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法学)考试大纲刑法部分湖北华图湖北考研

2022法硕大纲最近已经发布,今年大纲依然有较大变动。针对变动较大的部分,固然很有可能成为今年的考点,因此我们要格外重视大纲的变动。一般来讲,相较于法综部分,刑法和民法理解性东西较多,往往成为每年考生的痛点、难点,由于刑法、民法涉及的法条众多而且涉及的知识存在观点展示,可能在同一道题目在不同的参考书上有不同的答案,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华图教育请了一线的名师进行线上线下讲解,为您答疑解惑,解决心中的疑虑,我相信在华图带领下各位学子都能金榜题目,一站成功。其实大家不用害怕,前期跟着老师的视频打好基础,后期咱们有视频习题课,做到学练结合,在考场上能够轻松应对出现的各种问题。另外大家也可听听老师们对于大纲变动的解析,加强记忆与理解。当然,法综的背诵量较大,同学们不能只背诵式地学习法综,在对照新大纲的基础上,要学会选择性地背诵,要强化重点,那么具体有哪些变动呢,我们一起来看。

一,考试性质

专业基础课考试是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招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继续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利于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择优选拔,确保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

二,考查目标

专业基础课考试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査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的能力。评价考生是否具备德法兼修的基本职业素养。

考生应能:

1.准确地再认或再现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基本知识。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和其法律规定。

2.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3-结合社会生活背景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和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律学科的专业术语,要求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5.正确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刑法学和民法学中的体现,在法律实践中树立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念。

三,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考试内容结构

刑法学75分

民法学75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多项选择题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简答题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论述题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第一部分刑法学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的定义、形式和特征。

二、刑法的任务和机能

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第二节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二、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第三节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刑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和种类

二、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确立刑法空间效力范围的学理根据: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

第二章犯罪概念

第一节犯罪的定义

一、犯罪的定义概述

犯罪定义的类型;不同的定义反映出不同的犯罪观。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定义及其意义;“但书”的意义。

第二节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第三章犯罪构成

第一节犯罪构成概述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

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联系和区别;犯罪构成的意义。

二、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三、犯罪构成的分类

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标准的犯罪构成和派生的犯罪构成。

第二节犯罪客体

一、犯罪客体的概念

犯罪客体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客体在刑法条文中的体现;犯罪客体的意义。

二、犯罪客体的种类

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三、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犯罪对象的概念和内容;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

第三节犯罪客观方面

一、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二、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的概念与特征;危害行为的分类;不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

三、危害结果

危害结果的概念;广义的危害结果和狭义的危害结果;危害结果在刑法中的意义。

四、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概念;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地位;因果关系对承担刑事责任的意义。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特点:客观性、相对性、必然性、复杂性。

不作为的因果关系。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认定:特殊情形因果关系的认定。

第四节犯罪主体

一、犯罪主体概述

犯罪主体的概念和种类。

二、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概述。

三、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四、其他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醉酒的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五、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

六、六、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的概念、要件、处罚;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

第五节犯罪主观方面

一、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和意义;罪过;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犯罪主观方面与犯罪客观方面的关系。

无罪过事件:意外事件、不可抗力。

二、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故意的种类: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异同。

三、犯罪过失

犯罪过失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过失的种类: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异同;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异同。

四、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犯罪目的的概念,犯罪目的在犯罪构成中的作用;犯罪动机的概念,犯罪动机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的关系。

五、刑法中的认识错误

刑法中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和种类;法律认识错误的概念、表现形式及评价;事实认识错误的概念、分类及评价;事实认识错误分为: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因果关系错误。

第四章正当化事由

第一节正当化事由概述

一、正当化事由的概念

二、正当化事由的种类

第二节正当防卫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二、特别防卫

特别防卫的概念;特别防卫的成立条件。

三、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的概念;防卫过当的基本特征;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第三节紧急避险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二、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三、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避险过当的概念;避险过当的基本特征;避险过当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定义;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特征;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节犯罪既遂

一、犯罪既遂的概念和标准

犯罪既遂的概念;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

二、犯罪既遂的形态

三、既遂犯的处罚

第三节犯罪预备

一、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预备的概念;犯罪预备的特征;犯意表示和犯罪预备的区别。

二、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别

三、预备犯的处罚

第四节犯罪未遂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未遂的概念;犯罪未遂的特征;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

二、犯罪未遂的分类

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迷信犯、愚昧犯与不能犯未遂的区别。

三、未遂犯的处罚

第五节犯罪中止

一、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中止的概念;犯罪中止的特征;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区别。

二、犯罪中止的分类

三、中止犯的处罚

第六章共同犯罪

第一节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

二、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

三、共同犯罪的认定

第二节共同犯罪的形式

一、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

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三、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四、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第三节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一、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主犯的概念;主犯的种类;主犯的刑事责任。

二、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从犯的概念;从犯的种类;从犯的刑事责任。

三、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胁从犯的概念;胁从犯的刑事责任。

四、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

教唆犯的概念;教唆犯的特点及其成立条件;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第四节共同犯罪与犯罪的停止形态

