世纪后期,法律的社会地理空间的外部挤压因素基本消除了,法律价值空间和发展空间的挤压更凸现出来。

第三、法律的价值选择空间和自主创新空间受到挤压。在20世纪早期,中国走上了一条强制性(被迫性)的法律“西化”道路,在20世纪后期,西方法律的强大示范效应依然使得中国的法律改革以借鉴学习西方为途径,以“同国际接轨”为目标,服务于中国现代化的赶超目标。

对于“空间挤压”、特别是自主创新空间受挤压的结果,需要有一种辩证的认识。资本主义世界对近现代中国社会造成的“时空挤压”加剧了中国内部的危机,严重危及了中华民族的生存,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但是,“时空挤压”改变了中国社会的历史演变逻辑,推动古老中国走上了“与世界同行”的道路(32),在此意义上可以说西方的挤压拓宽了中国法律的演进空间,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变革。所以,“时空挤压”,也改变了中国法律的发展节律,改变和拓宽了法律发展的空间。

THE END
1.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构建的历史进程及其经验研究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构建的历史进程与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史相融合,与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历史演进相伴随,共历经了新民主主义法律体系构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三个历史阶段,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奠定了法制根基、提供了法制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https://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200-1016118250.htm
2.中国法律史学史大咖说法应当看到,法律史学的学术发展背景是建立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的基础上,其发展脉搏是与中国社会变迁与发展的理路相一致。从史学的眼光来看,二十世纪中国社会发展,其历史背景是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无法比拟的。这一判断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二十世纪的中国历史处于大变动、大发展时期,出现了许多对中国的历史发展http://www.mzyfz.com/html/1335/2019-12-24/content-1414055.html
3.法治中国中文名 法治中国 举措 依照法律和宪法治理中国 时间 1996年 含义 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展开 执行部门 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目录 1基本要求 2术语定义 3发展沿革 4历史进程 5立法体制 6法律制度 7司法建设 8相关图书 信息 梗概 目录 9习近平眼中 10词条图册https://baike.sogou.com/v67941163.htm
4.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历史进程/唐青林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历史进程 唐青林 目前我国针对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不完善。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步伐不断加快,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越来越多,像一根毒针刺入企业的心脏,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加强和完善对商业秘密保护立法的呼声日益高涨。我们简单回顾一下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进程。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12982
5.中国法律史范文12篇(全文)我认为, 编出《中国法律史》的优质教材关键在于如何综合历史学和法学的方法, 并结合本科学生实际。切不能为了追求法学元素做成部门法史的总和, 也不能为了追求普遍性做成法律历史故事集成。 三、《中国法律史》教学最大的困难是现有的课程分科中的不利局面。21世纪初, 中国法律史就被硬生生地分割为“制度”和“https://www.99xueshu.com/w/ikeyktnf68fw.html
6.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摘要】中国文明也称华夏文明,有着上下5000多年的历史。而法律制度则作为文明的重要部分,伴随着中国文明的推进而不断发展,绵延至今。从夏商周到近现代,随着朝代的更替,政权的更迭,各个时期的法律也相应的有着各自的特点。本篇文章主要介绍的就是中国法律在中国文明的各个具体时期的发展历程及其背景故事。 https://www.fx361.com/page/2017/0112/544921.shtml
7.1法律的历史进程在漫长的文明演进史中,道德和法律都发挥着特殊的社会规范作用。所不同的是,法律相交于道德,具有更强大的约束力。了解法律的含义及其历史进程,是掌握法律基本原理,形成法治观念的基础。 请你跟我进入今天的课堂,认识法律,了解法律。 我们先来看一张图片。你在这个图片中所看到的是古罗马神话中女神朱斯提提亚。传说https://www.jianshu.com/p/72982f62a0e1
8.对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历史的透视与反思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发展的历史进程,是在西方资本主义法律文化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撞击与冲突中展开的,并由此带来了西方法律文化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和影响。我们可以说,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过程,是一个传统法律文化与西方法律文化的冲突过程,也是传统法律文化迎接挑战、扬弃自身、进而实现创造性转化的过程。很显然,在中国传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8/01/id/285246.shtml
9.政治与法律姚建龙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法治:功能与定位预期性是法治的基本特征之一,党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特别是在总结人治弊端和教训的同时,逐步认识到了法治的预期性特征与稳预期的功能。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第一次在党代会报告中阐述了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深刻指出了“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https://ilaw.sass.org.cn/2023/0105/c2531a495702/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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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重磅上市《中国法律史》张晋藩主编本教材为中国法律史的通用本科教材,以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的更替为主要线索,以现代法学部门法的基本分类为基础架构,比较全面、准确地阐述了中国法律史的全貌、发展进程及演变规律,科学地区分传统法律的精华与糟粕,揭示和展现中华传统法制和法律思想文化的优秀成分。全书分为十六章,从夏、商、周法律一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https://zhfx.nwupl.edu.cn/hsdt/100452.htm
12.社会转型期“在社会学上,社会转型指社会结构的整体性、根本性变迁……其具体内容至少包括结构转换、机制转轨、利益调整和观念转变……是在当社会变迁历史进程中出现社会渐进过程的中断和质的飞跃、社会发生激烈的变化、由一种社会形态过渡到另一种社会形态的时候所出现的社会整体性变动”。 http://m.fz18z.cn/nd.jsp?id=271&id=271
13.近代法制史(精选6篇)直到现在, 我们仍然在不断汲取大陆法系相关制度的营养并为我所用, 推动中国法治的进程不断向前发展。 摘要:大陆法系对中国法律近代化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 它贯穿于清末、中华民国、新中国各个时期, 对推动中国传统法律体系转型, 加快中国法治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https://www.360wenmi.com/f/filevghq13q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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