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汽车行业的主要监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交通部、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国家市场质监管理总局、国税总局、商务部、财政部等。各个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汽车行业的生产、销售、使用的不同环节进行协同管理和监管。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主要负责汽车行业产业政策的制定、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等,2009年国家发改委联合工信部颁布了《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9年修订)》,对汽车生产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制度实行了备案和核准两种方式。
其他监管部门职责如下表所示: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近年来,行业主要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如下:
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称为报废汽车。
为提高汽车维修等售后服务能力,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行业政策,如2024年3月商务部等14部门发布的《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引导车主综合油耗、故障率、维修成本、车辆残值以及更新补贴等情况,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汽车芯片行业的发展,比如2024年7月天津市发布的《天津市算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提出以边缘算力资源支撑自动驾驶算法决策和场景开发,推进解决智能网联汽车面临的复杂场景、多样的交通参与者及突发事件等驾驶难题。
为推动汽车后市场发展,我国发布了多项行业政策,如2024年商务部等14部门发布的《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推动汽车换“能”,着眼于新车、二手车、报废车、汽车后市场等汽车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循环堵点,强化改革创新引领,全链条促进汽车以旧换新。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汽车零部件行业稳定发展,比如云南省发布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提出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