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交叉法学,正在不断充实与丰富我国的法学版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理学对苏联法理学的取代

一方面,从思想文化渊源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理学是多种思想文化共同滋养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综合法理学”的色彩。在多种思想文化渊源中,源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经典作家的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尤其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法律理论,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理学的思想渊源。源远流长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理学的历史渊源。丰富多彩的外来法律理论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理学的学术资源。比较而言,这几种思想文化渊源分别承担着不同的功能。其中,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法律理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理学提供了基本的立场、观点与方法,守护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理学的社会主义本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理学提供了中国智慧,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理学的中国特色。外来法律理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理学提供了论证技术,维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理学的严密精细。

另一方面,从学术理论谱系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理学是由多种学术理论共同汇聚的结果。如果借用西方法律理论中的自然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社会学法学,那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理学的理论谱系中,也可以找出其中的法律价值论(或价值论法学)、法学方法论(或法律解释学)、法律社会学。大体上说,西方出现过的各种各样的法学流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理学中都有程度不同、方式各异的呈现。如果从学科交叉的方面去梳理,诸如法哲学、法政治学、法经济学、法社会学、法文化学、法人类学等方面的法理学分支,几乎是不胜枚举的。如果要更加简单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理学的学术理论谱系进行划分,那么,“法内之理”与“法外之理”庶几可以穷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理学的两大领域。

概而言之,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40多年间不断创新发展的中国法理学虽然不同程度地传承或吸纳了古代的或外来的思想文化资源,但40多年的中国法理学既体现出浓厚的中国特色,同时又坚持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与基本方向,显示出勃勃生机。

传统部门法学与新兴交叉法学的协调发展

在20世纪上半叶的法学版图上,法理学之外的法学板块主要体现为1949年2月被废除的“六法全书”所对应的部门法学,已经分成公法学与私法学两个板块来予以呈现;在20世纪50至70年代的法学版图上,法理学之外的法学板块,主要分成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三个板块来予以呈现。相比之下,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自主化时代的法学版图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理学之外,传统的部门法学开始全面兴起。

首先是宪法学的复兴。20世纪80年代发展起来的宪法学,一改此前的以苏联宪法、东欧国家宪法为重心的知识格局,中国宪法自身的理论与实践,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宪法学的重心。其中,1982年宪法的全面修改是中国宪法学繁荣发展的重要标志,展现了宪法学的魅力与时代使命,以此为契机,中国宪法学积极回应社会实践的发展需要,为宪法修改、新宪法秩序的建构、宪法理念的启蒙以及为改革开放政策的“宪法化”做出了学术贡献。

其次是行政法学的兴起。按照学者的概括,“中国当代的行政法学肇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当时,法学教育刚刚恢复,法制建设百废待兴。”在这样的背景下,“1983年出版了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组织编写的新中国第一本行政法统编教材《行政法概要》。它提供了还处于‘摸索阶段’的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简单主要轮廓,标志着行政法学作为法学一门分支学科的诞生。”

在刑法学领域,1979年刑法的颁布,直接推动了刑法学的发展。根据学者的观察,“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刑法学复苏,建立在50年代引进苏联刑法学知识的基础之上”。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刑法学知识出现了两个新的增长点:一是我国台湾地区刑法学著作的引入,二是国外刑法学译著的出版。”由此实现了“刑法学知识的更新”。

在民法学领域,“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民法学尚处于萌芽阶段,民法学研究的园地也是一片荒芜。”“直到1981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民法教研室才组织编写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原理》一书。1983年,由被誉为‘中国民法之父’的佟柔先生主编的、改革开放后第一部统编民法学教科书《民法原理》正式出版,这也标志着我国民法学理论体系开始创立。”

在诉讼法学领域,1979年7月1日,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同时还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和两个组织法的公布,不仅进一步健全了我国刑事诉讼程序和制度,而且也开辟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理论研究的新纪元。”三年后的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颁布施行,试行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民事诉讼法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从80年代到90年代,民事诉讼法学还“经历了从注释法学到理论法学的转型”。

部门法学的全面兴起,既见于以上二级学科,同时也见于国际法学、环境法学、军事法学等二级学科。把这些法学二级学科汇聚起来,大体上代表了部门法学的整体图景,它们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恢复重建,广泛回应了时代的需要;它们在经历了40多年的发展创新之后,早已蔚为大观。

