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法治思想诞生于几千年前的欧洲,发源于古希腊的深刻思辨,成长于古罗马的优秀实践,蛰伏于中世纪的神权统治,成熟于启蒙运动和文艺复兴,它为西方文明的繁荣打下思想与制度的基础。但是在中国,法治到底是什么样的,包含了什么,应当居于何种地位,一直是法学和政治领域的争议热点。

一、法治的形式定义与实质定义

法治的形式定义,顾名思义,就是依法之治,rulebylaw,这种语境下的“法治”和“法”并不带有价值倾向,只是为了一个特定目标而实行的一种治国与社会管理方式,因此,形式定义的“法治”与“法”是手段而非目的,更绝对谈不上信仰。

实质意义的法治,强调“法律至上”、“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追求“公平正义”。实质的法治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不溯及既往”,更要求公权力以不妨碍私权利的合法行使为界限。可以说实质法治是以对私权利的保护为理论出发点和思想核心的,但是实质法治的实现必须以形式法治为基础和制度保证,否则制定再优秀的良法也只是一种空想。

二、法治理念的含义与主要内容

(一)法治理念的含义

理念作为“一种理想的、永恒的、精神性的”高度抽象化的概念,是某一领域的世界观。将理念引入法治思想中,产生的法治理念是对法律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一种宏观的、整体的理性认知、把握和建构,因此法治理念是法治思想的有序化、整体化、概念化的表现,是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石。

(二)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

法治理念覆盖的范围很广,但是一个成熟的理念应当具有一定的体系性,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精神内涵与核心就构成了法治理念的逻辑体系与主体架构,从而使得法治理念具有了体系性,有利于其自身的发展演进和内容自洽。

1、公平正义理念——法治理念的最高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理念是人类社会共同追求的理念之一,具有普世性。但是在法治领域里,公平正义是最高的价值追求。将公平正义理念确定为法治理念中的最高理念是因为,公平正义理念对于法治理念范围中的各种理念具有统摄性。

2、人权保障理念——法治理念的逻辑起点

法治思想中的“平等”、“法治”、“自由”、“保护权利”等等,甚至包括公平正义的最高价值追求,无一例外都是以保护人权为逻辑出发点,因此可以说保障人权是判断法律是否良法的首要标准。

3、法律权威理念——法治理念的核心

法律权威作为理念强调的是树立法律具有至高无上效力的思想意识,形成以宪法为核心、以整个法律体系为根本的最高评价依据的思想观念,形成全体公民崇尚法律、尊重法律和信仰法律的理念。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中的法律必然具有至上、至圣、至信、至贵的权威。

4、权力制约理念——法治理念的精髓

“法治期待于公民与官员都是对法律绝对忠诚。”事实上,法治肇始于法律对国家权力的限制。权力制约理念体现在法治思想的很多方面,可以说失去了权力制约理念,人权保护理念与公平正义理念的实现都会成为象征意义大于实际价值的政治口号,而法治也会随之丧失其原本的精神内核甚至沦为一种工具。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现实性与必然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是对中国法治建设的经验教训的一个初步总结,其现实性与必然性体现在:

首先,法治进程以及立法、司法活动要适应中国的现实国情,这些现实问题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就成为了“服务大局”。

其次,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国家性质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就是“党的领导”和“执法为民”。

最后,“依法治国”的理念符合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公平正义”也符合中国社会的价值观与道德标准,有利于缓和日趋尖锐的矛盾。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缺陷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指导中国未来法治化进程的观念与思路,它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

首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当是当今我国官方、民众等等各方在法治问题上形成的共同信念、期盼、理解或者看法。但是概括总结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句话”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个概念被定型化、被僵化了。

其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核心概念仍然应该是“法治”,“社会主义”是对“法治”的一种政治定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法治理念”体现了太多的政治化色彩,这于法治理念对于法治思想的传播是有害无益的。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中国新追求

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摘自党的十七大报告

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副司长梁彦:依法行政形成共识

日前,山东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民警来到社区为群众发放身份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社会的树立,必将加速中国民主法治的进程

曾几何时,依法行政是一个陌生的名词;如今,它早已成为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共识。曾几何时,依法行政,只是挂在嘴边的“口号”;如今,它已成为官员们主动遵守的行为准则。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具体到行政机关,核心要求就是依法行政,按法律推进工作、依法律规范行为,服务党和国家社会经济建设的大局。

