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同时,《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差旅费和安家费,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实际,依法确定本单位职工的具体工资构成项目。
二、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三、用人单位应当如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企业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企业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四、工资支付有什么形式?
企业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也可以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距节假日或休息日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关于年薪制的,企业应当每月预付工资,年终结算。
五、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资有什么法律后果?
常见的未依法支付工资情形有:
2.在支付标准上,低于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3.在安排加班情况下,不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资的,应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差额。
2.逾期仍不支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4.如果企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得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歇业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根据《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二十四条,企业经济效益下降或因企业原因停工停产,安排劳动者工作并提供正常劳动,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可以与劳动者重新协商变更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支付标准,安排劳动者工作并提供正常劳动的,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约定的待岗工资支付计算标准支付生活费,支付的待岗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七、劳动者休息休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根据《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二十一条,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护理假、育儿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与其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标准支付。支付的假期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支付。
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但不得扣减事假以外其他期间的工资。
八、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内工资如何发放?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病假工资支付计算标准支付劳动者病假工资。病假工资支付计算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没有约定病假工资支付计算标准的,按照劳动者本人工资支付。
九、劳动者在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治疗期内工资如何发放?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在停止工作接受治疗期内的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2.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
3.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
十一、日加班工资标准如何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加班工资按以上标准计算。
十二、目前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该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部分,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劳动者个人及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十三、高温天气津贴如何发放?
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作业的,劳动者依法享受高温天气津贴。其中,高温天气是指劳动者工作岗位所在地当天报纸公布的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2.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每从事高温天气作业1小时,发放1元的高温天气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