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单位的法律顾问
是中国创办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律师各领域均有专家级律师坐镇
累计解决客户疑难法律问题
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
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
【案件概述】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嘉检二部刑诉[2018]6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勇犯合同诈骗罪,于2018年10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本院管辖。本院受理后,在适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简易程序中依法转为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勇及辩护人晏武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法院判决】本院认为,被告人李勇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辩护人关于被告人李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的意见,与查明的事实及法律规定不符,本院不予采纳。公诉机关关于被告人李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控、辩双方关于李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的意见,均合法有据,本院予以采纳。结合本案部分被害人获得赔偿等情节,本院在量刑时一并予以体现。现为严肃国法,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五)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勇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5月28日起至2025年11月27日止。)
(罚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二、责令被告人李勇与同案犯共同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八十八万三千九百元,发还各被害人。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综合上海嘉定刑事律师为我介绍的合同诈骗罪案件可以知道,合同诈骗接近100万是要被判负有刑事责任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找刑事辩护律师进行轻罪辩护还是有一定的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