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当提高性同意年龄犯罪性侵刑法一方

在我国,对于现行法律的14岁性同意年龄的争议历来有之,今年最甚。性同意年龄,或者说是“最低合法性行为年龄”,是指一个未成年人同意与他人进行合法性行为的最低年龄。

在当前的意见市场上,“提高性同意年龄”的声音是很大的,但流行声量的获得不一定经过仔细考虑,而另一方的不同意见,也因“沉默”,被贴上庞大、守旧的标签。

一个缺乏交流的局面,是背离推动制度完善的初衷的。当下是一个对此问题公开、集中讨论的不错时机。于是,南风窗策划了这一次圆桌笔谈。

我们邀请了厦门大学法学院周赟教授、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李长青律师,以及074职场女性法律热线发起人郭晶,来一起探讨这个问题:是否应当提高性同意年龄?

三位嘉宾有着不同的学术背景、实践经历,以及不同的思考角度所得出的观点。

周赟:提高性同意年龄是懒人思维李长青:14岁性同意年龄太低,应提高以应对现实郭晶:在性侵案件中,年龄不是唯一的权力优势

他们公开表达,但绝不愿做某种态度的代言人,而是希望以一种真诚的思考,开山引路,促进读者的探索,不盲从、不盲争。瓦解几份陈见、审视一些情绪,回归“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初衷。

01

周赟:提高性同意年龄是懒人思维

但我还是要表达自己对这件事的反对。我之所以反对提高刑法领域内的性同意年龄,主要理由包括:

一方面,提高性同意年龄,是典型的以保护为名剥夺或限制公民自由。可以说,只要没有充分、扎实的实证数据以及科学研究可以表明,14~18周岁的女性不应该、不能够享有性自由的权利,那么,任何宣称将性同意年龄提高以保护女性的做法,都是典型的“慷他人之慨”,其逻辑实质上与如下做法并无不同:仅仅因为我担心你的能力和心智可能—请注意,仅仅是“可能”不够应付现实生活中的风险,所以,为了保护你,决定把你关进监狱。

(电影《素媛》剧照)

我预见到可能会有人误以为我反对给予14~18周岁女性以特别的保护,所以,此处必须立即提及另一方面的反对理由:为了更好地保护14~18周岁女性,其实更应该做的是其他工作,而非动辄诉诸刑法。

譬如,完善我们的性教育工作——事实上,包括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先生在内的很多呼吁提高性同意年龄的人,都敏锐地意识到当下中国的未成年人性权益保护之所以问题较多,首要原因就在于“未成年人性教育缺失(或不健全)”;又如,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社会化机制,尤其是其中的“吹哨人”制度,也就是说,对18周岁以下公民的伤害,任何人都有权利并有义务举报;再如,完善并严格落实诸如学校、医院、救济、监护等领域的监督制度,让其中处于相对强势的一方,没有机会或少有机会侵犯女性权益;等等。

关于刑法,卢梭有一个著名的判断,“刑法是关于法律的法律”。这话的意思是,只有当其他法律机制没有办法应对、处理一件事儿时,刑法才应该介入。这话的另一面是:如果我们能够将未成年女性权益保护的其他方面做好,或许根本就没刑法什么事儿了。

再一方面,从制度哲学角度看,任何制度的变迁,都会带来很多后续的成本,因此,除非我们可以证明,改变一个制度可以比保持原样带来明显更高的收益,否则,就不宜轻易改革,哪怕这个制度可能受到了很多且很激烈、很有道理的批评。

(电影《熔炉》剧照)

这一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美国的枪支管理制度:我们知道,几乎每次枪击事件后,都会在全美引发一波对现行枪支管理制度的谴责,其中,有很多是非常有道理的。但为何美国的枪支管理制度却一直没改?当然有很多原因,但非常重要的一点就在于:美国社会并不确信,改成怎样的枪支管理制度,才会真的比现在的效果更好。

(电影《嘉年华》剧照)

换言之,我认为,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性权利,提高性同意年龄既不是唯一途径,甚至也不是什么好途径。因此,我反对提高性同意年龄——我尤其反对,在没有作出充分的科学论证之前,仓促这样做。

