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欢迎访问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
2005年2月21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健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三明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阙维林关于三明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三明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议三明市财政局局长赖逢良关于三明市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三明市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5年预算草案;
批准三明市200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5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李轩源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邦澍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德安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接受辞职和选举事项。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日程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2月22日
(星期二)
上午
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大会开幕
1、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健作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阙维林作关于三明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市财政局局长赖逢良作关于三明市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下午
各代表团审议市政府、计划、预算三个报告。
2月23日
(星期三)
全天
1、各代表团继续审议市政府、计划、预算三个报告;
2、下午4:00后审议关于市政府、计划、预算三个报告的决议(草案);
3、下午4:00后审议大会关于接受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
4、下午4:00后酝酿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2月24日
(星期四)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轩源作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邦澍作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德安作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表决大会关于接受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
5、表决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1、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
2、下午4:00后提名、酝酿候选人名单。
2月25日
(星期五)
1、继续提名、酝酿候选人名单;(副市长候选人与代表见面)
2、推选监票人;
3、各代表团继续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
4、下午4:00后审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三个报告的决议草案;
5、下午4:00后酝酿候选人名单。
(如主席团作出预选决定,依法进行预选)
2月26日
(星期六)
8:30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选举
10:00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1、表决各项决议(草案):
(1)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关于三明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3)关于三明市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预算的决议(草案);
(4)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轩源致闭幕词
大会:上午:8时30分至12时分组审议:上午8时至12时
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全体会议地点:市政府礼堂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5年2月26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张健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是我市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不平凡的一年。市人民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按照省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九次、十次全会以及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部署,依靠全市人民,奋力攻坚,求实进取,实现了国民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同步推进,城乡居民生活进一步改善,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的进展,社会保持安定稳定,全面完成了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一些重要领域、重点项目实现重大突破,为完成“十五”计划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代表们对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报告回顾过去一年工作成绩恰如其分,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实事求是,提出新一年政府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积极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05年是我市加快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各级政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市委六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和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努力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深入实施“工业立市、生态兴市、科教强市”战略,推进改革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进一步提升产业素质、深化项目带动、发展特色经济、统筹城乡发展、增强经济活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会议强调,狠抓落实是提高行政能力的关键所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坚持执政为民,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改进作风,讲求实效,从严治政,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担负起人民赋予的责任。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统一思想,团结一致,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为实现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政府工作报告
——2005年2月22日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奋力攻坚、求实进取的重要一年
过去的一年,我市各级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迎难而上,顽强拼搏,经过全市人民共同努力,完成或超额完成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初步统计,全年生产总值376.58亿元,增长10.6%,增幅为1998年以来最高;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9.48亿元,增长28.8%;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7.38亿元,可比增长17.1%;外贸出口2.49亿美元,增长72%,增幅为改革开放以来最高;实际利用外资9116万美元,增长25.1%,增幅为1996年以来最高;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7.17亿元,增长9.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68元,增长7.6%;农民人均纯收入3886元,增长9.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4.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5.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8‰。一些重要领域、重点项目取得重大突破:
——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前百位。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消息,我市综合实力居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第100位。
——三明至福州高速公路全线建成通车。标志着三明的交通条件明显改善。
——向莆铁路前期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江西向塘经我市至莆田铁路列入铁道部与省政府签署的福建铁路建设会议纪要,将于“十一五”期间动工建设。
——改造并硬化农村公路1588.6公里,居全省第二位。市级财政筹资7900万元,用于补助农村公路建设。
——三明人民拥有自己的本科大学。三明学院正式成立。
——我市成功获得第一个世界级品牌。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审,泰宁国家地质公园正式进入世界地质公园行列。
——我市被确定为全国集体林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唯一试点。全市97.2%的林改村基本完成改革主体任务。
——一批生产性大项目相继投产、动工、签约。明光新型材料公司投产,大亚木业年产45万立方米刨花板项目动工,三化年新增3万吨三聚氰胺项目签约。
过去一年,我们突出抓了以下工作:
(二)在克服困难中保持经济有序运行。面对年初高致病性禽流感在周边省份蔓延,我们制定应急预案,严防严控,没有出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面对持续干旱,科学调度人畜饮水和生产用水,适时适地组织人工增雨,开展水利建设年活动,加快“六千”水利工程建设,使旱情得到缓解。面对生产要素紧张,争取建设用地指标,获批农用地转用指标2.61万亩;缓解资金紧缺,区内外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实际增长21.2%;解决电力趋紧问题,规模以上工业用电量增长13.5%,企业万元产值电耗下降13.5%,经济运行没有出现大起大落。
(三)在实施项目带动中扩大投资需求。我们跳出三明看三明,立足三明发展三明,全力推动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和省里盘子。加快突破交通瓶颈制约,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完成32.09亿元,居全省第一位,邵武至三明高速公路开始路面铺设,泉州至三明高速公路获批动工,永安至武平、永安至宁化高速公路和永安至长汀铁路前期工作取得进展,国省道“改善工程”、交战公路建设等完成投资8605万元。抓好电力开发、电网建设,6座在建大中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达46.2万千瓦,街面电站大坝顺利截流,电网改造投资2.4亿元。引导项目向工业集中区集聚,实行大项目全过程服务,15个重点生产性项目建成投产,省里确定的28个工业新增长点项目新增产值占全市新增产值的55%,70个投资千万元以上技改项目全面实施。继续开展项目竞赛活动,全市抓项目、增后劲、促发展的氛围更加浓厚。
(四)在推进改革开放中增强发展活力。我们加快产权多元化改革,推进重点企业资产重组,列入年度计划的35家市属工贸企业全部启动改革,三明机床、双轮化机、华橡自控等企业实现优化重组,东闽汽车等劣势企业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6家市属国有外经贸企业改革基本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粮食安全预警体系进一步完善。通过项目、政策、服务激活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完成投资、实现税收分别增长77.3%、21%,商会经济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成功举办三明投资贸易洽谈暨商品展销会系列活动,全年内外资动工项目达到188个。外事侨务、对台事务等工作取得进展。
(五)在统筹城乡建设中推进城镇化进程。我们按照市区、沙县一体化和市区、永安城市联盟的中心城市发展设想,着手制定市、县一体化概念性规划。推进市区“南拓北扩西进”,抓好台江和东霞片区、贵溪洋小区、小蕉工业集中区规划,促进房地产投资持续增长,商品房投资和销售面积分别增长36.8%、13.2%。投资6500万元,新建、改造城市道路15.1公里,创下历年之最。梯次推进县城和小城镇建设,县城建设步伐加快,首批5个县域次中心试点建设启动,省定中心镇规划建设和省级村镇住宅小区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七)在坚持以人为本中落实为民利民。我们积极培育财源,不断扩大税基,将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公共服务,用于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2002年同口径相比,全市农民平均减负率达90%以上,减免税费额达2.2亿元。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1999年以来被拖欠的征地补偿费全部偿付到位。加大清欠农民工工资力度,清偿拖欠工资1.04亿元,清欠比例达97%。加强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市、县财政安排社会保障支出2.11亿元,增长15.8%,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78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3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新增4.69万人,企业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0.5万人、19.3万人、26.2万人。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各级财政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3140.6万元,3.07万户、8.1万名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村困难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城镇贫困居民也实现应保尽保。投资1.02亿元,基本完成7项为民办实事项目。
过去一年,我们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大法制建设、诚信建设、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力度,坚持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联系,虚心听取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改进作风,转变职能,搞好有效服务,提高行政效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所做的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凝聚着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着方方面面的推动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向中央和省属驻明单位、驻明部队、武警官兵、离退休老同志,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和来明投资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过去一年的发展令人鼓舞,但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经济增长速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济运行质量不够好,带动发展的生产性项目偏少,支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增长点不多;制约发展的结构性矛盾突出,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依然存在,资金、电力、煤炭、运力等生产要素供应偏紧,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产业关联度不高,企业集聚能力不强,品牌效应不明显;一些县乡财政和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社会事业投入欠账较多,社会保障能力较低,就业和再就业压力大;环境污染治理任务艰巨,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等问题不容忽视;有的部门行政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形式主义、消极腐败依然存在,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不断解决这些困难、问题,是我们今后创新思路的方向,落实工作的重点,拓展作为的空间。
二、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七届八次全会、市委六届十次全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深入实施“工业立市、生态兴市、科教强市”战略,推进改革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更好地利用重要战略机遇期,进一步提升产业素质、强化项目带动、发展特色经济、统筹城乡发展、增强经济活力、构建和谐社会、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加快崛起。
2005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增长9.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4%左右;外贸出口增长16%;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9%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实现上述目标,我们才能全面完成“十五”计划,为“十一五”期间的发展奠定较好基础。为此,我们要紧紧依靠全市人民,发挥比较优势,找准发展定位,突出重点工作,加强薄弱环节,力争各项工作有更大的成效。
(一)加大支农力度,壮大特色农业,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落实支农政策,加大农业投入,力争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5%。今年,市本级财政支农三类支出安排3241万元,增长17%。计划投资4000多万元,实施一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提高土地产出能力。多渠道筹资3.16亿元,加快推进“六千”水利工程,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增强农业防灾抗灾能力。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完善良种繁育体系,抓好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建设,增强农业创新能力。继续实施农村沼气示范工程建设,推广生态农业种养模式,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市级财政筹资5200万元,补助农村公路网建设,完成农村公路改造和路面硬化800公里。
以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深化粮钱丰收竞赛活动,抓好国家、省级商品粮生产基地和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壮大骨干粮食加工企业,建设粮食批发市场,提高粮食产业效益。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稳步发展畜禽、果茶、食用菌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建立烟草、肉牛肉羊、笋竹、苗木花卉、红豆杉、高山茶等生产基地,突出抓好一批种养和加工大项目,做大产业规模。壮大龙头企业,引进品牌企业,跨区域整合资源、资产,并从大亚木业、肉牛产业等有影响的大项目入手,打破“一县一域”利益格局,探索建立利益共享机制,联手做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争创一批国家、省级优质农产品品牌和绿色食品标志。完善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防治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快动物疫病诊断与动物产品安全检测中心、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等项目建设,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创办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深化、推广“农业155”、村会协作等有效做法,加强乡镇农技队伍建设,并为每个村配备3名农技员,健全农技推广服务网络。
以城促乡推进城镇建设。率先发展县城区,立足实际抓好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增强产业实力,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城区的辐射能力。打破小城镇均衡发展格局,着力推进5个县域次中心试点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抓好省定中心镇建设,推进省级村镇住宅小区试点工作,合理调整镇村布局,积极稳妥实施撤乡并镇、迁村并点,提高城镇化水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市财政从2005年到2008年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小城镇规划。
(二)加快产业集聚,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区域经济实力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抓好一批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逐步淘汰高能耗、高物耗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开展清洁生产省级试点城市工作,重点完善造纸、纺织印染等行业废水处理,推广钢铁、化工等行业余热余气回收发电,鼓励废旧资源综合利用,支持矿山尾矿等工业废渣的资源化利用,力争企业万元产值电耗下降10%以上。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引导项目向金沙园、尼葛园等8个工业园区集聚,向各县(市、区)的工业集中点集聚,提高土地的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加强煤电油运和重要原材料的协调调度,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大力发展商贸、旅游等服务业。引进知名流通企业,开发商贸大项目,提升壮大现有专业市场,动工兴建科技会展中心等项目,筹建国美家用电器等物流配送中心,举办系列专业性展销活动,逐步培育全省性的会展品牌。积极培育金融、保险、通信、产权交易、会计、律师等服务业,促进中介组织健康发展。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和企业、社会信息化进程。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开拓农村市场。以泰宁世界地质公园为平台,优化整合旅游资源,重点开发红色旅游项目,继续发展生态旅游、休闲旅游,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举办生态旅游系列活动,促进区内外旅游合作,加强旅游行业管理,推动旅游业加快发展。
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稳步推进市区、沙县一体化和市区、永安城市联盟,抓紧编制市县一体化概念性规划,启动总规修编,并以金沙园为突破口,市县继续联手抓好开发建设。推进市区“南拓北扩西进”,突出抓好下洋、贵溪洋、台江三个组团开发,促进碧口小区、徐碧旧城改造等项目建设,有计划地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推动房地产业适度快速和均衡增长。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抓好东新五路大桥、西江滨南路、长安路等项目建设,实施市区路网改造,完善城市环卫、供排水、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提升“一河两岸”园林绿化水平,搞好列东街、工业南路等街道景观改造,优化城市功能。探索城市建设融资方式,重点抓好贵溪洋、下洋、台江等地块收储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盘活市政设施资产,实现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自求平衡、滚动发展。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联动体系,完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发展社区公共服务,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三)推进重点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发展的保障能力