改革开放30年,中国的立法观实现了几大转变:从“身份”立法到行为立法;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从国家本位到公民本位;从政府本位到企业本位……这种立法观的变化,赋予依法行政“人本”精神,从重管理到重服务,更好地落实“执法为民”。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就得益于2003年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这部法律,不再按企业“出身”立法,凡属中小企业,无论所有制、行业和地域,一律纳入调整范围,依法引导扶持其发展,体现了公平公正。行政机关据此规范管理、依法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2006年底,中小企业达4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有着实实在在的深刻内涵。它在全社会的树立,必将会加速中国民主法治的进程。

——本报记者吴兢采写

武汉大学法学教授周叶中:让法治理念融入公民生活

只有法律进入人们的内心世界,真正被公民信赖和信仰,才能更有力量和权威

法律源于公民生活,法治国家建设最终将服务于公民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需要将其融入公民生活,核心是全体公民必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作为一种价值观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理应存在于每一位公民的内心,表现在每一位公民的行为中,融入到每一位公民的生活里。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公民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精神内核,弘扬民主法治精神、自由平等精神、公平正义精神;要求公民以宪法和法律为基本行为准则,将学法守法用法作为自身的行为操守,进而形成对宪法和法律的信仰,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求公民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本质的认识,成为具有权利意识、主体观念和理性精神的社会主体。

法治以理性的方式满足了人类对于秩序或稳定的需要,促进人类实现对自由的渴望。然而,只有法律进入人们的内心世界,真正被公民信赖和信仰,才能更有力量和权威。无疑,我们需要法治精神,需要法治理念。因为只有当法律成为公民的生活方式与生活规范,公民才能依据规则安排自己的生活,解决或预防生活中的各种纠纷,降低交往成本,提高生活质量;只有当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成为全体公民的共有精神和社会理想,并转化为每一位公民的心理根基和自觉行动,才能形成有序的社会状态。

——本报记者裴智勇采写

四川成都市车管所所长江诚:群众满意是唯一标准

从群众最希望的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

只有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线,才能把群众的需求放在心上,融入到每项工作中,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

近年来,我们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端正执法思想,民警认识到“规范是车管工作的生命,服务是车管工作的灵魂”,在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同时,牢固树立“心中无群众,不配当交警”的观念,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让群众少来一次车管所,少在车管所停留一分钟,足不出户就能办理车管业务”的承诺。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从群众最希望的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以群众满意为检验我们工作的唯一标准,将办公场所名称全部由“管理”改为“服务”,并在内部环境上让人感到亲切舒适,体现了办公场所的“人性化”。

——本报记者石国胜采写

江苏盐城市残联工作人员夏景涛:公平温暖我一生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渗透,我们越来越感受到,公正公平就在你我身边

行政复议,还我公平。虽然,事情已过去很久,但每每想起,心里就涌起股股暖意。

那时我还在一家企业的办公室工作,得知江苏省向社会公开招录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我报考了盐城市规划局的文秘职位。笔试、面试合格,可因“左手掌骨以下先天缺损”,人事部门取消我的录取资格。我向盐城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查,人事部门是依据《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认为我外科体检不合格。行政复议人员向该文制发机关发函请求解释,很快收到回复:“应以残疾状况是否影响当事人从事其所报考的公务员岗位工作来评判是否合格”。

行政复议人员对我进行了现场测试,结果显示:对文秘工作较为熟练。

周围,像我这样重获公平的故事还有不少。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渗透,我们越来越感受到,公正公平就在你我身边。

——本报记者黄庆畅采写

三百万干警受教育

浙江台州公安机关开展民意测评。图为金清派出所民警就队伍建设、治安状况、为民服务等方面接受群众测评打分。

政治方向更加坚定

背景:公安部今明两年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内的法律知识考试,一年一考,连考两年,以考促学、以学促用。

记者: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目的在于促进执法工作,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通过教育,政法队伍最明显的变化是什么?