02

李长青:14岁性同意年龄太低,应提高以应对现实

我同意提高性同意年龄。

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成年男子以谈恋爱、诱骗等手段与年满14周岁不久的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的案件有增多趋势,此类案件中的成年男子处心积虑选择刚满14周岁不久的少女作为目标,容易得手且不会被追究。14周岁的性同意年龄这道红线,被人恶意利用。因此,提高性同意年龄,继续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据媒体报道,欧洲超过四分之三的国家,性同意年龄高于14周岁;美国50个州立法规定的性同意年龄都在16周岁至18周岁之间。而非洲和东南亚一些国家较低的性同意年龄已经使得那里成为了西方恋童癖者的天堂,甚至催生了“性旅游”的灰色产业。

*多为熟人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特征,要求提高性同意年龄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通报的近5年来涉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情况中,超六成未成年性侵案为熟人作案。其中,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的教职人员占比14%至25%,家庭成员占比5%至24.9%,邻居占比8.3%至31.3%,网友占比5%至22%。施害人多是长期、密切、近距离接触未成年人的成年男性,且多负有对未成年人的“特殊职责”。例如:教育机构的教职员工,长期或临时照看未成年人的成年亲属、邻居、监护人的同事等。这些人在阅历、知识与权力上的绝对优势,让受害方在引导之下“自愿”与其发生性行为,但事实上,这同样是一种性质恶劣的性侵害。

16周岁之后的未成年人在学习和就业等领域有更多的选择空间,不再过度依赖“特殊职责人员”,还可以采取更有效的自我保护措施。

因此,14周岁作为“性同意”年龄实则过低,难以摆脱熟人侵害,性同意年龄提高至16周岁,是基于案件特征和社会现实的科学考虑,有助于减少未成年人迫于无奈的性行为。

同时,提高性同意年龄,也可以有效震慑和惩治不法分子,告诫心怀不轨者不要企图打16周岁以下的未成人的主意,不要妄想钻法律空子,用法律的威力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魔爪。

*性同意年龄应与生理发育和认知水平相匹配

未成年人涉世未深,青春期容易冲动或叛逆,分别有专家提出“由于我国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在性教育问题上存在缺失,特别是性道德、性自尊等方面缺少正确引导,未成年人性心理成熟的年龄其实远高于14周岁”,“从一名神经科医生的角度看,14岁的孩子心智发育还没有那么健全,在生理的愉悦之外,无法预知后续的风险”,表明刚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性生理冲动较强,但性心理仍不健全,容易成为性侵害的对象。“性同意”多数为被哄骗或被胁迫后仓促决定,而非经过深思熟虑后的同意,事后往往后悔不已。

(电影《血观音》剧照)

据报道,江苏省某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以来办理的性侵幼女类案件中,六成以上是被害人性教育不完全,仍处于好奇懵懂状态,恋爱过程中“自主”与嫌疑人发生性关系。

因此,应尽量保障“性同意”符合身心发展规律,基于我国对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刑事责任年龄的研究设定,将“性同意”年龄提高至16周岁更为妥当。

*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与提高性同意年龄不冲突

现在社会各界也在呼吁未成年人负刑事责任起点年龄由14周岁进一步降低,理由是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已经大幅度提高,由此引发讨论,认为这是一体两面,14岁的性同意年龄也不必要提高。

我认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与提高性同意年龄并不冲突。

1.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为了有利地打击犯罪,提高性同意年龄是为了保护更多弱者,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规范管理社会,二者年龄并非需要必然一致,可以根据不同的社会现状分别设定,这也体现了法律调整社会的功能。

*允许设定例外规定

提高性同意年龄不意味着“一刀切”,应规定部分例外情形。例如:有恋爱关系的未成年人“偷吃禁果”,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社会反映强烈,从刑法立法目的及任务来看,应当及时提高性同意年龄,扩大保护范围,回应民众期待,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03