以重点建设支撑投资增长。提高我市项目在全省重点盘子中的比重,提高重点项目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提高工业项目在重点项目中的比重。今年,我市列入省重点盘子项目36项,比去年增加22项。安排市级重点项目80项,比去年增加20项;年度计划投资68.6亿元,比去年提高49.1%。实施80项投资千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其中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16项。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化铁路建设前期工作,启动向莆铁路“预可”,完成永安至长汀铁路“预可”修编。继续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实现邵武至三明高速公路年底试通车,泉州至三明高速公路全面动工建设,抓紧永安至武平高速公路“工可”报批和永安至宁化高速公路“预可”编制,策划泰宁经建宁、宁化至长汀和大田至尤溪高速公路。继续实施国、省道“改善工程”。加大三明机场招商引资力度,继续深化前期工作。
抓好电力建设和电网改造。优化电源结构,加快火电开发,重点实施永安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大田益源热电厂等项目,继续推进街面水电站等大中型水电项目建设,引导、规范小水电综合开发,策划LNG(液化天然气)重大能源结构调整项目。今年计划投资2.4亿元,加快县城电网和主干输配电电网建设,重点新建、扩建3个220千伏和6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抓紧做好500千伏三明输变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同时,继续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完善“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抓紧编制“十一五”规划纲要,并与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衔接,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和约束力。做深做实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和省里发展布局。
(四)深化各项改革,继续扩大开放,切实增强发展活力
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按照资产盘活、职工就业、企业发展的原则,深化工贸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建安、林业、交通、市政等行业的企业改革,靠大联强促进企业优化重组,基本完成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推动南方红豆杉、绿田实业等企业在境外创业板市场上市。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不断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上半年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任务,并全面开展配套改革。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健全粮食安全预警体系。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完成市、县(区)两级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认真搞好第一次经济普查。做好经济运行分析监测,保持市场物价稳定。
推进财政、金融改革与发展。创新财政资金的支持方式,加快财源培育,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实现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逐步解决县、乡财政困难。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运转、保稳定、保安全、保改革、保重点。完善部门预算,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进政府采购,严格举债审批。加强财政、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创新信贷服务方式,完善银企会商制度,加大信贷的有效投入。通过政府注资、企业参股、银行参与,支持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逐步解决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扩大农村信贷规模。积极处置不良资产,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拓展对外经贸和区域经济协作。保持出口政策的连续性,重点扶持主要出口企业和大宗地产品出口,支持各类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出口,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巩固、提高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力争总量再突破、位次再靠前。加强对外劳务合作,鼓励、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开展境外生产和营销。坚持自建平台开展工业、农业、林业、社会事业等行业招商,借助平台参加“5·18”、“6·18”、“9·8”等招商活动,主动出击组织小分队招商,形成点面结合、各具特色的招商引资格局。抓好签约项目特别是合同项目的跟进、落地,搞好在建、投产项目的后续服务,构筑重大投资项目的快速审批通道。深化山海协作,搞好对口帮扶,促进区域合作,在纵深推进、连片发展中拓展更大的空间,发挥更大的作用。密切明港、明澳、明台经济联系,加强同国际友城的交流与合作。
推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进入国有资本退出领域,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领域,支持各类主体参与经营性公益事业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新上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列入市级重点盘子,优先向上申报国家、省里重点项目。扶持商会项目建设,鼓励商会以商招商,继续壮大商会经济。引导民营企业向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点汇聚,向产业集群、产业链集聚,向区内外龙头企业靠拢,加快优化重组,形成群体扩张效应。用好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两联一挂”帮扶措施,推动民营企业的体制、机制创新,促进重点民营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发展壮大,提升民营经济在全市经济中的比重。
(五)加强科技教育,繁荣社会事业,促进协调、可持续发展
做好科技、教育和人才工作。围绕科教强市,加快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城市和沙溪沿岸星火技术产业带建设,完善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金沙创业园、星火信息网四个服务平台,实施星火“一县一业”科技示范工程,抓好15个重点科技攻关和产业化项目,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继续加强科学普及工作。巩固提高“两基”工作,加快推进“双高普九”,优化学校布局结构,继续扩大高中阶段办学规模,做强优质高中,帮扶薄弱高中。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投入7004万元,实施第二期第二批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97个,改造危房7.18万平方米,建设中小学校舍11万平方米。加快发展高等教育,推动三明学院加强学科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力争成立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推动市区技工学校和职业中专资源整合,办好国家、省级重点职业中专学校。支持社会力量办学,筹建三明市外国语学校。重视发展老年教育,健全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健全人才资源引进、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快人才市场建设,加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与开发。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继续抓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成市传染病医院、卫生监督所等项目建设,基本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疫情监测报告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优化整合卫生资源,做强重点医疗机构,在把好准入关的基础上,支持发展民办医院。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成果。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医疗设施建设,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完善文化基础设施,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推进文化精品创作,加强博物馆文物保护和利用,繁荣和净化文化市场。完成三明影剧院改造,动工兴建万寿岩旧石器时代遗址博物馆。重视发展社会科学。改善体育设施,积极推动全民健身,开展老年体育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质量。
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落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办法,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各方联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继续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治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推进土地开发整理,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巩固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成果,开展矿业市场秩序整顿,控制水土流失,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生态兴市,强化市区环境综合整治,搞好市区饮用水源和第二水源保护,抓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水葫芦整治,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做好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六)完善社会保障,关心群众生活,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切实办好惠及群众的实事。市委、市政府初步确定,今年为民办9件实事。加大对老区的扶持力度,突出抓好老区通村公路、饮水工程和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改善老区基础设施和发展条件。继续实施“造福工程”,积极扶持贫困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建设,抓好464个相对贫困、薄弱村特别是32个省级扶贫重点村建设。认真落实免征农业税及附加和取消除烟叶外的所有农业特产税政策,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拖欠。做好全市大中型水电站库区移民和三峡移民的帮扶工作。关心城乡困难群众,适当提高城镇居民“低保”标准,完善农村“低保”,实行农村“低保”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制度。安排好灾区和困难农户的生产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
三、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关键在于抓落实
加快发展是政府工作的第一要务,提高行政能力是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狠抓落实是提高行政能力的关键所在。我们所取得的每一项成绩都是抓落实的结果,我们要实现的每一个目标都必须靠抓落实来保证。
(一)提高抓落实的能力。我们要不断增强素质,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郑忠华、张仁和等英模的先进事迹,加强理论武装,加快知识更新,提高政治素质和行政水平。我们要树立改革理念,增强创新、突破意识,注重抓创造性工作,注重解决突破性问题,注重加强薄弱环节,力争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更有作为,在全国、全省拿到更多的“单打冠军”。我们要扎实工作作风,坚持从基层抓起,从基础做起,从项目干起,每项经济指标、每项工作任务、对人民群众作出的每项承诺,都要说了就做,做就做好。
(二)聚集抓落实的合力。我们要强化责任,始终以三明的发展和人民的富裕为己任,把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的责任细化到岗、落实到位,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承担一级的责任。我们要服从大局,自觉把政府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保证上下政令畅通,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增进班子团结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我们要凝聚力量,倍加珍惜干部群众致力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进一步营造激励干事业、支持干成事业的浓厚氛围。
(三)健全抓落实的机制。我们要健全目标机制,科学规划中长期目标,认真细化年度发展目标,完善各级政府各部门的目标体系,并通过一个个工作项目,把各项任务完成好。我们要健全运作机制,转变政府职能,改进行政方式,从审批制度、办事程序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措施,促进机关运转更加规范协调,政务更加公开透明,办事更加高效便民,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我们要健全督查机制,对重大决策部署,对重点工作,对惠及群众的实事,督查到位、一抓到底。我们要健全激励机制,改进对部门、对公务员、对项目工作的考评办法,形成更加明确的激励导向,让想干事的部门、想干事的人干成事,让能干事的部门、能干事的人干成更多的事。
(四)树立抓落实的形象。我们要树立诚信的形象,加强公共信用建设,提高政府机关的公信度,以诚信办事、诚信服务取信于民,带动企业、个人等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我们要树立依法的形象,制定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善于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善于运用法律法规调整社会关系和利益关系,善于立足法制轨道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我们要树立廉洁的形象,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力戒虚假浮夸,力戒奢侈浪费。加快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全体公务人员要振奋精神,敬业奉献,在落实中增长才干,在落实中凝聚士气,在落实中奋发有为,始终走在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前列。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政府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责任重大而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奋力拼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确保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
修改情况报告
(2005年2月24日)
根据出席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审议和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委员讨论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市政府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主要作以下改动:
一、第一部分P6倒数第4行“积极培育财源”之后,增加“加强税收征管”。
二、第二部分P9倒数第4行“已有支农政策不变,促进农民增收的力度不减”,改为“落实支农政策,加大农业投入”。
三、第二部分P10倒数第7行“联手做大一批龙头企业”,改为“联手做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四、第二部分P16倒数第3行“密切明港澳经济联系,促进明台交流与合作”,改为“密切明港、明澳、明台经济联系,加强同国际友城的交流与合作”。
五、第二部分P19顺数第5行“抓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中的“规模化”一词删去。
六、第二部分P19倒数第9行“大力发展劳务派遣组织”之后,加上“整合教育培训资源”。
七、第二部分P21顺数第6行“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条例》”,改为“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条例》,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特此报告。
关于三明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意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阙维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对执行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提出的意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调整的,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属重大事项的调整,应当事先报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关于三明市2004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5年2月23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陈良椿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阙维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对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04年市人民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六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策部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努力克服严重干旱、缺电、能源运力紧张、原辅材料价格上涨等各种困难,依靠全市人民,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预期目标除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指数超过预期控制指标外,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市生产总值完成增长10.6%,比预期目标高出1.1个百分点;农业生产在大旱之年仍得到全面发展;工业经济保持较快增长,规模效应进一步显现;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较大,高出预期目标15.8个百分点,一些重要领域、重点项目实现重大突破,三明至福州高速公路全线建成通车,使我市的交通条件明显改善;对外经贸和利用外资增幅突出,外贸出口首次突破2亿美元,增长72%,为1995年以来最高,利用外资直接投资比预期高出18.5个百分点;财政金融形势总体良好;人民生活稳步提高;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2004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应当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增长的速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济运行的质量还不够好;一些指标的增长乏力;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还比较突出,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依然存在;经济增长方式仍然比较单一,产业关联度不高,集聚能力不强,品牌效应不明显;带动发展的生产性项目偏少,支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增长点不多,增长后劲不足,稳定的财源基础偏少;农业基础还比较脆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农民增收渠道不宽;社会保障能力较弱,就业和再就业压力较大;部分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稳定问题仍不容忽视;经济发展的环境还要进一步改善,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关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5年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贯彻了中央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落实了市委关于200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决策部署,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较好地把握了我市的实际和发展态势。草案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稳妥的,措施也是可行的,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经过审查,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三明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阙维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调整的,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属于重大事项的调整,应当事先报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三、关于执行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意见
2005年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衔接“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抓紧机遇,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确保今年计划的完成和“十五”计划的全面实现。为此,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加快崛起。今年是实施省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的重要一年,我市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纲要》。要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把握好“盯紧发展、发挥优势、改革创新、协调和谐、为民谋利”五个关键,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抓紧抓好市委确定的战略举措的深入实施,凸显特色,争创优势,推进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实现更大跨越。
(三)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加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应当精心谋划发展规划。2005年是做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编制好“十一五”规划是全市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十一五”规划要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相结合、相衔接。要紧紧把握“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难得的战略机遇期,以改革的精神、改革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和更高的视野、更高的层次,编制好“十一五”规划。要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执行性,使在下一个五年,更好地实现“强市富民,发展三明”的目标。
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明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阙维林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三明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们认真落实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任务,经过全市人民共同努力,2004年主要预期目标全面完成。初步统计,地区生产总值376.6亿元,比上年增长10.6%,完成年计划10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38.9亿元,比上年增长5.5%,完成年计划101%;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98.7亿元,比上年增长19.8%,完成年计划10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9.5亿元,比上年增长28.8%,完成年计划1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7.2亿元,比上年增长9.5%,完成年计划100%;居民消费品价格总水平上升4.2%;外贸出口总额24861万美元,比上年增长72%,完成年计划163.9%;实际利用外资9116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5.1%,完成年计划116.9%;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7.4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7.1%,完成年计划103.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68元,比上年增长7.6%,完成年计划102%;农民人均纯收入3886元,比上年增长9.3%,完成年计划104.6%;城镇登记失业率5.7%、人口自然增长率5.8‰,均控制在年初预期目标以内。主要特点如下:
——三大需求较快增长。投资拉动明显。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高增幅,增幅居全省第四位。60个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1.7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13%,其中:在建重点项目由年初的25个增加至42个,有23个项目竣工投产或投入使用;20个预备重点项目有15个开工建设;15个重点前期项目有2个开工建设。重大项目进展顺利,京福高速公路三明段一期工程建成通车,街面电站大坝顺利截流,大亚集团投资的年产45万立方米刨花板项目、红狮集团投资的年产400万吨水泥一期工程等项目相继落地。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商品房销售面积52.5万平方米,销售额6.8亿元,分别增长13.2%和2.8%;全年新增机动车35876辆。出口增长迅猛。全年出口总值比上年净增1亿美元,其中,加工贸易出口4995万美元,增长143%;48家重点出口企业出口额20393万美元,增长55%,占全市出口总额的82%。
——人民生活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实际收入继续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比上年增加330元和701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71.7亿元,比年初增加20.8亿元。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城镇新增就业1.78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2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比上年下降0.21个百分点;企业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0.5万人、19.3万人、26.2万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村困难居民3.07万户8.1万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施“造福工程”,完成搬迁人口2600人。
过去的一年,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在发展计划方面,我们突出抓了以下工作:加强经济运行调节,密切跟踪分析煤电油运等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对策,确保主要指标按序时进度完成;深入开展“抓项目、增后劲、促发展”竞赛活动,抓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和推进工作,促进了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培育产业集群,抓龙头企业项目建设,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积极谋划重大项目,向莆铁路等一批事关全局的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经济发展后劲将得到增强;精心组织参加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以及“9·8”等招商活动,对接生成了一大批科技含量较高的生产性项目;开展了重大课题调研,初步形成“十一五”规划总体思路,完成了“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研究”、“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等课题调研。
在落实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过程中,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还存在着经济运行质量不够好,增长方式有待进一步转变;农业基础比较脆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农民增收渠道不宽;生产性大项目偏少,产业关联度不高;就业压力较大等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和改进。
二、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预期目标和主要任务
2005年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衔接“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5%,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5%,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4%左右,外贸出口增长16%,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9%,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9%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确保实现以上预期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农业基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进一步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推动优势特色农业发展,带动农业生产结构优化升级。继续抓好粮食安全基础工程。重点抓好土地整理、国家立项农业综合开发、省级商品粮基地等项目,完善沙县、建宁等水稻制种基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增加单产和总产,提高粮食品质。抓好特色农产品良种工程。重点抓好肉牛冻精冷配站网和红豆杉、芳香樟、莲子建选17号等一批农牧良种基地建设。完善农业减灾防灾体系。重点加快沙溪流域防洪二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今年动工建设。抓好清流赖坊、宁化中沙等万亩旱片的综合治理。继续实施宁化泉上、尤溪双里中型水库水利除险保安工程。完善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体系。重点建设三明市和尤溪、明溪、大田、沙县、宁化等县的农产品检测中心,以及泰宁、梅列、将乐等重点农林疫情监控区的病虫害监测防治工程。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培育壮大笋竹、莲子、红豆杉、肉牛等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增强对农业高效种养和农民多渠道就业的辐射带动能力。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5%,达到145.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5%的预期目标。
(二)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提高工业增长质量。围绕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和优势产业,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工业竞争力,推进重点工业项目的实施。加快产业集群骨干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三钢中厚板、明光新型材料、永安汽车厂载重汽车、大亚木业刨花板、青山纸业林纸一体化等项目的实施,促进产业集聚,延伸产业链。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纺织业重点实施永安中联纺织化纤、联众集团立丰印染易地改扩建等项目;建材业重点实施将乐红狮水泥、永安金银湖和永安谋成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等项目;化工业重点实施三化三聚氰胺扩建和熔融尿素、永安智胜化工钌催化工艺提高氮肥产量及热电联产等项目,加快传统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强煤电运综合调度。淘汰低效高耗能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及时掌握煤炭、电力、主要原材料的生产、需求、库存和运输动态,加大协调力度,努力缓解供需矛盾;加强银企协作,妥善解决企业资金问题。确保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预期增长18%,达到352.4亿元。
(五)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增强开放意识,抓住交通条件改善的有利时机,提升物流业和外经贸发展水平。加快发展现代流通业。培育特色专业市场,三明市服装交易中心、三明市粮油批发市场力争年内建成投入使用;发展会展业,建设三明科技会展中心;发展生鲜食品物流配送,加强省界边贸市场和农村重要集贸市场建设;做好市区商业网点规划,提高市区商贸服务质量和档次。2005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期增长9.5%,达到128.3亿元。积极开拓国外市场。用好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由省里全额承担的政策,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出口企业,鼓励各类主体尤其是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出口;做好重点出口企业的服务工作,增加机电等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确保出口总值预期增长16%,达到2.88亿美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招商,精心组织专项招商和参加国家、省举办的招商活动,从资源优势、产业链延伸、社会事业资源整合、各类园区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上招商,力求招商引资实现新突破;积极引导各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发展,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实现外商直接投资预期增长10%,达到1亿美元的预期目标。
(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继续稳定低生育率水平,年末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政策符合率达92%以上。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做好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加大流域污染治理,推进沙县、明溪等县县城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步伐。实施农业生产污染源综合整治,重点抓好沙溪沿岸规模畜禽养殖场治污工作。加强地质、气象等防灾减灾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脆弱区的保护,抓好宁化、大田、清流等县水土流失治理,维护生态安全。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全面完成“十五”计划目标任务,同时着力推进“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谋划好“十一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大建设项目。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听取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的有效调节,确保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完成,推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我市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加快崛起。
关于三明市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
及2005年预算的决议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5年市本级预算,同意市财政局局长赖逢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对执行2005年全市预算所提出的意见。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认真执行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的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努力增收节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本级政府预算执行的监督,保障政府预算的有效执行,促进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5年2月23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赖逢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对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04年全市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预算数为166,404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68,539万元,执行为173,7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11%,同口径增长17.11%;全市地方级一般预算支出预算数为204,141万元,执行为245,312万元,增长14.27%。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等,全市收入总计273,919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等,全市支出总计251,926万元。全市财政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1,993万元,实现全市财政收支平衡。
全市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预算数为10,009万元,执行为12,4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4.52%,比上年下降6.66%,;基金支出预算数为6,514万元,执行为11,5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8.03%,比上年增长26.45%。加上上年基金滚存结余、补助收入等,全市基金收入总计23,586万元;加上上解支出、调出资金等,全市基金支出总计16,852万元。基金总收支相抵,滚存结余6,734万元。
2、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预算数为46,742万元,执行为49,1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5.2%,同口径增长18.08%;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预算数为46,554万元,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批准调整为47,233万元,执行为56,352万元,增长20.60%。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等,市本级收入总计71,629万元;加上上解支出、补助下级等,支出总计58,522万元。市本级财政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3107万元,其中净结余4,149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预算数为3,070万元,执行为3,4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8.35%,比上年下降14.80%;市本级基金支出预算数为3,528万元,执行为4,5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3.82%,比上年增长128.78%。加上上年基金结余、补助收入等,基金收入总计8,213万元。基金收支相抵滚存结余3,674万元。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04年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六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决策部署,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积极培植财源,狠抓增收节支,在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的基础上,较好地完成了财政收支预算任务,财政支出较好地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
2004年预算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总量偏小,稳定的支柱财源偏少,财政增长后劲不足;预算细化的透明度不高,财政专项资金安排还不够规范,“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仍有存在;财政支出压力仍然较大,化解县乡债务工作进展不快;各地发展不平衡,一些县乡财政仍然较困难;部分专项资金仍存在被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预算执行的跟踪监督不够。这些问题的存在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关于2005年预算草案
1、全市预算草案
全市代编的预算草案,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安排180,988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14,944万元,增长9.0%;一般预算支出安排234,894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数增支30,753万元,增长15.06%。
全市基金收入预算11,250万元,比上年减收1,215万元,下降9.75%。基金支出安排8,789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数增长34.92%。
2、市本级预算草案
市本级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安排53,596万元,比上年增加4,425万元,增长9.0%;市本级当年财力49,799万元,加上上年净结余4,149万元,相应安排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51,8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支5,332万元,增长11.45%。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基金收入预算3,440万元,,比上年增加8万元,增长0.23%;基金支出安排4,642万元,比上年增长31.58%。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05年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和衔接“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重要一年,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任务繁重。2005年预算草案在上一年预算执行结果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当年影响财政收入增加的各项主要因素以及支出压力加大等情况,安排当年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增长9%,基本保持了与经济的协调增长,是比较稳妥的。支出预算安排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集中财力保运转、保稳定、保安全、保改革、保重点,基本可以保证工资发放、各项改革、重点建设、社会保障等的支出需要,为加快我市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崛起、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财政支持。总的看,收支预算安排基本符合我市实际,体现了依法理财、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发挥财政作用的要求,提出的预算执行的各项措施是较为积极和可行的。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5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同意市财政局局长赖逢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及200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细化后的预算及部门预算完成后,应当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
三、关于执行2005年预算的意见
为了促进2005年预算的有效执行,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稳健的财政政策,创新财政资金的支持方式,制定和落实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加快崛起的财政保障措施,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保障和服务各项改革与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扶持产业集群发展,加大“三农”投入力度,进一步推动项目带动战略的实施;认真落实加快市区经济发展、工业园区建设等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创新;深入研究和落实扶持第三产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就业的财税优惠政策;保证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等基础事业和公共领域的重点支出,办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实事,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预算约束,依法保证预算的实现。预算一经通过即具有法律效力,各级各部门必须严肃执行,有效组织预算收支。加强收入征管,扎实组织税收收入,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总量和占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继续整顿和规范财税秩序,推进依法治税。不断完善收入监管制度,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改进对非税性收入的征缴和监管,规范预算外资金、基金收入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强化支出预算约束。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从严控制各类会议费、招待费、车辆费、出国考察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确保重点支出。加强预算的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认真查处各类财政违法、违纪行为,防止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预算执行调整应依法报告同级人大常委会或者报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三)加强财政监管,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树立财政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和民主理财的责任感,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高,适应新时期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决策和管理制度。今后财政要逐步退出经营性、企业性支出和投资,加大公共、公益事业支出,为建立和谐社会提供财力支持。应将国资改革纳入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范围,重大国有资产变动应事先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改进预算编制程序和办法,细化预算安排,提高预算编制的透明度。全面推行部门预算,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健全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的预算管理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的具体安排应事先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稳妥推进国库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支出的节约率。严格举债审批制度,加强国债等债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完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促进财政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及200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明市财政局局长赖逢良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0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财政预算的决议要求,积极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狠抓增收节支,深化财税改革,在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的基础上,圆满完成了财政收支预算任务,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04年全市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173,7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11%,同口径增收25,903万元,增长17.1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6,800万元,上年结余23,797万元,调入资金9,547万元,收入总计273,919万元。2004年一般预算支出245,312万元,比上年增支30,631万元,增长14.2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614万元,支出总计251,926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1,993万元,继续实现全市财政收支平衡。
