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假的制度(通用20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请假的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上午8:30点—12点,下午2点—6点。

二、迟到早退:

迟到1到10分钟扣5元;

迟到10到30分钟扣10元;

30分钟以上,扣基本全天工资(按月工资每日40元计算)。

早退1到10分钟扣5元;

早退10到30分钟扣10元;

30分钟以上,扣基本全天工资(按月工资每日50元计算)。

三、病假事假:

病假、事假需提前向公司领导请假,如不提前请假扣除全天工资。

四、旷工:

旷工一天按每日工资双倍计算,无故旷工5天以上按自动辞职处理。

一、目的

该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员工请假行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等。

二、范围

1、请假种类:该规章制度适用于员工的各种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年假、调休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该规章制度的制定遵循以下程序:

1、明确制度起草人及审核人;

3、确定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4、征求员工意见,修改制度;

5、提交给公司领导审批;

6、印制并在公司内部公示使用。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请假制度。

2、《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员工因病或非本人原因不能工作的,享有带薪病假或事假。

4、《行政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任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当经过程序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的要求,果如此制定可能影响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利益的,必须听取其意见。

五、制度内容

1、请假种类

该制度将员工请假分为以下种类:

(1)事假:员工因事请假,在额度允许范围内可无偿放假,不影响薪资;

(2)病假:员工因病住院或非重大疾病/小病情的,享受带薪病假;

员工在单位工作时患病需请假的,按绩效工资的100%支付工资;(3)年假/调休:员工获得的年假、调休等假期均须提前向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申请备案。

2、请假条件与要求

员工请假前,必须先与主管或部门负责人商量、协商,获得同意。

员工请假的事由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擅自请假或造假。涉嫌造假者,公司有权审查调查,并视情况予以惩戒。

3、请假时限

4、责任主体

(1)主管或部门负责人:对所在部门员工的请假、复工情况进行审批、管理和指导等工作。

5、执行程序

员工请假须填写统一的请假申请表,并报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6、责任追究

对于在公司里擅自请假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员工,公司有权视情况向其追究法律责任,并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

一、目的与范围

1、目的

制定该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员工请假的行为,确保全体员工进行请假时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依据,确保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2、范围

该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正式员工,不包括临时工、合同工等临时性工作人员以及外包人员。

二、制定程序

1、确定草拟人员

该规章制度的草拟人员为人力资源部门,草拟成文之后须经过人力资源部门的主管审核。

2、企业内部审批

3、公示与推广

审批通过以后,该规章制度将被公示于所有员工所能够接触的地方,以此提高员工的认知度,确保所有人员能够遵循该规章制度进行行动。

三、规章制度名称

本企业员工请假规章制度

四、内容

1、请假的种类与申请方式

(1)员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请假申请。

(2)员工在申请请假时,应按规定填写请假申请表,并请所属部门主管签字审核,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

2、请假申请的审核流程

(1)员工填写请假申请表后,由所属部门主管进行审核;

(2)部门主管审核通过后,需将请假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3)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同意后,将核准的.请假申请表交回所属部门。

3、请假的期限

4、非正常请假的处理

5、请假期间安排

员工请假期间,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工作安排应由部门主管做出安排,确保部门工作的正常进行。

6、违反请假规定的惩罚

员工未按规定请假或擅自请假的行为将被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将被予以相应惩罚。

7、其他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五、责任追究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2、学生因并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二至五天以内的请假,由教导主任审批;

3、一周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4、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七、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针对公司目前状况,急需整改及明确一些事宜,公司为此特做以下管理规定:

二、请假

请假者必须在请假时把自己平时未完的,紧急的,预知可能的事件交代清楚,保证工作日常持续进行。对于财务及库房等具有连续性工作的部门,请假休息不得影响正常上下工作的延续。所有请假都必须得到领导明确同意答复后方可休息,如未得到同意一律视为没有请假。

1.员工有事请假超过1个小时以上不足半天的.按半天处理,且不享受当日午餐补助。

3.凡超过一天的事假请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如无书面申请,任何人不准批准休息,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辞职

