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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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写字楼网用户服务协议用户服务协议》

欢迎您使用中国写字楼网的服务!

为使用中国写字楼网的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本《中国写字楼网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是用户与中国写字楼网之间的法律协议,是用户注册中国写字楼网账号并使用中国写字楼网平台服务或非经注册程序直接使用中国写字楼网平台服务时的通用条款。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管辖与法律适用条款。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黑体加粗或加下划线的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中国写字楼网提供的服务。您使用中国写字楼网的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

一、定义

二、协议的效力

1、在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并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或以其他中国写字楼网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中国写字楼网平台服务时,您即受本协议的约束。

三、注册

1、您确认,在您完成注册程序或以其他中国写字楼网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中国写字楼网平台服务时,您应当是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则您及您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且中国写字楼网有权注销您的账户,并向您及您的监护人索偿。

5、您在注册帐号或使用中国写字楼网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填写一些必要的信息。如您是经纪人用户,为保证您可以正常发布房源信息、使用隐私通话服务、参与担保房源推广以及中国写字楼网为经纪人用户提供的其他产品或服务的目的,您需提交您真是有效的个人身份信息;如您是非经纪人用户的,如您参与中国写字楼网提供的看房、动态订阅、问答、点评等中国写字楼网为用户提供的其他产品或服务的,您需提交您的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工作单位、住址、名片等进行身份验证,如您未能提供您的个人信息的,您将可能无法正常使用中国写字楼网的产品或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

四、中国写字楼网平台服务使用规范

1、通过中国写字楼网平台,您可以按照中国写字楼网的规则发布各种写字楼信息。但所发布之信息不得含有如下内容:

①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②煽动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③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民族利益的;

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⑤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⑥进行政治宣传或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⑦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⑧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⑨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的;

2、在接受中国写字楼网平台服务的过程中,您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①发表、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权等合法权利的内容,包含病毒、木马、定时炸弹等可能对中国写字楼网系统造成伤害或影响其稳定性的内容制造虚假身份以误导、欺骗他人;

④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帐号;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本平台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企图干涉、破坏本平台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⑤修改或伪造软件作品运行中的指令、数据、数据包,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不得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或者运营;

⑦违背中国写字楼网页面公布之活动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虚假信息、作弊或通过其他手段进行虚假交易。

3、您了解并同意,中国写字楼网有权应政府部门(包括司法及行政部门)的要求,向其提供您在中国写字楼网平台填写的注册信息和发布纪录等必要信息。

4、在中国写字楼网平台上使用中国写字楼网平台服务过程中,您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②不发布国家禁止发布的信息(除非取得合法且足够的许可),不发布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信息,不发布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公序良俗的信息,不发布其它涉嫌违法或违反本协议及各类规则的信息。

③不对中国写字楼网平台上的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中国写字楼网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中国写字楼网平台站上展示的资料。

④不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中国写字楼网平台的正常运作或正在中国写字楼网平台上进行的任何活动。您不得采取任何将导致不合理的庞大数据负载加诸中国写字楼网平台网络设备的行动。

5、您了解并同意:

①您违反上述承诺时,中国写字楼网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做出相应处理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且无须征得您的同意或提前通知于您。

③对于您在中国写字楼网平台上实施的行为,包括您未在中国写字楼网平台上实施但已经对中国写字楼网平台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中国写字楼网有权单方认定您行为的性质及是否构成对本协议和/或规则的违反,并据此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您应自行保存与您行为有关的全部证据,并应对无法提供充要证据承担不利后果。

④对于您涉嫌违反承诺的行为对任意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您均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应确保中国写字楼网免于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或增加的费用。

⑤如您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或者本协议之规定,使中国写字楼网遭受任何损失,或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受到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您应当赔偿中国写字楼网因此造成的损失及(或)发生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五、责任范围和责任限制

1、中国写字楼网负责向您提供中国写字楼网平台服务。但中国写字楼网对中国写字楼网平台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写字楼网平台服务的适用性、没有错误、疏漏或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中国写字楼网应采取相应措施保护中国写字楼网平台的安全性、稳定性、持续性、可靠性。

3、中国写字楼网平台与其他的在线使用的互联网网站一样,也会受到各种不良信息、网络安全和网络故障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①其他用户可能会发布诈骗或虚假信息,或者发表有谩骂、诅咒、诋毁、攻击内容的等让人反感、厌恶的内容的非法言论;

②其他用户可能会发布一些侵犯您或者其他第三方知识产权、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和/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图片、照片、文字等资料;

③面临着诸如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困扰、系统崩溃、网络掉线、网速缓慢、程序漏洞等问题的困扰和威胁。您充分了解并同意:上述的各种不良信息、网络安全和网络故障问题,并不是中国写字楼网或者中国写字楼网平台所导致的问题,由此可能会造成您感到反感、恶心、呕吐等精神损害,或者给您造成其他的损失,概由您自行承担,中国写字楼网无须向您承担任何责任。

①侵犯您权利的信息的网址,编号或其他可以找到该信息的细节;

5、您了解并同意,中国写字楼网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您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①使用或未能使用中国写字楼网平台服务;

②第三方未经批准地使用您的账户或更改您的数据;