负责人:通过集中教育,最明显的变化是坚定了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起到了端正执法思想、澄清错误观念的作用。各级政法领导干部和广大政法干警深刻认识到,我们要坚持的法治建设方向是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统一。

同时,政法队伍的执法能力有了新的提高。2006年,各级审判机关依法审结各类案件820万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0%;检察机关公诉案件的有罪判决率不断提高,撤案率逐年下降;公安机关通过“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不断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指导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400多万件,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背景:司法部在2007年司法考试试题中加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及司法行政机关所属各类大专院校,也普遍开设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课程。

记者:个别干警存在“为了抓住坏人,抓错好人不要紧;为了稳定大局,侵犯一些人的利益不要紧”等思想。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负责人:毫无疑问,这些观点肯定是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背离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在教育活动中,各级政法机关从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和环节,容易发生违规违法办案、执法不文明的岗位和环节,容易发生、执法不作为的岗位和部门,认真整改和规范,克服执法的随意性。全国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还组成7793支执法服务队,下派15496名干警指导基层正确执法。这些措施都是为了规范政法干警的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

执法问题加速解决

背景:针对执行难,不少地方结合作风整顿,集中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仅河南省就排查出17万多件执行积案,目前已执结16万多件,执结率达95%,执结标的277亿元。

记者:在对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上,有的干警缺乏保障意识,滥用强制措施、超期羁押、超时留置等执法突出问题仍时有发生。一年来,这些问题有何改善?

负责人:在集中教育中,不少地方选择涉法涉诉典型案例进行“以案析理”教育,使广大干警进一步树立了公平正义和执法为民的观念。全国政法机关对涉法涉诉问题进行集中治理,通过开门接访、领导包案、案件评查、公开听证、责任倒查等方式,解决了一大批实际问题,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仅全国公安机关的大接访活动,就接访了20.4万起案件,其中80%以上得到化解。一些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多次到上访人家里听取意见,使大批长年上访的人息诉罢访。

执法效果更多认可

背景:辽宁省抚顺市政法机关坚持用群众满意程度衡量执法水平,用执法效果检验教育成效,在自查自纠、开门评警、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新举措。

记者:我曾听到一位人大代表这样说:“这次教育整顿不仅净化了干警的灵魂,更使全社会增强了对执政党的信任和拥护。”这是您最期望听到的吗?

负责人:是的。我国政法机关是人民的政法机关,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政法机关的价值追求。教育活动中,各级政法机关以“便民、利民、亲民”为宗旨,搭建了一座座“连心桥”。公安机关开展“警民相约警务室”活动,全国13.3万个警务室向群众开放;审判机关开展了预约立案,巡回办案;司法行政机关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力度,2006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8514件,同比增加256%。所有这些工作,都是政法机关的真诚付出,自然也就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

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向全社会

在现行法律和法规的起草过程中,存在“三多三少”:管理型立法多,服务型立法少;对相对人的义务规定多,对执法主体的责任约束少;许可收费罚款的条款多,给予奖励引导的条款少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提出,丰富和发展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表明我们党对“法”的理解与追求又跃上了一个层面,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将进入一个新时代。

国家权力以公民权利为轴心

然而,在现行法律和法规的起草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公权”与“私权”设置失衡的“部门利益倾向”,突出表现为“三多三少”,即管理型立法多,服务型立法少;对相对人的义务规定多,对执法主体的责任约束少;许可收费罚款的条款多,给予奖励引导的条款少。在实际生活中,还严重存在化公共权利为私人权利、用公权维护私利的现象。

这就要求在立法工作中,既要注意给予行政机关必要的手段,以确保行政权力依法有效行使,又要注意对行政权力规范、制约和监督,促使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正确行使权力,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实现从只注重政府管理、约束公民的“管理型立法”向规范政府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权型立法”转变;从把法律法规视为管理和控制社会的“工具主义立法”,向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人本主义立法”转变,努力实现“公权”有效行使与“私权”合法保护的有机结合。

