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工作职责(推荐15篇)

1.对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

2.配合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完善公司财务、人事制度及管理流程。

3.对公司资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法律风险防控。

5.制定公司内部合同运营及管理流程。

6.制定公司常用合同示范文本。如公司劳动合同、租赁合同、担保合同、物业管理合同、采购合同、特许经营合同规范文本。

7.参与公司对外商务合同的前期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核、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履行及实施,对合同实行全程监控跟进管理。

8.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进行即时处理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9.对合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应收账款、违约责任等纠纷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如证据保全、资产保全、先于执行、提起仲裁、诉讼等。

10.负责建立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如著作权、商标、专利等申报、保护等制度。

11.公司所涉法律纠纷的协商、谈判等。

12.参与公司仲裁、诉讼活动。

一、参与决策,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

二、预防纠纷

1、协助集团企业总经理及各下属企业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企业及各下属企业中容易出现漏洞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部门加强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

2、参与企业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工作,提出减少或避免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法律意见。

3、审查、修改、会签经济合同、协议,协助和督促企业对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的履行。

三、解决已发生的法律问题

1、处理或委托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处理集团企业及各下属企业处理诉讼案件、经济仲裁案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2、查处集团企业及各下属企业员工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对有涉嫌贪污、受贿、渎职、失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员工,经企业总经理批准,负责协助有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处理企业重大或复杂债权债务的清理和追收工作。

五、收集、整理、保管与企业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资料,负责企业的法律事务档案管理。

六、与司法机关及有关政府部门保持沟通,为企业创造良好司法环境。

八、处理集团企业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务。

1.对公司的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或建议;

3.为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配合各部门办理合同的报批、鉴证和公证,经委托配合或代理参加诉讼、调解、仲裁及其他非诉讼活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和培训;

5.办理公司其他法律性事务。

1.银行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的条款是否合规合法的审核。

2.对不良贷款客户的起诉工作,胜诉后协助协调法院执行回收。

3.应对客户的起诉,收集证据、应诉,避免和降低银行声誉风险。

x房地产集团上海公司成立近一年来,法务工作在集团公司法律合规部和上海公司领导关心和支持下,从合同管理、四项审核、法律风险防控、法律培训到普法宣传等各方面开展了大量深入和扎实的工作。现将近一年来上海公司主要法务工作和今后的法务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人员配置。

(一)成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为建立和健全“财务、审计、纪检、法务与保密”五位一体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水平,防范风险,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上海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增强了公司在重大经营上的决策和保障能力。

(二)聘请外部法律顾问,配备专职法务人员

上海公司成立后,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源头上杜绝各类法律风险,上海公司与x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就有关经营管理、各类经济合同、融资、审查合作方资信、法律培训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随后,在集团公司支持下,上海公司配置了专职法务人员负责公司日常法律事务处理,包括合同审核、案件处理、法律问题处理、风险内控、法律培训以及与外聘法律顾问接洽等事宜。通过外部法律顾问和内部法务人员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公司依法经营合规管理。

(三)出台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上海公司法务人员在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制度建设的同时,不断完善自身法律事务制度建设,参照集团公司有关法律事务的管理办法,制定了《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试行),对四项法律审核工作、外聘法律顾问管理、法律宣传等工作从制度上作了规范,逐步建立起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二、积极开展法律工作,为公司稳健经营保驾护航。

(一)贯彻落实四项审核工作。

(二)法律风险防控报表工作

(三)法律培训工作。

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工作上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三、信息交流有待加强。在处理非合同业务时,我们发现,各承办部门之间有时会出现信息交流错误、交流不及时、推脱责任等问题,造成在处理法律事务特别是对外事务的时候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

在接下来的工作里,我们将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重点,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扩大服务范围,不断提升工作质量,为集团的飞跃发展奉献自己的力量。

