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先进性和影响力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范围与基本内涵
第一,礼法结合、德法共治的治国策略。中国古代很早就产生了礼乐政刑综合为治的治理策略,《史记·乐书》所说:“故礼以导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壹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其中,礼、刑的关系最为特殊。《后汉书·陈宠传》说:“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贾谊在《治安策》中说:“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说明礼的功能在于预防,教导百姓弃恶从善;刑的作用在于惩处,使违法者受到制裁。朱熹在《论语集注》中解释德、礼、政、刑关系时说:“政者,为治之具。刑者,辅治之法。德礼则所以出治之本,而德又礼之本也。”因而,隆礼重法、礼法结合,实质为德法结合,厚德明法,即道德法律共同治理。
第二,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中国国家和社会治理,主张“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无论是西周统治者提出的“敬天保民”“明德慎罚”,还是孔孟提出的“仁者爱人”“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以及历代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提出的一系列爱民、重民、富民、惠民、教民的政策,均体现出贯穿于中华法系思想和制度之中的一条主线就是民本主义,特别是“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经历了历史风雨的锤炼,洋溢着中华民族珍贵的理性思维,使得民心者得天下成为一道颠扑不破、历久弥新的铁律。
第三,亲仁善邻、协和万邦的处世之道。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胸怀天下”“协和万邦”的宽广胸怀,并作为一种深厚的文化基因赓续传承,与时俱进。《尚书·尧典》说,尧治理国家时,“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左传·隐公六年》说:“亲仁善邻,国之宝也。”体现出古圣先贤注重道德修养、遵循自然规律、以相互尊重之心追寻和平共处的远见卓识。今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建立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亲仁善邻、协和万邦、天下一家、求同存异的文化特质高度契合。
此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明职课责、严于治官的治吏理念,天理国法人情相结合的司法原则,等等,均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智慧与创造精神。
总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法系最引人瞩目的核心内容,也构成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深厚法律文化基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在法治建设领域的生动实践。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推动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理念、制度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中华法治文明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焕发出新的生命力,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斌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