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疗机构的类别有哪些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五)疗养院;

(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七)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八)村卫生室(所);

(九)急救中心、急救站;

(十)临床检验中心;

(十一)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十二)护理院、护理站;

(十三)其他诊疗机构。

二、医疗体检机构的规定

随着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突显,人们越来越多的把注意力放在了自身健康情况的提前判断上,“有病早治、无病预防”的健康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从“患病求医”向“健康管理”的转变也已经成为21世纪世界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思想。因此,我国各地医疗卫生机构相继推出以“健康为中心”的体检服务以满足人们的需求。这些医疗体检机构主要为健康人群提供体检服务,并且发展迅速,成为全国健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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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中国特色法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光明日报编者按:12月26日,为进一步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讲话精神在法学界落地生根,光明日报社和中国政法大学在北京共同主办“法治中国论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来自国内法学院校、法律实务部门等领域的20余位专家学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建设和推进全面依法https://news.gmw.cn/2017-12/29/content_27217171.htm
2.民法典的前世今生北大法律信息网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这部法律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了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https://www.chinalawinfo.com/Feature/FeatureDisplay1.aspx?featureId=7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