上半年,法规事务部(以下简称“法务部”)以推进集团公司依法治企,严控公司运营法律风险为工作中心,以完成各项法律工作为任务,为各部门和出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在完成日常法律文件起草和审查的同时,积极应对诉讼、非诉事项。现将20xx年上半年的法务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的`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有序开展部门业务,有效防控法律风险

二、合同管理

逐步走上了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合同管理工作是内控制度执行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对合同实行全过程控制和管理,也是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的必然选择。合同管理应成为防范及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的“守门员”,而不是出现法律纠纷时才冲锋陷阵的“消防员”。为了适应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的合同管理,保证集团公司依法经营,防范合同风险和合同欺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我部20xx年4月8日草拟了《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20xx版)来规范公司合同管理,明确合同洽谈、签订、履行过程中业务部门的职责以及在上述过程中存在的各项风险,保障公司业务合法、有序运营。合同管理办法从印发至今,规范了合同审签、盖章手续、合同编号、出资企业重大合同备案等,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和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20xx年上半年,我部经手的涉诉案件主要有王传茂诉我司物权保护案、宁德市圣祥置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以及路桥公司的三起追索劳动报酬案。王传茂诉我司物权保护案及圣祥置业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均是委托律师,我部积极配合律师做好庭前的准备工作,积极主动联系交建公司,及时给与帮助和支持。路桥公司的三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委托我部人员参加诉讼,我部在张智瑜副总的指导下,认真研究案情,仔细分析每一份证据,庭审过程较为顺利。庭前准备以及在庭审过程中我们受益良多,为今后应对诉讼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四、致力于合同标准化管理,开发标准合同文本

五、工作形式不断创新,业务能力不断提升,

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这半年中我部工作也存在很多不足,需继续改进和提升。一是工作被动。我部的日常工作形式一直都是被动状态,基本是根据各部室或出资企业的需要去解决问题、提供意见。今后我部对待工作要更主动,如主动去汇总各出资企业的涉诉案件,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极宣传法律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重要性,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

二是工作效率不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工作效率不高一个原因是因为实践经验欠缺,有些业务不熟练,因此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部会更加努力学习,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20xx年在一如既往的忙碌中又匆匆过去,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法务部的工作跟20xx年相比有新的变化和提高。回顾这即将过去的一年,法务部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根据今年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要求展开全年工作,以资金安全、疑难账款的强力收回为工作核心;以疑难账款的催收,公司重大事务的协助配合,新签订合同、补充协议、法务函的起草审核把关,交通事故纠纷处理等几大方向为工作重点;对内以协助支持公司营销部、财务部、安技科、车队等部门的工作,对外以催款,商业谈判,工地走访为法务部的工作拓展,全年通过以上几方面的法务工作全面发挥了法务部的重要作用。

现就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与20xx年相比,法务部工作的变化和提高

1、20xx年法务工作的新变化

与20xx年相比,法务部工作量总体相当,但是经过20xx年法务部的精心耕耘(20xx年从对坏账死账的清算,对问题合同的处理,对新合同的把关,对公司规章制度的推进实施等措施),20xx年法务的工作已经理顺,进入良性循环状态。新的坏账死账没有,疑难账款数目也大大减少,通过法律途径打官司的案子基本是胜诉,在法律调解中也最大的维护和争取了公司的利益。在公司内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协调中,已经默契娴熟,按照既定流程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简单的说,有了20xx年的工作基础,20xx年法务的工作比较顺利,工作量减少的同时提高了法务的工作效率,全年成果显著

2、法务工作的提高

二、20xx年法务工作情况

①抓资金安全,对超账龄疑难款项强制收回;

②法律诉讼和调解;

③合同起草和审核,签订过程中的疑难谈判;

④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

⑤参与公司调价等重大事务的法律支持。

1、抓资金安全,对超账龄疑难款项强制收回

20xx年以来法务部积极配合公司营销部对今年的资金安全进行全程追踪,抓落实,抓重点,适时采取法律途径强制措施,及时收回疑难款项:一方面切实保证企业的资金安全,另一方面预防为主,通过配合营销对销售过程中进行把关,严控资金风险,使企业平稳有序的健康发展。