加大对执法的监督

既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更要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上下功夫。执法违法、司法不公的现象究其原因在于:一是法制观念淡薄。有的认为按法定程序办事太麻烦,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到行动上还不够;有的习惯于长官意志,认为“黑头(法律)不如红头(文件),红头不如口头(行政命令)”;有的认为法律只管老百姓,管不到自己头上,忘记了自己同样需要接受法律的约束。少数人还存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二是执法的随意性大。有些行政决策带有盲目性,违反程序、违规操作等情形还时有发生。三是执法体制不顺。执法部门中存在着管办不分、条块分割、职责不清等问题。有的既是生产经营者,又是管理监督者;既有政府行为,又有市场利益;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部门执法职责不清,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现象屡见不鲜。四是改革和政策还不完全配套。有些上位法与下位法、宏观政策与微观政策之间还存在矛盾的现象;有些法律和政策的制定、修订和落实还跟不上改革的步伐;有些出台的法律和政策目标与手段相脱节,缺乏有效的一致性。

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联系工作和个人实际,通过深刻自查,我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1、在学习中缺乏进取精神,容易满足现状,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对业务和理论学习抓得不紧。特别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系统理论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够,缺乏学习的自觉性。

2、渎职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安于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3、在执法思想方面,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在执法观念方面,尊重人权意识、遵守程序意识不够;在执法行为方面,执法不规范、不严格。

二、整改目标

努力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在学习上要增强自我约束机制,自我加压,强化学习,努力学政治、学法律、学市场经济知识,学会管理自己,学会与时俱进。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党性修养锻炼。牢记党的宗旨,时时处处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把“三个代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要思想贯彻到法律监督的全过程,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2、牢固树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处理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常修为检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3、在工作中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肩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为构建和谐图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四、努力方向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专刊(四)

院在对照检查阶段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

(一)采取多种措施,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出来。按照高检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坚持边学习、边检查、边整改的工作思路,紧密联系干警思想实际,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实际,联系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实际,联系检察执法活动实际,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认真对照检查,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边学边改,把解决问题的措施订出来。按照《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2006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长效工作机制。以“质效、职责、制约、可操作”为目标,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办案流程和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办案的审批程序,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和自律,增强规则的可操作性,不断创新适应工作发展的方式,有效提高诉讼效率。

因此,我们每一名检察干警要珍惜这个机会,通过这次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切实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端正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现代的执法理念,扎实地履行好权利与义务,把检察职能落到实处,经得起党和人民的检验。

检察干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心得体会

因此,我们每一名检察干警要珍惜这个机会,通过这次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切实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端正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现代的执法理念,扎实地履行好权利与义务,把检察职能落到实处,经得起党和人民的检验.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每一名民警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执法为民是党和人民对司法工作的根本要求,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广大司法干警要真正落实执法为民的各项要求,要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格要求自己。要作到立足本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1、严格执法,实事求是

要增强宗旨观念、群众观念,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在劳教工作中,要心中时刻装着人民,人民群众最关心什么、希望什么,我们的工作重心就指向什么;人民群众对哪些方面不满意,我们就重点整改哪些方面的问题。

2、文明执法

公平正义的朴素含义包括惩恶扬善、是非分明、处事公道、态度公允、利益平衡、多寡相匀等内容。作为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丰富的内涵,是指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与西方国家公平正义不同的是,我国是以维护、实现、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的公平正义。

一、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

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就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仅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并不是法治的全部,法治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公平正义的精神和价值通过法的适用、实施,在执法实践中得到实现、彰显和弘扬。只有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让公平正义的精髓渗透在法治实施的全过程,使公平正义成为人们看得见、实实在在感受得到的结果,社会主义法治才能真正成为吸引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

二、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在和谐社会中,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全体人民能够平等友爱、融洽相处,所有这些都是公平正义得到实现的标志。与此同时,公平正义又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只有致力于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会获得坚实的基础,才能实现长久的、稳定的和谐。

三、公平正义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要求也迅速增长。但在社会生活中,不能够维护公平、彰显正义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如果漠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对各种社会不公听之任之,不去努力改善和消除,就会失去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影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

四、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

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重任,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政法工作是各类社会关系、矛盾、纠纷冲突的调节器,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窗口,也是实现、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通过执法活动实现、维护公平正义寄予厚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与此相比,政法队伍在思想观念和实际工作中都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公正执法,理念先行。必须大力加强公平正义理念教育,引导和促使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更好地担当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