一、共同犯罪与犯罪预备、未遂

二、共同犯罪与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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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罪数形态

第一节罪数形态概述

一、罪数的概念

二、罪数的判断标准第二节实质的一罪

一、实质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

二、继续犯

继续犯的概念;继续犯的特征;继续犯的类型;继续犯的意义;继续犯的处断原则。

三、想象竞合犯

想象竞合犯的概念;想象竞合犯的特征;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

四、结果加重犯

结果加重犯的概念;结果加重犯的特征;结果加重犯的处断

原则。

第三节法定的一罪

一、法定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

二、结合犯

结合犯的概念;结合犯的特征;结合犯的处断原则。

三、集合犯

集合犯的概念;集合犯的特征;集合犯的处断原则。

第四节处断的一罪

一、处断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

二、连续犯

连续犯的概念;连续犯的特征;连续犯的意义;连续犯的处断原则。

三、牵连犯

牵连犯的概念;牵连犯的特征;牵连犯的处断原则。

四、吸收犯

吸收犯的概念;吸收犯的特征;吸收犯的形式;吸收犯的处断原则。

第八章刑事责任

第一节刑事责任概述

一、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刑事责任的概念;刑事责任的特征。

二、刑事责任的地位

刑事责任在刑法中的地位;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上的地位。

第二节刑事责任的根据和解决方式

一、刑事责任的根据

刑事责任根据的概念;刑事责任根据的理论;刑事责任的哲学根据;刑事责任的法学根据。

二、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

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的学说;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

第九章刑罚概述

第一节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一、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刑罚的概念;刑罚的特征;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

二、刑罚的目的

刑罚目的的概念;刑罚报应的观念;预防犯罪的目的;特殊预防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一般预防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关系。

第二节刑罚的种类和体系

一、刑罚种类概述

刑罚的种类。

二、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

三、主刑

管制的概念和特征;管制的执行和禁止令;拘役的概念和特征;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的概念和特征;有期徒刑的执行;无期徒刑的概念和特征;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的概念和特征;死刑的适用及其限制;死刑的执行方法。

四、附加刑

罚金的概念;罚金的适用方式;罚金数额的确定;罚金刑的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与适用对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没收财产的概念;没收财产的适用方式;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的执行;驱逐出境的概念;驱逐出境的适用对象。

五、非刑罚处理方法

刑法规定的非刑罚处理方法;从业禁止。

第十章量刑

第一节量刑的概念和原则

一、量刑的概念、功能和特征

二、量刑的原则

以犯罪事实为根据的量刑原则;以法律为准绳的量刑原则。

第二节量刑情节

一、量刑情节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二、法定情节

法定情节的概念;从轻处罚情节和从重处罚情节的适用;减轻处罚情节的适用;免除处罚情节的适用。

三、酌定情节

酌定情节的概念及其作用;酌定情节的种类;酌定情节的适用。

第三节量刑制度

一、累犯

累犯制度的意义。

累犯的种类;一般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特别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累犯和再犯的区别。

累犯的刑事责任。

二、自首

自首制度的意义。

自首的种类;一般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特别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共同犯罪自首的认定;数罪自首的认定;过失犯罪自首的认定;自首与坦白的界限;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

自首情节的处理原则。

三、立功

立功的概念和意义;立功的种类及其表现形式;立功情节的处理原则。

四、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的概念、特点、意义;数罪并罚的原则;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原则;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用规则;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不同情况。

五、缓刑

缓刑的概念和意义;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的考验期限;缓刑的考察;缓刑的法律后果。

战时缓刑的概念、适用条件及其法律后果。

第十一章刑罚执行制度

第一节减刑

一、减刑概述

减刑的概念和作用;减刑与改判的区别;减刑与减轻处罚的区别。

二、减刑的条件

对象条件;实质条件;限度条件。

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

四、减刑的程序

第二节假释

一、假释概述

假释的概念和作用;假释与释放的区别;假释与减刑的区别;假释与缓刑的区别;假释与监外执行的区别。

二、假释的条件

对象条件;实质条件;限制条件。

三、假释的考验期及其考察

四、假释的法律后果

五、假释的程序

第十二章刑罚消灭制度

第一节刑罚消灭概述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

二、刑罚消灭的法定原因

第二节时效

一、时效的概念和意义

时效的概念;追诉时效与行刑时效;时效的意义。

二、追诉期限

追诉期限的规定;追诉期限起算的规定;时效中断的概念及其计算方法;时效延长的概念及其计算方法。

第三节赦免

一、赦免的概念

赦免的概念;大赦与特赦的区别。

二、我国的特赦制度

第十三章刑法各论概述

第一节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和体系

一、刑法各论及其研究对象

刑法各论在我国刑法学中的地位;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

二、刑法分则与刑法总则的关系

刑法总则所规定的内容,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内容;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联系。