今年,主要有映像江南―**阳光建设,孟河首府―南天建设,天誉城市花园―圣丰建设,**之春,百良踏步―**天目湖建安,天鹅湖―宏大建设,天鹅湖―华基建设,莱茵花园二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河湾第一城―江苏振达,樱花小镇―华虹建设等一批超账龄工地进行追踪,经过收集材料,整理证据,反复多次的走访,谈判,立案起诉,胜诉后的强制执行等等繁琐过程,其中多数已经全部收回结案,余少数几个正在按还款计划执行中。

2、法律诉讼和调解

今年移交的几个典型疑难案件莱茵花园二期―**建设,银河湾―江苏振达,樱花小镇―华虹建设均是必须通过法律途径才能收回尾款,法务在案件诉讼过程中精心准备,抓住我方有利的主张,通过多方运作,为公司赢得了诉讼;在执行阶段,积极推进法院执行人员的工作,及时地为公司收回货款,减小损失。

20xx年上半年度,公司法务部在分管副总的领导下,严格按照20xx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有序推进部门日常工作。法务部结合部门工作要求的特殊性,本着风险预防的思路,在梳理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对部分常规性工作系统性地进行了完善。现作总结如下:

合同管理

严格要求各单位按照合同审核程序进行合同审核,不断完善合同文本,加强与业务部门就具体每一份合同的审核沟通,对各业务单位合同经办员强化合同重要性思想,初步完善了集团公司层面的合同管理体系。

合同审核OA流程的全面化使公司所有合同审核完全实行无纸化和痕迹化操作,有效地提高了该方面的工作效率。下半年度,法务部将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各OA流程。

法务部根据各业务单位业务实际情况,结合商业内容,对上述格式合同的条款进行调整和完善,并统一规范合同用语,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商业风险系数,并提升了合同文本的整体质量。

诉讼工作

我股份公司诉集团名誉权纠纷案经协商,已和解结案。

公司诉公司借款合同担保案,历经中院一审,省高院终审,我公司胜诉。

知识产权保护

1、申请新商标注册件;查询件(其中出具查询报告份,自助查询件);

2、报送省著名商标“”的复审材料;荣获省著名商标;

3、对商标监测报告进行分析,对30件公告商标提出异议;

4、办理“”(类)商标等8件商标转让至股份公司;

5、对公司名下的等4件商标办理转让至公司(已提交转让申请);

6、根据国际商标注册的所在国的法律规定,对“”在美国注册满5年后提交使用证据和宣誓;对“”马德里注册进行续展;

下半年,增大新商标注册及购买工作,准备“”驰名商标申报工作。

工商、公证事务

1、完成公司及其下属、关联数十家企业20xx年度工商年检注册;

3、完成公司股权变更工作;

4、协作公司完成公司设立;

5、完成公司隐名股东委托投资公证事宜;

下半年,协作召开股东会,并按公司要求组建新公司。其他工作:

2、参与“”项目谈判,最终达成处理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

3、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整理归类,补充资料,撰写汇报材料,待全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在公司竞开网进行普法(侵权、合同纠纷、婚姻、财产纠纷等)提示16次。

4、参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信托公司理财产品发行项目的谈判及法律文书的起草工作,该理财产品已顺利发行。

5、协助制定公司对经销商赊购的政策,并起草配套法律文书。

另下半年法务部拟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员工业务能力及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选派部分人员外出就近参加适合自己专业能力提升的培训,更新知识,助于提高部门员工工作能力。

各单位法务代表:

我国的市场经济越来越完善,商业风险越来越在较大程度上体现为法律风险,而同样,一切法律风险最终将体现为商业风险。没有哪一次的法律风险不伴随着企业经济利益的得与失。鉴此,我集团公司高层领导班子,对于法务工作的展开日益重视。受董事会委托,现将集团公司法务工作做一简要说明如下:

一、集团公司前期法务工作及法务自查表的回顾

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在浙通司[]5号文中要求在所属各单位、在建项目部设立法务人员时,已经明确规定,设置法务人员的目的是:

1、对集团的法务工作起承上启下作用,起到集团与所属单位法务工作联系、中转和协调的作用。

2、保证所属单位合同会签制度的有效进行。

3、妥善管理所属单位与合同有关的各项文档资料。

4、参与所属各单位与法律有关的各项事务的处理。

5、其它交办事宜。

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在浙通司[2009]14号文中,进一步明确要求集团所属各单位法务人员,对本单位的法务情况作一调研,目的在于促使各单位法务人员对本单位的法务工作情况有一个全面、清晰的了解,以便后继法务工作的持续开展。

从各单位反馈回来的自查表中可以看到,集团所属各单位的法务工作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各单位法务工作开展程度参差不齐。

有的单位已经实现了对常规业务合同的法务人员参预审查的制度,但有些单位还没开始,只是有争议时就去找外聘律师处理诉讼,而内部法务工作处于真空状态。

2、各单位法务人员的法律工作水平参差不齐。

有的单位的法务人员已具有很强的专业水平,具有独立的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和参预合同会审把关的能力,但有的单位的法务人员可能刚刚接触,对于如何开展法务工作处于迷茫状态,不清楚自己该做哪些事。

4、思想认识不统一。

对于法务工作在企业中的作用与地位,从总体上仍停留在打官司的认识上,对于法务人员参预事前法律风险控制的认识并不统一,现状是:有的单位所有合同均经法务人员审核,有的单位根本没有法务人员参预,而且从总体上来讲事后救火员的定位占了主导地位。但国家经贸委、国资委立足于现代企业法务工作的开展,对于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定位则是:法律顾问不只是打官司的角色,更为重要的是法务人员是领导的法律参谋与助手。让法务人员参预到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但可以提高法务人员对于本单位业务和管理模式的深入理解,也有助于法务人员从这些活动中,发现法律问题,加深对法律条文的领会,进而从法律的视角提出完善生产经营活动的办法,做好事前法律风险防范的工作。全集团应将法务工作的关口从事后统一到事前上来,将法务人员从救火员统一到企业风险控制员的角色上来。

二、集团公司的法务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20法务工作的主要目标,简要来说,就是要建立建全法务人员的工作队伍,完善集团公司的基础性法务工作制度。

围绕主要目标,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在全集团各级树立以事先防范为主,事中控制为辅,事后救火为补充的法务工作指导思想。

事前防范式要求在不断总结以往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在总结旁人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防微杜渐,将这些经验与教训上升为管理的制度,上升为合同的条款,使同样事情不再发生或减少发生的概率。达到减少事后救火的发生率,为企业减损服务。

事前防范式考虑到合同订立后,风险的形成与积累总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而这个过程与合同履约的过程同步并行,所以,事前防范式也同时要求事中控制的同步并行。采用事中同步跟进、主动控制的方式,一方面是可以消除后发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对于合同订立中未考虑到的地方,也能及时加以补救完善,从而将法律风险产生的可能降到最低限度。

(二)建立合同会签制度。

合同会签制度是事前防范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坚持合同会签制度也是集团公司高层一直以来所强调和遵循的,其目的是集合企业各部门的智力,找出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完善,从而提升合同签约的水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争端的解决,立脚点还是合同的规定,事实上,国家的法律体系再完善,也不可能将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一切情况都规定进去,特别是在民商经济活动中,法律更倾向于当事人意思自治主义,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彼此的权利与义务,使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上升为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这种现状决定了,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决定了合同的履行,决定了企业的经济利益。法律工作实际上也就成了企业的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合同会签制度就是要通过会签的形式,使企业对外赢利行为和成本支出行为得到最有利于企业的安排,使企业利益最大化,要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尽可能多地争取对我集团公司的有利条款。法与商是结伴而行的,商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就是法行为,合同会签质量不是一个部门的事,但法务人员应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合同档案就是合同从开始订立直到履行完毕的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书面材料、往来信函、对问题的解释性说明、会议纪要、鉴定文件、视听资料等等。这些资料不是可有可无的,平时不注意收集,到用时就会非常后悔,比如,要证明杭萧钢构提供的是格式合同,就得证明,我们此前提供的一切修改意见均未被采纳,而这个就有赖于先前合同缔约谈判中所形成的修改合同的各类文字材料,如果没这些事东西,格式合同这一点,就无法证明。格式合同与格式条款在法律上,对于当事人双方对某一问题的理解产生不一致时,法院将按照对提供方不利的解释加以认定和裁断。

