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二、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1.有益性2.客观性3.法定性

三、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事物有:

1.物。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物,是指现实存在的,具有一定形体、占据一定空间,能够为人掌握、利用,具有一定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质财富,包括天然存在的和人工制造出来的物质财富,如水流、矿藏、自然生长的树木和劳动创造的各种具体的物。人们为物而发生着各种民事法律关系,所以物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最为普遍的客体。

2.智慧财产,智慧财产是人的智力劳动创造出来的精神财富。智慧财产属于一种非物质的财富,无一定的形体,但它有其表现形式,能够为他人感知,可以满足生产和生活的一定需求,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依照法律的规定,智慧财产不仅可以为一定主体所专有利用,还能作为商品进行交换,如著作权、发明权的客就是作者的著作或发明人的发明;作者对自己的作品享有著作权和发明人依法对自己的发明取得发明权或专利权,或者将自己的著作权、专利权转让或允许他人使用等,因此,智慧财产也是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客体。

4.人身利益,人身利益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尊严、荣誉、身份等等。人身利益虽然与主体人身不能分离,但并非主体本身,而只是能够满足主体人身需求的客观事物,因此它是人身权关系的客体。

二、物的特征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物具有下列特征。

2.物能满足社会生活需要人们设立一定的财产法律关系就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只有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能够满足人们社会生活需要的物才能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当然,物的价值体现为物质利益,还可以体现为精神利益。如情人的相片虽无金钱价格,但对于情人来说则至为宝贵,因而成为他(她)的所有权的客体。没有任何价值或使用价值的物,可以成为物理学上的物,但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物,人们不会因为它发生什么法律关系。

3.物能为人们所支配只有能为人们所控制或支配的物,人们才能以此为客体设定各种的权利、义务关系。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能控制和支配的物范围逐渐扩大,其中也包括电、光、热能等。不能为人们支配的物,尽管它也具有巨大的价值如日月星辰等,也难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管体。

4.物具有稀缺性和合法性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物除了具有有效性之外,还必须具有稀缺性。不具有稀缺性可以无限供给的物质阳光、空气等,虽具有价值,也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物应具有合法性,须法律不禁止其进入民事流转。如种文凭、毒品等,法律不允许其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是民事法律关系最为主要的客体,许多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都是物。民事法律关系是否有效,除了看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之外,还要看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因其客体违反法律的规定,民事法律关系无效。

三、物在法律上的分类

(一)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生产资料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包括自然物和劳动创造的生产工具和原料等。生活资料是用以满足人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那些社会产品。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是国家所有权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客体,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的发展,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逐渐增多。[page]

(三)动产和不动产动产是指在空间上能够动而不损害其价值的物。不动产是指在空间上不能移动即会损害其价值的物,如土地及固定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桥梁、树木等。区分动产和不动产的法律意义要在于不动产的转让须经特殊程序,是要式的法律行为,如房屋租赁和买卖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并须在国家房屋主管部登门登记过户之后方为有效。对于动产的转让,形式简单,一般可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决定。在法律上,因船舶、飞机、汽车等财产价值比较巨大,虽然形式上是动产,但视为不动产,或称拟制的不动产。

(四)特定物与种类物特定物,是指具有自身独特的特征,不能由其他物所代替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特征,用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即通通度、量、衡加以确定的物,具有可替代性。特定物与种类物的区别不绝对的,种类物经过选择、购买、给付也可以特定化而成为特定物。例如,存放在商店里的许多待售的电视机属于种类物,但当你选购了某台了电视机,该台电视机便由此而特定化,成为特定物。特定物与种类物划分的法律意义是:特定物在交付前灭失时,权利人不能要求义务人交付原物,只能依法请求赔偿损失;而种类物在交付意外灭失时,权利人有权要求义务人继续履行义务。种类物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特定物的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依法是从办理完登记过户手续之时起转移。[page]

(五)可分物与不可分物可分物,是指把物分割之后,不影响其价值。

不可分物,是指经分割之后便会影响其价值的物。

可分物与不可分物区别的法律意义是:在数人共有一物时,共有人可采取实物分割的办法解决争议;如为不可分物时,不能采取分割的办法,只能采用变价分配或者折价补偿等办法予以解决。(六)主物与从物在相互主联需要共同使用的两个以上的物中,凡能独立存在,起主要作用的物是主物,起从属作用的物是从物。如拖拉机与拖犁便是主物与从物的关系。主物与从物的关系是相对的,从物离开主物也能独立存在。如拖犁对于拖拉机来说是从物,但它可以独立存在。此外,主物与从物必须是同属于一个所有人时,才能会发生主物与从物关系。如两物分属两个不同的主体,不会发生主物与从物的关系。主物与从物划分的法律意义是:在法律或合同没有特;别规定时,从物的所有权应随主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七)原物与孳息原物是能够被使用或收益的物。孳息是从原物产生出来的收益。孳息又可分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依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又称自孳息,如母牛生出的小牛、果树结下的果子,都是作为原物的母牛或果树产生出来的孳息。法定孳息是指依据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依照合同收取的租金、利息等。原物与孳息划分的法律意义是: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孳息的所有权归原物的所有权人。转移原物的所有权,孳息的所有权也同时转移。