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持依法、及时、合理解决的原则,采用教育、协商、调解、司法等方法,最重要的是要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逐步建立并从法律上保障公平的机制、公平的规则、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发展的机会。一方面,在立法上,要体现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愿望,使正义的要求法律化、制度化,使实现正义的途径程序化、公开化;另一方面,在执法与司法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让公平正义的精髓渗透到法治实施的全过程,使公平正义的精神和价值通过法的适用、实施得到实现、彰显和弘扬,使公平正义成为人们看得见、实实在在的可以感受得到的结果。

体现公平正义精神的制度,如果没有具有公平正义理念的人去执行,再好的制度也会打折扣,还可能走向反面;而如果执法不公,再公平的法律制度也是空谈,只会离公平正义越来越远,而不可能实现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要求我们每一名司法行政干警至少要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素质:

一要有维护公平正义的品质。践行公平正义理念,首先要在思想上、情感上想公正。这种对公平正义的诚挚追求,是肩负起公平正义使命的动力源泉。公平正义又是善良和爱心的艺术,要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工作中体会到公平正义的温暖,不仅需要我们有一颗公正之心,而且要有一颗善良之心。

二要有维护公平正义的勇气。在社会转型时期,我们的司法环境虽然有很大好转,但许多方面还不很理想,执法中时刻面临着来自权力、金钱、物质的各种诱惑,经受着权与法、钱与法、情与法等各种考验。作为一名干警,在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权衡中,要始终把社会利益放到第一位,树立为公平正义事业献身的精神,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作为职业和人生价值所在。只要具有为公正献身的精神和敢于公正的勇气,就能把自己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贯彻到实践中。

xxxx法庭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理念,针对农村民事案件的特点,积极探索便民诉讼的方式和方法,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上完善便民机制,实行“双轨制”立案、上门调解、巡回审理、诉后回访等具体措施,维护了群众利益,方便了农民诉讼,密切了与农民的感情,增强了农民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感,树立了法庭的形象,受到驻地党委和当地群众的好评。

简化手续,耐心告知权利。针对农民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欠缺,在时不知道如何写诉状的情况,xxxx法庭耐心听取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让当事人采取口头的形式,解决了当事人“写状难”的问题。并在时,向当事人散发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耐心细致的向当事人阐明有关法律规定,做到让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和有关法律规定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今年以来,xxxx法庭采取口头立案的案件,就有20件,向群众散发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131份。

走出法庭,实行巡回审理、调解案件。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方便当事人诉讼,xxxx法庭的法官们走下审判台,深入到农民家庭、田间、地头,了解案情,就地调解,就地审判。如今年6月,在审理原告李某与被告李某某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案件中,他们迅速深入行政村核实土地承包情况,与该村干部群众进行了解沟通,并由双方承包地相邻的群众在场配合,对原、被告承包的责任田分别进行丈量,对纠纷就地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使长达3年的纠纷得以彻底解决。5月份以来,他们审理的53起案件中,有20起就地调解、审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各位好!我来自××市公证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执法为民”无小事一叶一枝总关情》。