1.所有员工在辞职时必须提前十五天写出书面申请,交由主管领导进行审批。

2.主管领导批准以后,在十五天内办好交接手续,未交接完必须继续交接,直到交接完(这部分延期工资公司不予支付)方可离职。

4.在未交接清前,公司暂不做工资结算;未提出辞职申请而自行不来公司上班者,七天内按旷工处理,超过七天按劳动用工合同约定条款处理。

四、本制度从公布之日开始执行,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一、制度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请假行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合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等。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牵头制定,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并公示后正式施行。

四、规定

(1)年假:员工应在年度内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天数按照员工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2)病假:员工在工作中因疾病需要请假,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病假证明。

(3)事假: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紧急家庭事情需要请假,应及时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并提出书面申请。

2、请假程序

(2)直接上级应在24小时内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审批,应及时向员工说明原因。

3、请假期间的注意事项

(3)员工请假期间,应不得私自离开所在地,不得涉足违法犯罪活动。

4、制度违规责任追究

(1)员工未经请假擅自离岗的,视情节轻重,可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发绩效工资、暂停岗位津贴或劝退等处理。

(2)员工弄虚作假、违规请假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行政处罚、终止劳动合同等处理。

五、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

1.标准工时又称标准工时工作制,是指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

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考勤管理工作,包括汇总考勤记录,保管及复核请假凭证,考勤异常处理等。

3.为使本公司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考勤与请假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4.保安负责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及出入打卡,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监督执行。

5.公司任何一位员工的工作都非常重要,并且影响其他工作及整体运作,因此公司要求每位员工按时到达工作场所,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6.未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或未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7.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具体出勤的实施执行,各级主管人员应随时了解并掌握所属员工出勤情况。

8.每月5日前员工应核对本人上月出勤工时并签名确认。员工对考勤有异议的,应在公布考勤记录之日起2日内到本部门主管考勤的专人处澄清,否则将被视为没有异议。

9.办公室负责考勤的整理工作。考勤人员应如实作好考勤记录,考勤记录要完整保存备查,公司凭考勤记录核发工资。

10.办公室考勤人员应将考勤记录一月一汇总,并将汇总情况和奖罚意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由经理签字后公布执行。

1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前所实行的请假办法同时废止;所有员工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13.凡未按审批流程批准,或请假到期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14.凡在考勤制度上弄虚作假者,不按考勤制度办事者,一经查实将扣除本月全额效能奖金。

15.各部门每月要对本部门的出勤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统计,对须扣发、停发工资的应于每月10日前报办公室审核办理。未及时上报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工作人员的责任。

16.考勤人员打印出考勤记录后,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补写请假条,一经查实,连同签字主管一同给予50元罚款处理。

17.弄虚作假出具假住院证、门诊手册或诊断书等,经查属实,按旷工处理;在病假期间到其他单位兼职或从事有报酬的工作时,病假按旷工处理;凡未履行请假报批手续,托病拒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18.女职工在计划生育政策允许范围内,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持医疗机构证明,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19.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

2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1年的企业人员,其配偶之间、未婚者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者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2.因工作需要,外出参加各种学习培训等活动的,按上述审批权限执行。

23.有特殊原因需请事假者,可视实际情况核准事假,按请假批准权限报批。

24.员工无故不上班,连续旷工两天或月累计超过三天者,矿工一天罚三天的'工资,并将其予以除名。

25.员工因病休假必须有正规医院出具的建议病休证明信,经核实后方可按病假处理。

27.原则上事假单次申请天数最长为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当事人须在销假前,按审批流程再次申请。

28.在职企业人员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丧假期间的工资全额发放。

29.在职企业人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丧假。

一、请假

1.凡因病、因事请假,必须由本人预先办理请假手续,方可准假。病假须持指定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及病历卡。事假须有书面请假条,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岗。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无法事先请假的必须委托他人办理,返校后及时补办手续。请假期满返校即到有关部门负责人处销假。

2.凡教职工结婚、生育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假期。结婚预先至少提前两天请假,生育必须提前一学期告知预产期,以便学校合理安排人员、课务。学期中途结婚,具体婚期安排须提前告知校方。