全市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12,4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4.52%,比上年减收889万元,下降6.66%。加上上年基金滚存结余6,361万元,补助收入4,760万元,全市基金收入总计23,586万元。2004年全市基金支出11,5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8.03%,比上年增支2,411万元,增长26.45%。加上上解支出483万元,调出资金4,843万元,基金总支出16,852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余6,734万元。
加上上划中央级收入,200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345,427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3.21%。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04年市本级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49,1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5.20%,同口径增收7,695万元,增长18.0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405万元,上年结余14,007万元,调入资金1,046万元,收入总计71,629万元。2004年一般预算支出56,3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6.28%,比上年增支9,624万元,增长20.60%。加上上解支出-55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233万元,下级上解高速公路施工建安营业税收入4,79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727万元,支出总计58,522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3,107万元,其中:净结余4,149万元,继续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市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3,432万元,完成预算的128.35%,比上年减收596万元,下降14.80%。加上上年基金滚存结余3,874万元,补助收入907万元,基金收入总计8,213万元。2004年市本级基金支出4,5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3.82%,比上年增支2,552万元,增长128.78%。收支相抵,滚存结余3,674万元。
加上中央级收入,2004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118,412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4.54%。
上述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请各位代表参阅附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2004年的财政决算还在编制过程中,在决算编制完成后还会有所变动,待2004年财政年度决算编制完成后,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各位代表,2004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是良好的,财政收入的增长超过年度增长目标7.11个百分点,工资、社保、科教等重点支出得到保障,并继续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这是全市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结果,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人大、政协以及代表们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全市人民辛勤劳动,各行业、各部门大力支持配合,财税部门团结协作、共同努力的结果。一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重点开展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1、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项目带动战略和重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了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市财政共投入扶持企业发展的各类资金4,749万元,培育和壮大产业集群和支柱产业。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1.17亿元,用于支持企业改革改制,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全市当年利用国债补助资金5,290万元,国债转贷资金400万元,中央及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5,974万元,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705万元,使用开发银行贷款11,766万元,市财政安排城市建设资金5,029万元,有力地支持了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了经济的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加大农业投入,2004年全市财政支农支出预算14,554万元,争取国家、省级财政支农资金16,610万元,支持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农业,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争取和安排粮食风险基金2,981万元。认真落实招商引资和出口奖励政策,全年共实现出口退税11,500万元,兑现出口扶持及奖励资金850万元,促进了外贸出口的快速增长。加大旅游投入,积极支持泰宁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工作,争取旅游资源开发专项资金432万元,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
2、依法组织各项收入。强化依法治税工作,不断完善征管措施,在加强主体税种征管的同时,加大零星税源的组织入库。抓好农业“四税”征管,认真贯彻落实停征部分品目特产税和屠宰税政策、种植粮食耕地免征农业税政策,加强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工作。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按照财政部有关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要求,加大各项非税收入的征管力度,防止跑冒滴漏。通过各有关方面的努力,扭转了年度中收入增幅下滑的势头,保证了全年收入任务的完成。
3、确保重点事业发展需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和压缩会议费、接待费、出国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证重点事业发展需要。全市财政共争取和安排专项资金3,748万元,用于推进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教育布局调整进程。市本级还安排城市教育费附加2,026万元,重点支持九年义务教育、重点高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双高普九”达标验收等。2004全市共争取中央和省科技项目资金511.3万元,市本级安排科技三项费用530万元,扶持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推动了科技事业的发展。积极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市卫生事业支出13,182万元,增长7.53%。
4、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重点问题。坚持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放在财政工作的首位。努力保证社会保障事业支出,全市用于社会保障“三项”支出的财政资金达21,129万元,比上年增长15.79%。各级还多方筹措资金保证了部分企业职工安置、再就业、社区建设、特困企业离休干部“两费”等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仅“种粮免税”一项,可减轻农民负担3,881万元,人均减负19.5元。认真落实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和粮种补贴政策,当年各级财政部门兑付农民种粮直补和粮种补贴款560万元。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全市共有80,032人纳入农村低保,各级财政累计发放低保金3,140万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合理调度资金,解决困难县乡季节性资金不足,并通过工资专户、银行统一发放、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县级统筹等保障性措施,防止出现拖欠工资现象反弹。此外,市财政还多渠道筹集安排资金1,235万元,确保市区粉尘污染治理、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农村卫生院基础建设、创建文明安全小区、农村沼气示范工程等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实施。
5、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全市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全面展开,市级所有预算单位编制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继续扩大,市本级已对工资、政府采购资金和部分专项支出实行了国库直接支付,市本级在科技局等三部门试行全部资金集中支付试点,全年集中支付资金18,565万元,占财政支出7.57%。政府采购领域和规模不断扩大,全市政府采购资金总量已达118,836万元,节约资金21,821万元,节支率15.51%。非税收入的“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登记费、征地管理费等一批行政性收费项目纳入预算管理。市本级当年监缴土地有偿使用收入17,135万元,其中缴入国库基金预算1,863万元。
6、强化财政监督,促进财经秩序进一步好转。针对我市财政运行和财经秩序存在的问题,重点强化了预算决策程序的规范化建设,财政性资金分配机制公开透明的制度性建设。广泛开展了“诚信为本、不做假账”的职业教育,提高了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中介机构执业人员执业道德水平。开展了对国债、社会保障、农业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了违法违纪问题。国有资产和会计信息质量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对规范财经秩序,促进依法理财起到了积极作用。
当前,我市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增幅依然偏低,稳定财源基础偏少,财政增长后劲仍显不足,财政困难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观;财政供养人员过多,刚性支出增长较快,保工资、保稳定、保运转、保重点的压力较大;化解县乡债务的工作进展较慢。这些困难和问题必须通过加快发展和深化改革来逐步解决。恳请各位代表、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对财政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指导和支持我们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
二、2005年预算草案
按照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和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则,2005年预算草案编制如下:
(一)全市代编的预算草案
全市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180,988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14,944万元,增长9.0%。其中工商税收增长10.66%,企业所得税增长18.54%,农业各税同口径增长11.39%。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相应安排安排一般预算支出234,894万元,比2004年支出预算增支30,753万元,增长15.06%。
全市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11,250万元,比上年减收1,215万元,下降9.75%。安排基金支出8,789万元,比2004年支出预算增长34.92%。
(二)市本级预算草案
市本级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计划安排53,596万元,比上年增加4,425万元,增长9.0%。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当年体制财力49,799万元,上年净结余4,149万元,当年可用财力53,948万元。根据财力与支出相适应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51,886万元(其中:动用上年净结余2,087万元),比2004年年初预算增支5,332万元,增长11.45%。
市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计划安排3,440万元,比上年增加8万元,增长0.23%。安排基金支出4,642万元,比2004年支出预算增长31.58%。
以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请各位代表参阅附表。为了便于各位代表审议,下面我就地方级一般预算收支的口径和变化情况说明如下:
1、预算收入的安排
一方面由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将继续对我市财政预算收入产生较大影响,且2004年的收入中存在着较多的一次性因素,从2005年起又将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和除烟叶以外的全部农业特产税。另一方面随着兑现增加地区补贴政策、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开展和公共财政支出体系的不断建立和完善,日益增加的支出需要财政收入的增长作为保证,因此2005年财政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安排增长9%。
2、支出预算的安排
三、深化财政改革,依法理财,确保2005年财政预算的圆满完成
根据全市经济工作会提出的当前和今后经济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2005年的财政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2、加大“三农”投入,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市本级安排3,241万元“支农三项”支出,比上年预算增长16.96%,高于财政收入增长7.96个百分点。做好取消农业税及附加和除烟叶以外特产税的落实工作,落实粮食直补、粮种补贴、按保护价收购粮食等扶持粮食生产的有关政策,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配套改革,安排好村级农技员补贴和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切实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有效投入,支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3、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认真贯彻执行“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继续整顿和规范财税秩序,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大户的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落实有效措施,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确保主体税种收入的稳定增长,同时防止零星税源的流失。抓好国家和省规定的各项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严格“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征缴率,确保预算收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促进全市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
4、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根据建立公共财政支出框架的总体要求,从财政政策和资金上支持事业单位的改革。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增加教、科、文、卫的投入,发展社会事业。增加安排100万元用于人才引进和开发,安排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资金1,218万元。优先安排并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依法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切实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生活困难。
5、加强财政监管,提高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健全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的预算管理机制,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稳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政府采购支出的节约率。完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促进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各位代表,完成2005年财政预算任务对于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轩源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推进人大制度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制环境,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及市委六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意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围绕“工业立市、生态兴市、科教强市”战略,加大监督力度,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努力推进人大制度建设和地方人大工作,为实现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5年2月24日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轩源
我受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回顾
2004年,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的战略目标,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努力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进步。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了7次常委会会议和20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报告32次,作出决定、决议8项,提出审议意见13份;组织开展7次执法检查和14次执法调研;召开法律学习贯彻会议7次;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29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3人次,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紧抓机遇,大力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
常委会紧紧把握宪法修订、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25周年、中央召开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的大好时机,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努力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做好地方人大工作。
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大政方针写入了宪法,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要求,联系实际,制定计划,组织听取宪法修正案的辅导报告,召开了进一步学习贯彻实施宪法座谈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学习、理解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在新闻媒体和《三明人民政坛》上开辟学习专栏,推动全市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社会风尚的进一步形成。常委会还要求政府把学习宣传宪法纳入“四五”普法教育内容,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新修订的宪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认真开展纪念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和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25周年活动。组织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吴邦国委员长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召开了纪念大会,市委书记叶继革同志作了重要讲话。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讨,开展征文和评选优秀论文活动,举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地方人大工作巡礼”新闻采访活动和书画展,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各县(市、区)也举行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系列纪念活动。整个纪念活动主题突出,隆重热烈,富有成效,为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积极配合市委开好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市委决定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对此常委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组织调研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十二个县(市、区),对我市人大工作的现状、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调研。邀请历届常委会领导、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进行座谈和研讨。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针对我市人大工作实际,形成了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人大工作的报告,为市委的决策提供了依据。去年12月,市委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作出了《关于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的意见》,叶继革同志在大会讲话中对做好新形势下我市人大工作提出了要求。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肯定了我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深化了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提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任务和措施,必将对今后我市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二、围绕大局,依法推进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