因此各单位应从讲证据的高度去认识和把握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努力使档案管理工作跟上本单位业务发展的需要。档案管理无疑也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基础性工作之一。

(四)展开对法务人员的法律学习培训工作。

制度规定的再完善也得靠人去执行,合同签订水平的提高靠的也是人的水平的不断提升。没有人的质量水平的提升,工作的质量水平的提升是不可想像的。所以在全集团法务人员队伍中,采用多渠道、多方式进行法律培训与学习工作,也是当前一件重要而长期的任务。比如:定期集中学习、法律专项问题培训、集团法律顾问室巡查即时解答、集团报上设立法律知识园地等等。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将与有关部门商议制定一种长效的法务学习与培训制度,为法务人员法律工作水平的提升搭建一个平台。

(五)探索法务人员工作业绩考核评定体系。

没有考核就没有促进的动力,也只有考核才能做到使更适合法务工作的人进入到法务工作的岗位上来。集团高层、董事会办公室及集团人事部将深入探讨法务人员考核的模式,逐步建立法务人才梯队管理的制度,比如:年度法务工作评优工作、法务人员会签底稿及会签质量评比工作。集团将结合法务人员考核工作的展开,促进法务人员法务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集团法务工作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问题,大到重大案件的处理,小到每一份合同的每一个条款,甚至一个字一个词,都是集团经济利益的直接体现。集团公司高层对于法务工作的支持是异常坚定的,深入开展全集团的法务工作的决心也是异常坚定的。因为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就是法与商的结合,法律具有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的作用,希望各单位法务代表,积极投身到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研究并发现法律问题,为集团及本单位的法务工作的高效开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全面参与集团重大决策、经营活动,及时进行风险评估;为子公司、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积极维护、拓展与司法机关的关系,防范集团运营中法律风险。

(一)、全程参与集团重大经营活动,及时进行风险评估,提出法律意见。

1、参加江苏中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变更为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过程,配合外聘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尽责调查,适时提供法律建议和服务。

2、参与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对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两个组件公司并购,审查并购文件。

3、参与股份公司营销政策的制定,审查制度合法性;评估、修订变压器销售合同文本,审查修改于制度配套使用的《代理商协议》等合同文本。

5、参与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对通化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和业务开展情况的前期考察、调研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6、参与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中电电气有限公司的工作,对合作协议、公司章程进行草拟、审查,办理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事务。

(二)、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法律风险提交评估报告,供管理层参考。

2、2月向集团领导提交《关于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对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法律意见书》。

3、6月向集团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提交《20__年上半年劳动争议案件评估报告》,对因公司不规范行为引发的多起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剖析,总结原因、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三)、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检查异地子公司法律工作开展情况。

1、为江苏中电输配电有限公司与福建建德三师水泥有限公司的变压器质量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拟定和解方案。

2、调查、处理江苏中电输配电有限公司与大唐漳州风电有限公司的变压器质量纠纷,提出了可行的处理方案、建议。

3、协助企管部处理临时用工陶纪明的工伤补偿事宜,与对方协商达成协议。

4、对合同履行中的争议,草拟书面函件与客户协商;对客户违约,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合同,指导销售员从客户处取得违约证据,如kunyec0,limited公司推迟交货,指导销售员取得对方书面认可手续。全年共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各类法务服务60余次。

