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什么是个人信用?答:在人民银行建立的个人贷款的诚信记录,如办卡人在消费后逾期还款或不还款,都会造成个人的不良信用记录,在以后确须办理购房贷款等方面时,银行就会根据的信用记录作出是否贷款的决定。
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有那些类型?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订规定,可以分为四种类型:(1)为他人虚开(2)为自己虚开(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4)介绍他人虚开。
5、什么是抗税罪?答:抗税罪:是指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交纳税款的行为。
6、无税务登记而从事经营者能否成为偷税罪的主体?答:可以成为偷税罪的主体,违反税收征管法规未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义务人,他们不进行税务登记,在税务机关不知道的情况下,没有交纳应纳税款,就是偷税,当偷税行为达到一定程度构成犯罪的,就成为犯罪主体。
7、什么是逃避缴纳税款罪?答:2009年2月“刑法修正案七”将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修改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将偷税罪修改为逃避缴纳税款罪
8、什么是逃避追缴欠税罪?答: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故意逃避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的行为。
9、对仿造、出售仿造的增值专用发票的一般违反行为如何处罚?答:伪造、出售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5000元以下罚款。
10、什么是骗取出口退税罪?答:是指违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法规,以假报出口或者其它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12、什么是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特定款物罪与贪污罪有何区别?答: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主观方面的区别。挪用特定款物罪犯罪目的不是非法占有,而是改变特定款物的用途;贪污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2)犯罪对象不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对象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灾款物;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公共财物。(3)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挪用特定款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贪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吞、窃取、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13、什么是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以及贪污罪有何区别?答: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14、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非国家工作人员的人员;而后者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的人。(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后者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或国有财产。(3)两者的法定刑不同。职务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为15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
15、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是: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拒不归还,数额较大的行为。两罪的主要区别表现为:(1)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侵占罪的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16周岁以上的自然人。(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代为他人保管的财务、埋藏物、遗忘物。
16、什么是非法经营罪?答: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或者从事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
18、什么是隐匿、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罪?答:隐匿、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罪是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1条规定的一种新罪。刑法原文如下:“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罪的犯罪主体刑法修正案中没有做特殊规定,应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并且是情节严重。
19、非法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各种非法出版物涉嫌何种罪名?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本解释第1条至第10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第3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该《解释》第15条规定: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第3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该《解释》第16条规定:出版单位事前与他人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版单位名称、书号、刊号、版号,他人实施本解释第2条、第4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对该出版单位应当以共犯论处。
20、什么是合同诈骗?合同经济纠纷是合同诈骗吗?答: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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