市委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明确提出“工业立市、生态兴市、科教强市”的发展战略,确定了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的奋斗目标,这是科学发展观在我市的具体实践。常委会坚持“议大事、促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市加快崛起的目标任务,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全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加大工作监督力度,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制度,先后听取和审议了我市200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03年市本级决算和200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0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03年市本级决算和批准调整2004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决议、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企业改革与发展、农村税费改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文化市场专项治理、职业教育工作等专题报告。听取了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法院、检察院工作的报告。常委会充分肯定“一府两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并就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三农”工作、调整产业结构、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培育产业集群、发展民营经济、发展教育卫生事业、环境保护以及执政为民、公正司法等方面提出建议。为了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注意改进监督方法,努力实现从程序性监督到实质性监督的转变,坚持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前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听汇报与实地察看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力求掌握真实情况,增强工作监督的针对性,并着力抓好督促整改,巩固监督成果。
加强对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促依法履职、提高服务质量。除坚持常委会任命的我市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送年度述职报告制度外,常委会还在总结历届评议工作经验、借鉴外地好的做法的基础上,开展了对市民政局、农业局、卫生局、环保局及其局长的评议工作。评议工作突出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工作的特点,坚持以宪法和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依法履职、完成岗位职责、廉洁从政为主要内容,以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为评议主体;坚持内外结合、上下联动,深入调研、掌握实情,广泛征求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基层的意见,走访了省直对口部门和市政府分管领导;坚持边评边改的原则,针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被评议对象抓整改、促发展。通过评议,进一步增强了被评议部门及其局长的公仆意识、法律意识、人大意识,规范了依法行政行为,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常委会还依法罢免了一名涉嫌犯罪的原省人大代表的代表职务,许可检察机关依法逮捕一名涉嫌犯罪的市人大代表,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
三、以民为本,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常委会坚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真心实意为人民谋利益。
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组织代表学习宪法修正案、代表法、行政许可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长议政履职本领。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参与执法检查、调研和评议工作。先后承办和组织了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首次集中视察三明活动,以及福州市的省人大代表、我市在省城工作的省人大代表对我市进行集中视察活动,普遍反映印象很好。支持代表开展持证视察和“约见”我市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召开各种形式的代表座谈会,征求代表意见、建议,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表彰了6个先进代表小组和32名优秀人大代表。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监督,组织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项检查,责成有关部门重新办理了代表不满意的建议9件,力求使代表建议落到实处。目前,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68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所提的建议除部分由于客观情况或其他原因难于解决的外,都得到较好落实,代表的满意率为94.5%。
做好信访工作,努力为民排忧解难。及时召开全市人大信访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人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较好坚持了主任接待日、由常委会领导带队下基层接访和邀请律师参与接访等制度,全年共接受群众来信1399件,接待群众来访1268批2579人次,下县接访2次,接访136批297人次,基本上做到事事有答复。开展了《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调研。注意把信访工作与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结合起来,建立信访督办制度,认真分析研究信访中反映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方面依法办理,协调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实际问题。
四、与时俱进,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作风建设,践行执政为民宗旨。牢记“两个务必”,努力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常委会工作的准则,坚持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力求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议、决定,科学合理、依法依规、切实可行。深入实际,不尚空谈,常委会领导分别参加了市委统一组织的“四个专题”决策调研检查,认真开展了“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促进人大工作创新”的重点课题调研。密切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召开县(市、区)人大主任座谈会,征求对各项工作的意见;重大履职活动上下及时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召开各工作委室工作座谈会,以会代训,交流人大工作经验,提高全市人大工作水平。加强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
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成立了机关党组,调整充实了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综治工作、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力量。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的教育管理,开展学习郑忠华、任长霞、牛玉儒、张仁和等先进事迹活动,增强了机关干部队伍的活力。制定修改完善有关制度,使机关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加强人大工作宣传,努力办好《三明人民政坛》,建立了市人大网站。重视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相互学习和交流,首次开展了与国外友好城市的议会往来,继续加强与全国部分设区市人大常委会的横向联系,拓宽了视野,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过去的一年,常委会认真依法履职,在推进我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取得了新的进步,这与中共三明市委的正确领导、全体代表的认真履职、“一府两院”的支持配合和市政协委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热情支持是分不开的,也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同志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形势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还不能适应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监督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大、方式需要进一步探索、实效也有待增强;人大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还不够通畅、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培训工作还不够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引起足够重视,采取积极措施,尽力加以解决,力求不负人民之所托、群众之所望。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2005年是实现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全面完成“十五”计划、衔接“十一五”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全省、全市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的起始之年。常委会要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九次、十次全会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意见。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努力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推进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一、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人大制度建设和地方人大工作
二、围绕事关大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依法行使决定权
根据市委提出的加快三明崛起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发展定位、发展措施,针对人大工作的性质、特点,抓住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要围绕三明在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发展、创新发展、集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问题,围绕我市加强“三农”工作、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增强投资对经济发展的拉动力、纵深推进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心城市和城镇建设、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和谐发展、切实改善人民生活七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围绕关系以人为本、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在广泛集中民智、充分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遵循“少而精”的原则,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使市委关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同心协力地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以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主要内容,积极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拟对《安全生产法》、《土地管理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的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国家开发银行授信额度贷款管理和使用情况、城市规划与管理、水利“六千”工程建设、农民增收、文化事业改革发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工作的报告;继续督促东牙溪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游戏机厅和网吧经营的依法管理工作。听取和审议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和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促进“十五”计划目标的全面实现,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专题工作报告。继续开展对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及其局长的评议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对我市实施《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的情况进行视察、检查。
要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注重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行使监督权与行使决定权、任免权相结合,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监督与支持相结合,建立个案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意见整改反馈制度,开展对市十届人大换届以来所进行的执法检查、执法调研、有关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以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跟踪检查,巩固和扩大监督成果。
四、更加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积极探索人大工作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利益的各种途径和方法。扩大公民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和监督等工作的有序参与,推行市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的做法,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机关的代表回原选举单位参加活动的制度,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建立健全常委会领导联系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制度,开展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健全代表活动保障机制,督促各级政府依法将代表活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组织检查有关单位、企业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的情况。加强对代表活动的组织和指导,改进代表视察方式,支持代表依法实行“持证视察”,“约见”我市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组织代表对办理工作进行视察,突出代表的主体作用,纠正在办理工作中“文来文往”和“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着力提高办理质量。加强对代表的培训,继续开展“创建先进代表小组、争当优秀人大代表”活动,组织优秀人大代表进行巡回报告,开展代表履职登记工作,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整体素质。
进一步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本着对人民负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要求,热情接待群众来访,督促有关方面依法办理各类信访件,依法开展对信访中反映的典型案件和共性问题的监督。继续开展下基层接访和主任接待日活动,健全协调机制和督查反馈机制,努力促进社会的安定稳定。
五、强化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要围绕建设学习型机关的目标,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宪法、法律和人大工作知识,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读书班,不断提高思想理论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常委会党组建设,在人大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发挥好人大干部队伍中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改进作风,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基层开展视察、检查、调查。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要强化责任意识,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对人民负责。加强机关建设,认真完成机关机构改革。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人大宣传工作,建立新闻发布会和通气会制度,为推进人大工作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继续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和各县(市、区)人大的联系,主动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工作的指导,重视机关人员的培训。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和横向联系,虚心学习借鉴兄弟地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常委会的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同志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好这一制度,是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更好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依靠全市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邦澍所作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04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依法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中级人民法院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及市委六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司法为民,全面加强各项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为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邦澍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04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人民政府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平安三明”的战略部署,落实司法为民,坚持服务经济,狠抓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根据法律规定,市中级法院担负着对全市重大的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和复杂的行政案件进行一审,对不服各基层法院一审裁判的上诉案件进行二审,对辖区监狱报请的减刑、假释案件进行核准和裁定等审判任务。一年来,我院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我市加快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
(二)积极稳妥地审理好各类民商事、行政纠纷案件,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我院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93件,审结76件,诉讼标的总额达2.6亿元;受理二审民商事案件595件,审结592件。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8件,审结58件,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0件,审结10件。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我院重视改善行政审判的司法环境,在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权利的基础上多做协调工作。在全年审结的58件二审行政诉讼案件中,维持一审判决和裁定53件,占91.38%,撤销行政机关决定2件,占3.45%,当事人自动撤诉3件,占5.17%。既支持和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20件,执结100件(含因无财产执行等原因中止执行21件),执行标的额达1.9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为41.74%。
二、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与指导,推进法院基层建设
一年来,我院既支持各基层法院依法独立地审理案件,又加强对其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全年各基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551件,审结15882件,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655件,执结5381件,审结率和执结率分别比上年增加2.89%和6.33%。在审结各类案件中,由法院直接受理的民商事、行政及执行等案件占了89.24%。
第二,强化监督和指导。一是切实抓好二审及再审案件的审理工作。对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当或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我院依法发回重审或直接予以改判;对裁判确有错误的生效案件,依法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积极指导基层法院提高审判质量。一年来,共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94件,改判和发回率比上年下降了7.18个百分点。审结各类再审案件35件,其中,审结省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案件17件。二是建立全市法院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考核体系。市中级法院根据省高院的工作部署,将提高民商事案件调解率、息诉服判率和审限内审结率等“十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出台了《全市法院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考核办法》,把开展“十率”情况列入法官审判业绩考核指标。据省法院通报,我市法院“十率”工作在六次通报中有五次名列全省法院第一名。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各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刑事审判方面,我院汇编了《三明刑事审判答疑》,制定了《关于适用缓刑的意见》;林业审判方面,制定了《关于审理林业纠纷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人民法庭工作方面,成立人民法庭工作指导小组,编发专刊,指导推进人民法庭各项工作。
第三,狠抓基层基础建设。近年来,市中级法院和十二个基层法院抓住机遇,在省、市计委的大力支持下,审判综合大楼建设全部列入国债建设项目。截止去年底,全市法院审判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已达66781平方米,总投入建设资金6551万元。目前,已投入使用的有将乐、梅列、明溪、清流法院,拟于今年投入使用的有市中院、沙县、建宁、泰宁、大田等法院,正在建设或即将动工建设的有宁化、尤溪、三元法院。
三、树立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司法为民措施
一年来,我院紧紧抓住司法为民这个核心,针对审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组织全市法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司法工作水平和为人民服务的质量。
一是认真处理涉诉上访案件,切实解决“告状难”、“申诉难”问题。信访工作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社会政治稳定。一年来,我院通过推行涉诉信访摘报、重点上访案件领导亲自处理等制度,狠抓工作落实。全年全市法院共办理各类来信1357件、接待来访7841人(次),来信来访比上年下降22.8%。在处理来信来访过程中,全市法院转变工作作风,倡导人文关怀,把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误解甚至愤懑,引导到依法证明裁判确有错误的理性轨道上,使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的过程变成理解裁判、接受裁判、监督裁判的过程。