对于超越于制度化的部门法之外的各种法律现象、法律问题、法律实践,有学者称之为行业法,也有学者称之为领域法。行业法与领域法都可以视为跨部门法的概念,与之相对应的行业法学与领域法学,则可以视为跨部门法学的概念。较之于具有深厚历史积淀的传统的部门法学,无论是行业法学还是领域法学,都具有一定的交叉性质,都可以视为新兴的交叉法学。各种各样的新兴交叉法学,正在不断地充实与丰富当下这个正居于“进行时态”的法学版图。

THE END
1.法律与我国的法律发展法律与发展是当代法学研究的重要领域,是通过法律变革寻求发展的实践活动与智识活动的组成部分。梳理当代中国法律与发展的理论和实践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我国法律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 一、“法律与发展”的涵义 法律与发展研究这一研究领域的产生根源于人类对发展的关注与追求,源于法学界和法律界对发展研https://www.gwyoo.com/lunwen/faxuelunwen/fljslw/201211/544622.html
2.论全球化背景下我国法律的发展与困境摘要: 本文立足于当前的全球化大背景之下,从解析法律全球化的概念及其重要表现出发,首先明确对于法律全球化的正确认识。随后探析全球化背景之下,我国法律发展的表现进而分析我国法律发展在此情况下的不足。其中,从法理学的角度出发,典型的问题包括法律全球化与本土化、法律移植以及国家主权之间的调和问题,笔者试着针对上https://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zgfltd201606213
3.我国法律具有先进性,表现在法律超越了社会发展的现实基础我国法律具有先进性,表现在法律超越了社会发展的现实基础由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网。更多关于事业单位考试真题,教师招聘考试试题,事业单位试题,湖北事业单位常识试题的内容,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网!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点击 https://hb.huatu.com/changshi/1640600.html
4.论我国土地发展权的法律性质内容提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因土地用途改变、土地利用集约度的提高而产生的巨大经济利益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必须借助土地发展权制度予以解决。土地发展权的法律性质问题,直接关系到土地发展权的法律制度设计。这既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实践问题。https://illss.gdufs.edu.cn/info/1024/4016.htm
5.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内容摘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保证。为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加快社会保障立法进程,尽快建立起完备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977729.html
6.我国涉外法律服务加快发展为全方位对外开放保驾护航随着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的不断推进和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步伐加快,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发展利益、加强企业公民权益保护的任务越来越繁重。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较快,涉外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涉外服务领域日https://news.cctv.com/m/a/index.shtml?id=ARTIn0KKUvZ7dWUpZdvFfC9p190506
7.浅析我国军民融合发展法律制度(二)界面新闻·JMedia如《浅析我国军民融合发展法律制度(一)》所述,军民融合发展的许多法律法规出台时间较早,与当前的国情环境和发展要求已不相适应,需要适当调整:对过时的法律法规予以废止、修订,切实提高权威性和有效性;对不符合军民融合发展需要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补充、完善,以充实和适应军民融合发展目标的需要;对相互抵触的内容进行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2066227_qq.html
8.浅谈入世后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发展与金融体制改革金融法律体系是指在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指导下,调整金融关系不同侧面的金融法律、法规、规章等金融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金融法律制度,共同实现金融法的任务,而形成的相互连结、和谐统一、层次分明的统一整体。金融法律体系内容相当庞杂,各国金融立法也因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和管理重点各异,内容也不尽相同,体系也各有特https://www.fwsir.com/yanjiang/html/yanjiang_20080727095449_102967.html
9.数字经济及我国市澈争法律的自主发展最后,实现数字经济时代竞争法律的中国式发展。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情之下历史发展、经济背景、实施基础,以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现状、数字经济市场的竞争现状、我国未来数字经济发展为导向,对我国竞争法律基本理论、制度体系进行兼容、改造。 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完成修订,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https://www.jswmb.cn/mshownews.aspx?id=65702
10.《个保法》颁布,盘点我国网安法规27年发展历程AET我国互联网发展已有几十年历史,在此期间,各项法律法规以及重要条例办法也是出台许多。其中,有大有小,有全局也有领域,有总纲也有补充。 对此,启明星辰VF专家团资深专家杨天识经过精心的研究汇总,绘制了一张图谱,其形状像一座房子,房顶是上位法《国家安全法》,下面是保障网络空间安全的三部重要的法律:《数据安全法》、http://www.chinaaet.com/article/3000140799
11.现阶段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现状及其改进我国以前一直实行的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有学者曾说过:“农民面临的简单的经济关系使农民亲近法律还缺少利益的驱动,其所处的利益格局尚不足以刺激他们自发的权利觉醒”,[7]正是小农经济这样简单的经济基础导致了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下,也阻碍了农民对法律需求的产生。同时,目前我国农村实行以户为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https://m.findlaw.cn/lawyers/article/d402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