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期刊

《中国法律》杂志是部级期刊,创办于1994年,发行周期是双月刊。综合影响因子0.02,中国法律杂志社有限公司主办,中国法律杂志社有限公司主管。主要栏目有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等。

《中国法律》于1994年创刊,主要刊登有关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等,杂志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保持优势,敢于争先。

[2]国家基金资助项目的研究论文,请注明批准立项项目批号并出示相应的证明材料。

[3]引文请务必核对原文,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5]在作者的下一行写出工作单位的全称、所在市和邮政编码。

立即指数:表征期刊即时反应速率的指标,即该期刊在评价当年刊载的论文,每篇被引用的平均次数。

期刊他引率:期刊被他刊引用的次数占该刊总被引次数的比例用以测度某期刊学术交流的广度、专业面的宽窄以及学科的交叉程度。

影响因子:指该刊在某年被全部源刊物引证该刊前两年发表论文的次数,与该刊前两年所发表的全部源论文数之比。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三区七号楼二单元201室,邮编:100101。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

THE END
1.法学(专科专业名称:法律事务)法学专业主要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法学思维,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律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担纲精神,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论证才能以及较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毕业生适合从事法院、检察院、律师,以及法律顾问、法律事务助理等专业http://www.cmr.com.cn/html/xljy/zszl/zysz/zyjs/4053.html
2.找法网法律咨询找律师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21年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是法律需求者寻求帮助、在线找律师的第一站。找法网拥有注册律师近25万,律师在线为您解决法律问题,每天创造了超10万次的法律咨询服务。http://china.findlaw.cn/
3.期刊名称:中国法律评论《中国法律评论》官网 学术不端检测系统 国际知识资源总库 协同期刊采编平台 中国知网 期刊简介期刊名称: 中国法律评论 创办日期: 2014年 主办单位: 法律出版社有限公司 刊期: 双月 电话: 010-83938196 Email: chinalawreview@lawpress.com.cn 国内统一刊号(CN): 10-1210/D https://flpl.cbpt.cnki.net/
4.是按中国(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生产制造商,这里的国家名称是什么是按中国(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生产制造商,这里的国家名称是什么?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经销商地址)的(经销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这里的国家名称是什么?报告编号:NO.2019021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https://www.66law.cn/question/19037298.aspx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11篇(全文)五、对下列法律中引用其他法律名称或者条文不对应的规定作出修改 92.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七条中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 93.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https://www.99xueshu.com/w/file9iuokejb.html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https://www.ssfb86.com/mobile/News/detail/newsid/14024.html
7.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带来的影响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这部法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相比于之前的旧的外商投资法,在相关内容和政策了有个很大的改变,那么这部法律通过后对外商投资者将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一、法律名称和定义 1. 《外商投资法》的法律名称不同于原有的外资三法,不再有“企业”字样。http://www.tannet-group.com/Group/415/15427/20190315053523
8.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分法律法规中有关语言文字的规定(摘录)(5)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1983) 第5 条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调解、仲裁和制作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应当为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的当事人提供翻译。http://m.qinzhouxinxing.com/qzgl/2023-04-03/1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