二是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参与诉讼。两级法院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办法,全年共实施司法救助的案件374件,决定减、缓、免交诉讼费105.53万元。特别是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务纠纷案件积极提供司法救助,开辟“追薪绿色通道”,实行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一年来,全市法院审理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资案件125件,标的额达835.48万元。
三是提高司法效率,使当事人尽快获得公平裁判的结果。全市法院继续推广适用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做法,建立和完善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以减轻讼累,减少诉讼成本。全年全市法院适用民事简易程序速裁速决案件6898件,适用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580件,全市法院一、二审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
四是拓宽服务渠道,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城区,梅列等法院实行了院长接待日活动进社区、巡回法庭进社区、法制讲座进社区、送法进军营等“四进社区”活动;在乡镇,各基层法院把案件受理、开庭审理与法制宣传结合起来,设立巡回法庭,采取就地立案、就地开庭等方式,及时解决民事纠纷。全市法院在城区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82次,审结案件93件,在乡村开展巡回审判活动670次,审结案件390件。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实行庭前、庭中和庭后全过程调解,着力构建法院与社会共促调解的大格局,基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5.25%,市中院二审调解率也达到26.18%,分别较上年上升10.08和10.8个百分点。同时,全市法院还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培训人民调解员2328人(次),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扎实推进队伍建设,提升法官队伍素质
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和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的目标,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促进了全市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司法能力建设。
(一)以树立法官良好形象为主旨,深入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我院首先立足本院机关,抓好学习教育、查摆整顿工作,并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扎实推进“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去年初,我院就在永安法院召开全国模范法官范韶勇先进事迹报告会,以先进事迹激励人、鼓舞人。在先后荣获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清流县法院原审判员江华椿同志因病去世后,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多家新闻媒体专程赶赴我市纷纷采访报道江华椿同志先进事迹。我院又以此为契机,组织全市法院将学习江华椿司法为民精神与开展“远学任长霞、蒋庆,近学郑忠华”活动相结合,推动学习先进典型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法官教育培训力度,努力创建“学习型”法院。全市法院继续鼓励和支持在职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努力提高法官的学历层次。至去年底,全市法院具有本科学历干警已达448人,占49%,在读本科312人,占33%。其中,市中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干警达89人,占全院干警的64.5%。目前,全市法院已获硕士学位3人,在读研究生33人。另外,我们十分重视法官职业培训工作,强化法官职业能力的培养。一年来,全市法院有14人前往国家法官学院学习,有48人参加省法院培训,有259人参加市中院举办的刑事、民商事等专项业务培训班。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和完善法院工作
一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和依靠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同时,把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保障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一是主动争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坚决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抓好落实。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直接来信和转办的群众来信,予以高度重视,及时处理。全年我院共办理市人大交办、转办的群众来信149件。二是坚持对人大代表进行经常性的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函,为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赠订《人民法院报》,不断改进和拓宽了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方式和渠道。三是对辖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专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旁听案件审理,把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置于代表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全年全市法院先后组织邀请了全国和省、市、县各级人大代表和当地政协委员165人(次)参加庭审旁听,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年来我们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去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二是执行难的压力仍然较大;三是部分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司法理念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四是我院对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对全市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的协管工作,对基层法院物质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和帮助,仍然存在着薄弱环节。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紧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保持我市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的关键一年。市中级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基层建设为基础,以队伍建设为保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基层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全面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全市法院必须始终坚持和依靠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的意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要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三明”的目标,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要运用审判职能,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力度。要坚持服从服务于发展第一要务,积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依法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要妥善审理好涉及政府职能转变的行政案件,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依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注重运用诉讼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增强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探索建立执行威慑机制,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
二、坚持以人为本,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近几年来,我市两级法院调往沿海法院和党委、政府部门的法官多达50余人,在人才不断外流的情况下,全市法院要立足实际,不断创造条件,用适当的待遇留人,用感情留人,用事业留人,确保各项事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要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要继续加强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要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体系。要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司法公正。
三、坚持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司法为民基础。全市法院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强化法院基层建设。要以树立良好法治形象为目标,在抓好基层法院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的同时,继续抓好审判综合大楼及配套设施建设,用法庭设施与开庭活动进行社会法制教育;要大力推进人民法庭创优活动,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设施,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要加强法院办公信息化建设,并充分利用现有的现代化设施,提高办案的科技含量。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按照市委的部署和本次大会作出的决议,全面履行审判职责,切实增强司法能力,不断提高司法水平,为保障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平安三明”建设,作出不懈的努力。
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德安所作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04年,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及市委六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坚持司法为民,认真履行检察职责,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为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5年2月24日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德安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04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市委六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检察院建设,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的发展。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增强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实现三明加快崛起服务的意识,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
(二)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入
(三)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二、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
一年来,我们继续把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加强外部监督制约的一项重要措施,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运行机制。凡属于检察机关直接侦查案件中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三类案件,以及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有违法违纪等五种情形的,人民监督员均可以提出意见。去年共监督“三类案件”11件,人民监督员均同意检察机关意见。在整合侦查资源方面,组建特侦队,成立侦查指挥中心,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及侦查资源的优势互补,完善了办案机制,强化了行业及部门间协作机制。检务督察方面,制定了《市院机关执法活动内部监督制约的若干规定》,建立五种监督机制,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是否存在该查不查、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等十二种情形以及十类复杂敏感案件纳入督察范围,并对104件不起诉案件进行专项复查。全市两级院还继续深化量刑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审、公诉引导侦查、证据开示、主诉检察官办案制、未成年人犯罪办案方式等检察业务改革。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审比例较高,受到省院的肯定。
三、深化公正执法主题教育活动,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进一步加强
四、坚持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进检察工作深入发展
实践表明,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一年来,我们继续坚持和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得到了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同时不断提高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认真负责地办理人大交办的事项和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不定期邀请代表视察检察工作,虚心听取批评、意见。2004年,两级院共接到两级人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52件,已办结反馈49件,另有3件正在办理中。
一年来,我们取得的成绩和进步,都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两级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过去的一年,我市各项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少数地方办案能力有待提高;二是诉讼监督工作有的方面还不够有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三是队伍整体素质、执法观念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四是检察经费不足现象仍然存在,科技强检、检务保障存在一定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更加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加以解决。
2005年是我国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和谐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市委六届十次全会和本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实现三明加快崛起,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而积极努力。
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二、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今年的检察队伍建设重点要抓好三项工作:一要认真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要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高检院对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提出的“六个禁令”。三要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围绕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的目标,完善工作机制。
三、坚持不懈抓好基层院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
要加强基层院基础工作、基本素质和基本保障建设,深入开展争创先进基层检察院活动,通过争创活动,形成创一流业绩、建一流队伍的浓厚氛围,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努力实现基层院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基本素质整体提高和基本保障充分有力的目标。
四、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不断增强检察工作活力
要按照高检院和省院的安排与部署,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和整合侦查资源、检务督察机制创新工作。建立接受监督评议与加强改进检察工作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保障人民监督员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督权。合理配置侦查资源,构建侦查一体化的格局,提高侦查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办案的质量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深化主诉检察官、适用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易审、量刑建议及未成年人犯罪公诉改革等措施,逐步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努力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为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实现三明加快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主席团(54人,按姓名笔画排列)
丁瑜(女)
王庆
王政
王斌
方锦铭
邓应红
叶继革
包国平
兰德明
庄奕贤
刘宁(女)
刘振郁
刘道崎
刘焰生
刘鑫
江兴禄
江寻鹭
池秋娜(女)
李轩源
杨光祺
杨雁雄
吴金容
吴建国
吴根发
余荔苹(女)
张元江
张受刚
张耀村
陆火生
陈孔文
陈有极
陈刚挺
陈灵儿
陈忠杰
武丹
林月姣(女)
林传衍
林纪承
林昌源
林金亮
林勇雄
林梁儿
郑成辽
郑国仁
郑维荣
洪明德
袁德俊
顾闽南
徐铮
黄作文
曹秀芬(女)
程立双
廖小华(女)
秘书长:吴根发(兼)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方炳火
吴玉奎
陈建(女)
周升堂
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李盛有
郑新聪
阙维林
蔡绍协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
(2月22日上午8:30)
李轩源吴根发陆火生丁瑜(女)陈良椿郑国仁
杨光祺刘振郁黄作文王斌
主持人:李轩源
第二次全体会议
(2月24日上午8:30)
刘鑫林纪承徐铮刘道崎池秋娜(女)吴金容
吴根发郑成辽曹秀芬(女)陈有极林传衍洪明德
林梁儿刘宁(女)林勇雄
主持人:吴根发
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
(2月26日上午8:30)
庄奕贤袁德俊程立双杨雁雄陆火生兰德明
陈刚挺郑维荣江兴禄林昌源陈忠杰吴建国
王庆王政张受刚林金亮
主持人:陆火生
第四次全体会议
(2月26日上午10:00)
叶继革李轩源吴根发陆火生丁瑜(女)陈良椿
郑国仁杨光祺刘振郁黄作文方锦铭
副秘书长名单
魏坚东
陈木星
陈兴万
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
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委、市政府领导8人
张健陈华严凤英(女)李家荣张发录
吴俊慰林俊德朱昌贤
二、市政协领导、助理巡视员11人
吕少郎曾金凤(女)李荣显郑昱荣邹运恒
邱乾春张来水柳忠武李茂胜吕凯明
江琳(女)
(第三、四次全体会议邀请新当选的政协副主席上主席台就座)
三、历届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工作的领导3人
梁文森叶培雁张运祥
四、三明军分区政委1人
赵琛
五、驻明部队代表1人
何骏
六、是本届市人大代表的原三明军分区政委1人
沈正平
七、市法院、检察院、安全局领导3人
刘邦澍黄德安常秀文
八、三钢、三化领导2人
欧阳元和蔡永亮
九、三明学院领导1人
李长生
十、在港澳的省政协委员1人
胡士寅
关于代表提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决定:
本次会议代表提议案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2月24日下午5时30分。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
2005年2月24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会议的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本次会议的选举任务:
1、补选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名;
2、补选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1名;
3、补选和选举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8名;
4、选举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
四、补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实行等额选举。
补选和选举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人,即9人,进行差额选举;选举省十届人大代表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人,即2人,进行差额选举。
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的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和代表二十人以上书面联名提出;省十届人大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印发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直接进行投票选举;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印发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大会主席团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选举。
被提名为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市人大代表。
六、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各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候选人人数,代表联名提出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主席团提出的候选人名单,采用举手方式表决,须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代表联名提名候选人,应填写登记表并签名。
七、代表联名提名推荐候选人,可以是一个代表团内的代表联合提名,也可以是不同代表团的代表联合提名。
提名者在大会主席团确定正式候选人以前,如果要求撤回提名,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大会主席团应予同意。
八、预选以代表团为单位,由大会主席团委托各代表团团长主持。预选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通过的各代表团监票人担任。大会秘书处组织组派工作人员协助做好预选的具体工作。
预选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预选选票由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制。预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列。代表对预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其他的不画任何符号,不能另选他人。每一预选票所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各代表团出席预选会议的代表应当超过代表团全体代表的半数,预选始得进行。
