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于2007年1月5日颁布,其主要内容是对境内个人外汇兑换额度、操作方式进行规定,而影响Zui大的,当属规定了每个人每年只能购汇5万美金(或等值外币),限定了所兑换外币的用途(用于境外旅游、购物、医疗、海外留学等),而不能用于境外投资(包括购买分红保险等)。
2、《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于2007年1月5日颁布,其主要内容是对境内个人外汇兑换额度操作方式进行规定,而影响Zui大的,当属规定了每个人每年只能购汇5万美金(或等值外币),限定了所兑换外币的用途(于境外旅游、购物、疗海外留学等),而不能能于境外投资(包括购买分红保险等)。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
4、《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于2016年12月28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发布,并在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从该规章的名称上即可看出,该文是对境内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大额交易进行监管的指导性文件,该文明确指出,个人(自然人和法人)5万以上及1万美金(包含等值外币)的现金交易(境内及跨境)、个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50万人民币或等值20万美元的外币,境外20万人民币或等值1万美金的外币)、法人银行账户200万人民币或等值20万美金外币的境内外交易,都需要向主管单位进行报告,以此打击洗钱及恐怖主义目的,并加强对资金外流的监控。
5、中国加入CRS协议
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指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
国办发74号文,是国务院于2017年8月18日转发的,4部委对已经出现的境外投资加强管理办法的文件。在这份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对境外投资中高风险项目的管控。这些高风险项目包括:未与我国建交、发生战乱或外交条约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的投资项目;境外房地产、酒店、影视、体育俱乐部等项目;在境外设立的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及投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