3.女职工正常的人工流产,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未采取长效节育措施而怀孕流产,请假按事假处理。婚、产假逾期未经校办同意,均视为旷工。有合理原因预先请假经校方批准按事假或病假处理。

4.本人直系亲属死亡,给予丧假3天。外省市籍教职工,可适当增加路程假。

二、办理请假手续规定

1.请假半天以内,不影响课务,口头向有关领导请假。教师向年级组长请假,教辅人员向教务处主任请假,后勤人员向总务处主任请假,如影响到有关会议参加需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请假半天以上3天以内,须到校长办公室填写好请假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准假。教师须经分管年级校长批准,教辅、后勤人员须经分管校长批准。请假单一式两份,批准同意后一份交校长办公室,一份交年级组或有关部门。影响课务必须告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3.请假3天以上,须到校长办公室填报请假单,经分管校长批签,教师、教辅人员由教务处写好课务、工作安排意见,职工由总务处写好工作安排意见,报校长批准方可准假。

4.教工例会、全校集体性活动请假按以上第2条办理。

三、处理意见

1.半天以内,又不影响课务的请假不扣发经费。

2.半天以上一天以内,不影响课务的事假扣10元一次,病假不扣。

3.一周有两次上班迟到早退扣10元岗位奖。

4.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事假每天扣除15元/天,另外扣除该时段的课时津贴,病假单扣除课时津贴。

5.三天以上的事假每天扣除20元/天,另外扣除该时段课时津贴。病假扣除课时津贴外再扣10元/天岗位奖。

6.按规定享受的婚、产、函授、丧假只扣除该时段课时津贴,不扣除岗位奖。

7.教工例会、全校性集体活动请假按以上第2条执行。

8.六个月以内的.长病假、产假、函授外出进修不享受课时津贴,不扣除岗位奖。

9.六个月以上的病、产、外出进修,不享受课时津贴,岗位奖享受全年的一半。

10.九个月以上的病、外出进修,享受退休教师待遇。

四、旷工及处罚

1.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1)未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校、离岗或逾期不归又未办理续假手续。

(2)未经批准而不上课、不工作、不参加有关会议和集体活动。

2.处罚:

(1)旷工一天扣除全年岗位奖20%,2~3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扣除全年岗位奖。

(2)旷工三天以上,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扣除全年岗位奖,并给予校纪以上处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请假程序

第三条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第六条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请假规定

第八条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假期计算。

1.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度,请假统一由公司行政运营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告知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告知部门负责人,并继续正常工作。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扣除。

(二)病假:按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休假为宜,并取消实际假期天数、工资及各种补贴、全勤奖。

一、事先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填写请假单,经审批后方可离开。

二、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三、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车间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提前两天告知部门负责人,并在假期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完成后,送行政运营部备案。

2、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提前两天告知副总经理,并在假期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完成后,送行政运营部备案。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在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去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代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要求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均以旷工论处外,并以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一、本规则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后生效执行。

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公司规章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就对公司员工请假制度的.管理工作,现规定如下:

一、事假

1、每位员工每个自然月内事假不可超过2天,超出天数做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2、普通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当面向组长提出文字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除外);

3、普通员工如连请2天事假,需向总经理提出文字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

7、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律按矿工处理,并追究本人及上级组长责任。

二、病假:

1、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事假用完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发放;

3、普通员工及组长请病假流程请参照第一部分。

请假制度是内部管理一项措施,有利于各组长安排工作,管理人员要认清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务必抓好和落实,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如上规章制度。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1.病假

凡因病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以请病假。病假者需提前1天向学校行政请假,并交三甲医院开具的病假单证明。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同意而不来上班者作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园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事假

3.婚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教职工结婚时,享受3天婚假。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为晚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

4.丧假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死亡,可申请丧假三天;教职工的`非直系亲属(岳父母、公婆)死亡可申请丧假一天。

5.生育假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6.哺乳假

7.旷工

旷工者不享受自旷工日起12个月内的幼儿园各项福利待遇,年终考核不合格,扣除年终奖金。

一、教职工请假:

事假:

请假1天扣40元,请假2天扣80元,3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按工资比例日扣款。

病假:

住院(凭住院证明和处方)每天扣20元,一周(5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不住院(有病假单)每天扣30元,4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工资比例按日扣款。无病假证明按事假扣款。

外出

迟到:

5分钟以前每次扣3元,5——15分每次扣5元,15——30每次扣10元,半小时后取消全月出勤奖。

二、保育员:

每天扣20元,每小时2元,迟到一次扣1元,一月内累计迟到3次作一天扣除。

三、代课:

2天内请假自己调课好,并自付给代课教师每天20元作补贴(请假扣除另算),3天及以上由园部安排,代课费相同。

四、婚产假:

五、全勤:

全学期无请假、外出。

第一条请假范围:

凡因病、因事、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任何教学活动的学生,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请假类别:

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种。

1、病假学生因病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病假。

2、事假学生因急事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事假。

3、公假学生因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公假。

第三条请假程序:

1、病假须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直接找任课教师办理病假审核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开病假证明时,先委托同学告知任课教师备案,但必须在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并由任课教师确认是否准假。

2、事假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确实遇到急特殊情况,须让家长致电辅导员说明情况,先委托同学告知任课教师备案,并在假满之后补上由家长签名的请假证明,再由任课教师审核确认是否准假。

第四条批报权限:

1、所有请假事宜的`批准权限仅归任课教师所有,辅导员没有请假批准的权利。

2、请假在三天以内者需向辅导员报备,以便学生日常管理;

3、三天以上到七天内者需向辅导员报备,再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核;

4、超过七天者需经院党委副书记审核,再报教务处、学生处备案;

5、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

本细则将从颁布之日起配合《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守则》一并实施。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全校教职工大会者,必须事先向校长请假。大型检查、学校重大活动、质量检测、监考、阅卷等活动期间,请假必须由负责此项活动的领导批准再由校长审批后方可生效。

三、请假的审批权限

1.请假半天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报副校长室审批。

2.请假一天以上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报校长审批。

3.请假七天以上按规定报上级审批。

4.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5.中层干部外出办公事必须事先向校长报告。

四、请假的程序

先到分管领导处领取并填写请假条,由请假期间课务(或其他工作)委托人签字并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然后由有审批权限的`领导签字,最后将请假条交至校务办公室备存。

五、因公外出、教研活动等仍需正常履行请假手续,按出差处理。

六、凡未按规定请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的,由请假人负责。

七、超假未归且未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课)处理。

第一条鉴于目前公司生产运营及人力紧张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

第五条假期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1天以内,需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

2、员工请假2天以上7天以下,部门主管(部长)同意后,需经事业部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

3、请假7天以上15天以下,经部门主管确认,事业部总经理审核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人力资源部长处审批,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4、员工一次请假最长不超过15天;

5、部门主管、部长请假3天(含3天)以上者,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和人力资源部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七条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由县级或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本、诊断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八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扣2天工资,旷工3天,公司除追究旷工给工作造成的.损失外,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条请假7天以上者,取消当月绩效奖,年累计请假15天以上者,取消年评优、绩效奖;

附则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学校管理,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服务于学生,特制订姜山镇中学教师请假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请假程序

1、请假2小时以内,自行调整好课务,到教务处请假,教务处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统计一次,作为学期结束考核的依据。

2、请假半天及半天以上的须向校长办公室请假,持校长办公室主任开出的回执与教务处、年级段排课联系处理相应课务。

3、教师参加学习培训持通知书提前1天,持校长办公室室回执与教务处联系,无特殊情况自行调整好课务,并将课务安排情况上报教务处及年级段。

4、教师会议请假或缺席2次作请事假半天处理。

6、未请假而擅离学校工作岗位或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未补办手续的按旷课处理。

二、有关法定假期处理意见

1、婚假:学校提倡教师婚礼在节假日举行。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在教学工作日内请假的,须向校长室请假,学校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超过规定日期按实际工作日作事假处理。

