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就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其进行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的刑期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20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5)死刑:也称生命刑,就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
死刑是对犯罪分子的肉体予以剥夺而不是对犯罪分子的自由予以剥夺,是最严厉的刑罚方法,因此也称为极刑。
我国对于死刑的适用,历来采取少杀、慎杀政策。《刑法》总则关于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主要表现在: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时,是作为一种不剥夺人身自由的轻刑而适用于较轻的犯罪。《刑法》分则中没有规定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得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以下四种情况: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主刑是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相应地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驱逐出境的适用对象是特定的,即犯罪的外国人。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是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而不是必须适用驱逐出境。驱逐出境的执行日期,单独判处驱逐出境的,从判决生效之日起执行;附加判处驱逐出境的,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起执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