郭晶:在性侵案件中,年龄不是唯一的权力优势

如果我们深入探究性侵害案件的本质,就会看到性侵害案件中复杂的权力关系。很多研究均表明熟人间的性侵害发生的概率更高。而熟人作案往往是利用不平等的权力关系。

*权力不平等的影响因素

在性侵害案件中,年龄是形成不平等的权力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很多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依然缺乏社会经验、对性的认识相对较少,也容易处于权力的弱势一方。

但是年龄并不是影响权力关系的唯一因素,性别、社会地位、职权等也会导致权力关系的不平等。2018年以来,媒体曝光的性侵案件层出不穷,且以教师性侵学生、上司性侵下属、前辈性侵实习生等明显具有权力不平等的关系为主。施害者往往具有更多的社会资源、社会地位、权势等。同时,性侵害案件中,施害者以男性为主,受害者以女性为主。这是性别权力关系不平等所致的结果。

*权力关系下性侵害的特征

权力关系下的性侵害有一定的共性。施害者利用落后的贞操观、权势带来的优势等对受害者进行威逼利诱,增加受害者的羞耻感、孤立感,破坏受害者对他人的信任,甚至对受害者进行精神控制。

在高校性侵害中,北航陈小武、上财教授钱逢胜等施害者以“关心”学生/下属、辅导功课等理由,单独和受害者相处。钱逢胜以讲题为由把受害者骗到他的车内,在车内开始实施性侵害。

权力关系下的性侵害往往不是呈现出可见的暴力性。在权力关系之下,受害者在遭遇性侵害的时候会难以反抗。很多受害者在讲述自己被性侵害的经历时,都提到在遭遇性侵害的反应是不知所措、脑子一片空白、懵了,像是被“冻住了”,难以有激烈的反抗。很多性侵害案件中受害者的身体并没有明显的外伤。

(电影《洛丽塔》剧照)

受害者会有类似的心理感受和行为模式。受害者不得不和施害者长期相处,TA们会让自己“爱”上施害者,将施害者的性侵行为也看作“爱”的表现,但受害者被侵害的伤痛感无法完全消失。受害者一方面难以讲出被性侵害的遭遇,另一方面又渴望得到帮助,希望性侵害可以停止,内在就会处于矛盾和冲突的状态,外显的行为也会出现反复性。在一些个案中,受害者可能会出现前后陈述可能会不一致,但这并非完全说明性侵害没有发生。

受害者承认和接受自己被性侵害也需要一个过程。

很多成年受害者在开始讲述之初,都不会使用“性侵”“强奸”之类的语言,而是说“发生性关系”。如果未成年人语言发展不完善,更是缺乏描述性侵、表达感受的语言工具。

*现有法律的不足

而我国刑法对强奸罪的定义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强调犯罪手段的暴力性。在实践中,是否存在暴力和反抗成为重要的认定标准,很多案件往往因为受害者无法证明暴力的存在和有足够的反抗而被不予受理。

因此,未成年人的性同意年龄的调整不只是简单地提高或者保持,而应考虑多方面的权力关系。我参与的反家暴小疫苗志愿小组在发起的“为星星们呼吁修法”的倡议中提出——性侵害的界定应以“未经同意”为核心,并呼吁增设“利用权势性侵罪”。有6.5万余人参与了这一联署,倡议信也寄到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希望立法者对此加以重视,在制定法律的时候要结合性侵害的特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在防治性侵害的问题上,立法只是对遭受性侵害受害者的一种保障。其他的社会支持系统,如家庭、学校、公安、妇联、民政、公益组织等多方面的支持也必不可少。

从预防性侵害的角度来讲,学校应全面普及性别平等的性教育。在性侵害案件发生后,社会需要有相对完备的社会支持系统,如法律支持、心理支持等多方面的服务,以保障受害者的权益,帮助其从创伤中恢复。因此,完善立法、建立多部门多机构的联动对解决性侵害的问题都十分必要而迫切。

