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聚焦“我与宪法的故事”,通过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律师事务所等工作人员不同视角,展现日常司法实践中的宪法力量。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更是我们每个人生活的守护者。从庄严的法庭到繁忙的派出所,从严谨的司法行政机关到忙碌的律师事务所,宪法精神贯穿其中,保障着社会的公平正义。让我们一同聆听来自司法一线的故事,感受宪法带给我们的力量与温暖。
任光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从《宪法》中寻找公正的答案
2008年10月,我被市人大任命为审判员,至今已20多年了。这些年,虽然办理了成千上万个案件,但每当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时,我都会不由自主将目光移到书架上那本在任命仪式上领回的《宪法》上,回忆起手拿着鲜红任命书的场景,从中寻找公正的答案。
这20多年来,每一个案件、每一场庭审,我都无法忘记作为一名法官被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
当我的目光从《宪法》书上离开,我的耳边仿佛响起了法槌声,那是鲜红的任命书的庄严宣告。我仿佛看到了即将作出的裁决,那是彰显宪法和法律光芒的文书。
熊璐(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为迷途少年点亮一盏明灯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同学们,我们未成年人时时刻刻受到宪法的保护,我们也要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未检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每一个案件都关乎着一个孩子、一个家庭的未来,更关乎着国家和民族的希望。记得17岁的小元(化名),在2023年9月因帮助诈骗分子提供通讯连接而涉嫌诈骗罪。虽然案情清晰、证据确凿,但我们在审查中发现,小元因父亲早逝,家庭经济困难,想要减轻母亲的经济负担,才会被高薪“兼职”所诱惑。考虑到小元是在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且有自首、从犯、坦白、退赃等情节,我们最终依法对小元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确定考验期为十二个月。
在附条件不起诉的帮教期间,我们联合社工为小元制定了涵盖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家庭教育等多方面的个性化帮教方案。在检察官和社工的帮助下,小元回归了校园,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并在学校组织的实习中表现优异。今年11月18日,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我们依法向小元宣布了不起诉决定。
这起案件的办理,我感触颇深。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官就像是一束光、一双手,能够驱散迷途少年心底的阴霾,为他们引领正确的航向。作为新时代的检察人,我们要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未成年人案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程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为迷途少年点亮一盏明灯。
邓艳(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法制大队民警):做一名宪法的忠实捍卫者
我是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法制大队民警,今年是我正式加入公安队伍工作的第十一年,我与国家宪法日共同成长。从警校到公安机关,从学法人到执法者,我始终坚持严谨细致的作风,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审核、监督规范执法活动、持续普法教育宣传、服务广大人民群众,践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总要求,维护宪法的权威,做一名宪法的忠实捍卫者。
从2014年12月4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开始,我便与宪法有了更紧密的联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身在法制部门的我,负责组织全局全面开展宪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期间,我都与同事积极参与宪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宪法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多种方式,面向广大群众开展法律宣传。
同时,我也积极组织全局各单位利用活动日节点、“大走访”“万警进万家”等活动深入群众,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知识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引导群众积极学法、遵纪守法、遇事用法,营造浓厚的法治社会氛围。
在日常工作中,我监督民警规范文明执法,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参与并见证着花溪公安分局执法规范化体系的日益完善、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升,用实际行动建设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2022年花溪公安分局荣获“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学无止境,笃行致远,从警之路光荣而又艰辛,我将继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始终保持人民警察的优良政治本色,用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捍卫宪法权威,努力为法治花溪建设贡献力量。
依兰塔娜(贵阳市乌当区司法局政工科科长):奉行以群众为中心的人权理念
一声宪法,宪法一生。我与宪法同行的岁月已悄然走过了三十载春秋。在我心中,宪法不仅仅是一部冷冰冰的法律条文,它更像是一座坚固的基石,承载着人权保障的崇高使命,闪耀着法治精神的光芒。
曾几何时,我读到过这样一段历史:新中国成立前,农民们因不识字而难以行使选举权,于是共产党员巧妙地创造了“豆选”这一方式,让农民们用金豆豆、银豆豆投选出他们心中的好人。这一创举,正是我们党用法治保障人权的生动体现。1953年,新中国成立不久,选举法便应运而生,进一步彰显了我们党对法治和人权的坚定承诺。
为了帮助他,我们司法所积极行动。我们为他争取了社区的公益性岗位,让他有了收入;同时,我们还为他提供部分医疗费用,鼓励他定期到医院治疗,并及时跟进心理疏导。在我们的帮助下,他逐渐走出了困境,重新找回了生活的希望。
我始终坚信,每个人都应该享有最基本的人权,这是与生俱来的自由和平等的权利。无论他是什么身份,无论他犯了什么错,我们都不能剥夺他的权利,都应该给予他关爱和帮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让他重新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不论在何岗位,我一直以来奉行以群众为中心的人权理念。”这是我始终坚守的信念。我将继续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法治为民的宗旨,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捍卫者。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继续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支持。同时,我也将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宪法、尊重宪法、遵守宪法,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繁荣的法治社会。
石仁均(云德〈贵阳〉律师事务所品宣及运营总监):让更多人了解宪法尊重宪法遵守宪法
在贵阳,我所在的云德律师事务所贵阳分所,每年的“12·4”和宪法宣传周都是我们律所的重头戏。我们会组织全所律师深入企业、乡村,坚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这一行动已经让我们成为了当地法治宣传的一股重要力量。
到了2023年,我们律所的宪法宣传活动同样开展得有声有色。在12月1日至7日的宪法宣传周期间,为维护宪法权威,我们加强宪法宣传,派遣了多位律师到贵安新区党武镇党武街道参与法治宣传活动。特别是在12月6日的党武赶集日,我们与党武司法所一起在街头开展宪法宣传。那一天,我们向群众发放了宪法宣传册,并现场解答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困惑。
展望未来,我们云德(贵阳)律所将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通过每年的宪法宣传周教育活动,我们希望让更多人了解宪法、尊重宪法、遵守宪法,激发大家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的热情。同时,我们也将继续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中共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