THE END
1.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设专章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原则。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了对法治的本质和规律的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全面https://www.lincang.gov.cn/info/2696/1269004.htm
2.建构自主中国法学知识体系中的中华文明法治蕴含可以说,中华文明以和谐、和睦的思想作为人与人之间关系处理的基本原则,进而主张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状态是“和而不同”,这些都与法治的目标一致。没有人会认为法治的理想状况是人与人之间的剑拔弩张,也很少有人会认为人与人之间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冰冷界分是法治的应然追求。法治本质上就是要追求人与人之间的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4/12/id/8265096.shtml
3.2023版思想道德与法治学习资料思维导图模板法治素养是指人们学习法律知识、理解法律本质、 运用法治思维、依法维护权利与依法履行义务的品质和能力,对于保证人们尊崇法治、遵守法律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领悟人生真谛把握人生方向 人生观是对人生的总看法 1.1人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认识 https://www.processon.com/view/65781ec4c4eeff58c96e85cd
4.中国法学胡明: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引领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一套包括法治指导思想、法治的本质特征、法治建设总目标、法治的根本价值、法治基本原则,以及法治的推进方式等内容在内的科学的法治理论体系。其中,法治的指导思想、本质特征、总体目标和法治推进方式等是最基本的命题。 (一)法治的指导思想 https://news.cupl.edu.cn/info/1015/27219.htm
5.考研政治思修超详细知识点总结,快收藏!复习经验(3)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是人应该具有的基本素质。 1思想道德素质是人们的思想观念、政治立场、价值取向、道德情操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素养和能力的综合体现,反映着一个人的思想境界和道德风貌。 2法治素养是指人们通过学习法律知识、理解法律本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维护权利与依法履行义务的素质、修养和能力。 https://www.kaoyan.com/zhengzhi/jingyan/5f3f4932e0bce.html
6.书香司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从某种意义上说,法治与政治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在我国,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wNzk2NTc5OQ==&mid=2247534751&idx=3&sn=9ba1c35f5b5726d61967342a96a288da&chksm=9a9e1abf05dde703684097a7886fcde782d0b4bc49462552914b0d0509c23762dcbb237e27d4&scene=27
7.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传讲41.(单选题)法律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指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地理环境和人口等因素。其中,()是决定法律的本质内容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 A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 B地理环境 C人口 D以上都不正确 正确答案:A 2.(单选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为核心。 https://www.jianshu.com/p/b0ed35862183
8.法治素养是指人们通过学习法律知识理解法律本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是指人们通过学习法律知识、理解法律本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维护权利与依法履行义务的素质、修养和能力。 A. 错 B. 对 如何将EXCEL生成题库手机刷题 相关题库: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0春夏 > 手机使用 分享 反馈 收藏 举报 https://www.shuashuati.com/ti/13226b7cbb6048dfa89bd5dd6333fd1e.html?fm=bdbdsb939243e01c235cc33d6ec4ceca3a9fc
9.思修题目,考前必背!!!思修题库36.简述法律的一般含义及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A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B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C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https://blog.csdn.net/2301_76495546/article/details/135095692
10.《法理学导论》笔记(法理学导论)书评三、法律的普遍适用性四、法律的国家强制性第三节法律的本质一、一些观点(一)神意论(二)理性论(三)公意论:卢梭(四)民族精神论:萨维尼二、法律的本质属性(一)主观:阶级性(二)客观:物质制约性第二章法律的要素第一节法律的要素释义一、法律的要素概念·指构成法律的主要元素或各个组成部分。二、法律要素的确定1https://book.douban.com/review/9773884/
11.蒋传光:马克思主义法学为什么是有意义的?马恩原典导读: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科学地揭示了法律的产生、本质和发展规律,形成了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一些基本原理,如经济决定法律,法律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法律的历史性,法律的阶级性,法律与国家的内在一致,私有制下的违法必然等。在马克思主义法学中,承载法律本质的价值观和实现法律价值的法治观,对当http://www.marxistjuris.com/show.asp?id=713
12.《2024思政复习(自用版)》sobetonme^第2章^最新更新:202401②法治素养是人们通过学习法律知识、理解法律本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维护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的素质、修养和能力,对于保证人们尊崇法治、遵守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3.党的二十大报告从哪些方面表达了党和国家对青年一代成长的新期望?新时代大学生如何才能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https://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8612356&chapterid=2
13.“一个至上”与“三个至上”辩思与西方国家的资本主义法治理念相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仅包括“宪法法律至上”,同时还包括“党的事业至上”和“人民利益至上”,并且把“党的事业至上”和“人民利益至上”置于“宪法法律至上”之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理念之所以存在这一重大区别,是由社会主义法治不同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本质决定的。 http://chinaps.cass.cn/zhzhxyj/2009ndeq/201506/t20150626_2365107.shtml
14.题库法治素养是指人们通过学习法律知识理解法律本质运用【习题】法治素养是指人们通过学习法律知识、理解法律本质、运用法治思维、( )的素质、修养和能力,对于保证人们尊崇法治、遵守法律具有重要的意义。 A树立法制观念 B依法维护权利 C依法履行义务 D遵守法律法[习题,答案]https://www.027art.com/gaokao/HTML/15018623.html
15.决定法律本质内容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是什么?律师普法决定法律本质、内容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是生产关系中的生产方式。因为法律不是突然出现的,而是根据特定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基础的不同而产生的,有怎样的物质生活条件基础,就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同时物质生活条件基础的生产方式是最根本的因素。因此决定法律本质、内容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是生产关系中的生产方式,有怎样的https://www.110ask.com/tuwen/579400660144516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