收回的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预选票数,预选有效;多于发出的预选票数,预选无效,应重新进行预选。
预选投票结束,当场清点投票数,监票人向代表团团长报告投票数,由代表团团长宣布本团预选是否有效。各代表团预选计票报告单经预选主持人和监票人、计票员签字后,在大会总监票人的监督下,由大会秘书处组织组汇总。预选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大会主席团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预选中如遇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正式候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预选,以得票数多的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选举。
九、本次大会共印制四种选票,即:“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选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选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票”和“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票”。
选票中所列正式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排列;经过预选后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名单,按预选时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如遇得票数相等以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十、大会选举,到会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
十一、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一次投票,分别计票。
十二、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表示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表示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不画任何符号。
另选他人的,应在正式候选人中否决相应的名额后,在“另选人”的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不画“○”的无效。
填写选票用蓝色或者黑色墨水笔或者圆珠笔,不得用铅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不能涂改。
填写选票不符合上述规定,或者所画的符号不清楚、无法辨认的,按弃权处理。
十三、大会选举时,发出的每种选票数与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相等,才能进行选举。投票结束后,收回的每种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该项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该项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四、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十五、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遇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补选和选举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省十届人大代表时,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是否在本次会议或者在下次会议上另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全体代表决定。另行选举时,可以根据第一次投票时未当选的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也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另行提名,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选举。
另行选举时,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如另行选举仍未选足应选名额时,本次会议不再进行选举。
十六、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12人;总计票员1人、计票员8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票人由各代表团在代表中推选,提交大会主席团通过。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指定。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员、计票员由大会秘书处在工作人员中指定。
十七、选举会场划为3个座位区,设3个投票箱。代表按座位区分别到指定的票箱投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投票时,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在自己座位区的票箱投票,随后主席团成员和各座位区的代表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员当场打开票箱清点投票数,清点结果由总监票人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八、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和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九、选举中如果发生本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依法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二十、本选举办法经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关于接受刘鑫辞去三明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5年2月24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鉴于中共福建省委已对刘鑫的工作作出调整,决定接受刘鑫辞去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辞呈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因中共福建省委已对我的工作作出了调整,现请求辞去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职务,请予批准。
在我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期间,工作中得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人大代表的关心、支持及依法监督,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00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席团提名的三明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候选人名单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主席团提名的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秘书长候选人名单
委员候选人名单
(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庄少生许清华纪圣和陈国珍陈金鹏
贾新榕黄高明黄鹤平
政党提名的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候选人名单
代表二十人以上联名推荐的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邓裕生
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推荐的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童麟章
补选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正式候选人名单
2005年2月25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补选的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补选和选举的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按姓名笔画排列)
邓裕生庄少生许清华纪圣和陈国珍
陈金鹏贾新榕黄高明黄鹤平
选举的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林勇雄童麟章
选举大会监票人员名单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总监票人:
李鲁闽(建宁县代表团)
监票人:
林新(三元区代表团)
施茂隆(明溪县代表团)
李兴荣(清流县代表团)
吴联军(大田县代表团)
罗策(沙县代表团)
孟闽乐(泰宁县代表团)
梁闽菊(女)(梅列区代表团)
郑来明(永安市代表团)
马安平(宁化县代表团)
郑祖欣(尤溪县代表团)
丁建华(将乐县代表团)
葛明华(军警代表团)
选举大会计票人员名单
总计票员:
杨元汤
计票员:
罗玮
余梦华
蔡建明
刘继善
何正润
赵明
童菁(女)
李义芳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告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05年2月26日
第一号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2月26日补选刘道崎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现予公告。
第二号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2月26日补选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补选和选举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委员,补选、选举结果如下:
秘书长:方锦铭
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议案的
处理意见的报告
三明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按照《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代表提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截止2月24日下午5时30分,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向大会提出的议案52件。其中,法制方面的2件,占总数的3.84%;农经方面的5件,占总数的9.62%;财经方面的23件,占总数的44.23%;科教文卫方面的15件,占总数的28.85%;环境方面的1件,占总数的1.92%;综合方面的6件,占总数11.54%。
本次会议上,代表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意见,按照市委六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深入实施“工业立市、生态兴市、科教强市”战略,对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壮大特色农业,以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推动城镇化,促进农民增收;培育三大产业集群,延伸关联企业,做大产业规模;壮大中心城市,加快市区“南拓北扩西进”,推进市区、沙县一体化和市区、永安城市联盟,增强区域经济实力;强化项目带动,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以项目扩大投资、促进发展、优化环境;加强旅游产业规划、扶持和管理,发展红色旅游,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深化各项改革,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促进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社会保障,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政府行政能力;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提出了各项议案。
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根据《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办法》,先后召开两次会议,对议案逐件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不列入大会审议的范围,建议作如下处理:
一、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5件
1、蔡绍协等10名代表:关于加快“西进”步伐,推动小蕉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议案(第01号);
2、黄宝城等15名代表:关于举全市之力,充分发挥世界级品牌效益,加大泰宁世界地质公园建设力度的议案(第02号);
3、黄友台等10名代表:关于支持苏区县加快红色旅游发展的议案(第27号);
4、胡晓明等10名代表:关于加大对旅游设施的投入,提升我市旅游整体水平的议案(第44号);
5、余绪娘等10名代表: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的议案(第31号)。
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第01号议案提出小蕉工业园区建设,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南拓北扩西进”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市,拓展城市空间,加快市区经济一体化进程;第02、27、44号议案都反映发展壮大旅游产业,增强经济后劲,可并为一案办理。因此,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做好以上四件代表议案的审议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督促市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解决有关问题。第31号议案事关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市人大常委会应采取措施,加强代表培训工作。
二、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有关机关、组织办理的47件
1、刘宁等10名代表: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游戏机厅管理的议案(第03号);
2、彭晓榕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建设公交场站,确保市民安全的议案(第04号);
3、林金来等10名代表:关于农民打工者群体的子女教育问题应引起重视的议案(第05号);
4、马安平等11名代表:关于要求扶持宁化县竹业产业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第06号);
5、胡晓明等10名代表:关于完善职能划分,提高城市管理质量的议案(第07号);
6、刘天金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沙溪尽快正式通航的议案(第08号);
7、钟松淮等11名代表:关于乡镇通村水泥路铺设里程数不作为指标限制的议案(第09号);
8、林丁茂等10名代表:关于加快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县域创建传染病医院,促进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议案(第10号);
9、朱任丽等10名代表:关于建立医疗责任保险的议案(第11号);
10、冯火珠等10名代表:关于建立我市农林牧渔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的议案(第12号);
11、林金来等10名代表:关于加强三元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第13号);
12、黄水盛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将清流县部分公路列入红色旅游公路建设的议案(第14号);
13、伍正发等10名代表:关于健全社保基金征缴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议案(第15号);
15、施茂隆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将明溪县纳入三泉高速公路盘子的议案(第17号);
16、李辉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加大对苏区县政策扶持力度的议案(第18号);
17、黄和等11名代表:关于加强三明区域煤炭资源开发协调,确保经济发展能源需求的议案(第19号);
18、张秀华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市级对贫困县学校布局调整给予资金重点支持的议案(第20号);
19、黄炳川等10名代表: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实行领导服务扶持项目建设负责制的议案(第21号);
20、李水燕等11名代表:关于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议案(第22号);
21、傅瑞生等11名代表:关于尽快出台市区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的议案(第23号);
22、赖诗洲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将尤溪洋中互通口至延平樟湖(316国道)断头路列入京福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的议案(第24号);
23、林月姣等10名代表:关于加大整治网吧力度,为青少年营造健康向上成长的环境的议案(第25号);
24、王丽艳等10名代表:关于将沙县大洲大桥建设项目列入2006年省级干线改造计划并争取列入第三期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议案(第26号);
25、吕燕梅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加大对苏区县教育扶持的议案(第28号);
26、林亿慈等10名代表:关于加大扶持山区农村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力度的议案(第29号);
27、林亿慈等10名代表:关于中小学教师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认可的问题的议案(第30号);
28、余绪娘等10名代表:关于加强山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的议案(第32号);
29、丁建华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农村公路国债项目享受交通项目补助待遇的议案(第33号);
30、张惠平等11名代表:关于治理贡川镇自来水取水源受严重污染,解决5000多人饮水问题的议案(第34号);
31、彭强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加强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出生人口质量的议案(第35号);
32、廖小华等10名代表:关于重视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议案(第36号);
33、田新提等10名代表:关于取消下岗、失业人员档案管理费的议案(第37号);
34、刘闽华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在列西片新办一所普通高中的议案(第38号);
35、廖小华等10名代表:关于建设城北片区幼儿园的议案(第39号);
36、彭根发等11名代表:关于尽快开通三明至福州航运的议案(第40号);
37、廖小华等10名代表:关于切实采取措施解决村民女代表比例偏低问题的议案(第41号);
38、黄宝城等10名代表:关于申报泰宁丹霞地貌国家科普基地的议案(第42号);
39、陈建等10名代表:关于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议案(第43号);
40、彭晓榕等10名代表:关于抓紧筹建“三明外国语学校”的议案(第45号);
41、黄友台等10名代表:关于加快山地生态果园建设的议案(第46号);
42、彭晓榕等10名代表:关于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议案(第47号);
43、刘宁等10名代表:关于杜绝“泔水猪”,净化餐桌污染的议案(第48号);
44、林金亮等10名代表:关于因地制宜进行沙县凤融信用社体制改革的议案(第49号);
45、胡登良等10名代表:关于把三明鸿伟木业有限公司列为全市企业办基地试点的议案(第50号);
46、林盛洪等10名代表:关于把金柑产业列为市政府重点扶持的特色产业项目的议案(第51号);
47、林丁茂等10名代表:关于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进程,创立三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指导机构的议案(第52号)。
此外,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18件。其中,法制方面的4件,占3.38%;农经方面的13件,占11.02%;财经方面的58件,占49.16%;科教文卫方面的19件,占16.1%;环境方面的6件,占5.08%;侨台方面1件,占0.85%;综合方面的17件,占14.46%。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分别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并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负责书面答复代表。
关于代表审议六个决议(草案)的情况汇报
2005年2月25日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上
大会副秘书长王斌
大会主席团:
根据大会日程,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各代表团对大会主席团第二、第四次会议分别通过的《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等六项决议草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代表们原则同意了这六项决议草案,同时也对决议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大会秘书处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逐项汇报如下:
一、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代表的修改意思有两处:
一是决议(草案)第二面第一行至第三行“代表们对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报告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实事求是,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清醒深刻,提出新一年政府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积极可行”。有的代表提出“清醒深刻”的表述不够准确,建议修改。大会秘书处认为代表提出的意见是正确的,建议修改为:“代表们对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报告回顾过去一年工作成绩恰如其分,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实事求是,提出新一年政府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积极可行”。
二是决议(草案)第二面第三自然段第一句“会议要求,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有的代表建议,“在会议要求”后,应加上“各级政府要……”。大会秘书处建议采纳代表的意见。
二、关于《三明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代表们没有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提请大会表决。
三、关于《三明市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预算的决议(草案)》
四、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五、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六、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以上汇报,请予审议。
大会秘书处
2005年2月25日
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闭幕式上的讲话
(2005年2月26日上午)
各位代表、同志们: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今天就要闭幕了。
加快三明崛起,是本次大会的主题,也是全市人民的利益所在、希望所在。实现这一战略决策,重在落实,关键在责任。我们要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从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上强化责任;我们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履行责任;我们要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责任、做好工作,使我市新一轮的发展构想、发展目标、发展定位、发展措施逐一落实,在落实中突显成效,在落实中加快崛起。
人大代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260多万三明人民对我们寄予厚望。希望大家回去后,广泛宣传并带头贯彻落实这次大会精神,动员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振奋精神,奋发努力,共同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为加快三明崛起建新功、创新业。
各位代表、同志们,崇高的使命激励着我们,艰巨的任务鞭策着我们。我们坚信,富有光荣革命传统的三明人民,一定能够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众志成城,艰苦拼搏,求实创新,持续增强加快崛起的态势,大力弘扬攻坚克难的精神,不断凝聚致力发展的合力,把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推向前进,为创造三明人民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明天而努力奋斗!
