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国离婚率高达,呈逐年递增趋势。反观离婚率居高不下的原因,受西方文化影响,有当代女性的女权思想泛滥,传统从夫意识慢慢被打破;现代家庭教育模式的转变,导致新时代男性女性倾向于自我利益的追求等等。离婚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的破裂,造成当事人、子女长辈身心迫害,更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的稳定性,可以说,它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长期,甚至是永久性的。
我们一般说,当遇到刺激过来时,我们不要行动,而是冷静下来。婚姻也是如此,没有血缘关系的男女双方在面对柴米油盐时,争吵矛盾是在所难免的,当遇到婚姻瓶颈时,我们不妨先冷静下来。《民法典》中增设了协议离婚冷静期制度,即夫妻双方离婚需要先亲自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申请后,规定了30日冷静期,在冷静期满后30日内双方再亲自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冷静期内反悔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可以期满后不去申请离婚证。个人认为这条规定给了男女双方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的机会,可以避免离婚后后悔,但裂痕已在的尴尬局面。
老话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个人认为是片面的,夫妻既然决定共担风雨,就要做好心理准备,就要相互信任。不仅仅是心理上的坦荡无隙,也应该体现在双方财产上,将财产应用到家庭生活开支中去,实现最大价值。《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民法典》将原条文中的“夫妻”修改成了“男女双方”这并不仅仅是一个表述方式上做了改变这么简单,在过去婚前财产约定的法律性质缺乏婚姻法层面的法律依据,民法典修改为“男女双方”后,有望将婚前财产约定纳入到婚姻家庭编调整的范围。个人认为不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只要在合理范围内都有利于家庭各项需求的额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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