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行政法渊源的效力适用规则研究

非正式行政法渊源的效力适用规则研究

参考书目:[1]卢云编著《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52页。[2]周农、唐若雷主编《法理学》,1998年版第288页。[3](美)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译,华厦出版社,1987年版。[4]万斌著《法理学》,浙江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31页。[5]孙笑侠著《法律对行政的控制——现代行政法的法理解释》,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07页。[6]详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71页。[7]卓泽渊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92页。[8]徐国栋著《民法基本原则解释——成文法局限性之克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24页。[9]罗豪才著《中国司法审查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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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0月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总结(一)一、法的渊源:(法律渊源) 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政府制定,等等),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又称“法的形式”。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主要包括:(8种) 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⑤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⑥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http://www.dadeedu.com/html/dade_855.html
2.法理学导论一、宪法:宪法是当代中国的根本大法,在制定法体系中占据根本的地位。从内容上讲,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讲,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从法律效力上讲,宪法在各种法律渊源中具有最高效力。 二、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规定和调整http://www.360doc.com/content/23/1230/23/70406564_1109351672.shtml
3.商法的法律渊源民商法理论上,学者多主张承认习惯的效力,但也有一些学者基于在现代民商事 法律规范中,原来的一些习惯和商业惯例大多数都已经转变为法律了,完全作为 习惯和商业惯例存在的已经不多,以及习惯难以确定其是否应该作为法律渊源 等理由,反对将习惯视为法律渊源。我国《合同法》多处提到“交易习惯”,如该 http://www.law-lib.com/flsz/sz_view.asp?no=1262
4.黄泷一“物权法定原则”的理论反思与制度完善此处的“内容”应该是指决定物权类型的要素,即变更后会导致物权类型发生变更的要素,主要是指客体以及权能、物上负担(Belastung)等客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不包括物权变动、物权公示、物权效力或物权保护等一般事项。从文义来看,物权类型封闭原则其实只是对当事人私法自治的限制,至于认定物权类型的法律渊源为何,是否限于https://illss.gdufs.edu.cn/info/1024/9870.htm
5.法理学导论习题解析A是构成法律的内在诸要素的总和。 B是法律的存在方式。 C是法律条文、规范性法律文件、成文法、法典、习惯法 、判例法等法律表达形式。 D 不包括法律义务、权利、规则、原则等要素。 5、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正式法律渊源的是( ) A 《中国共产党章程》 https://blog.csdn.net/szbnjyedu/article/details/121449257
6.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律师普法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国务院的部门规章; 5、军事法规和地方规章; 6、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7、特别行政区的单行经济法规; 8、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9、经济特区的单行经济法规; 10、国家认可的习惯; https://www.110ask.com/tuwen/12885217223087029483.html
7.司法解释是否属于我国法律渊源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解释是我国法律渊源的一部分,它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法律条文的具体应用问题所作的具有https://www.bkw.cn/gjsfks/ask/1854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