通过上述工作,化解纠纷,弱化矛盾,避免了诉讼案件的发生,维护了公司形象。

(四)、检查、监督江西景新公司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1、监督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务工作开展:保持与外聘驻公司律师的密切联系,定期检查工作日志,及时协调处理重大问题。

2、要求江西法务对全部涉外采购合同进行梳理,对未履行完毕的每份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法律风险给予说明并给出法律意见。

3、监督合同履行,及时处理纠纷:对因付款延迟导致大量供应商不满引起的合同履行问题进行协调,提供解决方案;对于供气公司要求涨价引起的重大纠纷,适时指导、草拟函件,提出法律建议等。

4、与其它部门合作,参与公司项目的决算工作。

(五)、积极维护和拓展外部司法关系,为解决集团法律风险创造良好的外部司法环境。维护与扬中公检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关系;拓展与省高院、镇江中院、江宁法院、江宁公安的联系沟通,与两地司法机关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

基础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一)、清收应收账款,维护资金安全。

1、工作业绩:

⑴超期货款:全年共处理超期货款4253.6万元,其中20__年遗留2088.8余万元,20__年新移交2164.4万元。截至20__年11月底,共回笼超期货款2370万元,清户169户。

2、工作措施:

⑴超期货款方面加强诉讼力度。为加快超期货款清收速度,重点通过诉讼方式清收。积极协调各方,充分利用司法资源,共诉讼案件29起,结案23起,结案率80%,另有2起案件已冻结金额73万余元。全年通过诉讼而回笼货款621万元。

⑵坚持出差,深入每个客户实地了解货款逾期支付情况,对客户提出质量等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回笼货款。

(二)、严格执行合同评审制度,评审全集团对外经济合同。

1、审查、草拟重大合同:参与谈判、审查与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与人民电器厂、华达物资公司、正泰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与德国海德里希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的重大合同,提出法律意见;起草中电电气(南京)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与上海地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专利许可、技术合作开发协议等重要合同。

2、严格按责任状要求做好日常合同评审工作:今年面对人员减少、工作量增加的问题,法务部发扬团队精神,精诚团结,加强合作,克服困难,保障合同评审日常工作按时完成。

⑴截止至11月底,评审变压器销售合同2800余份,重点审查客户资信,识别安装公司、皮包公司等履行能力不能保障的客户,预防法律风险。

⑵对非标产品库存,逐份审查合同,向运营计划中心核实履行情况,分析法律风险,对每台产品给出处理意见。

工作中的不足

1、对子公司的监控还不到位,除合同评审监督流程外,在其他方面的监督力度较弱,风险防控子流程未建立。

2、当年移交欠款的清欠率不高,与责任状要求有差距。主要在于:第一,工作创新不够,按老思想老套路进行工作多,对清收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研究少,创新少,办法少。第二,与内部、外部的协调不到位,对质量问题的解决拖拉等,司法机关部配合出差办案等都对货款回笼造成一定不良影响,未及时解决这些问题。第三,招标的合同无管辖权,移交的无管辖权的案件越来越多,清欠带来难度。

3、离职销售员欠款清欠工作进展幅度不大,有待加大力度。

4、对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纠正还不到位,法律意见及时性有待提高。

5、合同的履行监督力度不大。采购、销售合同在履行中,总是被动的等待上报问题,主动出击不多,但集团在履行合同中,监督不力,存在很大的风险,造成被动应付的多。

一、20xx年度工作概述

1、拟定了《法务工作构想》,明确了集团公司法务部三至五年的需要实现的目标及需要建立的工作组织架构和实施方案。

3、对《经济纠纷处理规定》和《合同审核管理规定》进行修改完善。

(二)合同评审工作及合同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公司的要求对集团合同及各子公司的合同进行评审及合同备案工作,共计445份。

