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课程考试大纲

民法学是全国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十六门核心课程之一,是法学专业与知识产权专业的主干课,是针对一年级本科生开设的学科基础课。《民法学》以民法法源、民法解释、民法研究方法为研究对象,探索民法体系的构成、完善和发展,对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推动我国的法制建设都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让学生理解、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体系、基本原理以及若干基础性制度,初步领会民法的精神,培养民法思维,学会从民法的角度、运用民法的原理与规范解决民事问题,同时为其它民法的特别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等课程的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指导思想和考核方法

本考试大纲以民法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与案例分析为基本考核要求,考核学生掌握民法的基本原理和民法思维方法的情况,并能综合运用于对实际问题的分析,初步具有运用法律思维方法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实现理论到实践运用的跨越,考察学生的综合素养。

民法学的考试采取笔试形式。题型为名词解释、简答题、案例分析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法条分析与论述题等,实行百分制。

三、考试要求

要求考生全面理解《民法学》涉及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掌握民法基本理论与民法思维方法,学会用理论及方法综合分析具体的法律问题,从而达到能够解决具体的法律问题的能力。

本大纲所列考试内容按要求程度的不同,分为“掌握内容”、“熟悉内容”“了解内容”三个层次。掌握内容为重点内容,学生必须通过反复学习与思考达到牢固掌握、熟练描述、准确指认和联系实际应用的程度。熟悉内容则要求学生达到一般的认识和了解。了解内容与大纲中未要求的内容属参考内容。

四、所用教材

王利明主编:《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五、参考资料

1、王利明,《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2、杨立新:《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要义与案例解读》,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

六、考试内容

第一章民法总论

第一节:民法概述

1.民法的调整对象(掌握)

2.民法的性质(熟悉)

3.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了解)

4.民法的渊源(了解)

5.民法的基本原则(掌握)

6.民法的适用(了解)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掌握)

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掌握)

3.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掌握)

第三节:民事权利

1.民事权利的概念、特点和分类(了解)

2.民事权利的取得、变更和消灭(掌握)

3.民事权利的行使(熟悉)

4.民事权利的救济(掌握)

第四节: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1.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概述(熟悉)

2.民事责任的种类(了解)

3.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了解)

第五节:民事主体

1.自然人(掌握)

2.法人(掌握)

3.非法人组织(掌握)

第六节:民事法律行为

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和分类(了解)

2.意思表示(掌握)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掌握)

4.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熟悉)

5.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熟悉)

6.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熟悉)

7.民事法律行为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熟悉)

8.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熟悉)

第七节:代理

1.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熟悉)

2.代理的种类(掌握)

3.代理权的行使(掌握)

4.无权代理(熟悉)

5.表见代理(掌握)

6.代理关系的终止(了解)

第八节:时效

1.时效制度概述(了解)

2.诉讼时效(掌握)

3.除斥期间(掌握)

第二章:人格权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掌握)

2.姓名权、名称权(掌握)

3.名誉权(熟悉)

4.隐私权(熟悉)

5.肖像权(了解)

6.隐私权(了解)

第三章物权法

第一节:物权法概述

1.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掌握)

2.物权的变动(掌握)

3.物权公示的方法:不动产登记和动产交付(掌握)

4.物权的确认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熟悉)

第二节:所有权

1.所有权概述(了解)

2.所有权的种类(熟悉)

3.所有权取得(掌握)

七、试卷结构与题型

(一)笔试考试

1.试卷分数

笔试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

2.试题类型

笔试试题从名词解释、简答题、是非题、单选题、多选题、案例分析题、法条分析题、论述题等八种题型随机选择五种题型考试。其中:

名词解释题,属于主观性试题,重在考察考生在理解基础上的识记能力的一种题型。

简答题是一种主观性试题,主要考查考生记忆、理解和简单应用能力。

论述题是一种综合性和理论性较强的考试形式,它的主要目的是考察考生的分析能力、论证能力归纳提炼能力和表达能力,是要看考生能否理解法律理论。

案例分析题是对现实中发生案例重新整理后进行的解读,是一种综合性和实践性较强的考试形式,它的主要目的是考察考生的分析能力、运用能力、表达能力,是要看考生能否具有法律思维。

3.试题难度

试题按其难度分为容易题、中等题和较难题,其分值比例约为2∶6∶2。

八、题型示例

(一)名词解释题

1、民事权利能力

2、代理

(二)简答题

1、监护权的概念与特征

2、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

(三)论述题

1.试述民法的原则及其相互关系。

2.论有瑕疵意思表示及其法律效果。

(四)案例分析题

1.2016年8月大鹏饭店与著名画家甲签订了一份委托甲本人创作大型壁画一幅的合同。双方约定,甲在2016年12月以前交付该壁画,大鹏饭店支付甲20万元的报酬。2016年9月,甲因出国讲学,遂委托儿子乙代为完成了该幅壁画,大鹏饭店支付了全部报酬。问:

(1)甲能否委托他的儿子代理其创作并说明理由(5分)

(2)乙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并说明理由(5分)

(五)单选题

1、根据民法原理可以推知,()。

A.婴儿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不是从出生之时开始,而是从具有意思能力之时开始

B.权利能力像人的视力和听觉一样,为人的自然属性

C.如果一个人不从事经营活动,则从事经营活动的权利能力不产生,应该认为,人仅有部分行为能力,还有部分权利能力

D.自然人的身体状况不影响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经常因权利主体的身体状况而受到影响

THE END
1.民法典解读权利义务与法律关系的全面探索民法典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系统地规定了各类民事关系。其中,民法典包括合同法、物权法、继承法等多个子领域,每个领域都有其独特的内容和规则。 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在民法典中,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概念。个人或企业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必须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这一点体现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对https://www.3svb9bc3.cn/mei-ti-bao-dao/354367.html
2.法律行为基础知识及分类解析51CTO学堂系统财务管理金融/财会会计直播财务会计财会金融考试财会法律行为基础知识民事法律后果意思表示法律事实分类单方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有偿与无偿法律行为要式与非要式法律行为主从法律行为 本视频主要介绍了法律行为的基础知识,包括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分类等。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或终止民法关系的行https://edu.51cto.com/video/69649.html
3.民事法律关系的种类有哪些律师普法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大类。人身关系包括人格权法律关系和身份权法律关系;财产法律关系包括:物权、债权关系。物权又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债权包括合同之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等等。常见的合同关系、亲子关系等等这些都是民事法律关系,受到民法调整。 https://www.110ask.com/tuwen/14319686323222575525.html
4.法律关系的种类有哪些法律关系的种类有: 按照法律规范的性质分为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等。 按照法律关系主体是单方确定还是双方确定分为绝对法律关系(例如物权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例如债权法律关系)。 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是否适用法律制裁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通常属于调整性法律https://www.dongao.com/zckjs/jjf/202203023679635.shtml
5.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精选5篇)其二,整体性。不同法律事实相互组合构成了民事法律事实,不同民事法律事实的统一以及组合会导致民事法律关系出现变化,所以说民事法律事实构成的内部也具有整体性特征。其三,有机联系性。在民事法律事实构成的内部存在关系,并非单纯的叠加,比如遗嘱继承当中如果出现被继承人死亡,这与其死亡之前的立遗嘱行为存在联系。https://www.1mishu.com/haowen/175592.html
6.梁慧星《民法总论》笔记(民法总论)书评三、民法的种类·大陆法系民法与英美法系民法1.大陆法系因支配欧洲大陆而出名,由罗马法演变而来,又称罗马法系。成文。2.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由英国法发展而来。判例法。3.20世纪以来,两者相互渗透和接近。 四、民法的体系(一)民法上的法律关系模型:甲乙二人各有财产AB,甲乙相互协商交换彼此财产,另有一人丙对甲或https://book.douban.com/review/9773953/
7.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范文结合法律依据及实施目的,本文认为,高校学生管理权是基于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实现,围绕教育、管理、服务事实而形成的,以宪法法律关系为基础,行政法律关系为主,兼具民事法律关系特点的,高校依法享有的对本校学生的行为进行引导和约束的权力。首先,高校学生管理权来源于宪法。宪法是高校学生管理权形成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宪法https://www.haoqikan.com/haowen/43554.html
8.《法律与生活》核心概念关键问题易错易混对象,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民法所指的债权是请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说人身利益(如姓名权的客体不是姓名,而是姓名权益);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https://www.360doc.cn/article/46816755_1098007379.html
9.法律关系的种类民事行政(法律关系的种类)关于法律关系的种类民事行政,法律关系的种类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菲菲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法律关系按照分类标准的不同分类的结果也不同,下面的你可以参考参考1.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2、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只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https://www.cooboys.com/zhzs/202302/954258.html
10.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概述 第二节 物 第三节 货币和有价证券 一、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和特征 (一)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民事法律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3、法定性:指由法律所规定。 二、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1、物,其中包括金钱和有价证券。 2、其他财产https://m.doc.wendoc.com/b3cf3761127ad811bcc79adef.html
11.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样例十一篇这种传统的分类,其中有难以自圆其说之处:为什么法律行为属于合法行为又是无效的?众所周知,在民法领域中,无效法律行为一词也长期被使用。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施行以来,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一词已被无效民事行为一词所替代。按照我国的民事立法,无效法律行为并不是法律行为的种类之一,它只是一种不具有法律效力的https://www.sfabiao.com/haowen/418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