③通过中国写字楼网平台购买、获取任何服务、数据、信息等行为或替代行为或与其他任何第三方搭建线上/线下交易、服务法律关系之间的全部事宜产生的费用及损失;

④您对中国写字楼网平台服务的误解;

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非中国写字楼网的原因而引起的与中国写字楼网平台服务有关的其它损失。

7、您同意在使用中国写字楼网平台服务过程中显示中国写字楼网自行或由第三方服务商向您发送或提供的推广或宣传信息、资讯、动态等(统称为推广信息,包括商业与非商业信息),其方式和范围可不经向您特别通知而变更。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您应自行对依该推广信息进行的交易审慎评估理性接受,并对交易后果负责,对用户因依该推广信息进行的交易或前述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内容因而遭受的损失或损害,中国写字楼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中国写字楼网对下列不可抗力行为免责:信息网络正常的设备维护,信息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

9、您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及中国写字楼网规则等,因您违反协议或规则的行为给第三方或中国写字楼网造成损失的,您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10、中国写字楼网保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施行之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决定拒绝服务、关闭用户账户、审查、编辑、清除用户发布内容或取消订单的权利。

六、协议终止

1、您同意,中国写字楼网基于平台服务的安全性,有权中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中国写字楼网平台服务,暂时冻结您的账户,待安全问题解决后及时恢复,并对中止、冻结及恢复的事实及时通知。如果网站的安全问题是由于您的违法行为引起,中国写字楼网有权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中国写字楼网平台服务,永久冻结(注销)您的帐户,并有权向您对损失进行索赔。

2、您同意,您与中国写字楼网的协议关系终止后,中国写字楼网仍享有下列权利:

①按法律规定保存您在使用中国写字楼网服务期间的信息发布记录、交易记录及及其他登陆使用操作记录等。

②您在使用中国写字楼网平台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行为的,中国写字楼网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主张权利、追究责任。

七、隐私权政策

1、中国写字楼网将在中国写字楼网平台公布并不时修订隐私权条款,隐私权条款构成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4、中国写字楼网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或披露给任何非关联的第三方,除非:

②为完成合并、分立、收购或资产转让而转移;

③为提供您要求的服务所必需;

④为您提供任何您可能感兴趣的信息或服务。

5、您知悉并认可:中国写字楼网通过推广或其他方式向您提供链接,使您可以接入第三方服务或网站。您使用该等第三方的服务时,须受该第三方的服务条款及隐私政策约束,您需要仔细阅读其条款。本协议仅适用于中国写字楼网提供的服务器所收集的信息,并不适用于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或第三方的信息使用规则,中国写字楼网对任何第三方使用由您提供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7、中国写字楼网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中国写字楼网并不承诺对用户的存储信息进行无限期保留。

8、当您终止使用中国写字楼网的服务注销中国写字楼网账号的,中国写字楼网将停止收集并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6、用户通过中国写字楼网平台发布的信息或内容,并不代表中国写字楼网之意见及观点,也不意味着中国写字楼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7、用户通过中国写字楼网平台发布的信息、文字、图片等资料均由中国写字楼网用户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中国写字楼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以上资料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本人承担,中国写字楼网对此不承担责任。

9、中国写字楼网平台以下内容不可任意转载:

①本平台内发布的所有信息;

③本平台中特有的图形、标志、页面风格、编排方式、程序等;

⑤其他法律不允许或本平台认为不适合转载的内容。

九、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2、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3、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纠纷,应由中国写字楼网与您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THE END
1.法律法规政府法制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7号)2013-07-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四号)2013-06-3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主席令第五号)2013-06-30 咨询工程师(投资)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2013-06-25 国务院关于修改https://www.gov.cn/flfg/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英对照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CONSTITU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http://www.e-ging.com/article20150528155416/aritcle97.html
3.中国法律中国法律大全下载中国法律法规大全2024中国法律大全是为了让所有用户了解中国的法律而整理出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全,里面包括了中国刑法,劳动法,刑事民事诉讼法,监察法,食品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等,让你对国家法律有明显的了解,如果有需要的话不妨前来当易网下载吧!http://www.downyi.com/key/zhongguofalv/
4.中国法学创新网触屏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九条正体现了这种对人权的明细化和法制化。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http://fxcxw.mzyfz.com/dyna/contentM.php?id=13281
5.中国法学创新网触屏版中国《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了平等权,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平等权的内容包括“同等条件同样适用”“同等事物同样对待”这些基本的内容。就中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一法政策而言,由于此处可能只存在一个或数个真正侵权人,而其他的补偿义务人并http://www.fxcxw.org.cn/dyna/contentM.php?id=19653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文)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础制度。榨取任何组织可能个人粉碎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统统权利属于人民。 人民利用国度权利的构造是世界人民代表大会和处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划定,通过各类途径和情势,解决国度事宜,解决经济和文化奇迹,解决社会事宜。 https://www.5law.cn/b/a/falvzhuanti2/grsqwt/2014/0312/96341.html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第三条 【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外国当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国际民商事活动享受国民待遇,其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 外国对在其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当事人的民商事权利加以不公平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该外国当事人采取对等措施。 http://www.cspil.org/Plus/m_default/Cms/docDetail.php?ID=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