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史话之“孙志刚案”:他以生命为代价,推动我国法治进程

2003年3月17日晚,在广州某公司任职的湖北青年孙志刚在前往网吧的路上,因缺少暂住证,被警察送至广州市“三无”人员(即无身份证、无暂居证、无用工证明的外来人员)收容遣送中转站收容。次日,孙志刚被收容站送往一家收容人员救治站。在这里,孙志刚受到工作人员和其他被收容人员的野蛮殴打。3月20日,孙志刚死于该救治站。

最后,几名行凶者皆被处以无期徒刑到死刑的刑罚。

孙志刚生前照片

1.表面原因

从表面上来看,本案的出现完全是由于收容站内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被收容人员目无法纪,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所致。这其中举一个例子就可以说明:

在孙志刚被转送到第一个中转站的时候,他和一些精神病人待在一间房子里。而工作人员明知这几名病人情绪不稳定,还依旧对其不管不问。在孙遭到同室人员殴打的时候,工作人员乔某明知发生此事,非但没有阻止,还不让其他工作人员去管:“别管他,继续打,打的还不够狠”。

实际上到了这里,收容遣送站在当时暴露出来的问题就很明显了:站内环境差,人员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员素质堪忧等。这些与孙志刚之死也有着必然的联系。

彼时的收容遣送站

2.根本原因:

不过随着该案的处理完毕,收容遣送制度受到了直接质疑,该法律依据并不充分,甚至存在错误。而“制度的问题永远是根本的”。笔者将该问题分析为如下:

1982年,国务院发布《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将“乞讨者”和“其他露宿街头生活无着落的人”列为收容遣送对象,后来又将“三无”人员纳入到了收容遣送的范围。由于该办法是顺社会趋势而生,因此在颁布后的十几年内对于社会秩序起到了很好的维护作用。

但是随着21年后该案的出现,人们发现了该部法规的不足之处,几位在学界内举足轻重的法学家提出该部法规的内容已经同我国《宪法》相抵触,应该予以废除。

3.违宪剖析:

为什么该部法规的内容会违宪呢?我们一起来看。

此处以该法规的第六条规定为例:

第六条被收容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服从收容、遣送;

(二)如实讲明姓名、身份及家庭住址等情况;

(三)遵守国家法律;

(四)遵守收容遣送站的规章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第一项:被收容人员要服从收容、遣送。我们可以推知,收容、遣送是一种将被收容人员限制在收容站内的一项措施,具备“限制人身自由”的特点。

而该《办法》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在立法定位上属于行政法规,而不是法律。

在该案判决过后不久,国务院终将该《办法》废除,同时制定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将“遣送”改为了“救助”。将今后的流浪者的定位从需遣送者变为了需救助者,一定程度上相当于摒弃了对流浪者“有罪推定”的初始定位。

2004年,我国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该案已成为我国法治进程当中的一座里程碑。

随后不久,全国范围内的收遣站都解下了以前的牌子,成为了现在的救助站。

大连市拆除“遣送站”

而人们对于推动这一法治进步而逝去的孙志刚,则也有着无尽的沉思和怀念。在孙志刚的墓志铭上这样写道:

他以青春镌刻自己的墓志,以生命呼唤中国的法治。其死虽难言为舍生取义,然于国于民于法,均可比重于泰山。

法治之进退关乎人民之切身利益,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这不仅要求我们的现实生活要有法可依,更要有良法可依。良法的诞生不能以牺牲任何一个人的利益,甚至是生命作为代价,而要在法律诞生之初就要慎之又慎,方才符合公平正义的需求,法治进程才有充分的保障。

THE END
1.影响中国司法进程的十大案例.doc影响中国司法进程的十大案例 影响我国司法进程的十大案件 ?一、许霆案 ? 2006年4月21日,广州青年许霆和朋友郭安山利用ATM机故障漏洞取款,许取出17.5万元,郭取出1.8万元。事发后,郭主动自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许霆潜逃一年落网。2007年12月一审,许霆被广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2008年2月22日,案件发回广州中院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7/0910/133153178.shtm
2.2016影响中国互联网法治进程10大案例&20家‘互联网+法律’创新2016年10月16日,在2016中国互联网法治大会上,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石现升发布了2016年优秀‘互联网+法律’创新项目。 据IPRdaily了解,2016年9月10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以”变革 创新 机遇 挑战”为主题的寻找活动。 本次寻找的“优秀‘互联网+法律’创新项目”与“影响中国互联网法治进程的十大案http://www.iprdaily.cn/news_14512.html
3.第一卷第一期近日,由中国蝴蝶宝贝关爱中心、法国优格基金会和北京儿童医院顺义妇儿医院共同举办的第三届全国大疱性表皮松解症患者大会在北京儿童医院顺义妇儿医院召开,来自全国各地50余户“蝴蝶宝贝”家庭及多位专家学者齐聚北京,交流学习。 为推动EB这一罕见病的科学普及、临床进展和科研进步,大会还成立了国内首批“蝴蝶宝贝”专病https://lib.lchospital.cn/qitafuwu/liaoyineican-guanlilei/2017nian/2018-07-01/731.html
4.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十大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发布中国法院网讯(孙航)3月31日,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十大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发布会暨纪念行政诉讼法颁布三十周年研讨会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贺小荣出席活动。 此次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十大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律评论》、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9/03/id/3808324.shtml
5.国际经济法网依法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婚姻成立;没有婚姻登记婚姻不成立。婚姻登记存在瑕疵,则可能产生婚姻成立或不成立的不同法律效果。具体说,婚姻登记存在轻微瑕疵,则不影响婚姻成立;婚姻登记存在严重瑕疵的,则可能导致婚姻不成立。 因而,把婚姻登记瑕疵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定性为行政案件是不科学的。https://ielaw.uibe.edu.cn/lfjy/8013.htm
6.展现未来中国法治发展方向,法学大咖热评2020中国十大法治影响力事件2020年中国十大法治影响力事件18日在南京揭晓,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民法典公布、香港国安法公布、蚂蚁金服暂缓上市、张玉环杀人案26年后再审改判无罪等获得50多位国内法学专家投票入选。当天,由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组织的专家研讨会对这十大法治影响力事件进行了点评。 https://www.xhby.net/index/202101/t20210119_6952868.shtml
7.2013中国禁毒报告中国禁毒报告二、2012年全国禁毒十大案件 三、中国禁毒基金会 序言 2012年,全国禁毒部门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总目标,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禁毒法》,进一步强化禁毒工作措施,不断扩大海洛因治理成果,全力遏制合成毒品发展蔓延势头,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毒品的社会危害,推动禁毒人民战争取得https://www.shjdg.org/library/detail.asp?id=3809
8.“以儒释法”对中国古代法律之影响以儒释法,将儒家伦理赋予法律含义,将身份人伦注入法律实践,做到“情理法”兼而顾之。以《春秋》作为审理案件的理论依据,以儒家的价值观重塑法律精神,从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先秦时期儒法二学说对立的僵持局面,同时也开创了法律儒家化的先河。 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的进程始于西汉,遂于唐代,以《唐律疏议》的颁行作为标志,https://www.fwsir.com/fl/html/fl_20190902155132_373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