公司名称集团公司商管公司置业公司1文化公司物业公司置业公司2合计

合同数量

备注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不包括前期已经拟定格式合同文本的合同

(三)法律支持数据库的建设工作

建立法律支持数据库,并为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及时提供法律支持196件。

(四)案件数据库的建设工作。并对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发生的案件及时进行跟进。截至到12月31日涉及各类案件20件,置业公司13件,物业公司7件。已经结案的9件,置业公司2件,物业公司7件。

(五)合同标准化数据库的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合同标准化数据库,目前已完成总包合同、设计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等标准合同文本初稿的起草工作。

(六)法律培训体系的建设工作。为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编撰法律专题培训资料,并先后组织4次全公司范围的培训。

二、存在的问题概述

(一)合同管理方面存在不足。20xx年度,虽然完成合同管理的框架搭建工作,也制定和完善部分合同管理制度,但仅仅停留在制度宣讲层面,未对各项目公司、子公司的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实际有效的指导和督促,导致合同管理整体状况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在20xx年度,法务部要将合同管理的指导和督促工作与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逐渐将工作重心从制度建设方面转变到制度执行层面。

(三)合同标准化工作进展缓慢。过去的一年,仅完成项目总包合同初审等工作,离建立完善的合同标准化数据库的目标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法务部将加大力度,争取在20xx年搭建起合同标准化数据的总体框架,以集团公司控制系统性风险。同时,针对合同拟定方面存在不足的情况,法务部将加大一般类合同拟定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提供合同拟定的整体水平。

1.带领所负责的团队处理突发事件、市场危机、债权纠纷。

2.通过和解、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未决纠纷,独立参加开庭诉讼(或仲裁)及执行程序。

3.向业务部门提供法律支持、法律咨询,向区域提供法律支持、法律培训。

4.参加大型项目的招标、投标和谈判。

1.负责公司所有合同条款的审核把关以及合同范本的制定修订。

2.负责制定修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3.在企业与第二方发生法律纠纷时,代理企业参与诉讼或仲裁,并向公司提出有指导性的建议。

THE END
1.第十五章非生物资源的保护本章的学习目的是,了解非生物资源作为环境要素的重要意义;正确认识环境保护与包括非生物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保护的关系,以及非生物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性质;掌握我国各种非生物资源保护法律的基本制度,重点是权属制度规定、管理体制规定和重要的法律保护措施规定。 http://media4.open.com.cn/L603/fushi/0903/huanjingfx/web/lesson/char15/j1.htm
2.中国反制措施与最新立法动态除此之外,《阻断办法》第五条规定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报告义务,在第七条至第九条中还规定了禁令发布、禁令遵守和禁令豁免等系列制度,针对未按照规定如实报告或不遵守禁令的情况设置了相应的处罚条款,以此促使相关主体能够更好地遵守和运用《阻断办法》,反制外国法律和措施的不当域外适用。 https://www.kwm.com/cn/zh/insights/latest-thinking/the-chinese-countermeasures-and-the-latest-legislative-developments.html
3.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立法困境和完善措施在否认公司人格时,主要就是利用固有法律事实,对公司以及背后的股东持否认态度,明确要求公司股东负责公司债权人、公共利益。通过实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能够实现公平、正义的目标,是一种可以有效处理危害企业法人等诸方利益的有效法律措施。虽然新修订的《公司法》已经针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但结合实际情况看,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976347.html
4.法学院举办“山东大学法学高端论坛”第四十三期:低龄未成年人“罪与罚讲座伊始,何挺指出,目前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上的法律措施对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回应是否有效其实是围绕以下三个问题来判断的:其一,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是否严重;其二,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是否严重;其三,对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回应是否有效。对此,他的初步回答是:目前的法律措施对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https://www.law.sdu.edu.cn/info/1050/13028.htm
5.浅谈餐饮行业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浅谈餐饮行业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引言 餐饮行业是一个多元化且充满竞争的行业,随着该行业蓬勃发展,法律环境日益复杂化,餐饮企业将面临着各种法律风险。这些法律风险可能来自企业自身合规、劳动用工、食品安全、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给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带来潜在的威胁。 http://www.hccycjh.com/display/6374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