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笔迹鉴定中签名鉴定的程序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笔迹鉴定中签名的同一认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sf/zjd0201001-2010文书鉴定通用规范
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规范第1部分笔迹特征的分类
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规范第2部分《笔迹特征比对表》的制作规范
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规范第3部分笔迹鉴定结论的种类及判断依据
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规范第4部分笔迹鉴定规程
3术语和定义
迹特征的分类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均适用于本部分。
3.1姓名:指人的姓氏和名字。
3.2别名:指正式的姓名以外的名字。
3.3曾用名:指曾经使用过的名字。
3.4签名:古称签字、画押。指人们在社会交往活动中在文件上需要签名的部位(一般是在文件的落
款处),书写的代表个人身份的姓名、姓氏、名字或其它书写符号系统的统称。签名作为动词又称签署,
即签字署名,指在特定文件上的特定部位书写姓名的一种特殊的书写活动,表示书写人对整份文件或文
件部分内容真实性和有效性的确认,其行为具有法律层面的意义。签名按照文字种类可分为中文签名、
汉语拼音签名、外文签名、符号签名及带日期的签名等。
3.5写名:指使用规范的文字,按照书写规则,在文件上不需签名的部位书写的姓名字迹。写名与签
名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写名一般书写较工整,辨识度高,但个性不强。
3.6中文签名:指用中国的通用文字(汉字)书写的签名。
3.7汉语拼音签名:指根据中文签名中的汉字,按照汉语拼音的拼写规范书写的签名。汉语拼音签名
3.8少数民族签名:指用中国少数民族文字书写的签名,如藏文签名、蒙文签名、维文签名等。
3.9外文签名:指用其他国家或民族的文字书写的签名,如常见的英文签名等。sf/zjd02010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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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符号签名:指不使用规范的文字,而是使用其它书写符号或简单的笔画书写的签名。该类签名辨
识度差,只是一种代替签名的符号系统,没有任何语言文字上的意义,但个性较强。
3.11带日期的签名:指签名字迹与日期连写的,是实践中最常见的一种签名形式。
3.12检材签名:需要进行鉴定的可疑签名。
3.13样本签名:供比较、对照的签名。
3.14签名模式:指签名的书写形式,是由签名的书写方法、运笔方式、字体、形态及排列组合关系等