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专业主管机关的关系《档案法》第五条把“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原则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同时在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中明确规定:“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这就是说,全国的档案工作都必须接受国家档案局的统筹规划和协调,而且全国和地区档案工作还必须接受国家档案局和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由此可以看出,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专业主管机关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主管和分管的关系,分管服从主管。并在主管的指导、监督下进行,主管也需分管的支持、配合、有能代替分管。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