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但是对于宪法的前世今生,你了解吗?
01前身
1949年建国前夕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到临时宪法的作用。它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性的法律文件,对于确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建立新中国等方面都起到重要作用,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02诞生
1954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这是一部真正体现人民民主精神的宪法,其又被称为“五四宪法”。
03成长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八二宪法”,也就是现行宪法,之后历经五次修正。
第一次修正,1988年
1.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宪法第十条第四款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2.私营经济的宪法地位被确立
宪法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第二次修正,1993年
此次修正内容除提出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立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同时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亦进行重大规定: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
宪法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被确立
宪法第十五条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第三次修正,1999年
此次修正将邓小平理论写入宪法,确立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确定农村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除此之外,还有如下重大规定:
1.首次确立依法治国原则
宪法第五条增加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确立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地位
宪法第十一条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次修正,2004年
此次修正主要涉及公民基本权利,政治体制改革和人权保障三大板块,如:
1.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宪法第十三条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2.国家可征收征用土地
宪法第十条第三款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3.首次确立人权原则
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五次修正,2018年
此次修正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的举措,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增加宪法宣誓制度,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等。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具有持久生命力。”而今,中国宪法历经多年,不断完善,符合时代发展需要。
积极学习宪法发展史,自觉了解宪法,积极维护宪法,主动运用宪法,让宪法在实施中彰显新时代中国自信。
主办:包头市农牧局承办:包头市农村牧区经营管理和信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