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傻傻分不清,一篇文章教你搞定!法考

(2)判断:法律规则中以“如果”引导的部分或者可以用“如果”引导的部分,均为假定条件

行为模式

(1)以权利为内容的“可为模式”:标志是“可以”或者“有何种权利”

(2)以积极义务为内容的“应为模式”:标志是“应当”或者“必须”

(3)以消极义务为内容的“勿为模式”:标志是“不得”或者“禁止”

法律后果

(1)肯定性法律后果:与行为模式的要求保持一致所获得的法律后果

(2)否定性法律后果:与行为模式的要求不一致所获得的法律后果

2.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

(1)规则与条文的关系:

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

(2)规范性条文与非规范性条文

①规范性条文:直接表述法律规范的条文。

②非规范性条文:不直接规定法律规范的条文,包括定义性条文和辅助性条文。

3.法律规则的分类

②义务性规则:以义务为内容的法律规则,包括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

(2)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按照规则内容的完整性或确定性程度不同所划分)

①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规定,无需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

②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是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规定的法律规则。

③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3)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按照是否允许人们根据自己的意志适用所划分)

①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意更改的法律规则。

②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由选择或协商的法律规则。

【学霸笔记】

1.任何一个法律规则在逻辑上均有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逻辑结构要素组成,但在具体规则的表述或法律条文中,由于立法语言简洁凝练的考虑,上述三个要素均可能被省略。

2.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二者之间可以任意对应。

二、法律原则

1.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1)在内容上:

(2)在适用范围上:

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它们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它们是对从社会生活或社会关系中概括出来的某一类行为、某一法律部门甚或全部法律体系均通用的价值准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

(3)在适用方式上:

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或涵摄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如果一条规则所规定的条件被该案件事实所满足,那么,这条规则所规定的法律后果就被确定地适用该案件,也就是说,必须接受该规则所提供的解决办法;如果该规则规定的条件没有被满足或者由于与另一个规则相冲突而被排除,那么,该规则对该案件就是无效的,也就是说,该规则对裁决不起任何作用。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它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或是以衡量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是具有不同的“强度”的,而且这些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

2.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

(1)穷尽规则,才能适用法律原则。

(2)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3)没有更强理由,不得适用法律原则。

1.法律原则内容宽泛抽象,既针对行为共性,也针对行为个性。法律规则内容明确具体,只针对行为共性。

2.不同法律原则之间发生竞争时的关系为兼顾关系,不同法律规则之间发生竞争时的关系为互斥关系。

3.穷尽规则是原则弥补规则漏洞的条件,个案争议+更强理由是原则取代规则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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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真题】

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说法哪一项可以成立?(单选题)

A.《律师法》第1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此规定为义务性规则

B.《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

C.《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规定为命令性规则

D.《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2条规定:“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条例制定。”此规定为准用性规则

参考解析:

B选项错误。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①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②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该项中的法律规则显然属于任意性规则而非强制性规则,故选项B错误。

C选项错误。根据A项中的分析,C项中所应用的规则是禁止性规则,而非命令性规则,选项C错误。

D选项错误。按照法律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又可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①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②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③准用性规则是指规则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本项所涉规则实际上是委任性规则,故选项D错误。

THE END
1.法律原则和规则的区别免费法律咨询从内容上看,法律规则明确具体,对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作出细致规定,例如“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https://www.66law.cn/question/49595859.aspx
2.法律规则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 法律规则的种类主要有 1、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按照规则内容的差异)2、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准用性规则(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3、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 http://www.110.com/info/baike/qita/62.html
3.法律规则的分类法律规则的分类 对法理学研究与实务意义较大的分类有四种: 一、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性规则; 二、规范性规则和标准性规则; 三、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四、强行性规则和指导性规则。http://jxjg.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57129
4.法律规则的分类有哪些?法律规则的分类有哪些? 根据调整方式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授权性规则可分为权利性规则和职权性规则,职权性规则有授权性和义务性两者的特征) 根据强制程度分为:强制性规则(命令性规则)(强制性规则多现于刑法,包括义务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强行性规则不允许当事人有个人意思表示,https://m.haolvshi.com.cn/ztw/0-96119.html
5.规范法学应是法学研究的主流“规范法学”之所以得名,不仅是因为法律规范构成了法律的内容(法律概念、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均为法律规范之基本要素),也是因为规范分析是法学研究的独特方法。无论是约翰·奥斯丁的分析法学、赫伯特·哈特的分析实证法学、凯尔森的规范法学,还是诠释法学、法教义学等,都可纳入“规范法学”之列,因为这些法学都以法律规范https://www.cssn.cn/skgz/bwyc/202401/t20240105_5725744.shtml
6.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区别律师普法法律规则均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而法律原则一般情况下无固定的表现构成形式。法律原则较为抽象,法律规则比较具体。法律规则只适用于某一类行为,其无法具有普遍适用性;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法律规则的基本功能在于对人们行为提供确定的、可预测的导向;法律原则是法律https://www.110ask.com/tuwen/5304953241931342130.html
7.规则与法律规则与法律议论文 规则和法律 在这颗蓝色的星球上,生活着六十九亿能直立行走的智慧生物。他们自称为人类,他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社会。春夏秋冬四季变化,日升月落昼夜交替。 亿图脑图MindMaster原创思维导图社区提供海量优质的思维导图模板资源,一个各类脑图创意思维绘制https://mm.edrawsoft.cn/template/300125
8.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pdf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雷 磊 内容提要 :中国学界在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主题上经历 了数次范式转换 , 目前的 代表性学说为 “新三要素说”。这一学说的形成有其层层相 因的发展脉络和合理 性 ,但在理论上存在着重大缺陷,根本原因在 于误识 了逻辑结构理论所要解决的 问题 以及逻辑结构的性质。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7/1219/144885426.shtm
9.《法律的概念》读书笔记(一至六章)(法律的概念)书评五、法律作为初级规则与次级规则的结合(1)崭新的起点首先,哈特简述了奥斯丁理论的失败之处:无法说明发出命令者也要接受命令、存在无法被解释为强制性命令的法律、存在起源模式不同于命令的法律规则(习惯)。哈特进而总结道,奥斯丁理论失败的根本原因是:通过命令、服从、习惯和威胁等概念的组合,难以产生规则的观念,而没有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380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