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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山东
8.1.1法律漏洞问题的提出
8.1.2法律漏洞的概念和类型
8.1.3有关法律漏洞理论的主要观点
8.1.4法律漏洞填补的必要性
8.1.5法律解释与法律漏洞的填补
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矛盾
公正审判的基础是法官要严格依法审判,依法审判的前提是所有的法律体系都是完美无缺的,但是事实证明,法律体系本身必要存在漏洞。
法律漏洞的概念
法律漏洞是指现行法体系上存在的影响法律功能,并且违反立法意图的不完全性。
法律漏洞的类型
1.主要的几种分类
第一,法的漏洞和制定法漏洞
第二,明显漏洞和隐含漏洞
第三,原始漏洞和后发漏洞
第四,部分漏洞和全部漏洞
2.法律漏洞填补的角度的一种分类
1)法律体系内的法律漏洞
开放的漏洞是指按立法者意图应当规定,但却错误地没有给予规定所产生的漏洞。
隐藏的漏洞是指依立法者意图不属改法律条文规范范围,却错误地加以规范的情形。
2)法律体系外的法律漏洞
是指立法原意中没有包括,但根据事物的本质和法理应当对此类型给予规范的情形。
肯定说与否定说
1.自然法学派的观点:法律不存在漏洞,法官的职责就是去揭示埋藏在习惯法和自然法中的既存法律。
2.分析实证法学派的观点:凯尔森否定存在法律漏洞,但是其他学者认为存在,并可以通过法官来填补漏洞。
3.法社会学派的观点:认为存在法律漏洞,对其填补只能是反映社会的需要,反映社会的变动和发展。
法律适用的需要,因为法律必须适用于实践,但是实践确实时刻发展变化的,只有及时填补才能保证法律的运行。
禁止拒绝判决案件原则的需要
无救济即无权利,纠纷的解决需要法官具有填补法律漏洞的能力和必要。
实现法律价值的需要
法律解释与法律漏洞填补并不是截然不同的两个过程,而一个思考过程的不同阶段。
狭义的法律解释的界限就是可能的字义范围。在这个范围之外就开始进入法律漏洞填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