第三节货币和有价证券一、货币货币按其性质来说,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直接体现着社会劳动,是一般财富的代表,是以货币金额计算的种类物。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是其他商品的价值尺度,又是商品交换的媒介、支付的手段。因此,货币不仅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而且还是许多民事法律关系对价的支付手段。[page]我国的法定货币就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它是我国唯一通行的货币。禁止外币和金银在我国流通,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外币不能作为支付手段。因此民事主体实现自己事权利或履行自己民事义务,只能以人民币作为合法的支付手段。

四、股票与债券

(一)股票股票是股公司发给股东用以证明其所入股份及所持有股权、并据以定期取得股息、红利的一种资本性有价证券。股票是股份公司筹集资本的法律形式,购买股票者便成为该公司的股东。股票就是股东出资的凭证,并使其所入股金证券化而成为有价证券。股票不能退股,只能转让。股票有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之分,记名股票转让与其他记名有价证券一样,必须通过严格的债的转移程序,才能变更记名股票的持有人,无记名股票则可直接买卖、自由交易。

(二)债券债券,是国家金融机构或企业他人借款的一种法律形式。它属于资本性有价证券。我国发行的债券基本上有三种:公债券,即由政府发行的债券,包括以国家名义发行的国库券和地方政府发行的地方债券。金融债券,即由金融机构直接发行的债券,包括由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等所发行的债券。企业债券,即由企业发行并保证支付债券持有人定期利息和在债券到期日发还本金一种债券。债券属于一种借贷关系。持券人为债权人,债券发行人为债券人。债券持有人当债持有人当债券到期后,除债券务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之外,一般均可收回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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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哪些法律关系主体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主体的种类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国家。 法律关系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为内容表现的特殊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https://www.dongao.com/wdzt/zckjs_jjflgx_3679716/
2.法律关系主体种类有哪些在中国,根据各种法律的规定,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1)公民(自然人)。这里的公民既指https://m.66law.cn/v/wenda/452048.aspx
3.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人,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人。 目录 1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2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 3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能力 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1)自然人。自然人既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居住在一国境内或在https://baike.kuaiji.com/v67615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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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法律关系有哪些种类律师普法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及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团体、国家四种。法人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非法人团体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https://www.110ask.com/tuwen/5347971526141038868.html
6.政法干警专业综合(硕士类)法理学之法律关系(2)公务员考试网按照主体的范围不同,可将权利能力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一般权利能力是所有公民都普遍 享有的资格,是享有一般的权利、从事一般的法律活动的资格。特殊权利能力是指从事某种法律关系,不仅要 求有一般的权利能力,还需要符合一定的年龄、能力等条件。 https://www.huatu.com/2013/0808/688529_2.html
7.05年10月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总结(一)十一、划分部门法的标准:①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种类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的标准;②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机制是划分部门法的第二位的标准. 十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结构):①宪法;②行政法;③民法和婚姻家庭法;④经济法;⑤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⑥军事法;⑦环境法;⑧刑法;⑨诉讼程序法。 http://www.dadeedu.com/html/dade_855.html
8.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1)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法律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主要包括自然人、组织和国家三类。 自然人,是指基于自然规律出生而存在的生命个体,是所有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法律主体。在我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可以称为法律主体的自然人包括我国公民以及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https://www.jianshu.com/p/d26ad8d64f80
9.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有:自然人(公民)、组织和机构(法人)、国家。教师和学生是最重要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故选项C正确。 3.【判断】某高三学生因不满老师的批评教育,在网上公开辱骂老师,造成恶劣影响,被该老师起诉至法院,这一法律关系中,学生是客体,老师是主体。( )http://m.bj.zgjsks.com/html/2021/zhsz_0622/23176.html
10.教育法学2.教育法律关系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2.种类: (1)物:物资、财产、设施、场所、资金等 (2)教育行为:作为和不作为; (3)精神产品与其他智力成果 (五)教育法律关系内容 1.含义 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而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2.权利和义务的含义: http://www.cqwenbo.net/wap_doc/15840534.html
11.《法律与生活》核心概念关键问题易错易混对象,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民法所指的债权是请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说人身利益(如姓名权的客体不是姓名,而是姓名权益);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https://www.360doc.cn/article/46816755_1098007379.html
12.在线考试复习资料(1)D.不正当的有奖销售 57.新设合并是指( ) A.甲企业并入到乙企业 B.甲乙合并成丙企业 C.甲企业委派高层管理人员对乙企业进行经营管理 D.甲企业持有乙企业50%以上的股份 58.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其划分依据是( ) A.法律规定 B.与法律关系主体的意志有无关系 https://blog.csdn.net/yuyueshool/article/details/122035091
13.《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二、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总述) 法律关系是指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 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是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原因。 2、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https://m.233.com/chuji/ebook/832/5694659.html
14.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一)掌握法的分类与渊源、法律关系、法律事实 (二)掌握法律主体的分类、法律主体资格 (三)熟悉法和法律的概念、法的本质与特征、法律责任的种类 (四)了解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法律责任的概念 [考试内容] 第一节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https://www.gaodun.com/chuji/1104681.html
15.安徽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二、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三、人权 第四章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与种类 二、归责与免责 三、法律制裁 第五章 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种类 二、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 三、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第六章法律程序 一、法律程序的概念与分类 http://www.hnxfw.gov.cn/tzgg/info.aspx?itemid=3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