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是中国国际法学的研究重镇。她的前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室和最早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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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共产党的国际法治贡献颇多、对国际法治的影响深远:中国共产党不断贡献国际法治新思想,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三个世界理论、和谐世界理念、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这一系列国际法治原则、理论和理念;始终坚持独立自主的国家主权观念和国家国际法律人格的独立与完整,努力营造独立自主的国际法治环境;通过不断增进对国际法体系的认同、采取务实的国际法治行动,坚持友善务实的国际法治基调;确立新的国际法治规范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参与国际法治改革推动全球治理;反对国际法适用的双重标准,以多元共识推进形成互利合作的国际法治格局。随着中国共产党将国际法治内容纳入党的建设规划,中国共产党的国际法治之路将更加自信和稳健。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国际法治;中共党史
一、不断贡献国际法治新思想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政党,始终追求世界和平与发展,并根据时代的特征,提出了一系列国际法治的原则、理论和理念。20世纪50年代朝鲜停战前夕,中国共产党对国际局势的看法是,战争与和平是国际社会的主要矛盾。随着国际关系格局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对国际局势的判断也不断调整。1985年,邓小平在会见日本商工会议所访华团时指出:“现在世界上真正大的问题,带全球性的战略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经济问题或者说是发展问题”。中国共产党对国际局势进行了精准的把握,也贡献出一系列国际法治原则、理论和理念来应对我们面临的以“战争与和平”或“和平与发展”为特征的国际局势。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三个世界理论、和谐世界理念、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均是中国共产党国际法治思想创新的典范。
(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二)三个世界理论
(三)和谐世界理念
2005年9月15日,胡锦涛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上首次提出了和谐世界理念。2005年12月6日温家宝在法国巴黎综合理工大学的演讲再次重申了和谐世界理念。和谐世界理念的内涵可以综合概括为:以开放包容的思维,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睦、国与国之间的和平、人类与自然的和谐,通过对话与合作谋求共存共赢。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我们主张,各国人民携手努力,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并对“和谐世界”的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环保等国际秩序指向做了比较全面的阐述。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和平不要战争,要发展不要贫穷,要合作不要对抗,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由此,和谐世界理念成为中国共产党行动纲领的一部分。和谐世界理念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时代观认识上的新飞跃,表达了中国对世界的善意,即力争避免冲突,在一个和平、合作的环境中寻求相互协调、彼此支持,实现共同发展。和谐世界理念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有了更深入具体的阐释和分析,即在国际法上要求主权平等、文明多样、持续发展、民主法治。
(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既是在新时代的重大发展,又是一脉相承的。”这些原则、理论和理念丰富了国际法治的内涵,为国际法治的发展带来了新鲜血液,形成了新动力。中国共产党不仅不断提出鲜明进步的国际法治原则、理论和理念,而且力图言行一致、戒除空谈,走向实际操作。2020年9月21日,习近平在联合国成立75周年纪念峰会上指出:“践行多边主义,不能坐而论道,而要起而行之,不能只开药方,不见疗效”。这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鲜明的实践性在中国共产党国际事务举措中的体现,也是“慎思、明辨、笃行”这一中国古代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在现代国际关系中的映射。
二、营造独立自主的国际法治环境
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这些国际法治原则、理论和理念都建立在国家独立自主的基础之上。没有独立自主,“不珍惜自己民族的独立,国家是立不起来的”。独立自主,是一个国家具有独立国际法律人格、平等参与国际法治的基本前提。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独立自主的国家主权观念,坚持国家国际法律人格的独立与完整,在国际社会营造独立自主的国际法治环境,推动构建公平正义的国际法治秩序。
(一)坚持独立自主的国家主权观念
(二)坚持国家国际法律人格的独立与完整
三、坚持友善务实的国际法治基调
中国共产党坚持友善务实的国际法治基调,促进国际关系从斗争走向协调、从竞争走向合作、从大国政治走向良法善治。
(一)增进对国际法体系的认同
中国共产党是具有先进性的政党,善于接受先进的法治思想和经验。中国共产党通过不断增进对国际法体系的认同来践行国际法治。
第一,加入国际组织。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成立之际即与联合国联系,要求参与联合国的系列活动,经过一系列的努力,根据1971年联合国第2578XXVI号决议,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得以恢复。此后,中国与国际劳工组织、万国邮政联盟等国际组织的关系也迅速恢复。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世贸组织)。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加入世贸组织既是一个通过国际法治来促动和改进国内法治的过程,也是一个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治理水平、治理结构的演进过程。江泽民指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中国将严格遵循国际通行的市场规则,实行公开、透明、平等的贸易和投资政策,进一步推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一个稳定、发展、进步的中国,将为促进世界和地区的和平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通过加入一系列国际组织,中国的国际法治之路越走越广阔。
(二)采取务实的国际法治行动
自1949年以来,中国从未对外主动发动战争,主张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国际争端,致力于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中国共产党以极大的战略定力和务实的作风,以稳定的社会局势应对国际风云变幻,既维护了国家尊严和核心利益,也促进了地区和世界和平与发展以及国际法治环境的持续与改进。这一点在21世纪以来的世界格局中更为凸显。
四、构建国际法治新规范
做为国际法治的参与者和引领者,中国共产党并非消极被动地接受国际法,而是善于发现国际法规范和运行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积极求变创新,推动国际法治的创新和发展。
(一)确立新的国际法治规范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
(二)积极参与国际法治改革推动全球治理
五、推进形成互利合作的国际法治格局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在国际社会着眼于为广大发展中国家争取公平正义的国际法治秩序,推进形成互利合作的国际法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