最后,我代表大会主席团向为大会的胜利召开而努力工作的全体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向为大会提供热情优质服务的各有关单位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请全体起立!
奏国歌!
现在,我宣布: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闭幕!
参阅件一: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选举和补选代表
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2005年1月28日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45名。至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40名。
自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有13名市十届人大代表调离本市。即:梅列的林永湖、黄智勇、李彦、郑清辉(武警)、张科奎,三元的陶建华、傅仰余,永安的林育桢(武警),将乐的周子旺、黄文新,解放军的叶瑞年、孙玉昌、陈勇。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以上13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现报请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最近,有关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和解放军军人大会依法选举和补选出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3名:梅列的方锦铭、杨永和,三元的许清华、林新,永安的葛明华(武警),大田的纪圣和、陈国珍,尤溪的陈金鹏,将乐的黄鹤平,建宁的黄高明、贾新榕,解放军的杨雁雄、庄少生。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他们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选举和补选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他们的代表资格有效。现报请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确认。
确认后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40名。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05年1月28日
参阅件二:
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决定交市政府
办理、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01、02号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在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江兴禄、梁闽菊等代表分别联名提出的“关于做大做强做优市区的议案”(第01号)和“关于做大三明中心城市的议案”(第02号),经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席团审议决定,并为一案由市人民政府办理,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现将01、02号代表建议的办理和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政府办理情况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积极筹划,构筑蓝图
市政府高度重视做大做强做优三明中心城市工作,认真采纳代表建议,采取措施,积极筹划,大力推进。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南拓北扩西进”的发展战略,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市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及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城市联盟和市、区一体化的发展路子,逐步把市区与金沙园、沙县县城连接成为城市带,形成大三明的城市发展模式。此外,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草拟了《关于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谋划了今后三明中心城市发展的目标、格局,提出了发展的原则、重点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市的思路和主要措施。
3、加快建设,促进发展
二、市人大常委会督办审议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对01、02号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研究,并确定由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负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协调、督办和常委会审议的各项具体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在市政府办理过程中,认真参与研究,并对办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去年10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对市政府办理01、02号代表建议的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采取听、议、看的方式,集中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办理情况的汇报,召开了三元、梅列两区及市、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实地察看了陈大高源工业区、小蕉公路、小蕉开发区、黄坑工业区、台江东霞“一河两岸”等开发建设情况和部分企业生产情况。调研组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理意见,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要求市政府加强整改落实。
会议还要求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工作委员会继续加强跟踪落实。
参阅件三:
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
意见办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10件,经主席团决定由议案转为建议办理的58件,两项合计168件。其中属于工交财贸方面的71件,占42.26%;农经方面的25件,占14.88%;教科文卫方面的28件,占16.66%;城建环保方面的19件,占11.39%;法制方面的3件,占1.78%;综合方面的22件,占13.09%。现将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对代表提出的168件建议分别交市政府、党群部门办理。这些代表建议均在2004年6月1日前办复。各承办单位办复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即向代表发出征求意见表,在收回的意见表和反馈意见中,代表对办理答复情况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94.6%。代表对答复表示不满意的9件建议,均已分别责成有关单位重新办理。从办复情况来看,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51件,占30.35%;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72件,占42.85%;对代表所提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或留待今后解决及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45件,占27.6%。
为了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办理质量,根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去年9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6个检查小组,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一名领导带队,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代表表示不满意的9件建议重新办理情况。(这9件建议的承办单位领导更加重视了二次办理工作,他们再次与领衔代表沟通联系,解释说明无法及时办理的原因,取得代表的基本谅解)。
二、主要特点
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总体是好的,办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进行研究,明确由市政府秘书长和政府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府系统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承办工作,并负责每一件建议答复函的把关。各承办单位也都能本着尊重代表权利,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把办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落实到具体办理的科室和人员。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今年办理8件代表建议,办理中,他们及时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先后三次专题研究办理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局长、党组书记亲自抓;二是明确党组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代表建议的办理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是明确各职能科室依法依政策认真对照办理;四是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经常与市政府督查室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联系,征求对办理工作的意见。
(二)健全办理制度,提高办理质量
各承办单位基本能够按照《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多年办理工作的实践,建立健全比较规范的办理程序和工作制度,使办理工作有序进行,并按规定的期限答复代表。市交通局、财政局等单位不断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对代表建议建立了专门的登记薄,对各环节实行规范化管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使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管理系统”软件,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管理。
在办理的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能注意改进办理方式,努力做到调查研究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把代表请进来”与“走访代表”相结合,限期办理与跟踪办理相结合,办理建议与改进业务工作相结合,促进了办理质量的提高。
(三)措施得力,注重实效
(四)加强与代表沟通,努力做好解释工作
对由于受客观条件或政策因素的限制,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大部分承办单位都能尽力做好解释工作和说明原因,并提出今后解决办法和思路,以取得代表理解和支持。如对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将尤溪溪尾乡镇自来水厂建设予以立项并给予扶持补助的建议”和“关于三元区环卫经费困难,要求市政府调整财政环卫经费基数的建议”。市发展计划委、财政局领导上门与提建议代表沟通,说明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得到代表的理解。对诸多建议中提出的修建公路、解决经费困难问题,一时无法解决的,有关部门也都依照政策作了客观诚恳的说明,让代表感到满意和基本理解。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检查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间各部门间的协调,把办理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增强办理工作实效,提高办理质量。
参阅件四:
关于接受陈勇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4年6月29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陈勇辞去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附:
请辞报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我于近日调任福建省军区政治部军队转业干部办公室任职。根据人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请求辞去三明市人大代表资格,同时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职务。请给予批准。
在此感谢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各位委员对我任职期间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致
革命军礼!
陈勇呈上
2004年6月8日
参阅件五:
列席人员安排原则
2005年1月28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七条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并考虑到大会场地限制等因素,对列席人员安排原则决定如下:
一、邀请不是市十届人大代表的以下人员列席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审议意见:
1、副市长、市政府工作部门、议事协调办事机构负责人,中央、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三明学院负责人;(注:以上单位凡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不另邀请人员列席会议。)
2、三明军分区政委;
3、县人民政府县长、代理县(区)长;
4、在市区的省十届人大代表。
二、邀请不是市十届人大代表的以下人员列席全体会议听报告:
1、在市区的原任副厅、副师级以上的离退休干部;
2、党委部门负责人,有关新闻单位负责人;
3、市政协助理巡视员;
4、出席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人员;
5、曾在三明工作过、现在港澳的一名省政协委员。
6、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
列席人员名单(共494人)
(2005年1月28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列席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审议意见人员(70人)
1、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工作部门、议事协调办事机构负责人、中央、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三明学院负责人(54人)
政府副市长:林俊德
政府办:陈仪代
经贸委:林文德
科技局:陈庆美
民宗局:粘为何
民政局:陈元浩
国土资源局:林加良
城乡规划局:陈宗标
交通局:王刚
水利局:黄德恭
畜牧水产局:丁玉铭
林业局:王怀毅
外经局:陈熙嵩
文化与出版局:王仁荣
广播电视局:白育琛
卫生局:吴光星
体育局:刘春平
计生委:王永
审计局:李光钦
旅游局:李鹭英(女)
粮食局:赵令帆
外事侨务办:卓秀清(女)
体改办:黄东锋
人防办:宋文斯
安全局:常秀文
工商局:林敦龙
药监局:李作钿
海关:李闽波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陈建国
气象局:王岩
人民银行:杨长岩
银行业监管局:陈树福
工商银行:洪铭辉
建设银行:周生发
农业银行:卓爱仙(女)
中国银行:陈连东
兴业银行:陈由美
农发银行:潘仰东
财保公司:骆少鸣
寿保公司:丁铭芳
盐务局:余家明
邮政局:李源生
三钢(集团):欧阳元和
三化:蔡永亮
厦工三重:邱金錶
石油公司:戴炜奕
烟草公司:刘添毅
公路稽征处:廖振荣
七五五处:杜君生
省地调院三明分院:张顺金
无线电管委会:邱新水
中央储备粮三明库:陆亨久
移动公司:陈伟
三明学院:李长生
2、三明军分区政委(1人)
3、部分县长、代理县(区)长(7人)
梅列区:罗雄明溪县:厉云(女)宁化县:巫福生
建宁县:盛福江将乐县:******尤溪县:陈瑞喜
大田县:赵荣生
4、在市区的省十届人大代表(8人)(以姓名笔画为序)
杨莉(女)
邹明泉
陈永富
陈海滨
卓月珍(女)
赵峰
郭联新
蔡志明
二、列席全体会议听报告人员(424人)(不含列席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人员)
1、市区的原任副厅级以上的离退休老干部(33人)
武英富
刘书木
李中山
李建华
朱瓦水
梁文森
颜德隆
郜治才
孙贞贵
李恩想
鲍斯春
叶培雁
陈志鹏
周申(女)
张寿标
刘水生
黄仕煜
范天云
丁宝玉(女)
孙开燊
邹鲁生
王春水
周兴忠
黄天发
林去存
蔡添瑞
徐政
杨振西
江桂如(女)
周莱
叶彼德
曾万钦
苏承铭
2、市区的原任副师级以上的离退休老干部(8人)
詹九金
徐锦培
林玉柱
刘文斌
赵克功
秦久之
李相久
刘培先
3、党委部门负责人、有关新闻单位负责人(16人)
市委办:魏坚东
市委宣传部:陈兴万
市委统战部:谢家芹
市委政法委(综治办):林芳叶
台办:肖光炎
编委办:尤金钹
市直机关党工委:吴功亮
农办:王荣福
610办:陈永强
福建日报三明记者站:薛希惠
福建电视台三明记者站:魏承栋
福建广播电台三明记者站:王晶星
三明日报社:郭永芳
三明电视台:张元明
三明有线台:罗榕椿
三明广播电台:邓凡宝
4、市政协助理巡视员(1人)
5、出席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人员(348人)
6、曾在三明工作过现在港澳的省政协委员(1人)
7、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17人)
吴振东
蔡建境
毛秀清(女)
杨锦华
罗明秀(女)
彭瑞玉(女)
罗玮
颜家斌
杨宗生
苏玉振
马进平
谢辉添
金升强
林应凤
王祥勇
参阅件六:
关于接受方存忠刘先凤刘炳麟傅瑞生曾仁菊辞去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4年10月29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方存忠、刘先凤、刘炳麟、傅瑞生、曾仁菊辞去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方存忠同志辞呈
因本人退休,请求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职务。请给予批准。
在此感谢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和各位委员以及机关的全体同志对我任职期间的关心、理解和帮助。
方存忠呈上
2004年10月22日
刘先凤同志辞呈
因本人退休,请求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予批准。
在此感谢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和机关全体同志对我任职期间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刘先凤呈上
刘炳麟同志辞呈
今因到龄退休,故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垦望批准。
借此机会,对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及机关同志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地感谢!
刘炳麟呈上
傅瑞生同志辞呈
本人因退休,请求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给予批准。
傅瑞生呈上
曾仁菊同志辞呈
接明委组[2004]51号文通知,经市委研究同意本人退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7条规定,我请求辞去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予批准。
在此,衷心感谢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各位委员对我任职期间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曾仁菊敬呈
参阅件七:
关于接受王斌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2005年1月28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王斌辞去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因本人到龄退休,请求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的职务,请予审议批准。
在我任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期间,工作中得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关心、支持及依法监督,我谨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