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知识问答100题

63、对违反《档案法》的行为,哪一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处罚权?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处罚权。

64、什么是档案公布权?《档案法》对档案公布权是怎样规定的?

65、《档案法》是怎样规定公民保护档案的义务的?

答:《档案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第十条规定:“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第十六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

66、国家所有的档案能够进行买卖吗?

答:《档案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出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出卖。”因此,国家所有的档案不能进行买卖。

67、依据《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档案馆保存的档案中哪些档案应当向社会开放?

答:依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档案馆保存的档案中,下列档案应当向社会开放:(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档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的档案:(三)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以上档案中涉及国际、外交、公安、国家安全等国家重大利益的档案,以及其他虽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但档案馆认为到期仍不宜开放的档案,经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期向社会开放。

68、我国对本国公民和组织利用已开放档案的程序有什么规定?

答:依据《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以及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和组织凡是持有工作证、居民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学生证等合法证明之一,都可直接到档案馆利用已开放的档案,有提供利用义务的单位不得以非法借口拒绝提供利用。

69、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享有哪些权利?

答:《档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应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各级国家档案馆对寄存档案的公布和利用,应当征得档案所有者同意。

70、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单位对在档案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哪些行为应当予以奖励?

答:《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了5种应予奖励的行为:(1)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2)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3)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4)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5)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71、哪些情况下,才可以向国内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和出卖档案的复制件?答:《档案法》第十七条规定:“档案复制件的交换、转让和出卖,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根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况下,经国家档案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才可以向国内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和出卖档案的复制件:(1)为了收集和交换我国散失在国外的档案;(2)为了进行国际文化交流;(3)为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4)为了科学研究的需要;(5)为了推广科技成果的需要;(6)为了国家利益的其他需要。72、违反档案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需要追究什么样的刑事责任?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73、依据《档案法》规定,公民能向社会公布属于个人的档案吗?

答:依据《档案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档案,档案的所有者有权公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74、依据《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公布档案有哪些形式?

答:依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档案的公布,是指通过下列形式首次向社会公开档案的全部或者部分原文,或者档案记载的特定内容:(一)通过报纸、刊物、图书、声像、电子等出版物发表;(二)通过电台、电视台播放;(三)通过公众计算机信息网络传播;(四)在公开场合宣读、播放;(五)出版发行档案史料、资料和全文或者摘录汇编;(六)公开出售、散发或者张贴档案复制件;(七)展览、公开陈列档案或者其复制件。

75、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是多少年?会计档案包括那些内容?

答: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会计档案的内容具体包括:(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帐,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薄,其他会计账薄。(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THE END
1.法律的分类有哪些律师普法法律的分类有哪些 普法内容 对法律种类的划分,可以从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划分方法。如: 从法律的文字表现形式方面划分,一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从法律的适用范围方面划分,可分为普通法和特别法; 从法律制定的主体方面划分,可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 从法律的内容方面划分,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等等。 对于们https://www.110ask.com/tuwen/12520075828264825192.html
2.法律基础知识概览8.以下哪些属于书证?() A.信件 B.图片 C.传单 D.证件 9.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0.适用减刑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的犯罪分子。 A.管制 B.拘役 C.有期徒刑 D.无期徒刑 1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有一定期限,我国法律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最长期限是()个月。(2.5分) https://blog.csdn.net/robin9409/article/details/123175591
3.宪法知识宣传(一)主要涉及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宪法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宪法实施的保障机制等等。法律、法规在内容上也涉及宪法所规定的各个方面的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但是,法律、法规必须以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基础,不得与宪法规定相抵触。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2ODQ2MjQ2Nw==&mid=2247492777&idx=1&sn=2260474113c2513701104433051222c8&chksm=eb0263ed003f8f4d079a1498417aa9fcb1ae8feb480ae6b4022139503bd4329ca121eb2c5519&scene=27
4.法律的种类有哪些我如何理解并应用相关法律条款? 您好,找到想了解的问题了吗? 打开对话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的种类有哪些 [问题分析]: 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政策法规案例查询的问题,一般会涉及到法律条文、国家政策、典型案例等方面。 免费查看 > 今日已有411人查看问题还没解决?试试向律师提问吧~ 王舰苹律师在线 北京https://m.64365.com/tuwen/chxqt
5.国家生态安全知识知多少?我国在维护生态安全方面制定了哪些法律制度? 经过长期发展,我国维护生态安全的法律制度日益完善,目前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聚焦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以种类区分的自然资源单行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http://www.isenlin.cn/sf_B7998A8FBAF74EA5AB72BAD218552B16_209_A952252C215.html
6.平昌县人民医院迎“三甲”评审医务人员及临床医师应知应会问:我院职工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答:我院职工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医教部、护理部负责,采用分类培训方式进行。新职工在报到后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涉及到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医疗伦理道德、职业安全、职业防护、消防安全、形态礼仪等,还有针对各类岗位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其余职https://www.pcrmy.com/go.htm?url=xq&id=7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