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使人明智,读法使人明理。作为一个法律人,不论你是追求公平和正义的法官、检察官,还是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律师,常读书、读好书都是必不可少的日常功课。
1、《历史深处的忧虑——近距离看美国》——林达
一本美籍华人写的关于美国社会的故事性书籍让人感觉在美国,法律就是身边发生的每一件事,法治是一种生活方式和日常的存在。在这本书里作者以独特又敏锐的洞察力结合血肉丰满的生动案例,辅以深入浅出的语言向我们全面、细致、客观的展示了一幅美国民主政治体制,尤其是司法制度的精美画卷,矫正了一些人们从看电影大片中产生的想当然的常识性的错误,令人获益匪浅。
2、《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苏力
朱苏力的著作,往往从身边日常惯见的“俗话、俗语或俗事”出发分析出令人惊叹的学术意义来。本书亦是如此对我们习以为常的一些观点、看法或认为想当然的东西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尽管有时候我们不一定同意苏力的观点,但是他对问题的态度、对观点的论证过程、特别是他独特的叙述方式,足以让我们在阅读的同时感觉到知识的愉悦。
3、《政法笔记》——冯象
4、《正义论》——罗尔斯
正义论是一部学术内容丰富、思辨难度颇大的著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它不仅反映了西方学术界20年来争论的主要问题,而且深刻反映了西方社会的内在矛盾,为读者思考正义问题提供了极好的文献。
5、《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苏力
在传统与变革之争中,人们往往以外在的现象为准则判断优劣,而忽视其本质根源。在对西方法律的移植过程中,人们也往往只由于看到西方法制下的繁荣,而没有看到他们的本土资源。从而使我们开始彷徨,于是我们开始反思,然而大多反思的结果是“把现代法制”看作一个有待于明天实现的理想,而把本土情境视为存在于今天的一种无可奈何的现实——从而我们面临的,便是理想的不能实现和现实的不甘妥协之间的两难困境”(赵晓力言)。正是在此背景下,苏力用一种新的角度来分析这种困境以期寻求最佳答案。
6、《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博登海默
《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一书并非纯粹性的学术著作,而是美国大学法学院的法理学教材,这对我们了解西方法理学、西方的法学教育、西方的教材撰写编排有一个更为直观的了解,因此这本书介绍给大家其意义要比纯粹性学术著作更大,是能启发法学思维的一本好书。
7、《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
本书虽囿于时代的限制,在思想上有其局限性,但在西方的法学著作中可称之为具有独特风格的百科全书,也是西方法学最早的古典名著。孟德斯鸠与其以前的法律学者主要满足于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不一样,他力图从法律以外,从历史、生活、风俗习惯等方面去研究法的精神,从社会的进步去探求这种精神在政治、法律等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和一般规律,并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也即探求法律的最高境界。
8、《论犯罪与刑罚》——贝卡利亚
《论犯罪与刑罚》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对犯罪与刑罚原则进行系统阐述的著作,也是一部震动了全世界的经典之作。该书深刻地揭露了旧的刑事制度的蒙昧主义本质,依据人性论和功利主义的哲学观点分析了犯罪与刑罚的基本特征,明确提出了后来为现代刑法制度所确认的三大刑法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刑罚人道化原则。并且呼吁废除刑讯和死刑,实行无罪推定。
9、《乡土中国》》——费孝通
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丝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
10、《法辨中国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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