三、刑法各论的体系

犯罪分类和排序。

第二节罪状、罪名、法定刑

一、刑法分则条文的基本结构

二、罪状

罪状的概念;罪状的种类:简单罪状、叙明罪状、空白罪状、引证

罪状、混合罪状。

三、罪名

罪名的概念;选择罪名和单一罪名。

四、法定刑

法定刑的概念;法定刑的种类: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的具体规定方式;宣告刑的概念及其与法定刑的关系。

第十四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节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五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妨害安全驾驶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危险作业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六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妨害药品管理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伪造货币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洗钱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逃税罪,抗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七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强奸罪,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虐待罪,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遗弃罪,拐骗儿童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八章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侵犯财产罪概述

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九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招摇撞骗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高空抛物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组织考试作弊罪,代替考试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伪证罪,妨害作证罪,虚假诉讼罪,扰乱法庭秩序罪,窝藏、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脱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污染环境罪,盗伐林木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传播性病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十章贪污贿赂罪

第一节贪污贿赂罪概述

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十一章渎职罪

第一节渎职罪概述

渎职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复习技巧

法硕考研要考的内容比较多的,需要自己背的东西有很多。所以很多时候全靠自己的死记硬背是记不住地,大家都有遗忘曲线。并且要复习的书本有刑法、民法、宪法、法制史、法理学,这几本书的厚度想必大家是知道的,自己复习起来的难度想必不用多说。跟着辅导班的老师学习,老师可以把书本便捷化,可以总结出书本的重点和难点以及历年真题在书本上的应用。可以很好的帮助同学进行有效系统的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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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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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7年大连海洋大学901法理学复试考研大纲三、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 (一)法的效力等级 (二)法的效力冲突的解决方式 第六章法律关系 第一节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法律关系的种类 (一)一般法律关系与具体法律关系 (二)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 (三)调整性法律关系与保护性法律关系 https://yz.kaoyan.com/dlfu/dagang/586df57f99750.html
11.2002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法理学新浪教育法律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但我们却不能把法律与规律等同起来。 三、法的阶级性与共同性 法律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 四、法的利益性与正义性 从应然意义上讲,法律是为实现社会正义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工具。 第二章法律历史 第一节法律历史概说 https://edu.sina.com.cn/l/2001-09-24/16437.html
12.婚姻家庭法新论第一节 亲属的范围和种类 一、亲属与家庭成员成家属 二、亲属与近亲属范围及其相关探讨 三、我国古代亲属种类的划分 四、现代亲属的分类 第二节 亲系和亲等 一、亲系亲等划分的法律意义 二、亲系 三、亲等 四、罗马法和我国古代的亲等计算方法 五、罗马法和我国现行素等计算方法的区别 六.罗http://www.law-lib.com/shopping/shopview_p.asp?id=12230
13.第二分编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的死亡关系到婚姻关系终止、继承开始、遗嘱或者遗赠发生效力、抚恤金及人身保险的保险金的领取等法律问题。死亡时间的认定比出生时间的认定涉及的法律问题更为复杂,因此正确认定自然人的死亡时间具有重要意义。 (一)生理死亡 生理死亡又称自然死亡、真实死亡或者绝对死亡,是指自然人生命的终结。自然人生理死亡的https://m.zhangyue.com/readbook/10144070/11.html
14.05年10月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总结(一)十一、划分部门法的标准:①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种类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的标准;②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机制是划分部门法的第二位的标准. 十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结构):①宪法;②行政法;③民法和婚姻家庭法;④经济法;⑤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⑥军事法;⑦环境法;⑧刑法;⑨诉讼程序法。 http://www.dadeedu.com/html/dade_855.html
15.《简明证据法学》笔记客观性和关联性是证据的内容,合法性是证据的形式,证据的内容需要通过诉讼程序加以审查、检验和鉴定来确定。合法性是证据真实性和相关性的法律保证,它关系到证据的证明力,即证据的证明作用和价值。而证据的关联性反映了证据的可采性即证据的证明能力,而客观性是关联性、合法性的基础。https://www.360doc.cn/article/37289152_707126398.html
16.全国自考05677《法理学》章节重要知识点汇总法学1、含义:是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法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能力和资格。 2、种类:个人权利能力和组织权利能力之分;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一定职权,如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的能力就属于特殊权利能力)之分;民事权利能力(公民从出生起到死亡止,都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并不是所有公民https://www.exam100.net/html/2022/cj_fx_0323/35219_2.html
17.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第一章 总 论返回首页[基本要求](一)掌握法和法律、法的本质与特征(二)掌握法律关系及其要素(三)掌握仲裁与民事诉讼(四)掌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五)熟悉法律事实、法律责任(六)了解法的形式与分类、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考试内容] 第一节 法律基础一、法和法律(一)法和法律的概念1.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http://www.njccc.cn/layout/Detailedwx.asp?Numbered=2474
18.2022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620《法学2. 法律体系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二)法律部门及其划分1.法律部门的概念 2. 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3. 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六、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概述1.法律关系的概念 2.法律关系的特征 (二)法律关系的分类 (三)法律关系的主体1.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2. 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3.https://www.ibudding.cn/a/129889.html
19.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全文)D.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五个是符合题目 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6.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 https://www.99xueshu.com/w/d11tbrk43i2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