THE END
1.宪法宣传周宪法与她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宪法规定了男女平等原则,以此为依据,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一系列关于妇女人权保障的法律,全面体现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明确保障妇女权益。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妇女享有 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5MDM1MDcxMw==&mid=2247527520&idx=2&sn=6991e82b117474fbfb7c7470987c5925&chksm=fe3dbc76c94a3560ea85ebd7ab653227bdce5b8eecf42bae9ec2008b5dc80349769fe781fe0c&scene=27
2.我国退休年龄法律规定的的现存问题及其解决对策定退休年龄修改重要性,下面笔者将着重介绍养老保险的基本概念。 (一)关于我国退休年龄的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保险条例》对我国早期制定的退休年龄提出了要求。就男性而言,60 岁 是固定退休年龄,而女性则是 50 岁。1995 年,重新规定了女干部的退休年龄,将 https://lawyers.66law.cn/s2f2056a05815d_i1368376.aspx
3.婚姻登记制度范文9篇(全文)国内对婚姻实质要件的探讨几乎全部都集中于《婚姻法》第七条两款的禁止性规定上, 甚少探讨有关婚龄的话题。而国外或是香港对结婚年龄的规定都低于我们, 伊朗的法定婚龄甚至只有九岁。而事实上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即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以为法律未禁止的一切行为, 但婚姻权却要在二或四年后才可以享受, 国家似乎https://www.99xueshu.com/w/ikeycyokxx30.html
4.《我的真朋友》涉及法律问题交流(完结)(我的真朋友)剧评《我的真朋友》已经有部分片花出来了,从片花中可以看出本剧剧情还是有部分聚焦在了房子问题上,男女主演也均是房屋中介销售人员,基于现实生活中有关房屋的法律纠纷越来越多,虽然不知道本剧可以有多深入的探讨,但想必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相关问题,所以下面想和大家交流一下剧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有错误,请第一时间指正https://movie.douban.com/review/10186367
5.《中国法学》文摘·2015年第6期(二)退休年龄规定引发的法律适用困惑 第一,由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因性别和身份的差异而不同,因而引发了基于性别不平等的诉讼案件。当下,我国就业中的性别歧视问题已十分严重,如果在退休问题上也有歧视性规定,显然不利于妇女权利的保护。 第二,立法上对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的规定存有矛盾,导致实践中劳动合同终止的认定存在争议http://clsjp.chinalaw.org.cn/portal/article/index/id/327.html
6.联合国及相关国际组织与我国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关于《儿童权利公约》适用主体范围,公约第1条规定:“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仟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公约还要求缔约国尊重公约所列的权利,并确保其管辖范围内的每一个儿童均享有这些权利,不因儿童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民族、族裔或社会出身https://www.htu.edu.cn/qsnyj/2010/1029/c4790a57786/page.htm
7.女员工退休年龄的确定(精选6篇)我国现行的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我国《劳动法》中并没有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退休年龄是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所规定的。1978年,经全国人民代表大https://www.360wenmi.com/f/filez2gchnbn.html
8.中国法律性同意年龄是多少岁律师普法不单纯指已婚妇女中定义14岁以上的女性称为妇女,未满14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12年经验咨询我>> 中国开车年龄最大多少岁 图文17人已浏览 中国开车年龄最大70周岁。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 李俐律师|专职律师,2年经验咨询我>> 针对中国法律性同意年龄https://m.110ask.com/tuwen/9465637733857230932.html
9.中国法院网中国法院网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综合性新闻网站,并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自办视频播放业务。中国法院网是世界最大的法律网站、法律新闻网站,为社会提供最丰富的法律资讯、最权威的法院信息、最快捷的案件报道。https://www.chinacourt.org/chat/chat/2020/11/id/52651.shtml
10.中国婚姻家庭报告2022版好文精选03图2:中国1985年以来结婚登记情况 图3:2020年结婚登记人口年龄分布情况 图4:2009-2019年中国20-39岁女性未婚和已婚(有配偶)的比例 1、1949年以来中国有关婚姻的法律规定 1.1 1950年《婚姻法》 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于1950年4月13日由中央政府通过,自5月1日起公布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正式法http://m.mindcherish.com/article/content?id=559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