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商标法律中有过明确规定,在申请商标过程中如果两者的商标,在读音、含义、外观上构成相同或近似的关系,且是用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上,都会被商标局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从而导致商标注册失败。单从某些方面来讲,商标名称其实是可以重复的,只要遵循好它相应的前提即可。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注册商标名称可以重复吗
1、未经过注册却在使用的商标
如果企业发现市面上有名气的商标正在使用,但是在商标局官网查询后,却发现该商标并没有经过注册,因此没有得到商标法律的保护。所以在此刻,企业是完全可以任意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甚至还可以提前将该商标注册为己用,反过去起诉对方商标侵权的案例也有很多,一般没重视商标权益保护的公司都品尝到过这样的苦果。
2、不同类别的相同或近似商标
但如果是遇见有商标保护意识的企业,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都会将该商标下包含的全部类别注册,其他企业想要钻空子,借他人商标销售自身产品的行为,便不会受到允许,此时企业一旦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都会被判定为商标侵权。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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