2、产假:国家规定的'产假期内按国家规定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但不能再享受产假期间的奖励性奖效工资。法定假期以外的按实际工作日作事假处理。

4、丧假:三代以内直系血亲亡故,允许请假3天,3天以外按事假处理;其他亲属亡故允许请假1天,1天以外按事假处理。

三、请假处理

1、教师在调好当天课务情况下,处理与本人有重大关系的突发事情,2小时内向教务处请假,经同意后,不扣全勤奖,根据请假次数期末考核时另行考虑。

2、教师半天以上请假需到校长办公室请假,办好手续,并与教务处、年级段联系。

3、教师请假病假三天以内,调好课务,不扣发全勤奖。病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事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扣去全勤奖,超过部分以病假每天15元,事假每天30元,在期末考核时结算。

4、教师无故不到校办公,做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或一天以上不发当月全勤奖,并在期末考核中降一个等第。

5、旷课一节按每节30元在当月全勤奖中扣除。

一、学生因病请假

2、学生因其他疾病需要请假,必须持有学校医院或二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方可办理请假手续。病假三天以内的,由所在学院辅导员批准;病假在三天以上至二周以内的,经辅导员同意后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病假两周以上至一月以内的',由辅导员报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批准;病假超过一个月,需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呈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并转教务处备案。病假超过或累计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二、学生因事请假

1、学生原则上不得因事请假离开校园,如确有需要请假离开校园的,需提前2天报备学院审批,学院交学工处审批通过后方可离开校园。

2、学生请事假但不离开校园的,一天以内由所在学院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至三天以内的,经辅导员同意后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的,由辅导员报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批准;一周以上,需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呈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并转教务处备案。事假超过或累计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不予准假。

三、学生因公请假

由组织单位依据参赛文件或上级通知提出申请并签署意见,学生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会签,报组织单位的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备学工处和教务处。学生将批准函复印件交给辅导员和班长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四、学生销假

2、学生未离开学校需销假,需于请假时上报的最高级管理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为加强教师管理,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保证正常良好的教学秩序,制定以下请假制度。

一、请假原则

1、实事求是,不得虚假。

2、遵循请假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二、请假规定

1、病假

(1)非住院病假

①持县级以上医院建议休息证明与病历;

②假期一学期累计不超过3天;

③请假期间自行安排课务。

(2)住院病假

①持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病历、县医保办证明;

②假期不满一个月,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定夺后,由校长批准;

③假期超过一个月,经校长签署意见,请假者持医院证明、病历、县医保办证明,报县教育局分管领导批准;

(3)病假一年内累计超过120天,当年不得晋升职称,不能享受学校福利待遇,不得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2、事假

①一学期累计不超过7天;

②不满7天,报校长办公会定夺后,由校长批准;

③超过7天,经校长签署意见,报县教育局分管领导批准,超过30天不准假;

④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不得享受学校福利待遇,不得晋升职称,不得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3、公假

①必须见有关文件通知或学校通知;

4、婚假

①按国家有关规定;

②按连续的天数计假期(节假日、双休日、包括在内)

5、丧假

①必须是直系亲属;

②假期不超过3天;

6、产假和人工流产

②见《女职工产假制度》。

7、函授培训假

①必须出示有关文件通知;

②假期不超过文件通知上的要求;

③课务自行安排好。

8、不经请假离岗者,按旷工论处。

9、连续旷课15节,不得参加评职或职聘。

10、凡有借请假之名从事获取利润或报酬工作的人员,扣回假期所有工资,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作自动离职处理。

三、课务安排

1、以上各类请假,除住院病假,婚假、产假由学校统一安排课务外,其他均由请假人自行安排。若请假人没有安排,由学校安排,则扣20元/节;

2、若请假人已安排好他人代课,并在教导处备了案,而代课老师没有到位,则按考勤纪律处罚代课老师。

四、请假手续

1、请假人到教导处写好请假条,填好代课表;

2、请假条经教导主任,分管校长,校长签字后生效;

3、最后请假条交回教导处备案;

4、假满后返校到教导处销假;

5、超过学校请假权限的按有关规定到上级部门批准;

本制度解释权归校长室,如遇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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